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數字顯示,有更多公屋富戶選擇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從而避過迫遷。 不過,即如「富戶」,也非大富大貴,未必能夠在熾熱的私人房屋市場安居,故有公屋家庭成員在刪除戶籍後,繼續「屈蛇」居於原址。 富戶所以無所不用其極、鋌而走險,歸根究柢,實源於房屋市場失衡,政府無道德理由迫使公屋戶進入私人市場,要他們面對樓市狂濤。 濫用公屋後果 房署回應指,一般來說屋邨人員每兩年會家訪所有公屋租戶1次,包括新住戶,藉此檢查單位是否丟空或遭非法使用。
時下劏房租金可達六、七千元,他們的財政壓力可想而見,更遑論累積財富以改善生活。 若租戶濫用公屋的情況性質嚴重,房委會將不會預先警告,即時終止該租戶的租約(《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19條)。 濫用公屋後果 因此,切勿在公屋單位內藏有私煙或毒品,又或者在單位內非法聚賭,因為除了犯法之外,還有可能被收回公屋單位,連累家人無家可歸。 她強調,濫用公屋者或須面對法律後果,如果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房委會亦可根據《房屋條例》,終止有關公屋單位的租住權。 房屋署一直以來透過不同途徑,向公眾及住戶發放資訊,提醒他們切勿濫用公屋。 為確保公屋資源能夠合理及公平地分配給這些家庭及令他們早日入住公屋,房屋署一直致力打撃濫用公屋的情況。
濫用公屋後果: 房屋條例
他說,要有效打擊濫用公屋單位的情況,房署只用抽查方式並不足夠,建議當局提供經濟誘因,包括向舉報兼成功檢控的居民贈送50元的超市禮券、或頒發獎狀,相信成效會更顯著。 濫用公屋個案無奇不有,王坤稱,即使有公屋戶主擁有私樓單位,可脫離屋邨生活,但仍不交回單位。 另方面,梨木樹邨互助委員會其中一名委員林先生指出,邨內共有19座公屋,樓齡由2至30年不等。 他透露,邨內約有5至10個公屋單位並非由持有戶籍人士自己居住,分別以同等的租金「出租」予相熟朋友或親戚暫住,由於屬非法交易,公屋戶主多數只要求「租客」代交租金予房署,一般不會要求較多的租金,避免多生事端。
「騙徒」指,招聘廣告會以高薪厚職、提供食宿及在職培訓作招徠,有需要時會虛寒問暖,裝作好友,讓對方放下戒心。 舉例說,不少公屋二代苦於未能負擔私人住宅,在婚後仍須與配偶同住於父母公屋內,無奈「蝸居」之餘,更對彼此生活造成諸多不便;同時亦囿于入息上限,入住配偶不能加入公屋戶籍,從而慘成「犯法」之徒。 有80後3年前循特快編配「捷徑」,成功獲派長者合住屋,惟居住1個月便丟空3年,繳納空租及布下「空城計」遮瞞,以保居屋綠表資格。 執法部門上周五(17日)接獲一名17歲少女報案,指她在秀茂坪安泰邨懷疑被一名男子非禮。 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20日)上午約10時在秀茂坪區,以涉嫌非禮拘捕一名姓楊(24歲)男子。 早排HOY TV嘅賀年節目《開運秘笈》都係搵七師傅主持,反而唔係幫ViuTV拍,令呢個傳聞聽落更加似層層。
濫用公屋後果: 打擊濫用公屋 公平分配資源
但其實,房委會一向在調查時都會向境外機構要求資料,惟這種抽查效率很低。 濫用公屋後果 在2016至2018年,3年間房委會共接獲約380宗關於公屋申請者隱瞞資料的舉報,及主動抽查了約1800宗公屋申請個案,當中涉及隱瞞擁有香港境外物業的約有50宗,成功檢控並定罪的個案有4宗。 公屋有「打擊濫用」政策,包括丟空單位(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近年的公屋租約有註明,租客需要持續居住在公屋入面,以確保公屋使用的效率,防止丟空不用,拖慢其他人的上樓速度。 此外,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屋委員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公屋單位的租住權。
由於條例列明房委會需要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按租戶收入指數變動調整租金,所以公屋租金大概每兩年會改動一次。 房屋條例的第一部,主要簡介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成立及組成,並且釐定委員會的一般權力及職責,當中包括整個房屋委員會的架構,還有委員會成員執行職務的權力。 濫用公屋後果 而第二及第三部則是關於委員會的財政管理和財產處置,包括委員會擁有處置盈餘、借取款項的權力,以及委員會對於屋邨租契和租金的處理,甚至是土地的售賣事宜,全部均屬於房屋委員會的管轄範圍之內。 香港房屋條例主要用作規管公共屋邨住戶,條例機制主要從香港房屋委員會角度出發,透明化公共房屋政策,並且釐定住戶的權益和義務。
濫用公屋後果: 加強資產審查 打擊虛報
以上兩個方法, 都是在現有法例及政策上執法,騰出公屋給輪候中的有需要人士。 比起坊間提出以輪候人的需要,重新設計輪候優次等需要諮詢公眾的方法,較為簡單,可以即時執行。 「強制檢測公告」已成香港人生活的日常,主要目的是盡快找出感染者,切斷病毒傳播鏈。 公屋申請人於審核過程報稱的資產淨值,比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少五十多萬,由於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超過限額四十多萬,並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 第四部分開始便是針對公共屋邨住戶的管制,包括委員會擁有隨時終止租契、驅逐侵入者、保管及處置財產的絕對權力。
