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拒絕批核按揭就變相要買家 full pay 物業。 銀行保險箱:收費雖然較為優惠,如果買賣物業涉及市區重建的樓契太厚,要存放在保險箱的費用會偏高。 置業人士填寫按揭申請表時,銀行會詢問會以每月供款還是兩星期供款。 正當市場認為「黃馮律師行」僅為個別事件之時,另一間律師行「王潘律師行」也爆出事故,其創辦人創辦人王光榮及總經理王德信,因為被廉政公署以涉嫌「套丁」被捕。 樓宇樓契 我們《胡.說樓市》也收到多名業主求助,其中在2019年購入青衣遠期樓花「明翹匯」的陳先生(假名),原本準備在2021年尾申請按揭,明年收樓,正也是委託了「王潘律師行」。 因受影響客戶要取回託管於律師行的資金,需要經過冗長法律程序,包括由接管的中介人核實由客戶款項,並向法庭申請授權解凍,因此難以在短時間內取回資金。 若律師行本身帳戶沒有足夠資金,隨時也無法獲足額退款。
長命契的聯名共有人,就業權所作的全部決定,一定要獲全體同意才能通過。 若有一方受立心不良的親朋戚友影響,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其他人甚至出售,但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所有聯名共有人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輕舉罔動。 若怕聯名人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香港樓市】置業是不少人的目標,作為人生大事之一,不少夫婦或家人會選擇以聯名的方式購買物業,而形式可分為分權共有及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兩種,當中各有各好處。 樓宇樓契 如你在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沒有簽立買賣合約,該臨時買賣合約即告終止,有關臨時訂金(即樓價的5%)會被沒收,而擁有人(即賣方)不得因你沒有簽立買賣合約而對你提出進一步申索。
樓宇樓契: 律師處理物業合約、按揭流程
因私隱問題,田土廳的大部分新註的產權負擔都不會主動通知銀行。 不過,若業主向財務公司借二按,財務公司把釘註入田土廳,根據金管局指引,田土廳會發出電子提示(e-alert)通知一按銀行,銀行得知後很大機會要求提早還款。 樓宇樓契 其他田土廳文件,比如屋宇署維修令或法庭釘契,是不會發出e-alert的。 一旦物業因以上四個原因當中的任何一個原因而遭釘契,業主需要解決相關問題,才可以獲批按揭。
為了加強保障消費者,發展商必須符合多項條件,才獲本處發出預售樓花同意書。 不過,為了保障本身利益,買家應先全面了解發展項目各方面的情況,並且細閱相關的法律文件,然後才作決定。 樓宇樓契 二手樓買家沒有像一手樓買家般得到發展商與銀行合作而提供的按揭優惠,還要自己與銀行洽談按揭條款,手續繁複花時間。
樓宇樓契: 銀行拒批無契樓可以怎麼辦?財務公司按揭幫到你?
