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州邨平面圖 內容大綱
最尾都係決定喺度起設備好啲嘅政府廉租屋,政府喺呢度起咗八棟新式政府廉租屋大廈,每座高十五層。 直至1994年,元洲街邨的重建計劃展開,第1至3座及第8座獲列入第1期重建計劃而於同年3月被拆卸,而其餘的第4至7座獲列入第2期重建計劃而於2000年5月26日(原定2月29日須遷出)起被拆卸,而受第2期重建計劃的居民大部份獲安置到1999年新建的樓宇。 此外,九龍靈糧小學及寶血會嘉靈學校,分別於1993年及1999年,分別遷往馬鞍山利安邨和同區鄰近校舍。 單位類型住宅數量1970年租金5人單位2274$64–687人單位2205$85–899人單位523$109單位總數5002伙元洲街邨共有8座大廈,設計可以容納31,512人。 當中1、2、3座相連,4、5、6、7座相連,而第8座則獨立1座,邨內有3所幼稚園、3所標準小學,分別為安安幼稚園、聖安琪幼稚園、丹心幼稚園、九龍靈糧小學、寶安商會第二學校和寶血會嘉靈學校;另有1個硬地7人足球場、153個停車位及36個店舖。 元州邨平面圖 本網頁內所載之資料僅作參考之用,CENTADATA.COM 並不會就本網頁所載資料的精確性及正確性作出任何保證,同時亦不保證本網頁已包括所有的成交紀錄。 CENTADATA.COM 並不會就本網頁內所載資料的精確性、正確性及依賴付上任何責任。 本公司在此提供的資料僅作單位成交前狀況的參考, 並不是為賣方/業主客戶發出或推銷個別單位, 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每 層 有 四 個 1P 單 位 但 沒 有 3B 單 位 供 應 , 主 力 提 供 2B 單 位 。 而 全 港 共 建 有 八 幢 和 諧 一 A 型 第 二 款 大 廈 。
加 上 和 諧 一 型 的 規 模 亦 適 合 在 重 建 地 盤 興 建 , 四 四 方 方 的 外 型 令 大 廈 與 其 他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在 排 列 時 更 為 整 齊 , 既 適 合 市 區 又 適 合 新 市 鎮 地 盤 興 建 。 不 計 和 諧 一 A 型 , 和 諧 一 型 的 層 數 可 按 需 要 而 減 少 , 例 如 當 年 受 高 度 限 制 的 高 怡 邨 高 遠 樓 及 高 志 樓 只 有 廿 四 層 高 。 和 諧 一 A 型 則 是 一 款 減 低 了 高 度 的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 與 和 諧 三 B 型 及 和 諧 三 C 型 一 樣 , 都 是 為 了 適 應 受 高 度 限 制 的 地 盤 而 出 現 的 設 計 。 雖 然 和 諧 一 A 型 在 外 型 上 大 致 與 和 諧 一 型 相 同 , 然 而 單 位 配 搭 的 變 化 卻 與 和 諧 一 型 有 所 不 同 。 與 和 諧 三 B 型 及 和 諧 三 C 型 比 較 , 和 諧 一 A 型 多 興 建 在 地 形 較 平 坦 但 同 時 受 著 建 築 物 高 度 限 制 的 地 盤 , 例 如 深 水 埗 的 麗 安 邨 。 已拆卸的長沙灣工廠大廈空地獲納入元州邨第5期,原址有兩幢40層及33層的非標準設計大廈、1幢27層單向大廈、長者護理設施及小型花園,已於2012年中陸續入伙,所興建的樓宇用以安置因蘇屋邨清拆重建計劃而受影響的居民。 現在,元州邨第2期與第5期之間的永隆街已拆去,納入邨內道路及屋邨範圍,並興建有蓋通道連接長沙灣站C1出口,另新設升降機連接長沙灣站A3出口及直達元州邨第5期,已於2012年4月26日投入服務,仍存在的工廠大廈間的永隆街及福榮街將會保留。 同 樣 沒 有 1P 單 位 提 供 , 改 為 提 供 2B 及 3B 單 位 。
第 五 款 是 出 租 公 屋 版 本 , 第 六 款 是 居 屋 版 本 , 兩 者 皆 沒 有 出 現 過 。 沒 有 1P 單 位 提 供 , 主 力 提 供 大 單 位 , 是 為 居 屋 市 場 度 身 訂 造 。 第 三 款 是 出 租 公 屋 版 本 , 不 過 由 於 出 租 市 場 對 3B 單 位 需 求 較 細 , 因 此 沒 有 興 建 過 。 而 第 四 款 則 是 居 屋 版 本 , 全 港 共 建 有 八 幢 和 諧 一 A 型 第 四 款 大 廈 。 由 於 垃 圾 房 及 電 表 元州邨平面圖 房 改 為 設 於 大 廈 的 中 央 , 原 先 的 空 間 便 可 作 為 居 住 用 途 , 小 三 角 空 格 與 相 連 的 2B 單 位 結 合 , 便 可 改 為 一 個 3B 單 位 或 1P 單 位 加 1B 單 位 組 合 。 , 提 供 更 大 或 更 多 的 單 位 , 這 就 是 與 和 諧 一 型 ( 第 一 至 四 款 ) 的 最 大 分 別 。 外 形 上 與 和 諧 一 型 一 樣 , 各 款 配 搭 的 Wing A 及 Wing c 的 尾 端 都 是 1B 單 位 。