-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在其網誌表示,房屋署採取多管齊下策略,在兩年一度的家訪周期,到訪約80萬戶公屋居民,細心偵察懷疑濫用公屋個案。
- 他指出,目前房署的做法非常被動,主要仍是等待有投訴或舉報後才作跟進,倘若加大打擊力度,有機會增加回收單位,從而有助再加快公屋回收與輪候的流轉量。
- 「強制檢測公告」已成香港人生活的日常,主要目的是盡快找出感染者,切斷病毒傳播鏈。
- 他又說,由於不少瞞報及漏報個案遭揭發,與公屋住戶舉報有關,房署本月內會再發信予全港公屋住戶,呼籲他們踴躍舉報。
- 她表示,該組的職員會偵查懷疑個案,並盡全力跟進,由立案、調查、約見租戶,至上訴程序完成到收回單位,形容每一個環節都要十分認真謹慎。
- 新一屆政府剛上任,面對多年來最頭痕、最炙手可熱的房屋問題,未來5年供應無法加快,束手無策。
- 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核了逾13,000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
- 居屋是以市價折扣優惠售予合資格人士,把單位租出去,又似乎違背了協助上車的原意。
與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同事會面期間,他們向我介紹了自己的工作情況。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我們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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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屋住戶的租約條款,戶主及其家人必須長期在公屋居住,長期丢空公屋單位會被視為濫用公屋機制。 為了打擊該情況,房屋署於2004年成立了「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特遣隊」[後改稱「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以進行突撃性家訪、查訪租戶其他居所、向其他部門或機構核實租戶所申報資料的真偽等方法,重點調查懷疑濫用公屋資源的個案。 根據政府的房屋政策,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為未能負擔私人租住房屋的低收入人士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 一直以來,房委會致力確保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合理地分配給最有需要的家庭,因此在一九八七年開始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隨後又於一九九六年起推行「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 根據政策,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均超逾指定入息(即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三倍)及資產限額(即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84倍)的租戶,須遷出其公屋單位。 何永賢指,在與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同事會面期間,了解到有關工作既從宏觀角度掌握情況,亦觀察入微地偵查懷疑個案,並盡全力跟進,由立案、調查、約見租戶,至上訴程序完成到收回單位為止,每一個環節都要十分認真謹慎。
往後,我和房署同事會繼續不遺餘力做好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並會不斷與其他部門一同協作做好搜證、舉證工作,令公屋的使用得以公平分配。 即使在不民主的國家,掌權者亦曾多番 利 用 甚 至 濫用 全 民 投票,要求人民表態支持他們的政策或制度。 惟一個月後,他們收到房署通知,房署指曾於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1月19日家訪,認為梁婦濫用公屋,要求她交出單位。 何永賢呼籲,市民可致電熱線、填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通知屋邨辦事處、於網上遞交電子表格或電郵,以舉報濫用公屋的情況。 除騙取公共資源外,騙徒近期更加將目光轉向人力資源,東南亞「賣豬仔」案成為經典例子之一。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推出《小騙徒 • 大老千》專訪節目,訪問「騙徒」,以了解他們的犯罪手法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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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私樓樓價高,吸引不少公屋租戶非法放租單位,有租戶公然在網上招租公屋單位,部分月租索價五、六千元,較原本的公屋租金多出逾倍,租戶有錢落袋。 房署發言人指過去四個月網上巡查組共發現約三百宗網上留言,大部分為徵租個案,十一宗為招租,房署跟進後,最近成功收回兩個市區公屋單位。 另一宗個案中,申請人申報的婚姻狀況為已婚,但是經過調查後被發現已經離婚,所以實際上並不應該獲配該單位。 曾中風並患腦退化的八旬老婦,本獨居柴灣興華邨,今年3月被房屋署指濫用公屋,遭下令收回單位。 老婦的兒子日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母親無能力照顧自己,令家中水電用量過低。
