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內容大綱
有些朋友現有的居屋物業可能是曾經在居二市場,以自由議價方式買入的單位。 那麼,都係仲要搵番當年房委會/房協賣給第一手業主的折扣價,即首次售出日指由房委會/房協第一次將單位售予購樓人士的轉讓契據上的折扣價除以當時市場價。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手持任何物業的業主均可申請,無須提供樓契,免信貸記錄、免審批入息及供款比例,最快15分鐘批核,。
買家選購了單位後,房委會才會提供印花稅估值的資料,到時買家才能從估值去計算實際印花稅。 例如,最初居屋估價為500萬元,售價為300萬元,而印花稅估值為350萬元。 如果是首置,跟據政府的第二基準稅率,350萬樓價的印花稅率為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2.25%, 即金額為$78,750。 如果屬於5年轉讓限期內的單位,業主必須向房署申請補價才可以簽訂買賣協議。 如果業主在房委會接納申請前已訂立買賣協議,有關協議均告無效。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人士屬綠表資格
居屋及綠置居等資助出售房屋限5年內不能轉讓,直到向房委會補地價,才可在市場轉讓、出租或出售。 理論上如果將未補地價公營房屋出售或出租都是犯法,嚴重者可最高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而將單位轉讓予綠表人士、白居二配額持有人等房委會認可之合資格人士就例外。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房署有既定的補地價程序和計算方式,讓業主以當時物業市值的某百分比,補回政府。
House730雲集香港各類型樓盤資訊,包括香港新樓盤或是二手樓、港九或是新界、住宅或是工商業大廈,務求為用戶提供最全面的樓盤資訊。 新一批「白居二」合共4,500個買家名額陸續湧入市場,持有「購買資格證明書」的買家,可在全港各區選擇未補地價的居屋上車。 談到「補地價」一詞,讀者可能會有疑問,為甚麼居屋要補地價? 原來本港有一批早期居屋無需補地價,便能在市場自由出售,與私樓基本上無異。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答:在一般情況下,未補地價的居屋不能自由轉讓,只有補了地價才可以到自由市場買賣。 不過要留意的是「自由」二字,即使是未補地價的居屋,也可以在特定條件之下轉讓,除了居屋白表市場和「白居二」之外,在特殊情形下,房屋委員會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業權轉讓。
此外,申請人亦要自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並繳付所有轉讓業權的費用,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厘印費以及簽契費等。 事實上,將資助房屋的「房間」出租,在新加坡組屋早已推行。 當地組屋業主只要持有三房以上單位,就可因應個人需要將「房間」出租,但當中單位內可居住多少人,新加坡政府就有嚴格規範。 【白居二攻略】居屋VS房協計劃 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的「中獎」人士近日陸續收到批准信,可以購買房委會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或房協「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的單位。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居屋補地價的工作由房屋署或委託的測量師行執行,而普通私樓申請按揭時,會由銀行委託測量師行進行估價。 而居屋補地價的估價有效期只有2個月,限期過後便會失效,業主需要重新申請及繳付手續費。 如未繳付補價或未經房屋署許可,業主不能將單位按揭,但可以透過律師及銀行,在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生效當日簽訂按揭契據。
- 另外,有人會透過此漏洞,以補地價前的交易額繳交印花稅,但此舉有違例風險,因稅局查明後,可向雙方追收全價計算的印花稅。
- 當你獲得房委會批準,取得「重新按揭准許證明」,就可以向銀行或財務公司申請加按。
- 除非在特殊情形下,房委會方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處理未補地價居屋的業權轉讓之申請。
- 無力償還高利貸利息等嚴重情況才有機會被考慮。
- 政府接二連三發出辣招之後,在香港買樓,印花稅變成一項龐大的支出,尤其是住宅物業,這正是政府想達致的目標︰ 增加印花稅,以遏止炒風,壓抑樓價。
- 家中上一代居屋業主漸老去,年輕一輩或會考慮協助家人補地價,作為家庭的房屋和經濟安排。
- 未補地價公營房屋買賣,業主和購買人士需事先向房委會申請領取相關買賣證書,然後才可以在第二市場買賣。
