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8大伏位

周年申報表(須符合積金局規定的格式)、核數師報告及已審核的財務報表必須於計劃的財政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遞交給積金局。 每個涉及重組投資組合指示將與其目前賬戶結餘分布比例相比較。 若新組合之分布比例低於目前賬戶結餘分布,有關基金轉換指示將視作進行轉出指示。 您賬戶內適當的基金單位將會沽出,並購入其他基金以達致您指示的新資產分布。 供款安排是在僱主成立計劃時訂立的,並按個別計劃而異。

通常,支付給僱員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首先從僱主在職業退休計劃作出的供款所得的歸屬權益抵銷,如果仍有剩餘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金額要抵銷,則該金額將由僱主在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所得的累算權益抵銷。 當僱主已向有關僱員支付補薪款項(例如為了追溯較早時間所作的薪金調整而支付的款項),僱主需要向我們匯報補薪款項及提交「成員資料更改表」,並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支付相應的供款。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我們可能需要您提供護照複印本以核實身分,又或提供其他證明文件證明您於「自我證明」中所述的稅務居住地屬實。 有關判定您的稅務居住地的詳情,請向您的專業稅務顧問諮詢或瀏覽經合組織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網站(只提供英文版本), 滙豐無法提供稅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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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尚未向我們更新您的手機號碼,請填寫「更改個人資料表格」,並將其交給您的僱主作進一步行動。 您可以瀏覽積金局網站下載相關表格,從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中提取最低強積金利益。 將已填寫之表格及有關所需文件遞交給行政管理人作進一步處理。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如果您選擇申請滙豐綜合公積金成員延續安排,請在您的「成員離職申報表」(在可享有權益安排部分)中指明,並填寫「成員延續賬戶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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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必須在更改生效日期前50天向成員提供一次性選擇,並且要求所有成員在更改生效日期前30天簽署該一次性選項。 在計劃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行政管理人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準備該計劃的財務報表,並提供相關的財務報表給獨立核數師審計,以便核數師就該等賬帳目製備一份報告。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被行政管理人委任的獨立核數師及該僱主必須就有關安排直接向該核數師支付所有費用。 有關您的稅務居住地的更多資訊,請參閱各稅務管轄區稅務機關發布的稅務居住地相關規定。

  • 在計劃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行政管理人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準備該計劃的財務報表,並提供相關的財務報表給獨立核數師審計,以便核數師就該等賬帳目製備一份報告。
  • 如果您選擇申請滙豐綜合公積金成員延續安排,請在您的「成員離職申報表」(在可享有權益安排部分)中指明,並填寫「成員延續賬戶申請表」。
  • 註:這項不得沒收的規定亦適用於在2000年12月1日或之前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的現有成員,但現有成員可根據計劃的管限規則提取或獲支付最低強積金利益。
  • 一般情況下,上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日(12月31日)的表格A和表格B將於每年2月發送給僱主,並且需要在3月底之前將填妥的表格A和表格B遞交給行政管理人的核數師。
  • 您可以提名一名或多名受益人,於受僱期間從該計劃中獲得您因身故而離職的累算權益。
  • 註:如需遞交法定聲明表格(例如因提早退休或永久性地離開香港),請注意法定聲明須在監誓員( 例如在民政事務總署諮詢服務中心)或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並由他們簽署。
  • 請注意遞交投資指示的截止時間、限期及投資更改的指定日期,有關您的計劃之詳情請聯絡您的僱主。

如您可以自行選擇投資基金,您可透過個人網上理財(此選項取決於您僱主的設定)或填妥更改投資指示表格以遞交新投資指示。 請注意遞交投資指示的截止時間、限期及投資更改的指定日期,有關您的計劃詳情請與僱主聯絡。 如您可以自行選擇投資基金,您可透過個人網上理財(此選項取決於您僱主的設定)或填妥更改投資表格以遞交新投資指示。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請注意遞交投資指示的截止時間、限期及投資更改的指定日期,有關您的計劃之詳情請聯絡您的僱主。 登記之前,您需要有您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編號,並在我們的記錄中向我們更新您的手機號碼。 如果您沒有成員編號資料,可以聯絡我們的職業退休計劃服務熱線以作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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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綜合公積金下的成員延續安排的特點,是可供合資格成員在終止參與僱主的退休計劃時,轉移並保留其權益於成員延續賬戶內。 如計劃條款有任何更改,使成員在計劃下的累算權益或既有利益受到損害,有關更改必須事先獲得90%或以上的計劃成員同意才可進行。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受影響的成員亦可選擇在作出該項更改當日收取應得的既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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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0年12月1日或之前已參加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現有成員,則獲豁免予強積金豁免規例的利益的保存、可調動性及提取條款的規限。 如您在上一個供款月忘記匯報您的僱員入息增長,僱主需要盡快向我們匯報入息的增幅及提交「成員資料更改表」,並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支付相應的供款。 根據CRS規定,我們有責任確定所有客戶的稅務居住地,即使您的稅務居住地與持有賬戶所在地同樣於香港的客戶。 FATCA是美國法例,要求金融機構識別美國人士並按FATCA《跨政府協議》法規申報資料;而CRS則要求金融機構識別客戶的所有稅務居住地,並於需要時申報香港以外的客戶資料。 您的僱主將安排由授權簽署人簽署您的「更改個人資料表格」,並將填妥表格提交給我們進行處理。 但如果您正參與的是界定供款計劃,您可向僱主查詢轉移權益到成員延續安排下的賬戶之選項(可轉移權益部分取決於相關條款及細則),是否適用於您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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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參與稅務管轄區的完整名單及其開始交換資料的日期等資訊,請瀏覽經合組織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網站(只提供英文版本)。 一般情況,我們會以支票形式支付權益,並將支票寄給您的僱主代為轉交。 有關支票一般會在我們收妥所有有關文件後一個月內發出。 您可以提名一名或多名受益人,於受僱期間從該計劃中獲得您因身故而離職的累算權益。 行政管理人應同時準備表格A和表格B(以積金局所指定的格式)並將其發送給相關的僱主。 相關僱主應遞交已填妥的表格A連同表格B致行政管理人的核數師。 職業退休計劃的每月供款一般是在下個月的最後一天到期支付。

