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成交日詳細介紹

本公司在此提供的資料僅作單位成交前狀況的參考, 並不是為賣方/業主客戶發出或推銷個別單位, 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及中原網頁概不負責。 然而,過去數年連串的假業主事件,促使地產代理執行新指引,大細訂均要經律師樓對數,並確認沒有資不抵債及業權人身份後,才可以交付賣方。 買樓成交日 部分標準合約甚至訂明於成交日,才一次過將大、細訂及樓價尾數對數後給予賣方。 故此,採用建築期付款買家,如果就預計關鍵日期、收樓日期和承造按揭事宜有疑問,都應該按個案實際情況向賣方(即發展商)查詢,徵詢法律意見,並向相關的銀行或財務機構了解。

  • 成交當日,按揭銀行會放款予律師樓,由律師代為向賣方繳清樓價尾數。
  • 在成交日前,買家將要繼續在他們協助下,完成其餘的買樓流程。
  • 如果遇上並非能用錢銀解決到的嚴重問題,例如賣家涉及故意隱瞞單位狀況、非法改動結構、樓契有問題等違約事件,就有可能需要終止交易,即「踢契」。
  • 普遍而言,承造按揭時,銀行已要求您出示單位的火險證明,如果單位太舊,火險已經過期,銀行就會要求您另外購買,甚至趁機向您推銷火險服務和提供優惠。
  • 銀行會於成交日放賣至賣家律師,再由律師轉交款項予業主。
  • 如買家對物業的質素及價錢滿意,買賣雙方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 委託代理放盤搵樓,促成交易後,買賣雙方均須繳付樓價 1% 為代理佣金。

而簽訂正約的日子一般在兩星期內簽訂,所以只剩成交日可用作走盞。 住宅物業成交日過後,買家再借私貸、稅貸、結餘轉戶或任何小額及大額私人貸款,都不會對已提取的按揭造成影響,但記得量力而為,確保自己有充裕還款能力才借錢。 這是由於銀行審批按揭時要求申請人聲明首期來源,而私人貸款不會被接納為首期來源。 買樓成交日 此外,如買家申請按揭前已有未還清貸款,將減少每月還款能力,銀行最終批出的按揭金額或下調。 因此,借款能力不足的物業買家,可考慮還清私貸才借按揭,以爭取更佳條款。 買家則須於成交前往有關單位驗樓,確保一切妥當,才通知代表律師將樓價餘款和簽妥之樓契送交賣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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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香港首個A.I.按揭評估報告,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然後才決定落訂及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另外,如欲了解「最高可負擔貸款額」或「能否通過壓力測試」亦可使用ROOTS上會獨家按揭計算機。 相反,假如買方未能支付尾數、未能取得按揭貸款、或不願完成交易,賣方卻沒有辦法強制完成交易。 於正式買賣合約應有條款註明,如買方無法完成交易,賣方可以先殺訂,然後把單位重售;如果單位重售時的價值低於合約上的價值,賣方可追討有關差額等等。 樓盤成交日,一般定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的60至90日內,屆时買賣雙家於律師樓簽署轉讓契(即是樓契)後,單位的業權將由賣方轉至買方。

搵樓最方便,當然是上網利用搵樓平台,篩選心水樓盤,只要輸入搜尋條件,就能比較所有合適樓盤,部分平台如千居,更提供業主自讓盤。 新鴻基地產下半月發力,勢將「三盤齊發」,同步吸納各路客源。 ●新地本月3盤齊發 Silicon Hill下周初開價… 居屋有轉讓限制,業主想賣走單位時,須視乎是否已屆滿年期限制,而決定是否有「補地價」的需要,即向政府退還當初所享樓價折扣。 買樓成交日 另外,為得到最低的利率,買樓前也要盡力保持優良的信貸評級,否則即使你收入很高,若評級惡劣,輕則要付高昂息率,重則銀行會拒絕批出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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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你的律師會代你將合約打釐印、繳付印花稅及於土地註冊處登記合約。 這時亦要協議一個正式交樓日期,一般一至三個月,視乎申請按揭時間,住客遷出時間等。 經地產代理安排驗樓:在成交日前,地產代理會安排買家進行驗樓。 買賣合約上一般列明物業是以「現狀交易」,故買賣二手物業驗樓通常很簡單,只需看看單位的間隔、房數或一般結構是否與合約上所列的相符。 買樓成交日 選擇按揭銀行時,您要注意的因素包括貸款利率、現金回贈、是否有Mortgage link戶口、是否批足您所須按揭成數等。

