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例如,如果一手居屋最初估價為580萬元,售價為480萬元,印花稅估值則定為500萬元,政府就會以此金額計算印花稅。 香港印花稅 政府計算一手未補地價居屋的印花稅估值,是定於最初市值估價與售價之間,意味實繳稅項會高於以售價計算的印花稅。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所謂「香港永久居民」,很直接就是只要你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就可以;但如果你仍待入境處核實身份,而持有「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則不屬於永久性居民。 在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方面,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和私樓印花稅一樣。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香港印花稅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近親轉讓 : 政府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 近親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如物業持有人多於一位,他們亦須屬近親。 三項適用稅項之總和,就是你要繳交的印花稅款,如你對數字不敏感,可上政府網站使用印花稅計算機,數目就一清二楚。 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包括車位) 需求 ,於是在2013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
香港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Ssd: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繳付多少印花稅,需要視乎樓價,以及買家的身份,再根據不同的稅項的支出買樓雜費支出龐大收但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欲了解更多信息或檢查您是否有資格獲得印花稅豁免,請在簽訂任何臨時買賣協議之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諮詢並就您的印花稅責任尋求專業的法律和/或稅務建議 。 每當個人或公司購買財產然後在短時間內將其轉售時,都必須繳納特別印花稅(SSD)(有關價格,請參見下表3)。 對“房屋翻轉者”徵收印花稅會阻止房屋翻轉活動,這意味著房地產市場的上漲速度更加可控。 立法會於2014年2月27日制定了《特別印花稅》,自2012年10月27日起追溯生效,以最大程度地減少投機性房地產投資,因為購房者購買住宅房地產的目的是在短時間內轉售以獲取利潤。
- 所以任何海外買家,不管是否首次置業,於政策生效後均必須為已交易的英國物業繳付額外2%的印花稅。
- 一般準則,在置業時其中一方沒有持有物業,但另一方持有物業,稅局不會視乎持有物業的一方是否「近親」,一律視為「已持有多於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看待,故他們需繳交更高稅階,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 如果張先生並非首次購房人士,便需繳付額外3%的印花稅,總成本由1.2萬磅急升至2.25萬磅。
- 如果擬轉讓股份所屬公司持有子公司,但該公司沒有編制合並財務報表,而是只有木公司及子公司各自的資産負債表及損益帳。
對於換樓人士來說,無論是「雙倍印花稅」及「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也屬於壞消息,只因如果他們選擇「先買後賣」的話,由於同時間會持有兩層物業,新購入的物業就需要繳交高達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不過比起聯權買入的方式,需支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及15%「買家印花稅」慳了一點。 香港印花稅 如果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聯權擁有物業,而兩者份屬近親,則獲得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 舉個例,陳先生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就會按以上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款額為180,000元(即600萬元x 3%)。 以紙張形式申請物業印花,可以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表,不必提交買賣合約、樓契及租約的文書正本(須裁定或隨附於豁免、寬免、減免或退款的申請除外)。 早於2010年,「額外印花稅」經已推出,並且只適用於2012年10月或以後獲取的住宅物業。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所有股份,雙方協定轉讓代價以資産負債表所示之資産淨值爲准,雙方於“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填寫的轉讓代價爲港幣10,000元。 公司注册文件顯示,甲公司之授權注册資本及實收資本皆爲港幣10, 000元,劃分爲1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1元正。 香港印花稅 公司截至於2013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顯示公司乙累計虧損了10元。 公司資産淨值爲港幣80萬元,轉讓股份占公司所有已發行股份之100%,因此應占資産淨值爲港幣80萬元。 雖然雙方已經股份轉讓簽署協議書,但是,協議代價款額明顯低於公司資産淨值。 因此,稅務局有合理理懷疑交易之真實性,因此可以在計算應付印花稅時,以資産淨值取代協議轉讓代價款額。
