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轉移申請公屋不可不看攻略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內容大綱

「新世界建好生活」早前成立由各界專家組成的諮詢委員會,經反覆討論後提出首批創新建議,期望透過倡議興建「新世界資助房屋」及推行「上車易按揭」,為香港解決房屋問題尋找新方向。 房署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照顧。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凡居於公共屋邨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兒女配偶申請是次調遷計劃,而年青一代家庭則可提名其父母或外父母申請調遷。

申領者可以在申領表上刪去已身故成員的資料和在旁加簽,並在填妥申領表後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 如申領者仍未通知申請分組(公屋),則須同時填妥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如死亡證)遞交至申請分組(公屋)。 申領者亦可將上述更改住戶資料表格及所需文件,連同試行計劃的申領表一併遞交現金津貼辦事處。 例如(一):某住戶的公屋申請登記日期為2018年9月6日,他們將於2021年9月6日輪候公屋超過三年,因此他們將由2021年9月符合「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資格準則。 假設他們符合所有資格並於同月遞交申領表,開始計算現金津貼的起始月份將為2021年9月。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申領住戶中,即使申領者或部份家庭成員因居住於公營房屋、領取綜援或在獄中服刑而不符合資格領取現金津貼,若其他家庭成員符合所有資格,仍可申領現金津貼。 當公屋申請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時,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審核申請者的資格,包括邀約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詳細資格審查」面晤。 面晤後,如有需要,房委會會進行跟進調查,包括有需要時與政府部門和機構進行資料核對,及向境外機構要求提供資料,以核實申請資格。 無論是在「詳細資格審查」前或之後,房委會亦會進行抽樣調查。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在每月的月底向於下個曆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 可能同時符合其他現金津貼申領資格的住戶亦會同時收到申領表。 公屋申請者在等待編配公屋期間,或會因各種原因(例如等待家庭成員來港團聚等)而要求暫緩編配公屋,期間房委會會暫緩其公屋編配,因此這類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住戶成功調遷後,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按家庭入息情況繳交原有、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而且,均須每兩年向房屋署申報家庭入息/資產一次。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例子:某申領住戶於2022年5月遞交「更新資料表格CAS-1C」,但於2022年7月才向申請分組(公屋)交齊所有所需證明文件,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7月起生效。 如申領住戶覆核成功,拒絕首次公屋編配的理由被房屋署釐定為「可被接納」,現金津貼辦事處將會恢復發放現金津貼,並補發暫停期間合資格領取的現金津貼(如適用)。 申領住戶獲首次公屋編配後,不論接受該編配與否,將不再符合試行計劃的申領資格,但按房屋署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相關資訊請見下列第J4問)。 例子(二):某住戶於2021年7月13日符合所有申領資格,並於同日遞交已填妥的申領表,該住戶的現金津貼發放將由2021年7月1日起計算。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申請者入息上限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富戶政策目標非要增加回收單位,政策應該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富戶居住情況,必定優於居住劏房等不適切居所的住戶」,房委會有責任善用公屋資源。 他形容政策擾民,客觀上促使除名,被除名子女需進入租樓市場,或重返公屋輪候冊,擔心政策轉為單軌制後,放寬入息及資產上限,未能收回更多公屋,反增加額外私樓和公屋需求;估計明年4月前逾20萬戶接受審查前,會有更多潛在富戶除名。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此外,因應立法會議員要求,房署建議,4月1日起不把在職家津貼計算為公屋申請者入息。 至於租金津貼及租務管制,房署認為,在當前房屋供應仍然緊絀的情況下,推行任何形式的租務管制可能帶來反效果,並不符合租戶及社會整體利益。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假如居屋户主年老過身時,子女並未持有物業或只持有私人物業,那麼子女就可以無條件繼承該居屋單位而不需要通過入息審查,因為在手續上,他/她並不是購買而是承繼,所以不需要接受資產審查。 先向屋邨辦事處遞交認購申請書及認購申請書附表,並提供現居公屋單位的租約正本和申請書上所有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並帶同HK$2,500銀行本票作意向金。 另外,申請人同樣要留意,於申請日期截止前的24個月,都不能持有任何物業的權益,簽訂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亦包括在內,否則也不符合資格申請。 白表申請者還有其他地方要注意,申請人須符合居港年期規定,即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要在香港已居住滿7年,而且其在香港的居留,是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房屋署會按合資格的申請住戶的居住密度,決定他們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即居住密度最高的家庭首先揀樓)。 若居住密度相同,則以人數較多的家庭為先,如兩者相同,則以現時租約的起租期較早者為先。 各家庭成員均沒有違反現居公屋單位的租約之任何條款並須符合房屋署現行有關公屋單位住用情況的規定。 由於建議牽涉現行樓宇買賣及按揭政策,故仍需和銀行及相關監管機構深入商討,以解決繁瑣的細節問題。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申請步驟

