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炳強在獄中極守記錄,又報讀香港公開大學及考公開考試,在獄中考獲不少證書,另一方面又申請假釋。 事實上刑期覆檢委員會在歐陽炳強入獄5年開始已考慮其獲假釋的資格,但由於他堅稱清白,被委員會認為沒有悔意而未有批准。 直到1997年,歐陽炳強一改常態承認殺人,其後於2002年獲得有條件釋放。 調查分析指紙盒底部經過拖拉但損毀輕微,認為兇案的第一現場就在跑馬地區內,當時有「光頭神探」之稱的貝亞鎖定雪糕店職員歐陽炳強為兇手。 其後一名探員到雪糕店,發現死者身上有兩塊電線膠布及紙屑,與雪糕店的物件相同,懷疑死者在店內遭毒手。 警方推測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香港島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
而透過中途宿舍內的電視、報章等媒介,相信他已得悉傳媒報道他出獄情??。 有學者及社會組織呼籲,市民應用接納的態度,接受釋囚重投新生活,左鄰右里也不應「指指點點」,釋囚被判入獄後已獲得適當的懲罰。 科門達(TomaszKomenda)是位現年42歲的波蘭男性,1997年湯馬斯被指控強姦、殺害15歲的少女,當時的湯馬斯只是十幾歲的青少年。 歐陽炳強出獄 平時都是我要兩造儘速答辯、交互詰問與指揮訴訟程序,現在卻無力為自己的工作辯駁,連異議的機會都沒有。
歐陽炳強出獄: 歐陽炳強
她 借 本 報 寄 語 歐 陽 炳 強 : 「 希 望 你 能 找 到 工 作 融 入 社 會 , 忘 卻 往 事 , 從 此 生 活 愉 快 。 」 並 希 望 日 後 可 與 他 再 見 。 1975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並控告他謀殺。 這是香港首宗沒有人證,純粹以科學鑒證定罪的謀殺案,嫌犯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強調”我沒殺人,我是冤枉的”。 被判死刑的歐陽炳強,在1977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 這個案件的看點在於,“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紙盒藏屍案;其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亦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鑒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
- 據當年傳媒報道指,16歲少女卞玉英失蹤一夜後,被發現置於跑馬地路邊的紙盒內,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乳頭被割及陰毛遭燒焦,處女膜仍完好,相信是被勒斃,而死前曾被虐打。
-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判斷兇徒可能在現場附近作案,調查之下,雪糕店男職員歐陽炳強最有可疑,一個月後,警方拘捕在案發現場附近安美雪糕店的男職員歐陽炳強,但他當時矢口否認見過死者。
- 「我至今仍信他不是殺人兇手,道理好簡單,如果你殺了人,會不會把屍體放在你做工地方的門口?正常人都會搬遠啲,令人不會懷疑到自己身上。」湯家驊語氣堅定地說。
- 在獄中最令歐陽炳強自豪的是,他入獄時隻是中一程度,經過二十八年努力,他已自修完成了公開大學會計及國語課程,同時以自己一套特殊方法,在三個月內令兩名連二十六個英文字母亦未識的朋友,學會了初級簿記。
- 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只有其中7條與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廠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前天從報章得知歐陽炳強己找到一份工作,是麵檔的侍應生,每天做十小時工作。 歐陽炳強出獄 他利用假名去應徵,令僱主不知他是誰,及後記者在店外採訪,僱主覺得有可疑,於是向他質問,他啞口無言。 當店主知道他真正身份後,記者訪問該店主,他說人人都有錯,會給予他一個機會。
歐陽炳強出獄: 出獄後兩人再相遇 歐陽炳強仍堅稱清白
直至14年,再有人問歐陽炳強有無殺人,他當時竟親口推反自己的認罪,更重申坐牢多年不認罪因為根本「無做過」,但最終認罪考慮到事隔多年,認罪就可重獲自由,於是不得不趁此機會重獲新生。 承認過也否認過,於歐陽炳強有否殺人的真相,就漸漸沉沒於時間巨輪之中,只有已重獲自由的他自己最清楚。 盒中死者為16歲少女卞玉英,當時她全身赤裸於盒內,經驗屍後證實死因是被人勒斃,身上有多處瘀痕,生前懷疑遭人虐打,其一對乳頭更被割去。