沿用之前同一概念,如果採用「提名」方式入市,又能否達到慳稅效果? 例如先由一名永久居民負責簽署簽「臨約」及「正約」,之後待「轉讓契約」時「提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根據稅務局規定,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提名近親簽立轉易契都是以「從價印花稅」方式來計算。 假如買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他並未持有其他本港住宅物業或首次置業的話,他在物業轉讓時基本上只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又稱「首置印花稅」。 本服務主要適用於準時提交的物業及股票轉讓文件加蓋印花申請。
額外印花稅英文全寫為Special Stamp Duty, SSD,是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賣,降低樓價升幅而設定的「辣招」。 只要買家在購入單位後36個月內出售該單位,就要支付最高達棲價20%的額外印花稅,市場亦將這36個月稱為禁售期。 香港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英文是Ad Valorem Stamp Duty,簡稱AVD,是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交的一種物業印花稅。 其稅率會因應買家的情況而有所不同,簡單可分為首置印花稅以及非首置印花稅兩種。
坐落香港的不動產買賣或轉讓文書、不動產租約及香港證券的轉讓文書須繳付不同稅率的印花稅,你可在這裏獲得有關印花稅稅率的詳盡資料。 皆因「額外印花稅」是一項針對賣方的「辣招稅」,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入市的置業人士,在買樓後36個月內將物業轉售,不論賺蝕都必須繳付「額外印花稅」;持有物業的時間愈短,稅率就愈高。 如果在買入6個月內就出售,稅率高達20%,6個月以上至12個月為15%,12個月以上至24個月則為10%。 如果你並非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即買樓時已持有物業(就算只有半份或更少的業權,只要物權在你名,都算不上首次置業),所以你買樓時要繳付的印花稅就認真「乸脷」! 香港印花稅 皆因你須繳付「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樓價15%! 這項「超貴」的印花稅率,一般會稱為「雙倍印花稅」(DSD)。 有關《條例》旨在上調售賣或購買香港證券的成交單據應繳印花稅稅率,由現時買賣雙方按交易金額各付0.1%,調整至0.13%,並相應上調香港證券的某些其他轉讓書應繳印花稅稅率。
香港印花稅: 香港證券的轉讓
第1标准第1部税率适用于住宅物业而第1标准第2部税率适用于非住宅物业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后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业所签立的文书。 第1标准第2部税率相当于2016年11月5日前适用的「从价印花税」的第1标准税率。 本文章內容只供參考用途,並屬於作者之個人意見,並不保證所有資料準確無誤,亦不構成任何投資或服務之推介、邀約或游說。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價格可跌可升,過去表現並不代表將來表現。 印花稅假期本應在2021年3月31日結束,但因為政策推出後成績驕人,2020年疫情期間樓價不降反升,所以後來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香港印花稅 然後於2021年7月1日開始,印花稅起徵點由下調至25萬,直至9月30日印花稅假期結束為止。 近年很多香港人選擇移民英國,而且一般都是舉家移民。 疫情過後,相信移民潮仍然會持續,而且於英國置業的情緒應該會升溫。 電子印花系統已於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取代印花機,會員請按此觀看電子印花徵費系統的教學影片,學習操作的方法。
詳情請參閱《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申請手續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修訂程序》[ U3/SOG/PN06B ] 。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如果被發現瞞報,會因濫用政策而被罰款5千英磅,且會被追回印花稅差額。 如果張先生於購入物業後連續居住於英國達183天,張先生便會成為英國居民。 因為成為英國居民,張先生可申請退回£7,000的海外買家額外印花稅。
以上印花稅小知識可作為物業交易基本參考,惟置業及賣樓經常出現不同狀況,如對稅項有任何疑問,可諮詢稅務顧問或稅務局,計算自己的實際買樓或賣樓的額外開支。 一般住宅買賣須要在簽立交易的首張協議或轉易契後30日內交印花稅,否則要繳交罰款。 如果不遲於1個月,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2倍,如果遲逾1個月但不遲逾2個月,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4倍,如果在其他情況下,罰款為印花稅的10倍,所以記得準時繳交印花稅,避免增加額外稅項開支。 香港印花稅 如果打算賣出住宅單位,要注意轉售限期的額外印花稅(SSD)開支。 如果物業在持有期為6個月以內,稅率為20%,持有期在6至12個月,稅率為15%,如果在12至36個月,稅率則為10%。 就住宅單位而言,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一般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對應不同交易情況。
明明是奉行簡單稅制的香港,買樓賣樓的稅項卻如此多! 令你不禁大叫:「阿媽我好亂呀!」究竟現行多款置業印花稅有甚麼分別? 會員在繳付印花徵費後,如發生旅行團取消、顧客轉團等情況,可向議會申請退回相關印花徵費,但必須按議會訂明的手續及方式提出。 會員必須在印花收據或其附頁上,清楚註明每名購買外遊旅行服務的顧客的全名,以確保有關旅客都可獲「旅遊業賠償基金」(包括「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 香港印花稅 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見下列表),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首次置業有3個好處,首先最大好處是慳稅,這是吸引真正首次置業人士,以及所謂「自製首置」人士入市的主因。 特別是後者,據近期美聯物業研究報告指,內部轉讓「自製首置」再買樓的個案持續增加,今年首季共有1267宗個案,跟去年第四季僅微跌10宗,相差不遠。
