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碩門邨第一期(健碩樓及美碩樓)則使用面積較淺及較闊的四方形窗台。 只有部份與附翼相鄰的2-3人及1B型單位、屬第一款的秀茂坪南邨秀美樓其中兩翼的翼尾單位,以及梨木樹邨翠樹樓及榮樹樓靠近和宜合道的一翼的1B型翼尾單位不設窗台。 和諧式單位主要分為單身人士或二人單位(1P/2P)、2/3人單位(2P/3P)、一睡房單位(1B)、兩睡房單位(2B)及三睡房單位(3B),如下表所示。 第二代和諧式大廈有:金坪邨、秀茂坪邨秀康樓及秀樂樓、翠屏南邨翠杭樓、翠杏樓及翠榮樓、明德邨、坪麗苑、煜明苑、顯明苑及東霖苑等。 2020年12月,葵盛西邨第8座5樓先後出現15宗個案,涉及8個不同的住戶單位。
附翼大廈是與和諧式大廈相連的小型樓宇,至今已有和諧附翼大廈一至三型及新和諧附翼大廈一至五型。 由於單靠一座和諧式大廈並未有提供足夠的單身人士及小型家庭單位,故此房屋署特別設計附翼大廈。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這些單位與主樓共用升降機(新和諧附翼大廈五型另設有一部獨立升降機)及水電等主要設施,但每座附翼都有一條獨立的樓梯及頂樓水缸。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樓宇詳情
「入伙年份」以房委會同房協官方網站所提供嘅年份為準,但係部份屋邨入面嘅個別樓宇嘅入伙年份可能會同官方資料有出入,例如房委會提供華富(二)邨嘅入伙年份係1970年,但係條邨入面嘅華翠樓同華景樓竟然係喺1978年落成。 「樓宇座數」、「單位數目」、「住戶數目」同「認可人口」淨係會計算用嚟做出租嘅公共屋邨、單位、住戶同認可人口數目,唔包括喺房委會租置計劃或者房協住宅發售計劃入面已經出售嘅單位,「住戶數目」同「認可人口」淨係適用喺房委會公共屋邨。 「單位面積」指嘅係單位室內樓面面積(I.F.A),房委會公共屋邨以平方米(m²)嚟計算;房協公共屋邨就以平方呎(ft²)嚟計算,同時加埋換算成平方米後嘅數字;平民屋宇就冇提供資料。 「入伙年份」以房委會和房協官方網站所提供的年份為準,但部份屋邨內個別樓宇的入伙年份可能會與官方資料有出入,詳見相關條目。
搬遷停車位之加建及改建工程最快於2018年年初動工,預於2019年年初完成,而興建公屋計劃將最快2019年年初動工,預計於2023年落成。 該大廈將由房屋署總建築師(2)及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設計。 及後,按照房委會就此項目發出的招標公告中,可見設施清單中出現「互助委員會辦事處/業主立案法團辦事處」,意味清河邨第四期已獲列入綠表置居計劃備選樓宇名單。 清河邨,香港公共屋邨之一,喺新界上水清曉路五號,英文叫Ching Ho Estate。 一共有八座,分別係清澤樓、清照樓、清頌樓、清顯樓、清朗樓、清平樓、清譽樓、清潤樓。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和諧三型
鄉村型大廈外型因地盤環境而不同,樓高與附近環境配合,只高4至10層不等。 第一型設計為十字長型,其中相連的兩翼短翼為單向設計;第二型設計放棄其中兩翼為單向的設計,在原有的十字造型基礎上連接1-2個L形的翼,外形類似於兩個相連的倒S形;第三型設計則類似十字長型連家庭式單位附翼,附翼可以因應地盤特性而選擇相連於兩隻設有1B單位的翼尾之一。 當中興華(一)邨、葵盛東邨及尚德邨等部份第三代和諧式大廈底部開始設有厚板轉換層結構(英語:Transfer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Plate)的設計,下方則設有商場/停車場基座,以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