通過高梯級的借力,足以令矮小的疑犯有足夠的氣力勒死人。 藏屍紙盒內找到白色油漆殘跡,與安美工場的白色油漆殘跡相同,所以極大可能,屍體及紙盒曾經出現在安美飲品公司的工場。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貝亞(凶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歐陽炳強出獄: 歐陽炳強易名 再婚展新章
根據同學的證詞,卞玉英生前喜歡吃冰品和甜點,每到跑馬地必光顧這間雪糕店,而死者遇害當晚只有店員歐陽炳強上班。 警方還在歐陽炳強的西裝上驗到和卞玉英指縫裡同樣的纖維,並發現死者左肘沾黏的紙片,與店家閣樓小型工廠的一卷白紙的紙質一樣,判定閣樓就是行兇現場。 歐陽炳強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曾報讀香港公開大學並努力讀書,出獄前十多年來每年均參加公開考試,獲得不少合格證書,成為獄中的模範囚犯。 他更多次申請假釋,但因堅稱自己是清白,委員認為他沒有悔意而未獲批准。
「當年的科學鑑證僅在初始階段,警方在數千個樣本中只找到數個吻合樣本,就將他定罪,情況就好像一個人去鞋舖試鞋,試了數百對鞋,然後才找到一對合心水的。」事隔多年,湯家驊每當憶起此事,仍替歐陽炳強感到不值。 歐陽炳強出獄 歐陽炳強出獄 在1974年12月17日晚上,16歲少女卞玉英失蹤一夜後,被發現置於跑馬地電車總站路邊的紙盒內,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乳頭被割及陰毛遭燒焦,處女膜仍完好,當時相信是被勒斃,而她死前曾被虐打。 曾為歐陽炳強上訴而奔走的資深大律師、現任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回憶,當年上訴失敗,最後一次見歐陽炳強時,歐陽炳強流淚對他說「我係無辜」,令他感到很難過,最後決定不再處理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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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亞經過深入的調查,有足夠證據證明晚上6時至12時,亦即是女死者的死亡時間的範圍內,兇案現場僅有歐陽炳強一人,且只有他當值和持有鎖匙。 2002年,根據前香港立法局議員杜葉錫恩及律政司提供的新案情,引述貝亞書中提及歐陽炳強趁死者在閣樓下樓梯時趁機非禮她,惟對方即時尖叫反抗,歐陽便錯手誤殺對方。 一直致力替歐陽覆核刑期的杜太,認為此案的新案情便足以推翻歐陽的謀殺罪。 而且,歐陽炳強寄給她的聖誕卡中,已為遲來的認罪而道歉。 最終,新案情成為關鍵因素,使歐陽得以在2002年獲釋。
46年後,湯家驊再憶述當年案中的細節及過程,他透露此案後因抵受不住壓力,自此不再接刑事案件,而當年法庭書記的一句話,更令他一直耿耿於懷至今… 總督察貝亞在接受《香港謀殺案》一書作者訪問時披露,原來貝亞早推定歐陽炳強是意外殺死卞玉英,當年被告企圖觸摸死者,因其尖叫反抗而令他誤殺了她。 然而这可能不确,死者是被勒死的,因此杀人时间不是一两秒而受害人反抗会有几分钟,而且这样做死者反抗更强烈。 如是以暴力锁喉引致马上瘫痪而致死,必会有喉伤,但当时报道没这点。 警方曾對汽車搬運屍體的可能性、使用當時市面最常見的50多款車、並由身形接近的女警做實驗,發現沒有一輛能成功搬運。 歐陽炳強出獄 冤案論者質疑警方的不夠完善,因有部份大車系未在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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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另一名著名释囚文锦棠的访问中,曾提及有次狱中对话,当时有另一死囚问他:“强哥,你真係唔抵囉,如果你將纸箱揹多幾間舖就抓唔到啦。 ”(強哥,真替你感到不值,如果你把紙箱多拿遠幾個鋪位的話就不會抓到你了。)而他的反应是:“咁重,点搬啊。 ”(這麼重,怎麼搬得動啊。)这反应使各人相信他曾嘗試搬動屍體但不成功,確實是兇手。