不論是否屬於香港買家,首次購買還是非首次購買非住宅項目,印花稅也不會出現任何變化,賣出的時候也不會受額外印花稅影響。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香港印花稅 下一手買家,可以購入「公司股份」方式向「母子公司」買入資產。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首次購房的張先生於2020年8月購入價值為35萬英磅的物業。 受惠於印花稅假期,樓價的首25萬磅將不需繳付印花稅(6月30日前為樓價的首50萬磅,10月1日或以後為樓價的首12.5萬磅)。 不少移英的香港人會在移民前買樓,或者會在到步後過一段時間後才買樓。
額外印花稅特別針對短炒買家,假如他們在買入物業後的三年內將物業轉讓,就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視持有時間而有不同稅率,最高達20%。 依香港《印花稅條例》第117章,某些指定文件必須向香港稅務局交付印花稅,否則該文件的法律效力將失效,而在法律訴訟、法庭上亦不會受理。 因此,在物業轉讓的契約文件上,為了防止日後買賣雙方對業權誰屬有任何爭拗,繳交印花稅就可以確立法律效力,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同意以股份所占資産淨值作爲轉讓代價款額。 香港印花稅 如果股份轉讓雙方沒有就股份轉讓簽訂任何協議書,而是只簽署了【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那麽一般情况下,印花稅之計稅基礎爲公司資産負債表所顯示之資産淨值。 如果財務報表顯示公司資産淨值爲負數,則印花稅之計稅基礎爲“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所填寫之轉讓代價。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簽有協議書,協定轉讓代價爲港幣10萬元。
租約、租賃協議、以及任何其他具有類似效能的檔(包括檔的複本及對應本)(以下通稱「租約」),均須繳付印花稅。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300萬X15%」相當於450,0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香港印花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300萬元X1.5%)」,相當於405,000元的款項。
只是部份人在買香港住宅時,很多時會連同車位一併購入。 車位理應計算在「非住宅」的「印花稅」範圍,但如果同住宅一併購入又怎處理呢? 大前提就要視乎是用同一份文書來處理,還是分開兩份文書來處理。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香港並沒有持有物業,購買一個住宅單位連一個車位時,只需按「從價印花稅」計算便可以。 舉例單位連車位價格600萬元的話,買家只需支付600萬X3%,相當於18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便可以。
乙公司截至於2013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顯示其累計虧損(總資産扣除總負債)爲人民幣8萬元。 2013年9月30日人民幣兌換港幣之匯率爲人民幣1元等於港幣1.2元。 乙公司截至於2013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顯示其資産淨值(總資産扣除總負債)爲人民幣500萬元。 198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的印花税率以下连结载有计算由2010年4月1日起买卖或不动产转易契的印花税例子及常见问题。 由1992年1月31日开始,住宅物业买卖协议须按与不动产转易契相同的税率缴付印花税。 在买卖协议按上述规定加盖印花后,有关的物业转易契只须缴付定额印花税$100。 由1999年4月1日开始,物业转让印花税将根据代价款额或价值的确实金额计算,而非用以往调高至最接近的$100后才计算的方式。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将会以第2标准税率征收。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陳先生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22,500元的印花稅。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既然是否持有物業,會直接決定繳交「從價印花稅」,抑或更高稅階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究竟怎樣決定買家是否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呢? 印花稅沒有特別註明什麼為之「單一物業」,但有說明如果「物業」本身涉及「天台」、「平台」及「花園」,一般來說會視為一個物業看待。 對一般買家來說,大家前往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多數會提醒你帶支票支付相關稅項,律師會協助代交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在2010年11月推出,基本是針對短炒的業主,如果業主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售出,就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所以媒體經常說新盤「額印期鬆綁」,基本上是指簽訂買賣合約起計三年後,不需繳交額外印花稅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