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辦食環署2024必看介紹!(小編推薦)

就算天台屬於入契,但如果能確定因毗鄰單位防水層,而令其單位出現滲漏,責任也不一定在業主身上。 如果單位的外牆大條裂紋出現滲漏,則需由業主立案法團負責。 因此必須符合第一階段的調查,「聯辦處」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包括利用電子濕度儀進行「濕度測試」、「色水測試」及「反向壓力測試」。 「聯辦處」人員會到涉事單位進行一至兩次調查及測試,如果個案複雜有機會要多次到訪。 對於性質複雜而未能找出滲水源頭個案,「聯辦處」有機會進行第三階段的「專業調查」。 更嚴重是,滲漏問題一直由睡房延伸至客飯廳天花,原本鋪上的牆紙出一個個小氣泡,界開才望發現有裂紋,近期還惡化至窗邊也有裂紋及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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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關儀器也有不足之處,就是倘若單位牆身內部有空鼓,也會影響溫度變化,因此單靠「紅外線成像儀」並不能百分百準確知道是否漏水。 《胡.說樓市》谷友陳先生早前就有親身經歷。 倘若證明妨擾事故屬實,並確定造成妨擾人士的身分,便會把「妨擾事故通知」送交有關負責人。 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滲水辦食環署: 單位漏水/滲水點投訴?即驗你是源頭定苦主!滲水辦處理手法

他多番向法團要求別找清維修公司的尾數,以保留資金作處理漏水問題,怎料法團卻在不知不覺間已找清尾數,現時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 有需要時,委聘建築專業人士或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條文要求負責人徹底解決滲水問題,或甚至就損失提出索償。 如懷疑鄰居為滲水源頭,政府主張住戶先向管業處求助,由管業處從中協調,安排苦主上門到鄰居單位做色水測試。 雖然屯門和東區的滲水辦都未有添置檢測滲水源頭的儀器,但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早前在立法會表示,現時正於灣仔區、中西區及九龍城區測試紅外線、微波、雷達等「新技術」,以處理較複雜的個案。 丁江浩希望有關先導計劃可盡快推展至全港各區,並認為滲水辦應增加人手處理個案,減少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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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求自保,如自己的單位剛完成裝修,最好跟第1步至第3步自行驗檢一次(色水或殘留痕跡,落色素前須尋求鄰居同意)。 假使鄰居單位剛好竣工,你也應該在鄰居入伙起計的一個月留意一下自己屋企會不會慢慢出現水漬。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滲水辦食環署: 調查手法

跟業主立案法團交涉,找回大廈維修公司再作檢查,維修公司在天台對下來的主人房外牆塗了一層防水油,表示問題已解決,但實情所發揮的作用並不大。 其後維修公司也試過用水浸天台,雖然沒有發現滲漏問題,但卻建議在天台多塗一層防水層,陳先生也無奈接受,但問題仍舊存在。 其後再跟維修公司交涉幾次後,他們索性連電話也不接聽。 當局亦可向法庭申請 「妨擾事故命令」,飭令有關人士減除滲水滋擾。

  • 倘若證明妨擾事故屬實,並確定造成妨擾人士的身分,便會把「妨擾事故通知」送交有關負責人。
  • 如果擔心滲水辦不能查出原因,住客亦可同時自行聘請第三方公證行(即測量行),由公證行收集證據,作出調查,並向法庭舉證,提供報告,以入稟追討賠償。
  • 事實上,這並非單一事件,滲水辦多年來一直被垢病依賴色水測試找尋滲水源頭,成功率偏低,令不少求助於​聯辦處的市民無法得到妥善處理。
  • 他多番向法團要求別找清維修公司的尾數,以保留資金作處理漏水問題,怎料法團卻在不知不覺間已找清尾數,現時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
  • 其實依個case如果係食水喉漏水,如果真係咁嚴重,keep住24小時滴水,refer去水務署應該可以做到野,但鹹水就私人搵公正行最好。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合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以致整個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延長。 但濕度高於35%,究竟會用什麼時間的量度作為標準? 聯辦處職員表示不知道食環署做什麼檢查,也不知道量度多少次。 至於如果滲水地方是自己入契天台,而並非由「其他單位」所引致又如何處理? 翻查屋宇署網頁,署方表示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滲漏,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不會採取執法行動。 滲水辦食環署 政府服務承諾規定,「聯合辦事處」在接獲舉報後六個工作天內聯絡調查。

