香港政府並無為「公證行」這個行業進行註冊或作出審核,所以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稱「公證行」。 公證行這個名詞其實只是顧問公司皫營銷策略,而當法庭參考報告時,亦不會在乎該份報告是否「公證行報告」,而只會參考報告上的證據和撰寫報告的專家的背景和資歷。 話雖如此,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業主和鄰居,當接收到相關投訴後,亦應該盡可能瞭解對方的滲水情況,並評估自己滲漏的可能性,因為一旦滲水真的是來自你的單位,你亦很難避免要進行維修,所以與鄰居保持良好溝通極為重要。 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在確定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後,滲水辦可向涉事單位發出「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否則會被檢控。 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HK$25,000,另加每日罰款HK$450。
若為自身問題,戶主可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後應儘快修理。 其次,如滲漏情況不算嚴重,對住客不會造成滋擾,滲水辦會終止調查,而不作出任何判斷。 當然,水患問題可大可小,到水漬愈變愈大,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短時間內引致石屎剝落,鋼筋外露等嚴重問題。
滲水辦程序: 滲水
他又指,在現行架構下,兩局分掌兩署,實際上兩局對上再分由財政司及政務司管理,換言之只有特首才可決定滲水辦問題,情況不切實際。 滲水辦程序 有意見指,過往甚少公務員工會向立法會申訴,多數以討論薪酬幅度為主,今次破天荒有前線人員因難抵壓力,被迫提出申訴,事件揭露政府無能兼冇神經,上層罔顧前線問題,迫使公僕尋求外力協助,要立法會幫忙撥亂反正。 滲水辦成立時,由於未有訂明由哪一政策局負責決策及統籌,故兩署人員可謂「同床異夢」,不知雙方工作內容,且各自向所屬政策局匯報,令兩署拗撬增加,積怨日深。 前線衞生督察工會過去曾去信兩部門分屬的食物及衞生局和發展局,惟兩局對其訴求置若罔聞,工會再去信政務司及公務員事務局,卻被轉介回食衞局,問題仍未獲處理。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滲水辦於今年八月接獲有關單位的滲水舉報,初步調查發現浴室及睡房天花有滲水情況,遂到上層單位調查並於有關的排水渠進行色水測試,惟未能確定滲水源頭。 滲水辦已於十月委派顧問公司作進一步調查,以確定滲水源頭。 發言人續稱,顧問公司職員現正聯絡各涉事單位住戶,安排到其單位以進行第三階段的專業調查。 樓宇業主有責任維修和管理其樓宇,包括解決有關滲水的問題。 故此,私人物業內部若出現滲水情況,業主應首先自行檢驗滲水原因,並視乎情況和需要與有關的住戶及其他業主協調,進行維修工程。 市面上,除了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管理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就沒有一間處理漏水問題的非牟利機構為市民解憂。
滲水辦程序: 業主與租客
此外,聯辦處亦已設立顧客服務小組,負責推廣有關樓宇滲水的公眾衞生教育,讓公眾多了解滲水事宜及聯辦處的工作,並就滲水爭議提議可行的解決方法。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負責處理樓宇滲水個案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推出一站式滲水事宜專題網頁,讓業界和市民取得相關資訊。 他指有時候外判公司的處理手法好馬虎,測試後未有做好清理,令上層住戶的單位染上顏色,留下「手尾」,令居民開始抗拒聯辦處的職員上門作測試。 只有確立被告人對滲漏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以及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採取補救行動,被告人才須賠償原告人。