同時,因為節省建築成本,於大部份屋邨及屋苑取消屬於第三代和諧一型及三型A、C翼尾的1B型單位的三角形向外窗台設計,僅有極少數於1997至1998年間落成的大廈仍然保留該設計,例如天慈邨、天麗苑、曉麗苑、錦豐苑第一及第二期、石籬邨石泰樓等。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有意將唯一出租屋邨大坑西邨分3期重建,首兩期仍會作為租住房屋,第三期則會作為住宅出售,以抵銷興建廉租屋的虧蝕。 重建後將有5,000個單位,較重建前的1,600伙大幅增加,首兩期重建會讓所有居民原邨重置,第三期則撥作青年自置居所,預計每個單位面積約300平方呎,售價約100多萬港元。 西貢區現有13個公共屋邨,除對面海邨和翠塘花園位於西貢市外,其餘均在將軍澳新市鎮,其中有3個是租置計劃屋邨,只包括仍供租住的單位、住戶及認可人口數目。 深水埗區現有20個公共屋邨,其中有2個是租置計劃屋邨,以及有1個綠表置居計劃與公屋混合發展屋苑,只包括仍供租住的單位、住戶及認可人口數目。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沙田區
第三代和諧式大廈的公共屋邨及居屋屋苑包括有:天慈邨、興華(一)邨、天恆邨(唯一一個不提供一人單位的第三代後期版本和諧一型大廈的屋邨)、田灣邨、尚德邨、天麗苑、曉麗苑、錦豐苑(集齊前後期和諧一型的屋苑)、廣明苑、雅寧苑等。 和諧式大廈的特點在於採用高度統一的設計,預製組件佔很高比例,包括使用預製樓梯、預製乾牆、預製廚房工作檯、預製外牆面板,以至半預製樓板,大大加快興建過程及減低成本,興建過程如工人把預製組件吊上樓層,再移動至預定位置安裝。 香港房屋委員會租住房屋小組於2000年9月通過把本邨命名為「清河邨」,取其「清澈河流」之意;亦與其毗鄰客家原居民雞嶺村之張氏宗祠堂聯「清河世澤,金鑑家 聲」互襯。 本邨共有10座住宅大廈,本來預算於2006年4月開始入夥,但因建築公司的施工緩慢,第一期地盤被政府收回。 餘下的樓宇在2008年12月時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才全部落成,全面入夥後,可容納21,000人居住。 為安置受影響的居民,房委會早於1986年在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對上的山坡興建了盛豐樓及盛喜樓,1989年第一季獲發入伙紙,但直至同年6月所有租戶拿取鑰匙後,才按照「擴展重建計劃」進行清拆工程。
早期和諧式大廈的曬衣設備設置在廚房窗外,本意乃因該處位於大廈的凹位,遠離地面行人通道,可減少衣物從高處墮下所引致的意外。 然而,正因該處位於大廈的凹位,令陽光照射的時間不多,而且鄰居的廚房油煙更容易把衣服弄污。 故此有些住戶違規在客廳窗外設置曬衣架,或把衣服、被褥放在附近的公園、球場曬晾。 因此房委會決定把新和諧式大廈的曬衣設備改設於浴室外牆。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大廈設計
同日傍晚,清頌樓一女住戶發現29歲女兒在寓所客廳上吊輕生,女事主送往北區醫院搶救亦不治。 其他設施包括1所幼稚園、2所社區服務中心(香港宣教會恩霖社區服務中心及保良局田家炳關愛家庭中心)、1所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香港小童群益會清河分址) 及1所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 在休憩用地方面:邨內的空地設有3個兒童遊樂場及2個籃球場。 清河商場為一座單層商場,面積約2,400平方米,於2008年4月啟用。 商場共有16間店舖,面積由10平方米至850平方米不等。
再者,早期和諧式公屋為住戶提供鐵閘,但和諧式公屋鐵閘的設計容易讓人從屋外伸手入屋內開啟鐵閘,曾發生不少爆竊案,即使後來作出設計改良後仍然非常容易讓人從屋外伸手入屋內開啟鐵閘。 因此,房署斥資1500萬改善全港和諧式公屋鐵閘,在鐵閘的下半部加裝金屬條將空隙收窄,或在近大閘門鎖位置加裝金屬片遮蓋閘鎖,以防有人可從罅隙伸手扭開門鎖。 另外,房委會建築小組於2003年6月通過,今後新建的公屋不再為每戶安裝鐵閘,任由居民按規定加設鐵閘,直至2006年石硤尾邨重建第一期開始才重新提供趟閘。 雖然新和諧一型設計隨著秀茂坪南邨在2009年落成而終止使用,但部份非構件式單位設計的非標準設計大廈仍有採用新和諧式設計的1B及2B單位構件,如2011年落成的善明邨及欣安邨,而2012年落成的石硤尾邨第2及5期則成為全港最後一批附有和諧式構件的大廈。 和諧三型的設計為了取代新長型及相連長型大廈,尤其針對應用於市區/擴展市區的舊屋邨呈長型,並設有高度限制的重建地盤及應用於一些呈長條型的地盤剩餘位置,靈活地把屋邨地盤可建單位極大化。 和諧二型的設計是希望取代1980年代的Y型大廈設計,但因外型龐大且擁有Y型設計低靈活性的先天缺陷,令屋邨規劃缺乏靈活,未能把地盤潛力極大化地發揮出來。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和諧一型