簡易落單程序,最快3小時內會收到配對成功電郵通知,確認預約。 如果你是選擇委託地產代理放盤,負責任的地產代理會盡量保持價格在合理範圍。 就要留意「預計關鍵日期」,關鍵日期代表發展商預計幾時可以將物業順利交予業主入住。

另一個大家會關心的問題,發展商又會否較關鍵日期前交樓呢? 其中一個位於大埔白石角的新樓項目,項目預計關鍵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豈料發展商於2020年6月初突通知建築期業主提早五個月收樓,令部份以建築期付款的買家需要提早辦上會。 一般情況下,發展商需在「最終預計關鍵日期」兩周內向地政總署申請「滿意紙」,並在獲發「滿意紙」後一個月內,發展商須以書面通知買家正式交付物業。 買樓成交日 一般來說是賣方較遲收到資金,而買家收樓亦會延遲,如果買家正在租樓住,買樓目的是自住,遲收樓意味要多付數個月租金,如果買家目的是收租,亦會因延遲收樓而少賺了租金收入。 所以有人如果提出長成交期,就要視乎買賣雙方是否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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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間樓無問題,自己也能借到錢,議價結果也滿意,就可以簽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同時支付相當於樓價3-5%的「細訂」。 環聯主要透過以下兩個途徑收集個人信貸資料:環聯會員 (即信貸提供者,包括銀行及財務機構) 以及公眾紀錄。 買家在過程上因為會持有2項物業,因此在購入新物業的時候,必須要繳付15%的從價印花稅,以及原則上無法承造高成數首置按揭,假如是購買800萬物業,都借不到9成。 買樓成交日 例如陳先生與其太太購入第2間800萬住宅物業時,早已在香港擁有另一住宅物業。 在購入次物業時,須繳納的「從價印花稅」是按第1標準第1部稅率計算,款額為1,200,000元(即800萬元x 15%)。 留意的是,樓價尾數均於成交日交付,新物業更須於成交前數日,將尾數交付律師樓。 所以買家宜先行墊支新物業的尾數,將買入新物業的成交日訂得比舊物業早,減低搬屋的麻煩。

雖然坊間有些新做法,例如是為買賣合約加入「必買必賣」的條款,或者有買家會向賣家提出先付訂然後推遲成交日,但這些都不是一些很穩健的做法。 首先,所謂「必買必賣」,一日未到正式成交日找尾數,就算買家要「必買」也同樣可以撻訂不付錢,如果要嘈到上律師樓處理,又可能會是一筆額外使費。 買樓成交日 而推遲交易日的話,假如你想買樓,試想想跟賣家說想遲些找數,對家會不會順攤? 打算用這些做法去方便自己的業主,也要考慮到世界不是圍著自己轉,對家同樣可以開出有利自己的條件,最終未必真係有效,甚至有機會弄巧反拙。

為新購物業申請按揭時,不少銀行接受換樓客於取得按揭貸款後,才在短期內完成出售原有單位的手續,可豁免計算原有單位的按揭欠款。 至於購買一手樓盤,繳付大訂餘額、補付訂金、印花稅及尾數等日子,均視乎個別樓盤而異。 買樓成交日 承造樓宇按揭的時候,如果購入的單位太舊,便可能需要另外購買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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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谷友關注「壓力測試」,擔心自己未能過通過測試,銀行會拒批按揭。 所謂「壓力測試」,就是金管局要求銀行對按揭申請人一種測試,除了你自己的供款佔入息不可超過一半外,局方還要求在假設現水平樓按加息三厘後,你的供款佔入款不多於六成。 假如新購物業屬心頭好,放棄會非常可惜,換樓客可考慮將新購物業的成交期,定在售出物業成交期的最少兩個半月後,確保足夠時間重售單位。 買樓成交日 然而,如果新購物業的臨約與售出物業的臨約或正約日子相距不大,便可減低樓價飆升的風險(圖6)。 上述情況下,由於新購物業仍未到上律師樓簽正約的階段,而臨約亦於此階段中止,所以無需繳付印花稅。