新世界去年公布的數據指,以一人申請者為例,每月入息上限為3萬3千港元,資產上限為85萬港元;二人或以上家庭,月入上限則為6萬6千港元,資產上限為170萬港元。 新世界早前表示,將就上述建議與政府部門、相關機構及業界商討,聆聽各方意見優化有關建議,並待細節落實後再作公布。 有關提議若得以落實,新世界發展首階段將捐出一幅位於新界西的地皮作試驗計劃,預計可建300個實用面積介乎300平方呎至550平方呎的一房至三房單位。 公屋租金因應「公屋戶收入指數」調整加減幅度,房委會每月會抽選 2,000 名公屋租戶填報「入息申報表」,以作計算收入指數之用。 如果新戶主是已登記戶籍的前戶主配偶,而又一直住在該公屋單位,便不用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 成功申請公屋是不少人的夢想,除了能夠以較低租金租住單位生活,日後更能以綠表身份申請居屋及綠置居,實現低首期置業階梯。
  •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稱,調高公屋及入息限額後,估計增加15.4萬個私樓非業主住戶符合申請公屋資格。
  • 若某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的總入息及/或總資產超出所訂定的限額,該住戶並不合資格編配公屋,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 如有家庭成員已不再是綜援受助人而又希望申領現金津貼,申領住戶須向現金津貼辦事處遞交「更新資料表格CAS-2C」。

由於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採取配額及計分制,輪候時間目標並不適用,因此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申請人與提名人須為公屋住戶分別居於不同區議會分區內的公屋單位。 申請人一戶須獲其年長父母 / 外父母或年青一代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 兒女 / 兒女配偶 )提名,並提供關係證明文件,方可參加是次調遷計劃。 年長父母 / 外父母必須為現居於公共屋的長者家庭 ( 全部家庭成員均年滿 60 歲或以上,一人長者家庭亦符合提名或申請資格)。

按房委會的目標,一般公屋申請平均輪候時間為約3年,但目標不適用於非長者1人申請者。 目標雖說3年上樓,惟實際上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而當中長者1人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則較短,大概是2.9年。 2019年2月,房委會建議上調2019/20年度公屋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平均上調幅度分別為4.2%及3.1%,2019年4月1日起生效。 入息限額中,2人家庭增幅最大,增加6.2%至HK$18,690。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房委會估計,按調整後的限額計算,約16萬個私樓非業主戶符合公屋申請入息,料公屋申請將因而增加5,800戶。 要留意一點,若申請人是非固定月薪,即使填表時平均入息符合申請資格,但房委會仍會要求你在揀樓前,申報揀樓前6個月的平均月入。 居屋申請資格|等了又等,房委會今年尚未公布居屋申請時間。 白表抽居屋,須符入息資產限額,月薪限額有分非固定及固定月薪計算,填表時要注意2大陷阱。

