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轉名手續2024必看攻略!(持續更新)

如本署經評估後認為合適,新住戶首張帳單的水費會根據該水錶讀數計算。 如申請是由新住戶及前註冊用戶共同填寫表格WWO 1145,該水錶讀數亦會作為向前註冊用戶發出終結單之用。 最佳的轉讓單位方式,把單位轉讓給賣給近親,但都不可以將物業定價設得太低,以免銀行不願意承造按揭。 但其實這做法是無法避免稅項支出,因為買賣印花稅計算方法,並不是看物業的成交價,而是用政府或律師樓的估價而定。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當買方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不論他在何時將物業轉售,也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不過他又提醒,稅務局有可能就上述兩大「奇招」﹙「成交價」過低 及「斬件」甩名 ﹚,懷疑相關人士並非「代表自己行事」。 翻查資料,目前印花稅署要求有關的購買人或承讓人作出法定聲明,確認他們在有關交易中屬「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並非在交易中代表其他人行事,以獲得有關的買家印花稅豁免。 為壓抑「炒風」,政府自2010年11月起,推出多項樓市「辣招」,包括2016年11月將住宅物業印花稅稅率由原來累進稅率,劃一至樓價的15%,首置或換樓人士則可豁免。 簡單舉例,準買家本身已有一個物業,若想再買多一個市值600萬元的單位,就需付15%稅率,即90萬元,遠高於首置客僅須支付3%的稅率,即18萬元。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兔年轉工兼買樓 打工仔「防炒車」3大貼士【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再分享另一個有趣故事,有一位顧客Kelvin打算賣樓,而他的姑媽願意以600萬元接貨,問題是單位尚有三個月才過SSD期,但又擔心期間樓價大跌。 他與姑媽商討後,決定先出售10%業權即60萬元,只需繳付60,000元「辣稅」;待三個月SSD期過後,Kelvin將餘下90%業權出售。 這個方法好處是猶如繳付訂金,而10%業權亦難以易手,但壞處是如果樓價期間下跌,如何保證姑媽會守承諾,以約定的價格購買剩餘90%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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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任何人(該文書的簽立人除外)純粹使用物業文書以查證該物業的業權不會被視作須負上法律責任繳付印花稅。 目前市場見得最多的方法,就是透過近親之間內部轉讓方式,讓業主無須「沽出」原來擁有之單位,即可回復「首置身」。 按揭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雖然原先一方已回復首置身份,但如果再買樓,舊物業每月供款仍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DSR)。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遺產物業承繼需要注意什麼?

超過90%以上的香港業主都以為可以自行訂立偏低樓價意圖避稅,不過稅局絕對有權在7年内重新評估物業價值再重新徵收印花稅。 係你嚟講係直接轉名,係法律手續上,係由原來業主賣比下一手業主,原理係一樣,不過親屬轉手印花稅可以比平嗰個計法咁解啫。 申請人可於申請後9個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在繳付法定費用後,領取加名或改名後的出生登記記項核證副本。 嬰兒出生後42天內申請加名或改名,無須繳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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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把填好的申請表格(附註1),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連同香港身分證、護照或商業登記證(視乎何者適用)的副本,提交至水務署。 此外, 將物業以遠低於成交價「轉讓」給另一人也是不可行的,因為買賣印花稅看的是估價,而不是成交價,所以無法避免印花稅的開支。 為順利申請按揭,而用聯名方式買物業,是不少人想將物業轉名或甩名的原因,因為甩名後,被釋放的人名就可以回復首置身分。 近日多了客人問關於物業轉名的問題,其實將物業轉名,並不是如想像般將名字改一改如此簡單的事,首先都不能避過印花稅,如用錯方式轉名或甩名,更可能會對下一手業主有不良壞影響。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部分銀行承做甩名按揭,毋需雙方提供臨約,業主可於批出按揭後,自行到律師樓再做轉名合約。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申請前