新和諧一型自2000年起,逐漸取代和諧一型設計,最後一座的和諧一型大廈位於葵青區石籬邨的石廣樓,於2002年落成。 和諧式大廈的電梯大堂及通道等公用地方較寬敞,所佔的樓面面積較多,因此較後來落成的非標準設計大廈甚至不少私人住宅寬敞。 然而,審計署曾經在調查報告中指出,房委會沒有善用土地以獲得最多的實用面積,而此等問題亦在新和諧一型大廈出現(例如上水清河邨所在用地准許地積比為7倍,但最後僅使用了約4倍)。 因應新和諧式單位設計於1999年面世,於2001年尾至2003年落成的部份第三代後期和諧式屋邨採用了經改良的單位設計,家庭式單位的廚廁改為與新和諧式相近的設計,單位面積依舊不變,而和諧一型大廈電梯大堂外的平衡陣則改為每層都加設,與新和諧一型相同,是為2000年版本和諧式大廈。
東涌增建1.2萬公屋單位零配套 議員批政府各自為政.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11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1月18日). 下列公共屋邨標準型大廈樓宇樣本平面圖只供參考,並不代表所有公屋樓宇類型。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香港公共屋邨列表
鄉村式大廈是特別為鄉郊地區而設計,單位仍是和諧式設計。 雖有三款統型大廈設計,但大廈不同部份的高度及單位位置可因應地盤及環境設計而作出修改,每座只有4-6層,可作為公屋、可租可買大廈或居屋,如赤柱馬坑邨、坪洲金坪邨、長洲雅寧苑等。 此外,於新和諧一型大廈裡,亦引進了退台式設計,但僅屬美田邨及葵涌邨之特別設計,直至非標準設計大廈取代此款設計後,才獲得廣泛採用。 在2006年4月房委會建築小組委員會通過在新和諧一型單位中引入「通用設計」,使老人、弱能人仕、殘疾人仕、孕婦及健全人皆可方便使用單位內所有設施。 和諧二型大廈每翼翼尾採用了退台式設計,一般樓層的翼尾單位為2B型單位,但最頂兩層的翼尾單位則為1B型單位;另外,1-3樓位於大廈入口對上的兩個單位亦特意留空,變成半開放式走廊,為和諧二型大廈的一大設計特色。
- 和諧3B及3C型樓高約11至15層,最高可達24層,僅用於少部份受機場附帶建築物高度限制的地盤,例如當年在啟德機場航道以下的白田邨富田樓及裕田樓,及何文田邨和冠暉苑部份大廈。
- 當中,重建後葵盛東邨的項目編號為TW16。
- 本邨有8座住宅大廈,本來預算於2003年3月-2004年1月期間入伙。
- 因此房委會決定把新和諧式大廈的曬衣設備改設於浴室外牆。
- 自1997年至2002年間落成的後期/第三代和諧式大廈起,供水、排污及座廁通風喉由以往設於露台,改為設於大廈外牆。
- 一共有八座,分別係清澤樓、清照樓、清頌樓、清顯樓、清朗樓、清平樓、清譽樓、清潤樓。
- 廚廁設計方面,取消了原設於廚房內的露台,以擴大廚房面積並重新規劃灶台及洗碗盤的位置;而三睡房單位的洗手間由原先的浴廁分隔的設計,改為提供一個設有浴缸的洗手間連同一個不連淋浴設備的洗手間,與1995年起落成的私人參建居屋看齊,並可自行分間一間套房。
上水清河邨雙屍案更多內情曝光,兩名同齡女死者原本素未謀面,早前透過交友軟件認識,發現彼此有自殺念頭,相約赴死,在上水清河邨清平樓一單位,雙雙躺在床上服毒自殺身亡。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房委會根據2016年9月的估算,於2016/17至2020/21年度間,會有合共7.07萬個單位落成,其中有24%為供4至5人居住的大單位,預計更多新建的大單位落成後,4至5人家庭的輪候時間會有所改善。 房委會現行的公屋編配標準,是每人不少於75平方呎的室內面積,新建公屋主要分為甲至丁類的四種單位,由150呎至376.7呎不等。 根據現行的編配安排,4人家庭可獲分約376.7呎的丁類單位,坊間有意見建議將單位人數上限定為編配準則,換言之3至4人家庭的丙類單位,只會編配給4人家庭。 