簡單點說,就是將當初的樓價的折扣變成現值去補地價。 假設當初單位的市價是50萬元,有業主以昔日市價的7成買入單位,即享有30%折扣,而業主要補地價就要按現時單位市價的30%計算,假如已升值至600萬元,即要付180萬元地價。 當然每個單位的實際補地價折扣率都不可以一概而論,都要看看當時正式買賣合約所訂明的購入價、當時市值等條款計算,估價方面則不能以銀行估價作準,這是由政府評定的。 房委會的居屋計劃原意為公屋住戶或部份合資格人士提供低於市價的上車機會,讓他們能以免卻地價的價格購買單位,安居樂業(例如2019年的新居屋便是以市價的五九折發售)。 為了防止炒樓現象出現,若日後要在公開市場賣出居屋單位,則須補地價解除限制。 未補地價公營房屋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買賣,對象是持綠表或白表人士;已補地價公營房屋可以在公開市場買賣,買家資格不限。 【公屋、居屋補地價】買賣公營房屋,不時會聽到補地價三個字,究竟補地價是甚麼? 買賣未補地價公營房屋,跟已補地價公營房屋有何分別? 無論是相關業主或準買家,買賣有需要了解多一點關於補地價。 專家亦會分析未補地價出售和補地價賣樓要留意的地方。
剛也談到補價的實際金額取決於單位目前的市值及購入時之折扣率。 折扣率於購入時已成定局,無法更改,故能影響到補價金額的只有市值,而能左右市值的就是樓市市道。 因此,如果有打算要補地價,在樓市有升值預期或樓市較低迷的情況下補價,便能支付較低的金額補價;日後單位市值上升時,出售亦可賺取較大利潤。 順帶一提,如果遺產物業尚未繳清按揭貸款,則視乎遺囑有否安排其他遺產作還款之用,例如保險費,否則就由繼承人負責餘下之還款。 相反,死者是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形式持有物業的,每一位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互相重疊,故此每一位聯權共有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聯權共有產權的特點 ─ 是所有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當其中一個聯權共有人去世的話,其物業內的權益,會自動由在世的共有人所繼承,直至剩下最後一人為止。 當遺產物業完成所有手續及轉名後,就可以以正常按揭程序辦理物業貸款或出售物業。
富誠地產客戶主任黃偉祺透露,原業主因計劃換私樓保值,於2020年12月開始放盤,原叫價600萬元,放盤8個月後至近日終獲區內客人接洽,議價後減價120萬元(或20%)易手。 原業主於1997年4月以126萬元購入單位,持有單位24年,是次轉手帳面獲利約354萬元,期間升值約2.8倍。 第五,於破產期間內,破產人士不能申請按揭,但於破產令解除後仍可申請居屋按揭。 至於私樓則較為嚴格,須待破產令解除後七年,才可申請按揭。 相反,在長命契的情況下,因為聯名人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其中一名共有人財困,有機會所有業權都被拖累,所有聯名人都要共同承受惡果。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舉例,夫妻二人以長命契的方式聯名買入物業,及後丈夫不幸離世,其業權便由妻子便自動擁有。 即使丈夫寫有平安紙,在遺囑列明遺產的分配,該業權也不會被視作為遺產。 ,由於這個只是參考銀行補價所得出的價碼,若日後房屋署的實際估價較銀行估價高,賣家便會少收了;相反,若房屋署的實際估價較銀行估價低,賣家變相就會賺了。 假設單位目前的估值為$6,000,000,當年購入居屋的折扣為七折,即30%,補地價金額就等於:$6,000,000 X 30%,即$1,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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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了解的是居屋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且是用作自住,如果是同住家庭成員之間的轉讓,往往較易符合酌情條件。
如果張三先生在生前沒有把物業轉給他們,而是訂立遺囑,把物業轉給子女,在張三先生離世後,他的子女按照遺囑申請遺產承辦,取得遺產承辦書後,可以把物業轉到他們的名下,他們分毫不用支付任何印花稅。 在繼承遺產中的物業時,繼承人都不用支付任何印花稅,無論物業是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 縱使繼承人擁有其他住宅物業,或任何住宅物業的權益,繼承人都不用支付印花稅。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不過,無論有否訂立遺囑,任何人在處理死者的遺產前,通常需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相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證明該人獲授權處理死者遺產之證明文件。 由於遺產可能涉及物業或樓宇,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經驗,故此經由律師事務所處理最為恰當。
抽中居屋當然值得高興,下一步就是盡快申請按揭。 不過,一手居屋的按揭與普通二手樓的按揭略有不同…… 綠表持有人,包括公屋住戶、持有由房屋署簽發有效《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房委會「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受惠者。 房委會於1978年推出首批居屋共發售了6個屋苑,其中一個就是位於觀塘半山的順緻苑。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現時市值」乘以「補價折扣率」就能得出所需填補之地價。 家中上一代居屋業主漸老去,年輕一輩或會考慮協助家人補地價,作為家庭的房屋和經濟安排。 已補地價的居屋/公屋就可以出租,增加收入。 大家可以留意,這些轉讓的前題,仍然是以居屋作為家庭自住之用,不容許將居屋作為出租或出售圖利,這樣便沒有抵觸居屋的原意。