以樓下天花漏水為例,如果漏水源頭為地台喉管、去水隔氣等等老化破損,只需更換新部件即可,費用約由$2000至$4000不等。 滲水辦程序 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如鄰居單位確實有滲漏問題,苦主大概會在一小時至兩星期後,在自己單位見到色水的顏色。 漏水處大都是角落或排水管處,如果漏水是從屋頂滴水則需與樓上屋主連繫了。
滲水辦程序: 漏水檢測費用
三)政府部門所發出的報告並不是公證行及專家報告,在法庭上參考價值極低,雖然大部人都會呈上法庭作參考證據之用,但滲水辦的信件很清楚描述(見下方圖片)"報告內的資料由政府為有關目的而編製,供政府內部使用。 政府不會以任何形式保證報告的內容或當中所作任何陳述或意見的準確性及正確性。 任何人如欲提出或抗辦任何索賞,或提出或抗辦任何法律程序,應就此另聘請顧問公司進行獨立調查,並自行作出結論。 "簡單來說,如若進行法律程序,政府部門亦建議聘請顧問公司進行獨立調查。 不過,滲水辦未有研究為什麼處理個案需時長,未知是哪個程序出現問題。 公署認為,滲水辦應為需時較長的個案研究制訂可行的參考或表現指標, 以及須全面探討需時較長才完成行動的原因,並制訂改善措施。
一般情況下,調查工作將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滲水辦會將結果通知戶主。 若滲水情況複雜,或調查進度受影響,導致調查未能於90天內完成,滲水辦仍會將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將調查進展告知戶主。 滲水辦程序 翻查數據,原來滲水辦接獲個案中,僅約 17% 能確定滲水源頭。 為維持良好的鄰舍關係,避免輕率指控鄰居造成你的財產損失,而最終若向滲水辦投訴亦更有理據,如大廈採用隱藏式食水管,你應保險一點,在自己的居所內進行簡易測試,看看食水管是否有滲漏情況。
滲水辦程序: 香港公正行 滲水調查及驗樓領導權威︱驗樓︱漏水︱滲水︱裝修︱賠償︱索償︱公正行︱公證行︱公証行︱法庭專家︱專家證人︱專家証人︱驗樓師
如您的鄰居延遲告知您的單位可能是滲水源頭,除非您對滲水有實質或推定認知,否則只有在他投訴後,您才有責任賠償滲水導致的損失。 如個案危害大廈的結構安全或涉及浪費食水,聯合辦事處會按需要將個案轉介至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 如家中滲水問題不涉天花(不是上層單位的責任),住戶或業主應聯絡管理處及安排人員維修,並妥善保留單據,作索賠之用。 當確認單位已購有火險或家居保險後,宜即時向保險代理了解索賠程序及限制。 當中有些個案已經滲漏長達5年、有些已經做了漏水維修卻未見效、有些因為漏水嚴重影響單位的建築結構等等。
- 漏水索償個案涉及十分繁複的程序,而法院排期亦可以十分漫長,隨時消耗雙方數月甚至一年以上的時間。
- 粉嶺華明邨的嚴重滲水個案,由食環署、屋宇署等部門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斷斷續續跟進3年,期間進行多次色水測試,至今仍未找到滲水源頭,問題持續發酵,令戶主頭痛不已。
- 因為石屎出現裂縫、「蜂巢」、沒有妥善處理螺絲洞等等原因,此類問題需要搭棚解決,應向大廈所屬的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協求協助。
- 這是一項創新的社企服務,中心總幹事黃敬博士充滿信心能帶領事業人士,服務地區的基層。
- 【記者關海琴報道】全屋受滲漏影響變得爛蓉蓉,住戶炮轟滲水辦形同虛設!
- 屋宇署資料顯示,滲水一般成因為供水管損毀、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破損所造成,維修工程並不複雜,可託管業處介紹可信的水喉匠修理。
其實不論是苦主還是被投訴一方,亦應先確定漏水原因,才可決定所採取措施,MoneySmart整合以下3步供大家參考。 漏水是香港戶主常要面對的事,無論對上層及下層的住戶也是一個煩惱。 最近在網上討論區有戶主說下層戶主投訴他漏水,找食環署滲水辦上去檢查漏水,檢查完一次沒有問題,下年再檢查,重複這個循環幾次,上層戶主就問是否每次都一定要招待他呢? 錦達公證行是錦達測量行旗下的公司,我們是滲水檢驗的公認專業領導者,各類物業檢驗的專家。 本行專門處理各種物業的滲水問題、結構損毀、裝修爭議、樓宇驗收、損害評估等。 火險即「樓宇結構保險」,樓宇結構是指牆身、地板、天花、門窗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
滲水辦程序: 家居保險能否保障漏水?