警方隨後翻查了雪糕店當晚的當班記錄,發現只有兼職的歐陽炳強在店內工作,因此“光头神探”贝亚在1975年1月3日扣捕了欧阳炳强。 经「可樂灌鼻」、「間尺打腳板」、為索料扮犯同囚羈留室、精神病医生试探等手法,面對上述種種,嫌疑人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強調「我沒殺人,我是冤枉」。 直到有十二月底編號為「1725」的探員,偶然到當年26歲的華裔男子歐陽炳強工作的雪糕店借用電話,案情才有了突破。 探員「1725」走上安美雪糕店的閣樓後發現,裏面放有不少工程器材和紙盒,儼然一個小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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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光頭神探」貝亞堅持歐陽炳強是案中兇手,鎖定調查前后三個月。 其后,警方按科学鉴证,發現屍体上的铜碎与工场内发现的相同,卞玉英指甲中的衣物纖維與歐陽炳強的西裝类同,另西装上有两条不知来源的绿色纤维与死者身上发现的两条绿色纤维相类。 在死者長髮上的兩小塊電線膠皮及手臂上的紙屑與雪糕店工廠的物件的胶质、纸质相同。
作為普羅市民,正因他曾有前科,釋放他勢必對市民造成正面或負面影嚮,其心理行為報告,必須對公眾作具體清楚之說明,方能建立市民對信心,不然的話,還是令人疑點重重,教人不寒而慄。 警方翻查雪糕店的記錄,發現當晚只有歐陽炳強在店內工作。 而政府化驗所在死者指甲中找到269條纖維,有7條與歐陽炳強身穿的衣服屬同色同款。 在缺乏人證之下,科學鑑證成為唯一證據,而歐陽炳強亦因此被裁定謀殺罪成,被判死刑,這亦成為香港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的案件。 而當時社會草根也多同情被告,但此案一直成功入罪,官司高院打到上訴庭、合議庭再最終打到了當時的終審法院:倫敦樞密院,最後仍不成功,樞密院未經開庭即以紙面覆審後維持原判。
歐陽炳強出獄: 假釋出獄
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鑑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 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 相信對當年年僅十六歲的無辜受害者卞玉英而言,被殺人犯歐陽氏棄屍於日立牌電視箱中,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其乳頭被割掉、恥毛亦遭燒焦,死狀可怖及悽惨。 廿八年的監獄生涯,可以彌補一位今日可以是四十四歲中年的婦人卞女士寶貴的生命嗎?
據說當時員警為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者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 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 歐陽炳強自始至終堅稱無罪,妻子張金鳳甚至聘請知名的律師為之辯護,但還是4度被判死刑。 直到1997年,歐陽炳強為了申請假釋,才改口認罪,坐牢近28年,於2002年通過假釋步出監獄,出獄後又暗示自己是迫於無奈下認罪。
歐陽炳強出獄: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疑點︰
歐陽炳強一案,是本港第一宗引用科學鉴證來判罪,胡鴻烈對此一直存疑。 大律師胡鴻烈回首一生,認為是此案是冤案,指出一生處理4000多宗案件只有此案遺憾終身。 歐陽炳強最終被最高法院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位上诉至上诉法院、高院全议廷、英国枢密院,仍维持判决。 1977年2月9日歐陽炳強獲港督會同行政局按英國慣例赦免死刑,改為終身監禁,而当时这意味在牢中终老永不得出狱。
歐陽炳強出獄: 案件簡介
據明報9月15日報導﹐歐陽炳強四天前出獄,但仍未完全重獲自由,他先被安排於港島東區的中途宿舍暫住以適應社會。 出獄後,歐陽炳強第一時間與家人團聚,包括與姊姊及外甥女見面,但暫未與當年極力為他呼冤的妻子及女兒會面。 然而,2015年,香港某網路電台曾訪問另一名假釋囚犯文錦棠,他曾在獄中對歐陽炳強說,「強哥,你真的很可惜,如果你將紙箱多搬幾條街就抓不到了」。 然而,歐陽炳強卻向他表示箱子很重不好搬,意指自己曾經搬過屍體,真相仍不得而知。 拍攝該片時,還邀請負責紙盒藏屍案的外籍探長–貝亞親自上陣,當年香港電台與香港警察之間,可謂同聲同氣。 在監獄中渡過28年,歐陽炳強不但增值自己,亦教化不少囚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