亦有過來人指,縱使遺失樓契,也可請業主的律師代表到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買複本。 財仔債項 或無登記田土廳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若業主在交易日未能提供樓契,以完成交易,準買家除可追討已付訂金,還可要求業主負責地產代理佣金、律師費及樓價升值差額等損失。 「如因延後交易,期間單位已升值,準買家可追討有關差價。」至於賠償訂金是兩倍或三倍,陸指需視乎合約條文如何說明。 他又指,遺失樓契非延後交易藉口,如遺失樓契,可向田土廳補領,需時約數日。 樓宇樓契 另外,陸偉雄指在簽訂臨約前,地產代理應先查冊確保登記業主是賣方,準買家的代表律師跟進時也要進一步核實資料,包括樓契是否有抵押給財務公司等。 大律師龔靜儀說,需視乎個別個案而定,「例如業主有否隱瞞,亦有可能有關財仔債項無登記在田土廳。」但她指相對而言,如果情況屬後者,律師的責任有機會相對比較大些。
經過3個月的週末睇樓活動,客人幾經辛苦終於搵到一間心儀物業。 以為落訂後可以放下心頭大石的他在查冊字裡行間發現賣家欠債累累,物業有多項未解除按揭及押記令,俗稱被釘契,當堂心都離一離。 擔心銀行會因此借不足釘契樓,客人聯絡ROOTS上會希望可以協助確保按揭成功批核。 而如果於單位中曾經有過非業主住戶(如租容、同居者)於單位中身故,我們從查冊找到的資料, 便有可能看不到了, 除非這件事曾被傳媒報道,否則我們是難以從查冊資料中了解到單位是某凶宅的。 樓宇樓契 這方面上我們需要查看物業的入伙紙以及大廈公契(公契), 同時也需要查看是否有任何的法定押記 +解除、撤銷、清償契據。 買家應要留意若然買家/ 租客發現業主與賣家名稱對不上,便會難以進行交易, 甚麼時候會發生呢? 就例如物業原本屬於父母名下, 但父母過身後, 子女繼承其財產, 然而物業卻未能轉名至子女名下, 這便難以交易了。
送契樓成交價為 $0,照印花稅按樓價徵收的道理,原理上似乎不用繳稅。 但現實是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贈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樓宇樓契 稅務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於稅務局的法定團體,負責就稅務上訴作出有效截決,形同法庭。
- ROOTS上會今次會帶大家了解無契樓,以及教大家應該如何著手處理無契問題。
- 唯一方法防止以上問題出現就是在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列明業主需要為單位附上的責任,並同時列明如果業主不解決現有問題就會取消交易。
- 由於一手現樓一般不連裝修的,也需要裝修後才能入住。
- 不過利息則較高,所以要自行衡量彈性與利息支出,哪一樣對你比較重要了。
-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 物 業 資 料 」 欄 、 政 府 租 契 / 批 地 條 件 均 載 有 上 述 資 料 , 你 亦 可 向 地 政 總 署 查 詢 。
- 所以加按套現意思就是,透過「加按」這個貸款安排,套現一筆資金。
解除的押記及按揭只會在「全部」業權資料的電腦土地登記冊上顯示;尚未解除的押記及按揭都會在兩類電腦土地登記冊上查閱得到。 而當時賣方的代表律師未能解答買方之業權查問致令交易告吹,最後賣方唯有告該代表律師,法庭亦判該代表律師疏忽。 很多人誤以為樓宇買賣法律手續是例行手續,兼且過程簡單,連一名普通文員可辦理,手續亦不帶風險,但根據過往事例証明,這種看法是錯誤的。 【按揭熱點】律師行創辦人涉廉政公署事件 多間銀行暫時停用… 近日有律師行創辦人涉及廉政公署事件,多達15間銀行表態暫停該律師行的按揭申請。 今日為大家整合各銀行的回應,讓大家更掌握事件發展。
但在香港,超過六成二手樓是現契樓,首次置業人士遇上機會很高,必須細心衡量風險。 如果買入自讓盤後,發現單位的情況不是合約所寫的情況,例如面積不符、有僭建物,買家可以經律師行入稟法院申請「踢契」。 樓宇樓契 部分村屋年代久遠,一旦遺失樓契,即使向土地註冊處查冊或設法補領,亦難以追溯尋回。 另外,如物業本身是逆權侵佔所得,亦有機會無法補領重要文件。
一般情況下,若資料充份,在三幾天內已完成1到5的步驟,若有必要,可即日入紙法庭。 至交收費,一般個案,只要具備一萬多元,便可以完成直至舉行債權人會議。 父母送樓予下一代,或協助子女付首期,甚至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都是近年來在地產市場上不時聽到「成功需父幹」等例子。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 物 業 資 料 」 欄 、 政 府 租 契 / 批 地 條 件 均 載 有 上 述 資 料 , 你 亦 可 向 地 政 總 署 查 詢 。 債 權 人 通 常 會 將 押 記 備 忘 錄 等 文 件 註 冊 在 土 地 登 記 冊 。