信貸評分是銀行或財務機構批核樓宇按揭及決定利率時的其中一項重要參考資料。 申請按揭前,應定時監察及管理自己的信貸,維持信貸健康。 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最大差別,前者業主能恢復首置「自由身」身分,申請新物業的高成數換樓按揭,並且可避開持有一項物業後再置業所需的15%從價印花稅。 如果是首置身份,則可以透過按揭保險公司,為800萬以下物業,免壓測申請超過9成按揭;非首置人士,則最高可造8成按揭。 買樓成交日 如買家希望在換樓過程,以首置身份承造按揭,則必先出售原有物業,做好「甩名」,恢復首置身份,才能承造首置高成數按揭。 假設買家先賣(680萬元住宅物業)、後買(980萬元住宅物業)換樓,即使是資金充足,都要特別留意現金流的問題。 其中,選擇簽署臨約的日子更是關鍵所在,要盡量減低假如對方撻訂下對自己現金流的影響。

以下例子假設樓價為$10,000,000,並以$8,000,000為按揭貸款額做範例。 在制定按揭條款時,銀行會提供準業主一些現金回贈,以獎勵業主選用該銀行。 買樓成交日 近年部份按揭中介為搶佔生意,不惜在現金回贈以外,就將銀行給予公司的佣金回贈給準業主,令準業主有額外現金。

現時可上網利用揾樓平台,物色心水物業,業主自讓盤和地產代理受委託代理的樓盤皆有,最好在各大地產代理網頁上搜尋,互相比較,便可以較全面了解物業售價是否合理。 申請樓宇按揭時必須購買火險,如屋苑管理費已包含火險,申請按揭時則毋須再買。 買樓成交日 然而,個別銀行仍需借款人主動申報,否則會替借款人再買一次火險。 簽署正式合約後30日內,買家須繳付物業印花稅,首次置業人士可獲豁免15%從價印花稅,只需按較優惠的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例如原本雙方協議成交價500萬元,但準買家反悔取消交易,其後若業主出售單位時,僅以480萬元售出,該20萬元的差價可向上手買家追討。 網上曾流傳一個關於日出康城「領凱」誤購凶宅的個案,在簽完臨約才知道單位曾發生事故,最終也是鬧得不快收場。 雖然坊間有凶宅網,但內裡資料卻未必齊全;加上市場上對凶宅並沒有任何定義,就算準買家問代理或管理員,他們也可以迴避問題,但準買家也不是沒有自保方法。 買樓成交日 有業內人士教路,可以向華資銀行查詢單位估值,因為一般華資銀行對凶宅較保守,如果他們不願意估價,代表單位出事機會高。 當參觀單位後,假如準買家覺得單位合意,代理便跟業主進行洽談,並協助準買家進行查冊等手續。 在正式成交日當天,買賣雙方律師核實樓契沒有問題,便會簽定轉讓契約,準業主也可以正式收鎖匙入屋。

在正式買賣合約完成簽署後,買方便要承受該單位的風險。 臨時買賣合約是指業主和買家傾好價錢後確立買賣的一份文件,具有法律約束力,合約會列明雙方同意的價格、成交日期、臨時訂金金額、加付訂金金額等。 假如買定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業主有權沒收買家的訂金,即是「撻訂」,而買家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買樓成交日 假如是賣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賣家就要賠償買家的訂金,即是「賠訂」,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此外,買家要簽臨約時同時支付訂金,訂金約為成交價的3%至5%,買家可透過支票或本票形式支付,支票抬頭可以是賣家本人或其代表律師行。 臨約上亦會列明買賣雙方的代表律師行,買家可最好事前預備,否則地產代理一般也有介紹。 買樓成交日 地產代理一般會為買家查冊,您亦可自行到土地註冊處網站申請查冊。 在查冊文件上,您須核實的資料包括賣家身份、物業業權、物業是否有維修令、拆卸令、法庭命令等。

由搵樓、簽約、申請按揭,驗樓以至成交前每個細節,買家務必小心翼翼,避免因任何出錯影響置業大計。 買賣雙方於臨時買賣合約後通常於十四天內,由賣方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交予買方律師審核後,核對無誤後才簽署。 買樓成交日 申請二手樓按揭需要進行壓力測試,當利率上升3%,每月供款不得多於月入60%。