【本網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於立法會表示,鑑於過去5年有400宗濫用公屋個案,房委會將推行多項新措施打擊,如加派人手抽查等。 不過,香港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數字反映當局低估實際情況,新措施在執行上有困難。 她稱,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 既然稍有能力的住戶亦未能負擔私樓,政府務必須要正視「富戶」的房屋需要,而非「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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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網民日前在Facebook公屋討論區群組發帖,表示申請公屋多年,收到「合格信」和見房屋署主任後約1年獲首派,由於不合心意只好拒絕。 至2個月前二派梨木樹(二)邨單位,然而並無升降機,直言「好灰」,只好再次拒絕博最後一派。 她形容自己要求並不高,「淨係要求唔好咁舊、唔好近垃圾房、高層,我心諗最後一派,咩都講晒出嚟」。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房屋署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核了逾1萬3千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 (四)至(五)為貫徹落實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中指定項目指標,房委會在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下的兩年周期內,審核不少於 份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以及每年深入調查不少於10 000戶與入息及資產申報和住用情況相關的個案。 房委會會因時制宜採用不同的策略和調配人手,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作,全方位致力打擊濫用公屋。
濫用公屋後果: 香港文匯網
地產業者指出,金融海嘯下,公屋非法「出租」市場極度渴市,為戶主製造圖利機會,轉租可賺逾一倍的利潤。 租客主要是一批面臨減薪裁員壓力,既無力負擔私人樓租金,也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的夾心打工仔。 房委會表示,為打擊租戶濫用公屋,除透過日常管理措施和兩年一度家訪調查時偵察懷疑濫用個案外,房委會轄下的中央專責小組亦會深入調查隨機抽選及公眾舉報的個案。 房委會已成立由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組成的中央專責隊伍和特遣隊,分別加強偵查濫用公屋的工作和於辦公時間以外的偵察行動。
他又說,由於不少瞞報及漏報個案遭揭發,與公屋住戶舉報有關,房署本月內會再發信予全港公屋住戶,呼籲他們踴躍舉報。 消息人士強調,「如果住戶有其他物業及汽車,根本無得瞞,因為一查田土廳及運輸署,就可以知道有關人士有幾多物業及汽車,住戶唔應該鋌而走險。」他指大部分瞞報住戶只有一兩個物業,但有小部分則屬超級富戶,同時擁有多個豪宅單位。 違反房屋條例的後果可大可小,隨時被判處監禁及罰款,到時反而得不償失,所以不要輕易以身試法,記得看清楚條例,了解清楚後再申請。 青少年約會暴力的後果十分可怕, 經常會導致用自我傷害的方式來逃避問題, 這些方式包括藥 物濫用、飲 食疾患、與性有關的冒險行為, 甚至於自殺. 其他意見方面,大中華地區民眾普遍認為美國「嘗試將國際法套用於其他國家,但自己郤虛偽地沒有經常跟隨」及 「 濫用 自 己 優勢強迫我們就範,滿足他們要求」,比率分別為67%和68%。
濫用公屋後果: 香港仔
他每天都會到興華邨照料母親,惟他前年不幸確診患鼻咽癌,去年末曾帶母親到其家暫住以便照顧,並在今年農曆新年後已搬回興華邨。 濫用公屋後果 兒子認為房署未有考慮母親的狀況,程序不公,要求法庭頒令推翻房署的決定。 與此同時,打擊濫用公屋的主題人物「房護俠」和「濫用戶」,將會現身不同公共交通工具及線上廣告,以及在所有公共屋邨和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張貼的宣傳海報、橫額等,提醒大家切勿濫用公屋。 申請獲批後,業主及租戶可使用計劃下的資訊共享平台,自行配對樓盤及洽談租金,如果居屋單位屬2房或以上,亦可選擇租出整個單位,或分租睡房。 由2017年4月1日起,獲登記的一般家庭申請,若申請內全部成員均現居於公屋,相關申請將被凍結一年及被編訂一個相應登記日期,期間房屋署會暫緩處理該公屋申請。 如申請者因上述規定導致申請被凍結一年,其後有關申請轉為非長者1人申請,會按「配額及計分制」下的規定被扣減30分。