物業涉及的轇轕顯示物業的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大廈公契、按揭、買賣合約、法庭命名等重要資料。 由於樓齡由佔用許可證的日期起計算,而銀行批出按揭的年期,通常以「75減」或「70減」去樓齡而計算,所以透過查冊知道物業的真實樓齡後,便能粗略計出最高的按揭還款年期。 另外,如要了解大廈內能否飼養寵物,亦可參考大廈公契的文件。 對於買入住宅單位的人士,最重要了解業主的基本資料,在業主資料中能夠顯示業主的全名、物業的成交價及註冊日期。 成交價及註冊日期極具參考價值,例如原來發現單位由業主不久前買入,現時的放售價與買入價相差無幾,對業主而言再議價的空間有限。 相反地,如果單位由業主多年前以低價買入,議價空間一般相對較大。
若有任何一方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其他人甚至出售,但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所有聯名共有人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能輕舉罔動。 若怕聯名人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比較保險的選擇。 在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聽到都走避不及。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在一些向地產發展商買入的一手樓中,業主曾經造過發展商提供二按,由於二按的贖樓契,代辦律師行會由地產發展商指派,律師樓在提供收費資料時,是不會包括在內的。 而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若想將單位由長命契改成「分權共有」,也並不需要先補地價。 另外,如單位有未供完按揭,程序更加複雜,因為銀行要考慮擔保人的利益才會批出授權,因此業主最好委託律師處理。 而如聯名人遇到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需要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不過,由於買賣雙方並沒有合約去綁定交易日,過程中也有一些灰色地帶。 例如兩夫婦聯名持有的物業,可以先簽定臨約作為交較低稅階的文件;但為免影響舊居的按揭,則可以拉長正式買賣合約至未來的一段很長期限,變相按揭契可以繼續。
所以今次銀行處理方法,針對已發出「授信文件」的按揭申請,它們會直接跨過「王潘律師行」,以本票方式交予賣方銀行,以防止上次問題重轁覆轍。 在一般買賣流程中,律師會向原業主申請按揭的銀行,索取其按揭契查看看有沒有問題;若沒有問題,律師會要求買家簽署由銀行準備好的信件,並授權律師代表買家去取得銀行取貸款。 樓宇樓契 銀行在收到買家簽署好的文件後,認為沒有問題,便會發出「授信文件」,之後便會把按揭貸款,轉帳入律師樓的獨立戶口內。
鑑於樓價銀碼高低,會直接影響到「從價印花稅」,故部份人會刻意壓低交易銀碼、甚至以零元代價的方式作出轉讓。 但如果物業本身已沒有按揭,樓契是在賣家手上,而非銀行,遺失風險相當高,這類物業稱為現契樓。 樓宇樓契 首置客買樓前,應花時間去田土廳查冊,查證物業有沒有按揭。
樓宇樓契: 按揭回贈是什麼?銀行按揭回贈有多少?
會不會有大型工程陸續展開亦都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因為單位的景觀及生活環境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買賣合約是一份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違約可導致官司,毀約一方要賠償,如買方遲到交付樓款,賣方會沒收訂金。 樓宇樓契 很多人都會有此誤解,一心以為慳稅,以重拾首置身份,但其實買賣印花稅是由稅局或律師樓按市場估價評定,理論上送契樓可讓業主重拾首置身份,而如果贈方與受方是直系親屬,就要按第二標準稅率支付從價印花稅。
但這些被視為財技的執行方式不正統,不鼓勵大家採用。 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4條,法定產業權只能透過「契約形式」予以設定、終結或處置,所以即使我們只簽定買賣合約,只能代表買家擁有買入單位的權利,但卻不能作為證明物業轉讓的證據,故必須透過訂立一份樓契。 假設田土廳沒有紀錄樓契是核證副本,賣方聲稱有樓契,你相信他並簽了買賣合約,找了律師樓過「大訂」,臨成交前賣方才說遺失樓契,你能不能終止交易? 答案是不能的,賣方律師樓只要即時勾核證副本出來,業主並進行宣誓,他們便可堅持該物業擁有「良好業權」,交易不能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