聯辦處所採用的電子濕度計和色水測試方法,亦是被廣泛使用的和行之有效的測試滲水源頭的方法。 電子濕度計能提供準確的濕度數據以供參考,在操作上亦較為方便直接。 以上都是一些間接的測試方法,而這些測試亦會因現場環境的影響而出現誤差,例如樓板的不同物料及雜質等。 另一方面,這些儀器的準確性或會受現場環境影響而有所差異,因此需配合其他的測試或資料,才能有效確證滲水源頭。 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妨擾事故命令,或明知而違反該命令,即屬犯罪。
- 一般情況下,滲水辦接獲舉報後,會在6個工作天內安排人員到單位進行調查。
- 聯合辦公室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獲確定後,可向有關構成衞生妨擾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
-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只會使用色水的單一測試方法,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解決滲水滋擾問題。
- 根據工作程序,聯合聯辦處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
- 她又提到,該署正研究引入新技術調查,但提醒市民不要期望每次調查後,都必然找到滲水源頭。
處理滲水舉報時,我們需要相關人士合作,讓調查人員進入單位進行測試及搜集證據,以確定滲水源頭。 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及收集不同樣本進行化驗。 若業主/住戶拒絕合作,聯合辦公室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 在正常情況下,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問題,也不是聯合辦公室可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提出起訴的妨擾。 儘管如此,聯合辦公室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聘請建築專業人士檢查其大廈外牆或天台及聘請登記的承辦商進行修葺工程。 如有需要,聯合辦公室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以跟進樓宇安全事宜。
滲水辦程序: 申訴專員揭「滲水辦」效能低 有個案花4年才完成調查
因為體會到事主的日常生活因漏水而長期受困擾,部份個案黃敬博士更親自上門視察及跟進每一個個案,希望早日為市民解決問題。 另外,漏水調解中心擁有標準和專業的程序處理每一個漏水個案,並給予所有利益相關者獨立且公正的建議,從而更有效為社會帶來和諧及安穩。 這是一項創新的社企服務,中心總幹事黃敬博士充滿信心能帶領事業人士,服務地區的基層。 漏水的成因繁多,而且樓宇內部的結構亦十分複雜,若果想深入地解決漏水、滲水問題,最重要是及早維修以及聘請合資格人士作檢查以及維修才是最好的選擇。 在香港,較常出現的漏水問題可分為三種,分別是天花、內牆、外牆和窗邊滲水。
滲水辦的儀器亦未必夠先進,近年才陸續採用於業界已趨普及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 如果擔心滲水辦不能查出原因,住客亦可同時自行聘請第三方公證行(即測量行),由公證行收集證據,作出調查,並向法庭舉證,提供報告,以入稟追討賠償。 滲水辦程序 很多時住客都未必想自己處理滲水、漏水問題,第一怕尷尬,第二怕存證有錯漏,最終自損利益。 此時,住客可致電1823,或到1823網站提出投訴,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俗稱「滲水辦」)尋求協助,由滲水辦派員上門進行勘測。 有關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不應視為已獲食物環境衞生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亦不應視為香港特區政府意味推廣其專門知識或其商業服務。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組成、負責處理樓宇滲水個案的聯合辦事處推出一站式滲水事宜專題網頁,讓業界和市民取得相關資訊。
滲水辦程序: 天花、內牆漏水
投訴人可同時聘請第三方專業人士,如公證行以更先進專業的高清紅外線掃描及微波掃描儀器,找出問題源頭,並憑測試結果,採取進一步行動,如向法院入稟追討損失。 第三,政府部門(食環署及滲水辦)成功檢測出滲水源頭的成功率極低,而且方法落後,只會使用色水的單一測試方法,色水經過稀釋後,滲透力低,未能滲透至石屎表面,曾經有個案於維修時,地天花鑿開後,才見到大量色粉藏於石矢層內,因為政府部門往往未能找出滲水源頭。 滲水辦程序 第二,食環署只會處理污水喉管滲漏的問題,如針對污水喉管進行色水測試後,發現水喉管沒有滲漏便會轉介滲水辦,若滲水辦浸過地台及浴室後,都未能找出滲水源頭,便會結束調查,可是滲漏還有多種可能性,包括外牆及平台滲漏等。
目前食環署及屋宇署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主力處理滲水投訴,滲水辦回覆指會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相關條文,並就不同情況執行《建築物條例》、《水務設施條例》。 聯合辦事處會轉介特別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例如屋宇署會按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但就算真的有滲水,如問題並不嚴重,並沒有對樓下單位構成重大影響,滲水辦或會停止調查。
滲水辦程序: 情況2:如上層戶主合作,程序又應如何走?
25000宗漏水個案,當中很多是被樓下投訴漏水的業主主動找我們進行調查,或者是放售二手樓時找我們證明單位沒有滲漏。 以下由我們團隊中的建築師和律師解答一些被樓下投訴漏水時會遇到的常見問題及滲水處理方法。 有屯門區議員關注單位滲水問題,食環署署長楊碧筠指正研究壓縮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的行政程序,加快調查大廈滲水源頭,但她說滲水辦未必可為受影響住戶找到滲水源頭,認為市民自行與樓上住戶商討,會較當局用法例跟進快。 如果你有購買家居保險,天花漏水滲水引致家居財物損失,受當中家居財物保障。 建議先仔細拍照記錄天花滲水漏水的情況,聯絡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的同時亦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協調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