濫用公屋後果: 善用社會資源 打擊濫用公屋
至於為何舉行簡介會,吳秋北解釋自簡約公屋公布以來,社會充斥不同聲音和疑問,故拋磚引玉,同時也促進居民對簡約公屋的理解。 濫用公屋後果 但他指政府掌握更全面資訊,希望政府日後也能多做地區諮詢和解說工作,讓當區居民可以安心,又形容簡約公屋的興建實屬雙贏,既為改善區內交通和社區配套帶來契機,也讓劏房戶得以改善環境。 吳秋北指,柴灣的簡約公屋屬計劃次輪項目,但港島租金較九龍及新界為高,住在不適切居所的港島居民,需求更為逼切。 他促請政府盡快啟動柴灣的項目,又指簡約公屋是暫時性措施,不影響當區發展規劃。
濫用公屋後果: 濫用药物藥 v—
公屋租戶有責任按房委會的要求,如實申報資產,包括在香港以外擁有的土地及物業等資產,如作出虛假陳述,會有法律後果。 若有懷疑或接獲舉報,房委會會進行深入調查,並面見有關租戶以核實所申報的資料。 房委會執行相關政策和措施時,會以一貫務實的態度作出平衡和不時檢視,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
濫用公屋後果: 打擊濫用公屋 短期加快輪候(文:阮穎嫻) (09:
戶主只要自己放棄單位遷出戶籍仍可申請公屋,但申請會凍結一年,「原本間屋由家庭成員轉戶主,但要審查,假設戶主仍未除名,申請公屋要凍結一年」。 呢D咪房署政策好有問題囉,我不是歧視而事實上我眼見很多內地人和亞裔人好快上到樓而本港很多基層要等5,6年都未分到公屋,例如當年東涌新發展區現在已住了很多亞裔人,另外環顧很多舊公屋也有很多空置單位未分出給有需要人士。 但如果他們可以持續在境外居住而毋須返港,即沒有居住在香港公屋的需要。 正常香港人,在香港工作,有家人要照顧,放多日假都被老細鬧,根本無辦法持續離開香港而沒有後果。 新一屆政府剛上任,面對多年來最頭痕、最炙手可熱的房屋問題,未來5年供應無法加快,束手無策。 她指出,如在2019年至目前,公屋租戶的所有住客有連續6個月不在港,就是沒有遵守租約或公屋政策要求持續居住公屋,房署可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要他們交還公屋。
濫用公屋後果: 房屋署打擊濫用公屋 一年查逾1.3萬宗個案逾千單位被收回
數字最能說明事實,房屋署同事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也顯示出實質成效。 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核了逾13,000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 房屋署同事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我近日前往房屋署的善用公屋資源分組辦事處,進一步了解同事的工作,感受到我們有努力執行職務的團隊、有方法有效搜證,也有刑罰阻嚇及處理濫用公屋的人。 房屋署有兩個象徵卡通人物,分別為「房護俠」和「濫用戶」,以警惕公屋租戶不應去濫用公屋資源,並且提供舉報熱線和方法,鼓勵「篤灰」舉報濫用者。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房屋署用多管齊下方式打擊濫用公屋,儘管疫情影響部分調查工作,但署方去年共收回超過1300個單位,涉及住戶違反租約等問題,確保資源用得其所。 曾經因為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引起爭議,在內地非法行醫等罪被判監3年的內地科學家賀建奎回覆本台查詢時確認,他透過「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獲批來港,他表示「看好香港的未來」。
此外,在過去一年,因不同原因而收回的單位約9000個,例如因購買資助出售單位而收回的單位或租戶自願交回單位等,當中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則超過1300宗。 賀建奎曾經因為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在內地被判監3年,他接受本台查詢時被問到,曾經服刑有否影響來港的計劃,賀建奎說不便透露。 賀建奎又表示,看好香港的未來,他早前申請「高才通」,上星期獲批,正接觸一些單位,未確定何時來港。 他說,計劃來港之後做科學及基因等研究,被問到有否合作機構,賀建奎指,剛開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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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又強調,現時約70名人員調查懷疑濫用公屋個案,包括突擊巡查單位,以及審查公屋租戶的入息及資產申報,確保公屋資源未被濫用。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15日)在網誌中表示,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房屋署致力打擊濫用公屋,一年查核逾1.3萬宗個案,收回逾1300個單位。 濫用公屋後果 按照現時公屋政策,住戶入住滿10年後,每隔兩年須申報家庭總收入,以確定租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