但近日有客人提出因不想過早披露自己的個人私隱希望到最後真正賣出或租出單位一步先補簽。 除了定時定候提供最新的樓市、按揭相關資訊之外,作為數碼港成員機構的ROOTS上會致力透過創新科技為香港每一位解決按揭煩惱。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香港首創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獨家A.I.按揭評估,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以衡量是否落訂買樓及應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另外,我們亦提供精準的智能按揭計算機方便各位計算能否通過壓力測試及每月按揭供款額。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聯名物業現有兩種方式,一種為分權共有,另一種為聯權共有(又稱為長命契)。 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會互相重疊,每個共有人都可以向第三者說自己擁有該物業。 雖然不少夫婦或近親都會使用長命契買樓,免卻遺產的爭拗,但稅務條例規定聯權共有的物業需要按照市價繳付全數印花稅。 不過如果涉及近親轉讓,可要求律師向稅務局申請,希望對方批出酌情權減省稅項。 所謂「內部轉讓」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甩名」(或稱除名),即將聯名擁有的單位,改為一人擁有,例如夫婦共同擁有的單位,丈夫「甩名」後由太太獨自持有。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申請手續

雖然就算加入這項條款,執行人依然有權賣樓,但受益人進行民事訴訟的話勝算高,打官司取證時間也短得多。 不過這做法有利也有弊,由於物業業權已轉移,只是處於待辦狀態,而原先一方無權轉按或加按。 此時,原先一方只能默默地繼續供舊按揭,銀行亦不會call loan。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 $0,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 筆者重申,如果持有聯名物業雙方不是近親,建議以「分權」而不是「長命契」方式持有。
  • 在近親轉讓當中,直系親屬的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 分銷放盤列明賣方是否授權代理將物業分銷放盤,並將由賣方提供的關於賣方及物業的資料交予其他地產代理以供分銷放盤之用。
  • 先睇下有否立遺囑,如否就按法理常規,一半比配偶,另一半比仔女平分。
  • 這就是一項買賣,我們可以代代辦,包括律師,按揭,估價等等。
  • 不過,由於物業的成交期可以為一段長時間,母親可以在簽訂買賣合約時落實一個較長的成交日期,並在一個月內繳付印花稅,直至女兒找到工作後才正式承造按揭。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附表11第118條,就原有公司的屬自然人的公司秘書而言,在第650條的生效日期當日及之後,該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須視為該公司秘書的通訊地址。 第118 條的施行,並不會導致第652條所訂明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詳情更改通知的責任。 發出有關證明書,批准證明書持有人從死者銀行戶口支用款項,以支付死者的殯殮開支或死者生前贍養的人士的生活費,以及檢視死者的銀行保管箱。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近親轉讓 2 大法

一般來說,轉名沒有實際期限,故有些業主會以拉長轉名期的方式,確保另一半不會即時放售物業。 有別於近親轉讓,以送贈契形式轉名,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近親轉讓,即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亦多數簽轉讓契,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在近親轉讓當中,直系親屬的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此外,於正常情況下,購入物業後3年或以內轉售或轉讓該物業,須繳付10至20%的「額外印花稅(SSD)」。

若申請人有多名直系親屬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則其優惠限期以年紀最大的親屬計算。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例如,若一名六十歲以上之長者與五名二十一歲以下之孫兒同住,其中最大的一位為十二歲,他可以享用之優惠只有九年。 若該私人公司並非與上市公司屬同一集團,法人團體可擔任或被委任為其董事。 但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457條規定每間私人公司須有最少一名董事為自然人。 《公司條例》(第622章)第456條規定對公眾公司、擔保有限公司及與上市公司屬同一集團的私人公司由法人團體擔任董事的限制。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如受轉讓一方本身持有物業,是否需要付 15% 印花稅?

因如果定價過份低於市價,稅局有權以市價來追討各項印花稅的差價。 建議定價時先參考各銀行的估價,盡量不要定太低。 如果樓價升值,轉名可能需要付利得稅,稅率為物業升幅的15%。 如果物業買入的時間很短,比如1-2年内轉名,稅局追討利得稅的機會便很大。 業主的遺囑除了要寫明資產如何分配外,也應該要寫清楚執行人權限,例如正式轉名前不能變賣物業,以保障受益人。