房會聘海外顧問公司檢定和諧式公屋品質 從用家對樓宇期望隨時提改動意見 孟志凌透露和諧式公屋將改用鋁窗.《大公報》,1990年8月24日,第6頁. 按照原來的規劃,何文田邨共有14座同款大廈,是全港擁有最多同類大廈的屋邨;然而,部份用地後來改作私人屋苑,因此最後僅興建其中6座。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涉及7座和諧一型、1座和諧3A型、1座SAB單向大廈(和諧3A型組合)、5座新和諧一型大廈。 由於小型單位大廈的興建往往涉及很多不同政府部門,加上設計必須因地制宜,故此房屋署把大部份的小型單位大廈都委託聘請給私人建築師事務所按房屋署標準規格及標準單位設計去設計,到後期房署則偏向採用附翼大廈及和諧式的單位設計大廈,會根據地盤的大小而決定,向高噪音道路或鐵路一邊,更有單方向設計。 另外,小型單位大廈多設有兩個獨立電梯大堂,分別供低層長者住屋及高層獨立單位住戶使用,當中石蔭邨勇石樓更設有四個獨立電梯大堂,令兩批住戶各有兩個電梯大堂可供使用。 由於此類大廈主要照顧長者及輪椅人士而需要更高而嚴格的建築要求,其引伸出的獨特設計導致建築成本極高,因此往後房屋署已不再興建獨立的小型單位大廈,改為在非標準設計大廈設置更多小型單位,而全座均為小型單位的非標準設計大廈目前只有油麗邨信麗樓及蝶翠苑兩座大廈。
在1999年以後落成的和諧一型大廈,高層天台水缸的設計由升降機機房上方,調至機房四側。 而第二代和諧一型大廈的1P型單位與第一代相似;三睡房單位方面,第二代的仍保留第一代的浴廁分離的設計,部份屋邨/屋苑(如:金坪邨及坪麗苑)已經開始取消在浴室內浴缸設計,改為採用屏風式企缸設計。 清河邨 (英文:Ching Ho Estate)是一個香港的公共屋邨,位於新界北區上水「粉嶺第36區」的吳屋村和雞嶺村之間,現由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屋邨管理,由越秀亞通停車場有限公司負責屋邨管理停車場。 葵盛東邨擁有一座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興建,現由基滙資本管理的商場 – 葵盛東商場 ,內有超級市場、食肆及診所等。 但居民多會到葵興或葵芳一帶購物,商場設施略為不足。 而同樣牽涉質量問題的葵盛西邨已經列入房屋署的22條舊屋邨重建計劃的名單內,邨內有八成居民支持重建。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屯門區
1999年1月21日,房委會建築小組委員會通過由房屋署總建築師(設計與標準策劃)Mr. Chris GABRIEL 所帶領的團隊設計的新和諧一及三型設計,並規定在2月起動工項目採用(首個動工的項目為清河邨,而首批落成的此型大廈為長宏邨二期,即宏勇樓、宏心樓、宏意樓及宏善樓)。 第一座和諧三型大廈位於藍田廣田邨廣靖樓 , 於1992年11月落成 , 亦是全港首座和諧式大廈。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興建、重建、待建或建議中
其後,該承建商更被揭發以往牽涉多宗公屋交樓質素不及格事件,並因其工程表現分數過低,而多次被房署拒絕投標。 葵盛西邨是區內尚未重建而且遠離市中心的公共屋邨,邨內的設備略見不足。 除了區內有舊式的休息公園和籃球場外,就只有一個區內僅存舊式社區會堂(尚有葵芳仁芳街私人住宅區內的葵芳社區會堂,而另一個同一樣式的梨木樹社區會堂已經重建);但就近則是南葵涌區唯一一個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泳池及網球場,葵盛公共泳池以及葵盛圍網球場。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第10座1975年 粗體表示該樓宇牽涉26座問題公屋醜聞,其混凝土強度未達高層單位20.7MPa或低層單位31MPa的標準(而強度僅為6-9MPa),承建商德榮建築亦因而被房署追討896萬元賠償,是各宗第七型徙置大廈偷工減料案件中,最嚴重的一宗。 在設計葵盛政府廉租屋邨第1-10座(葵盛西邨)時,建築師順應既有地形,把樓宇層層遞進地,由山腳的第10座蓋到位於山頂的第1座,逆序依山而築,樓宇錯落有緻,富有層次感。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元朗區