因此,新世界發展將先以300個單位作為試點,讓各方更容易落實計劃。 待討論成熟後,新世界冀日後能聯合社會各界力量,一同擴大計劃的規模。 新世界同時建議提供創新的「漸進式供款」按揭模式,樓價餘下一半的按揭,可於成交後十年內,一次過或分階段承造並供款。 以上建議均能協助年輕家庭解決缺乏大額首期、置業初期供樓吃力的問題,達致以可負擔價錢購入「質素及呎數兼備」的新居。 「新世界建好生活」冀以創新思維改善市民的居住質素,加快紓解困擾香港多年的房屋問題。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住戶如遇有特殊情況,例如社會或醫療因素,而難以繼續在現居單位居住,而邨內調遷又不能解決問題,可申請特別調遷往邨外另一個單位;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以負擔現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便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公屋住戶遇上家庭狀況轉變或發生特殊情況,而難以在現居單位繼續居住,可經下列調遷計劃申請搬到另一單位居住。

他強調,每年檢討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只希望協助低收入家庭入住公屋。 公屋輪候冊申請宗數直逼30萬,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調高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平均增加3.9%及1.1%。 新機制下,一人家庭入息限額將調高至11,250元,二人家庭新入息限額則為17,350元,下月一日起生效。 小組主席黃遠輝承認,調高公屋及入息限額後,將增加15.4萬個家庭符合申請公屋資格,但難以評估最終有多少宗申請。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公屋申請者由提交申請至簽訂租約當日均須符合入息及資產資格。 其實房委會都早有列明一般申請及非長者一人的基本申請資格準則,公屋申請人每月總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規定的有關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限額亦會按年修訂。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申請到公屋後,是否可一直長住?

不少人把置業希望放眼於資助房屋,無奈的是,公居屋供應有限,且中籤機會低,其實私樓市場也有不少上車機遇,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放盤,抓緊機會做業主。 小組委員會於2016年12月9日的會議上通過修訂「富戶政策」,並在2017年2月14日的會議上進一步通過了相關執行細節。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已經於2017年10月的申報週期開始實施。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共租住房屋(下稱「公屋」)需求,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稱「小組委員會」)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由於生意轉讓顧問公司並非採用地產公司做法,因此與顧客會面之前,未能提供生意地址(或大約位置)予準買家,以保障賣家營運機密。 賬戶號碼可以在銀行賬戶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找到,通常賬戶號碼的頭3個數字便是銀行編號,緊接著的數字便是賬戶號碼。 銀行編號可以在銀行賬戶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找到,通常賬戶號碼的頭3個數字便是銀行編號。

據知,有富戶透過轉移資產、或除去戶籍以圖避開政策,料明年4月、下批公屋戶審查前,會有更多除名個案,產生額外住屋需求,有可能令房委會得不償失。 但若果父母作為公屋單位戶主,而本人不在公屋住户名册上,那麼購買居屋時便不能以本人的名字購買,需要由父母作為業主。 將來父母年紀超過65歲,或者不幸身患重病,屆時可向房委會申請轉名。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很多人對於居屋購買資格存有疑問,到底獲批公屋後什麼時候才能以綠表資格購買居屋? 今次我們請來中原訓練學院院長郭昶為大家解答這些問題。 業主可以房委會評定的回購價將單位售回房委會,並退回「特別折扣優惠」。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K 更新家庭狀況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公屋受年青一代追捧,無非因租金廉宜,加上間格四正實用。 以入伙幾年,位於秀茂坪的安達邨為例,樓面面積407平方呎的兩房單位,月租僅約HK$3,000,這個數目僅足以支付部分屋苑的車位租金,難怪公屋人見人愛。 入息則以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共6個月的月均入息計算,可扣減法定強積金供款,但同樣要加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年終花紅及雙薪,再除以12個月的平均數。 換言之,如果過去半年曾經轉工,則以新一份工作的固定月薪為準,舊職的花紅、雙糧則不用計算。 資產轉移申請公屋 政府向新居屋買家提供按揭擔保,不過綠白表可獲按揭成數則有不同,綠表買家最高可獲9成半按揭,白表買家最高則可獲9成按揭,較綠表買家低。 日本財務省數據顯示,日本4月出口按年增長12.5%,連續第14個月增長,但增幅低過市場預期的13.8%,亦較3月增長14.7%放緩。 上月進口按年增長28.2%,因日圓疲弱有助於推動已經上升的全球大宗商品價格,令進口成本大增;但增幅低過市場預期的35%。 4月貿易逆差為8392億日圓,市場預期為逆差1.15萬億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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