不過,你仍須在以這種方式擬備的清單上簽署核實。 在上述情況,銀行職員會複印該遺囑或類似的文書,然後把遺囑或文書正本放回保管箱,把保管箱關上或加封,並把遺囑或類似的文書的副本交給在場的公職人員。 然後把死亡證和認證文件送交該國或地區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第二次認證,以核實上述有關當局或外交部辦事處所發出的認證文件。 六十歲或以上的長者,與二十一歲以下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之直系親屬同住,該長者必需合乎資格或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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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甩名過程最快可於1至2個月內完成,主要取決於律師樓的處理速度,因銀行批核按揭只須1至2個星期。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另外一種是,「送讓契」送出物業,可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方式無償地送贈物業,即屬「送契樓」。 如其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不經代理交易,亦有機會被銀行視作送契。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 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於一星期內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死者的親屬。
  • 因此,不少早前以聯名方式置業的人士,會透過業權轉換方式,先回復首置身份,待買新物業時,可節省更多印花稅開支。
  • 第二種「甩名」,是物業原有按揭需要親人作擔保;但擔保人的身份,會影響到其本人入市,包括按揭成數會下跌一成、壓力測試標準收緊。
  • 夫妻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
  • 在 2022 年按揭保險計劃新例下,9 成按揭樓價上限增至 $1,000萬8 成按揭上限增至 $1,200萬元。
  • 另一個樓宇轉名做法是通過「送讓契」、「送贈契」或「無償轉讓契」的方式無償地送贈物業,該物業即屬「送契樓」。
  • 除了以上做法,倘若夫婦沒有子女,最好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也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爭拗。

公司註冊處並沒有認可特定的瀏覽器或建議使用哪一個瀏覽器。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本文內容包括部分常用的瀏覽器,但提及某一個瀏覽器並沒有暗示任何認可或建議的意思。 社會福利署(社署)共提供三項意外賠償計劃,為因道路交通意外、天災、暴力罪行或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等致死的情況,向死者親屬提供經濟援助。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直系親屬近親屬

近年來在地產市場上不時聽到「成功需父幹」等說法,即是父母送樓予下一代,部份會協助子女付首期,甚至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 父母送樓予下一代,或協助子女付首期,甚至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都是近年來在地產市場上不時聽到「成功需父幹」等例子。 附註1﹕索取有關表格可前往本署的客戶諮詢中心,也可以致電本署客戶諮詢熱線索取或透過本署的網頁下載表格。 不可行,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尤其短時間內進行,稅局會以「不代表自己行事」為由,追收15%印花稅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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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銷放盤列明賣方是否授權代理將物業分銷放盤,並將由賣方提供的關於賣方及物業的資料交予其他地產代理以供分銷放盤之用。 廣告宣傳列明賣方是否同意授權代理發出關於物業的廣告,如“同意”,則除協議另有指明外,廣告宣傳費將由代理承擔。 代理權益披露代表代理簽署放盤紙的人、其親屬或代名人,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他實益的權益。 若代理或代表代理的相關人士打算購入被委託放盤的物業,代理必須要向業主披露有關信息。 僅限住宅用途物業如物業的佔用許可證所規定的用途並不包括住宅用途或不容許作住宅用途,放盤紙即屬無效。 一般而言,代理的責任主要: 代賣方推銷物業;為賣方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安排買方視察物業;進行商議,並向賣方提交所有關於物業的要約;及協助賣方與買方訂立具約束力的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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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聯名物業並以長命契形式同妹妹持有一個居屋單位,已經補地價, 並已經供完。 若果妹妹想「甩名」, 將她的業權賣給我, 以回復首置客身份,作價大約350萬, 請問印花稅幾錢? 知道轉單名係法律上也是一宗買賣交易,需要繳交印花稅。 但係係咪可以用買賣契形式處理,即是妹妹唔使真的要過350萬元給我? 以「甩名」為例,假設夫妻二人聯名擁有一個價值600萬元的單位,丈夫將舊有單位「甩名」予太太,而「甩名」印花稅按樓價一半,即300萬元去計算,妻子只須付4.5萬元,助丈夫重拾「首置身」。 但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指出,一旦單位仍有按揭「跟身」,經內部轉讓時亦要重新申請按揭,換言之要為物業重新估值及銀行的壓力測試。

要將於外地身故之親屬遺體移送返港,或將先人之骨殖由外地移送回本港火葬或安葬金塔墓穴,有關申請須遞交衞生署港口衞生處及食環署。 如欲將親屬之骨殖移送離港,則須得到食環署的批准。 至於將骨灰移送離港,個別國家或要求提交火葬證明書及許可證;就此,死者親屬可向食環署申請簽發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