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2026詳盡懶人包!(持續更新)
關於我們:快法務是一站式創業法律服務平台,提供公司註冊、財稅記賬、商標知產、人事社保、專業法律等早期創業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務。 也就是說,如果企業進行股權轉讓時,轉讓價格超出市場價70%—130%這個區間時,該合同的法律效益本身就有待商榷,人民法院有權予以撤銷。 因此,大幅度壓低交易價格是完全不可取的做法,倒是更有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 更新:評論中有說到「贈與是屬於其他轉讓形式,除了直系親屬和兄弟姐妹的贈與,均可以認為轉讓價格偏低,對出讓方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我暫時不確定是我政策解讀有誤還是各地實務操作偏差,等確定後再更新。 這個問題有專門的文件: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官方鏈接: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now.com財經】近年的二手住宅成交中,「親屬轉讓」始終佔一定比例。 所謂的以“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擁有物業,原理其實並不複雜,買家只需以買入公司股權方式,便可間接擁有該公司持有的物業。 一般來說,這些公司大多沒有實際生意運作,也沒有隱藏債務,主要為了持有一個物業而存在,這樣交易的時候更簡單快捷,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同樣是香港永居身份的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建期樓花估價急挫 頓成「樓市炸彈」業主如何自保?【星之谷專欄… 可以考慮將太太物業轉讓給先生,然後太太恢復首置身份後,再考慮買入住宅物業。 需要物業業權重置,按揭整拆以借盡再置業,稅務策劃以達致最有效益的物業投資的話, 可與我們聯絡,跟進解答,謝謝。 有聯名物業並以長命契形式同妹妹持有一個居屋單位,已經補地價, 並已經供完。 若果妹妹想「甩名」, 將她的業權賣給我, 以回復首置客身份,作價大約350萬, 請問印花稅幾錢? 知道轉單名係法律上也是一宗買賣交易,需要繳交印花稅。 但係係咪可以用買賣契形式處理,即是妹妹唔使真的要過350萬元給我? 銀行考慮有關申請時,跟批核新買物業按揭情況相若,以買入價與估價之間較低者作為參考樓價,計算相應最高按揭成數及金額。 由於是親屬間轉讓,可要求律師樓擬定買賣合約,毋須另立臨時買賣合約。 這份買賣合約上標價便是銀行考慮買入價,亦是用作計算印花稅基準。 如業主計劃以內部轉讓方式慳稅,在按揭方面也有地方需要留意。 原有的物業未供滿按揭,家屬轉讓時也需償還貸款;如轉名交易需要按揭融資,較理想的情況是轉名後單名業主收入已可通過壓力測試。 如此,除名的另一人便再無按揭負擔,再入市借取按揭時,貸款成數、壓力測試的標準都會較寬鬆。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 2 大法 非近親物業轉名或「甩名」 非近親轉名或「甩名」,稅率是按物業權益計算。 假設奶奶與新抱持有價值400萬元聯名物業,由於法律上兩人不算是近親,如果奶奶想「甩名」給新抱,屬非近親轉讓;倘若新抱名下有物業,這項交易新抱便須繳付15%印花稅。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僅是我們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不同稅務部門針對增值稅的相關規定或解讀可能不盡不同。 因此在具體的股權轉讓項目中,需要在盡職調查時就增值稅的徵收問題對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進一步徵詢。 有人認為,根據相關規定,股票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不屬於上市企業,其股票也並非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因此其股票不屬於有價證券,對其股票的轉讓不徵收增值稅。 第3條規定,「三、關於企業兼并轉讓房地產的征免稅問題 在企業兼并中,對被兼并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中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而且長遠來就,買家要維持公司營運,同樣需要一定的費用支援。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由於通過轉讓公司股份的形式進行物業買賣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相比起買家以個人名義購入物業,有時候可節省15%的買家印花稅及15%的從價印花稅。 當然,上述近親首置的「組合技」亦可逆向操作,有樓業主可借無物業的近親首置買樓,日後再以內部轉讓方式低成本收回資產。 須要知道,內部轉讓物業將無視額外印花稅(SSD),即使業主在購置物業後24個月內轉讓予直系親屬,亦毋須繳交SSD,故投資者實無後顧之憂,可借親人之手無限首置。 但如他內部轉讓物業予其妻子,便可以首置客身份置業,新物業的印花稅僅為樓價的3%,即18萬元;而由於近親轉讓關係,其現有物業的「交易」亦即須付上3%的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豁免「額外印花稅」 即如果你是以 6 成按揭買入現有單位,並正在供款,則不能透過轉按或加按,享用新按揭成數,藉此套現。 而近親轉讓就是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