元州邨平面圖: 實用 837呎 建築 1059 呎杏花邨 12 座 樓層 高單位 7
)係香港嘅一條公共屋邨,喺九龍深水埗長沙灣元州街,最初叫元洲街政府廉租屋邨,後來叫元洲街邨,1965年落成,1994年開始重建,1998年-2012年起好,改名做元州邨,而家畀晒領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元州邨第2期原址本規劃為居屋,並擬興建4座新和諧一型第四款居屋大廈(建於2層高停車場平台上),而第4期為小型單位公屋大廈,均預計於2004年完工。 但因停建居屋的關係,令到地盤曾空置一段時間,隨後改為興建公屋單位,而第4期設計亦有所簡化。 元州邨平面圖 第2期及第4期重建計劃由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伍達群負責相關屋宇裝備工程,已於2008年8月完成,所興建的樓宇用以安置因蘇屋邨清拆重建計劃而受影響的居民。 此計劃包括四座40層高的新和諧一型大廈,共提供3196個單位、一座20層高小型單位大廈連基座安老院,共337個單位。 首 批 落 成 的 和 諧 一 A 型 大 廈 是 麗 安 邨 麗 正 樓 、 麗 平 樓 及 怡 靖 苑 , 於 一 九 九 三 年 二 月 落 成 。
- 呢條邨原本計劃叫長沙灣廉租屋邨,因呢度喺正長沙灣海皮,後來為咗怕同1963年起好嘅長沙灣邨撞名,因為咁,就叫元洲街政府廉租屋邨。
- 每 層 有 四 個 1P 單 位 及 四 個 3B 單 位 , 提 供 小 型 單 位 的 同 時 又 能 提 供 大 單 位 。
- 化驗結果顯示,元州邨二期元禧樓高層及元樂樓低層的水辦樣本含鉛量超標,其中元禧樓高層單位浴室冷水辦驗出每公升89微克,超出世衞標準近8倍,另外元樂樓低層單位廚房冷水辦亦驗出達21微克,超出世衞標準1.1倍。
- 而 水 表 櫃 的 設 計 也 有 所 不 同 , 水 表 改 為 平 排 放 置 於 樓 梯 前 方 貼 著 升 降 機 槽 的 牆 上 。
- 一 九 八 九 年 出 現 的 前 期 的 和 諧 一 型 , 兩 道 樓 梯 左 右 各 有 一 個 光 井 , 垃 圾 房 及 電 表 房 置 於 近 著 大 堂 的 兩 個 小 三 角 空 格 內 。
- 由 於 垃 圾 房 及 電 表 房 改 為 設 於 大 廈 的 中 央 , 原 先 的 空 間 便 可 作 為 居 住 用 途 , 小 三 角 空 格 與 相 連 的 2B 單 位 結 合 , 便 可 改 為 一 個 3B 單 位 或 1P 單 位 加 1B 單 位 組 合 。
- 已拆卸的长沙湾工厂大厦空地被纳入元州邨第5期,原址有两幢40层的非标准设计大厦、一幢30层单向大厦、长者护理设施及小型花园,已于2012年中陆续入伙。
一 九 九 八 年 時 籌 備 中 的 新 和 諧 式 大 廈 , 有 兩 個 設 計 重 點 , 第 一 是 單 位 的 標 準 尺 寸 經 重 新 設 計 , 第 二 是 重 新 設 計 廚 廁 的 佈 局 。 由 於 標 準 尺 寸 有 所 不 同 , 已 打 樁 的 地 盤 不 可 改 為 興 建 新 和 諧 一 型 , 但 改 良 廚 廁 的 間 格 不 涉 及 更 改 結 構 部 分 , 因 此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的 設 計 出 現 了 小 變 款 。 這 款 小 改 款 的 和 諧 一 型 陸 續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二 年 間 落 成 , 首 批 落 成 的 大 廈 是 長 宏 邨 第 一 期 內 的 三 幢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 由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開 始 已 改 為 興 建 新 和 諧 一 型 , 小 改 款 的 和 諧 一 型 數 量 並 不 多 , 也 可 說 小 改 款 的 和 諧 元州邨平面圖 一 型 是 由 和 諧 一 型 走 到 新 和 諧 一 型 的 一 個 演 變 階 段 。 二 零 零 一 年 尾 至 二 零 零 二 年 落 成 的 和 諧 一 型 出 現 了 小 變 款 設 計 , 不 單 在 外 觀 上 近 大 堂 位 置 由 每 隔 三 層 有 一 條 平 衡 陣 改 為 每 層 也 有 一 條 。