滲水辦食環署: 相關文章

她又斥​聯辦處檢測滲水源頭的方法落後,未有用上先進儀器,每每按本子辦事,依賴色水測試,惟此測試未必每次都能找到滲漏源頭。 當​聯辦處無法找到源頭,就會結束調查,到受影響戶再次投訴時,整個程序又要由頭來過。 如果能確定由毗鄰單位滲入,則有可能需由毗鄰單位負責。

不同區的區議員更曾將此問題事情帶到區議會,要求滲水辦添置更先進的儀器,以增效率。 漏水問題,也因樓宇老化而出現樓上漏水至樓下,對不少業主來說,可以相當困擾。 要根治漏水問題,必須由業主先檢驗出滲水成因,並視乎情況和需要與有關住戶、其他業主、或法團進行協調,以進行維修工程。 很多香港人買樓也鍾情頂層連天台單位,但天台單位也特別多滲漏。 假如你不幸地買入漏水屋,別以為透過「打針」把填補裂紋修補就可解決滲水問題。 因為要對症下藥,必須先尋找出問題根源才可以。

滲水辦食環署: 裝修後特別注意有否滲漏

牆身愈乾,所顯示的數值愈低;反觀如果牆身愈濕,數值就會愈高。 一般準則顯示出2%以上,也表示牆身有水份積存。 滲水辦食環署 但相關儀器只能針對石屎牆身使用,若牆身上鋪有磁磚則未必合用。

第一階段,會由「聯辦處」職員負責做第一次入屋檢查,發現滲漏地方濕度高於或等於35%、以及需確定滲水問題由「其他單位」引致,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 除了尋求「聯辦處」協助,業主也可自行委聘專業人士進行調查,顧問公司進行滲水調查及尋找滲水源頭,並進行所需的維修,以解決滲水問題。 若滲水問題涉及供水系統,業主可尋找持牌水喉匠為供水系統進行檢查及維修。 根據網頁資料顯示,索聯聯辦處報告逐頁收5.1元的手續費,另加影印費,手續費上限229.5元。

滲水辦食環署: 聯合辦事處 (屋宇署 / 食物環境衞生署)

當局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事實上,這並非單一事件,滲水辦多年來一直被垢病依賴色水測試找尋滲水源頭,成功率偏低,令不少求助於​聯辦處的市民無法得到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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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水辦食環署: 滲水

由於「來水」滲漏往往是持續、水量較大,濕度較高,甚至會看見水錶會見到郁動,故可採用「反向壓力測試」,也就是俗稱「谷磅」來檢查懷疑供水喉管滲漏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記錄滲漏滴水次數或濕度後,會關上總掣及開啟水龍頭釋放管內壓力,再記錄滴水次數或濕度變化。 之後恢復管內水壓後再作作記錄,藉以確定漏水源頭才作補救。 調查人員可能需要進行多次測試,以收集不同樣本進行化驗。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檢測過程中,還可再測試水質有沒有含有尿液常見的「阿摩爾亞」,從而決定「去水」屬地台洗澡污水、抑或厠所污水。

滲水辦食環署: 業主應該怎樣做?

翻查數據,原來滲水辦接獲個案中,僅約 17% 能確定滲水源頭。 水有流動性,滲漏情況可能是重重因素,日積月累下造成。 苦主和源頭單位雙方,甚至管理處都可能要負上責任。 ​聯辦處將個案交由外判的顧問公司處理,亦是問題之一。 滲水辦食環署 他指有時候外判公司的處理手法好馬虎,測試後未有做好清理,令上層住戶的單位染上顏色,留下「手尾」,令居民開始抗拒​聯辦處的職員上門作測試。

  • 翻查數據,原來滲水辦接獲個案中,僅約 17% 能確定滲水源頭。
  • 雖然屯門和東區的滲水辦都未有添置檢測滲水源頭的儀器,但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早前在立法會表示,現時正於灣仔區、中西區及九龍城區測試紅外線、微波、雷達等「新技術」,以處理較複雜的個案。
  • 「來水」多數由食水喉管老化、洗手間鹹水管爆裂所致。
  •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以致整個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延長。
  •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辦處會書面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展。 食環署回覆《香港01》指,除了透過聯辦處的協助尋找滲水源頭,業主或住戶可透過互相合作,自行委聘專業人士、顧問公司進行滲水調查及查找滲水源頭,並進行所需的維修,以解決問題。 丁江浩亦指,有部分個案等不及滲水辦的行動,決定找私人公司,自行找尋滲水源頭,找出責任誰屬,但有時得到的賠償比檢查的費用少,市民最後還是得不償失。

滲水辦食環署: 檢測手法

根據工作程序,聯合聯辦處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 滲水辦食環署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倘若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合聯辦處會書面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