一般情況會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的14天內要簽正式買賣合約,而審定合約和檢查樓契也需時,因此要盡快找律師。 置業時,買家面對沉重負擔,或有需要借錢裝修,可能考慮市場上的私人貸款。 買樓成交日 但緊記在申請按揭過程中,不可申請私人貸款,以免影響按揭審批。

  • 及計算首期與每月還款額,稅項與成交日期等重要事宜。
  • Toby一站式平台提供清潔服務,服務人員會將地板、灶台、廁所和門窗等清潔得一乾二淨。
  • 須注意的是,15%標準印花稅需先支付,後退回,因此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仍需預先準備好相關資金。
  • 極端例子如豪宅單位,因代理必然都是富有經驗人脈的經紀,所以佣金絕對不止1%。
  • 頭一宗案例中,涉案買賣之物業為工廈之最底6層單位連同10個車位,而成交日訂為某星期六之中午12時前。
  • 買賣雙方需委託律師辦理手續,律師會查冊、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打釐印等事項。

所以遇著樓價急升時,準買家為防業主出售後反悔,往往會提高訂金比例,藉以增加業主反悔代價。 以防任何一方取消交易,部份人會要求在「臨時買賣合約」上,加上「必買必賣」條款,意思是買賣雙方必須完成交易。 多數「臨時買賣合約」會列明雙方擬定的價錢,所支付的訂金,以及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時間、及實質成交日期。 買樓成交日 如果單位附設裝修或傢電,準買家謹記在合約內列明,就連什麼牌子及型號也要列清楚,以及拍照作記錄,以防在交樓前被業主掉包。 還有部份屋苑會作大維修,究竟費用是由買賣雙方哪一方承擔,也必須在合約內列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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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位用來放租,您更可升級買業主版本的家居保險,保障因租戶造成的損失。 按揭成數不受一手或二手樓影響,只要是首置人士購買800萬或以下物業皆可造9成按揭,1,000萬可造8成按揭。 買賣二手樓同樣涉及業權轉移的細節,必須經由律師專門處理及講解,價錢與一手樓相類近,同樣是數千至一萬元不等。 如果涉及的二手樓是村屋,或是其他無契樓、半契樓,業權問題較複雜的物業,可能收費較貴。 成功交收大訂細訂後,律師即會開始處理各種業權交易的事宜,準業主亦要尋找銀行按揭,成交期約需一個月至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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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通常在簽署臨約後14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買方透過律師繳付印花稅及加付訂金(大訂,「細訂」加「大訂」通常相等於樓價10%),買方律師安排打釐印及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雙方簽好正式買賣合約、買家繳付了一成訂金予賣家後,就是等成交日來臨做業主的日子,這段期間,買家可以再上單位「驗樓」,今日就和大家分享驗樓要注意的事項。 買樓成交日 在驗收單位之後,意味着單位的業權正式移交,正式簽訂買賣合約計起的綠十字90天內,律師會草擬樓契條款和處理按揭契據,並將樓契送往土地註冊處登記。

但凡屆滿 5 – 10 年的居屋轉讓限制,皆可申請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 所有市民都可透過補地價的方式,買入該等居屋單位,無任何資格限制,亦無須事先申請。 對居屋業主而言,以未補地價的形式賣居屋,多數是因為單位尚未屆滿轉讓年期限制,不可於公開市場出售,但又想提早「散貨離場」,賣走單位以套現資金,只好在「居屋第二市場」售予合資格人士。 買樓成交日 香港銀行公會現正就方案進行業界諮詢,至明年1月17日,視乎銀行業界和其他持份者意見,方案有機會作出修訂和微調。

除此之外,要做到無縫銜接,防止買家撻訂,則必須在臨約中加入「必買必賣條款」,如果買家最後無法如期賣出或買入物業,中途過程可能需要另覓住處,以上都是買家要考慮到的換樓成本。 買樓成交日 買家透過地產代理睇樓,均須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 買家適用」 (俗稱「睇樓紙」)。 若三個月內,買家成功購得該單位,須付應繳之佣金給有關地產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