僱主同時應儘早填寫並提交已由僱主和相關僱員雙方簽署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付款證明書」(INLS01)。 如新成員按計劃規則收取權益,「最低強積金利益」將轉移至強積金計劃,而任何超過「最低強積金利益」的累算權益可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提取。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如果您已遞交更改投資指示表格或通過個人網上銀行提交了更改投資指示的要求,並且希望取消該要求,請聯繫您的僱主或致電我們的職業退休計劃服務熱線進行安排。 您需要聯絡僱主,查詢您的計劃內有否提供僱員投資選擇。

供款一般會截至離職前之最後一個完整月份或截至最後受僱日。 一般情況下,上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日(12月31日)的表格A和表格B將於每年2月發送給僱主,並且需要在3月底之前將填妥的表格A和表格B遞交給行政管理人的核數師。 成員被合理解僱時,其最低強積金利益不得被沒收;最低強積金利益亦不得用於償付有關僱主所遭受的由該新成員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也不得用於支付該新成員欠有關僱主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債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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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資料有任何更改,例如 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等,您應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填寫「僱主更改資料表格」通知我們,並提供所需的文件。 如要查詢及估計僱主在職業退休計劃作出的供款中所得的歸屬權益金額,僱主應以書面形式向我們發出要求,以獲取有關僱員在職業退休計劃賬戶中持有的僱主部分的歸屬結餘資料。 當我們已存檔您的完整及有效的「自我證明」,僅會在您更新若干賬戶資料或我們相信您的CRS相關資料有變時,要求您再次填寫個人自我證明表格。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如果您已經是滙豐銀行現有客戶並可以登入網上銀行,您可以使用相同的登入憑據來查看您的職業退休計劃組合。 如果您只是滙豐職業退休計劃界定供款計劃的客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登記網上理財服務。

註:這項不得沒收的規定亦適用於在2000年12月1日或之前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的現有成員,但現有成員可根據計劃的管限規則提取或獲支付最低強積金利益。 例如,當客戶開立新的強積金╱ 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或現況因某種原因有所改變,滙豐將要求您確認若干資料。 CRS 旨在確定客戶的稅務居住地,根據CRS規定,金融機構必須辨識稅務居住地有別於銀行賬戶及產品所在地的客戶,並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有關資料。 當僱主決定削減成員在職業退休計劃內日後可享有的權益或權利,而該計劃是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僱主必須向每位成員提供一次性選擇,保留在現有的職業退休計劃或成為強積金計劃的成員。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如需更改公司名稱或地址,請在更改公司名稱或地址後30天內通知我們,並提供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及/或公司名稱變更證明及/或其他相關註冊文件的核証副本 。 如更改了註冊類別及註冊編號,您有可能需要建立新的僱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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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10月份的供款之到期支付日為11月的最後一天。 然而,由於每個職業退休計劃的監管規則及安排會有所不同,請參閱您的計劃的監管規則以了解每月的供款到期支付日。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共同匯報標準(簡稱「CRS」)是為打擊逃稅和維護有效稅制而制訂的資料收集及申報新規例,參與稅務管轄區的金融機構都必須遵守。

有關條款和條件,請參閱「成員離職申報表」和「成員延續賬戶申請表」。 您可以登入滙豐個人網上銀行並瀏覽「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的畫面,以檢查您賬戶結餘的投資分配,或聯絡您的僱主向我們發出書面要求以取得相關資料。 如此選項適用於您的計劃並符合您的意願,請您在「成員離職申報表」(在可享有的權益安排部分)中表示,並填寫「成員延續賬戶申請表」。

即使您已根據美國政府《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簡稱「FATCA」)提供所需資料,您仍可能需就CRS提供額外資料,因為兩者是不同的法規,要求亦有所不同。 註:如需遞交法定聲明表格(例如因提早退休或永久性地離開香港),請注意法定聲明須在監誓員( 例如在民政事務總署諮詢服務中心)或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並由他們簽署。 如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僱主拖欠供款,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可就其拖欠款項徵收附加費。 萬應錢提早還款手續費 如發出第二張付款通知書,附加費年率為15%,第三張則為20%。 由於每個職業退休計劃的管限規則及安排有所不同,請參閱您的計劃監管規則了解成員的退休年齡及供款安排的資料。 當我們已收到有關新申請登記的所需的文件並完成所有必需的流程後,僱主將收到一封通知有關付款中心資料信件。

就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成員離職申報表」和「成員延續賬戶申請表」。 您在計劃下的利益將根據您的職業退休計劃的監管規則而釐定。 根據香港法例,如果您有任何強積金╱ 職業退休註冊計劃賬戶,我們可能會透過信件要求您提供您的稅務居民資料。 根據CRS規定,我們有義務申報強積金╱ 職業退休註冊計劃賬戶持有人及控權人任何於香港以外並須申報的稅務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