由於樓宇分布在不同高度的平台之上,高度差多達20-40層,所以邨內設置了行人通道系統,包括在第6座及第9座設置大型升降機塔、架空天橋、有蓋人行道等設施,去連接不同高度的平台之上的各座大樓,方便居民出入,建築設計上與同期的興華(二)邨十分相似。 重建前葵盛邨一共有19座(1至20座)不設第11座,由前工務司署建築設計處設計,總建築師為Mr.Colin Bramwell, ARIBA,項目建築師為Mr.Thomas Ku, ARIBA;第一期由德榮建築及順興建築負責興建,而第二期由德榮建築承建。 房委會申請碧雲道地皮放寬高度限制 建864伙公屋. 房會申放寬地積比 粉嶺北東涌供7500伙.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 改善寶田邨居住環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運輸及房屋局,2013年5月。
餘下的第13-17座及第19座也按照「整體重建計劃」,於1993年至1995年先後拆卸。 此外,葵盛西邨1-3及5-9座共八座大廈,亦於同期被驗出石屎強度未達標準(而強度僅為6-9MPa),承建商德榮建築亦因而遭到房署追討896萬元賠償,是各宗第七型徙置大廈偷工減料案件中,最嚴重的一宗。 葵盛東邨位於葵涌地區中西部的丘陵地帶上,重建前為政府廉租屋邨,是葵青區第4條政府廉租屋邨(由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不含現為荃灣區之梨木樹邨),樓宇為數9座(第12至20座,即葵盛東邨的前身)。 葵涌兩公屋項目 擬建6000單位 最快2030年落成.
清河邨4-5人單位面積: 和諧一型
此邨的發展工程早於1996年已經立項,當時擬建公屋屋邨(包括3幢和諧一型及1幢服務設施大樓)及居屋屋苑(包括11座康和一型第一款大廈)各一個。 但是,後來項目經過兩次改動:先改為公、居屋屋苑集於一身、採用新和諧一型的屋苑(類似將軍澳健明邨;當中,字母座號的樓宇原先為居屋設計),及後更改為公屋發展。 房委會租住房屋小組於2000年9月通過把本邨命名為清河邨,取其「清澈河流」之意;亦與其毗鄰客家原居民雞嶺村之張氏宗祠堂聯「清河世澤,金鑑家聲」互襯。
「樓宇座數」、「單位數目」、「住戶數目」及「認可人口」只會計算用作出租的公共屋邨、單位、住戶及認可人口數目,不包括在房委會租置計劃或房協住宅發售計劃中已出售的單位,「住戶數目」及「認可人口」只適用於房委會公共屋邨。 「單位面積」指的是單位室內實用面積,以平方米(m²)計算,同時附上換算成平方呎(ft²)後的數字;平民屋宇公司則沒有提供資料。 此列表包括由上述三間組織轄下的公共屋邨,包括已落成、興建中、重建中、待建中或建議中,以及已拆卸並改作其他用途的公共屋邨。
截至2009年10月為止,已有日本城家居用品店、OK便利店、大昌食品市場、萬寧、西醫及牙醫診所、富園茶餐廳、髮廊、洗衣店、餅店、富金酒樓、源泰文具公司及百佳超級市場進駐。 在商場旁邊為清河邨公共運輸交匯處,設有小巴站、巴士站及的士站,而清河邨公共運輸交匯處於2008年12月7日啟用。 商場也設有銀行櫃員機,現在暫時擺放在清譽樓附翼地下及OK便利店內。
以平方米計算,大細由十七米九到三十九米八。 第一代和諧附翼大廈於1992年發表,共有三個型號,全部只設相同的1-2人單位設計,於1994年至1997年期間落成,標準高度為15-16層,頂樓較遠離主樓的一翼設有退台設計。 和諧附翼大廈第一型為L字形設計,每層設有10個單位;和諧附翼大廈第二型為「V」字形設計,每層設有9個單位;和諧附翼大廈第三型為長條形設計,每層同樣設有9個單位,斜放的樓梯成為此款大廈的特色。 由於單位的廚廁門全部面向起居室,故此單位並不實用,甫推出便劣評如潮,驅使房屋署著手設計新型的附翼大廈,成為後來的新和諧附翼大廈一至四型。 值得一提,由於和諧附翼大廈興建時期極短,故此所有大廈均為第一代或第二代和諧式單位設計,並沒有採用第三代設計的和諧附翼大廈,即使主樓已改用第三代設計亦依舊不變。 值得一提,2001年落成的秀茂坪邨秀暉樓採用了此款大廈的單位設計,但單位不設露台,窗戶形式、去水渠位置等亦仿照第三代設計,為全港唯一有此設計的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