若手頭沒有多餘現金,業主可在賣樓日才補地價,但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一般地產代理均會建議給予60日或以上時間來完成交易,讓業主有足夠時間完成補地價手續。 在雙方交日當日,銀行會把按揭金額及首期餘額交予律師樓,律師樓便會把相關金額分三份,一份交予房委會、一份償還舊業主尚餘按揭貸款,餘額再就交予舊業主。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如本身沒有樓,承繼綠表居屋當然不是問題,就算入息或資產超過綠表的資格。 但如果本身已置業,那麼就要視乎所持有的物業是私樓或未補地價居屋。 即是說,私樓業主也可承繼已故家人的未補地價居屋,不必付印花稅。 但如所持物業本身也是綠表未補地價居屋,那麼就不能承繼。
業主須就申請出售單位和評估單位售價繳付行政費用。 未補地價公營房屋買賣,業主和購買人士需事先向房委會申請領取相關買賣證書,然後才可以在第二市場買賣。 已補地價的公營房屋買賣,無論是業主和購買人士無需預先獲批就可以買賣,買賣程序跟私人住宅沒有分別。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業主可隨時選擇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三年起,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根據最新資料顯示,漁暉苑一個實用面積約384平方呎的2房單位「入門價」約為560萬元,9月份的成交實呎價約為13604元。 根據最新資料顯示,順緻苑一個實用面積約477平方呎的2房單位「入門價」約為550萬元,9月份的成交實呎價約為10589元。 根據最新資料顯示,穗禾苑一個實用面積約457平方呎的2房單位「入門價」約為438萬元,9月的成交實呎價約為10000元。 補地價是買賣資助房屋的重要一環,要考慮樓價、折扣率、銷售對象等多種因素,若嫌太過麻煩,不妨考慮二手私樓,即上千居搜尋各區心水靚盤。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申請綠置居、一手居屋、白居二,「補地價」一詞時有出現。 到底甚麼是「補地價」、何時需要補價、而地價應怎樣計算? 千居為你逐一拆解,讓你全面掌握補地價的做法。 已補地價的居屋/公屋在融資按揭上和私樓一樣,可以自由選擇加減按和改變擔保人年期等。
如果要補地價,必須另外支付補價,不可以透過加按、按揭等方式處理。 如非首置身份(即有樓在身),需要付15%從價印花稅。 不過因居屋禁售期為5年,SSD 通常不會發生。 當地政府規定租期最短半年,但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國籍租客最長可租三年,至於其他國籍則一律最長一年半。 要對海外客實施限制,明顯就是為了保障當地人自身利益,是從國民角度出發。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雖然這類分租房間,可以出租予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馬來西亞人、以至其他國籍人士,但在租期上就有差異。 留意樓價走勢,趁跌市時補地價,需繳付的補價就較低,等到日後樓市回升時,才將單位放租放售,就能賺到盡。
,但兩種做法均有風險,因為簽訂臨約時,理論上雙方都不知道房屋署的實際估價,買賣雙方只能透過銀行估價作參考。 最早期發售的居屋,即第一至第三期甲發售的居屋,如順緻苑、置樂花園等,其地契沒有轉讓限制,所有單位均不需補地價就能自由買賣。 收到補價後,房屋署會即時發出收據,稍後再發出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業主最穩妥的做法,就是在收到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後,儘快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但亦可於日後售樓時交予律師樓代辦。 如沒有補地價及取得政府許可,自行將居屋單位出租或售出,即屬違反《房屋條例第27A條》,最高可被罰款$500,000及監禁一年。
除非在特殊情形下,房委會方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處理未補地價居屋的業權轉讓之申請。 常見的情況包括申請配偶加入成為聯名業主、因離婚或分居將業權轉給配偶、移民或長期在海外工作、業主去世/年紀老邁/重病命危/破產而申請更改業權等。 以上原因均需提交相關證明,並等待房委會審批。 若果申請加按,無需房屋署批准,只要提交個人財務資料,由銀行審批。 知道如何計算補價後,你可能會問為何要補地價呢? 如果是打算一直自住,當然未必需要補地價。 即使原業主去世或因特別原因,亦可透過向房委會申請,未補價單位的業權亦可轉讓予其家人自住。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 不過,如果業主有計劃將資助出售房屋單位出售,在目前法律的要求下,便必須補地價,才可於公開市場轉讓或出租。 當然,不一定只能在公開市場轉讓單位,如果轉讓予政府認可合資格的綠表人士及白居二配額人士(即取得購買資格證明書者)都不需補地價,惟針無兩頭利,在定價方面就不能自決。 如果持有未補價嘅資助房屋單位,有事急須套現,但唔符合房委會要求,或者唔夠時間等待申請,可以考慮利用市面上嘅業主貸款周轉,係唔涉及按揭性質下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