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在 單 位 的 配 搭 上 較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 第 一 至 四 款 ) 更 為 靈 活 , 共 有 六 款 不 同 的 設 計 , 稱 得 上 是 變 化 多 端 。 和 諧 一 型 的 Wing A 及 Wing C 是 固 定 設 計 , 各 有 兩 個 1B 及 兩 個 2B 單 位 , 而 在 組 合 上 可 以 出 現 不 同 變 化 的 是 Wing B 及 Wing D 近 大 廈 中 間 位 置 的 單 位 及 尾 端 單 位 , 前 期 的 和 諧 一 型 共 有 四 款 標 準 設 計 供 選 擇 興 建 。
天 台 的 水 箱 設 計 亦 盡 量 減 低 高 度 , 故 採 用 了 闊 而 平 的 設 計 。 和 諧 一 型 ( 第 一 至 四 款 ) 的 樓 梯 在 外 觀 上 是 呈 圓 形 設 計 , 但 是 在 和 諧 一 A 型 的 樓 梯 的 設 計 則 有 所 不 同 , 樓 梯 採 用 了 和 諧 三 型 的 設 計 , 外 形 呈 方 角 形 , 而 樓 梯 旁 每 隔 三 層 出 現 的 平 衡 陣 也 採 用 了 和 諧 三 型 的 設 計 。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同 樣 是 由 五 款 單 位 單 元 組 合 而 成 的 , 分 別 是 一 / 二 人 單 位 、 一 睡 房 單 位 、 雙 元州邨平面圖 睡 房 單 位 及 兩 款 三 睡 房 單 位 。 1P 單 位 的 面 積 是 16.9 平 方 米 , 廚 廁 的 佈 局 稍 作 改 動 , 而 這 款 單 位 在 大 廈 的 中 央 部 分 出 現 。 1B 、 2B 單 位 及 兩 款 3B 單 位 與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相 同 。 兩 道 樓 梯 左 右 再 不 設 有 光 井 , 新 的 空 間 改 為 供 屋 宇 裝 備 設 施 之 用 , Wing A 近 樓 梯 的 空 間 是 垃 圾 房 , Wing B 是 喉 房 , Wing C 及 Wing D 是 電 表 房 。 而 水 表 櫃 改 為 設 於 四 隻 翼 的 走 廊 尾 端 。
另 一 款 是 3B 單 位 第 二 款 , 這 個 單 位 的 面 積 其 實 是 1B 單 位 加 一 個 1P 單 位 的 面 積 , 其 中 一 個 房 間 是 鑽 石 形 設 計 。 和 諧 一 型 共 有 四 隻 翼 , 當 中 Wing A 及 Wing C 的 設 計 相 同 , 而 Wing B 的 設 計 則 與 Wing D 相 同 。 所 有 的 屋 宇 裝 備 設 施 包 括 升 降 機 、 水 表 房 、 電 表 房 等 都 是 集 中 於 大 廈 的 中 央 部 分 。 大 廈 內 共 有 六 條 升 降 機 槽 , 每 三 部 為 一 組 , 平 均 置 於 大 堂 兩 邊 。 電 表 房 位 於 Wing C 近 中 央 大 堂 的 位 置 , 垃 圾 房 及 喉 房 則 位 於 Wing A 近 中 央 大 堂 的 位 置 , 而 水 表 則 位 置 每 翼 近 樓 梯 的 位 置 。 為 增 加 升 降 機 大 堂 的 採 光 度 , 大 堂 兩 則 設 有 窗 戶 , 並 可 以 開 啟 。 大 廈 內 設 有 元州邨平面圖 兩 條 樓 梯 , 在 外 看 樓 梯 呈 弧 形 設 計 , 是 和 諧 一 型 的 其 中 一 個 設 計 特 色 。 由 於 法 例 規 定 最 遠 的 單 位 不 可 遠 離 逃 生 通 道 超 過 十 八 米 , 因 此 每 翼 最 多 只 可 每 邊 興 建 兩 個 單 位 , 而 每 翼 近 樓 梯 的 位 置 設 有 一 道 防 煙 門 , 並 通 向 樓 梯 , 因 此 每 道 樓 梯 可 以 通 往 其 中 兩 隻 翼 。 其中「類別」呢一格係用嚟說明個屋邨嘅用途種類,例如房委會租住屋邨、房協資助房屋-出租單位(下稱房協出租單位)同資助房屋-郊區公共房屋(下稱房協郊區公共房屋)淨係用嚟做出租用途;房委會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下稱租置計劃屋邨)就同時提供出租同出售用途;房委會中轉房屋淨係臨時提供畀未符合住公共屋邨資格嘅人。 「入伙年份」以房委會同房協官方網站所提供嘅年份為準,但係部份屋邨入面嘅個別樓宇嘅入伙年份可能會同官方資料有出入,例如房委會提供華富(二)邨嘅入伙年份係1970年,但係條邨入面嘅華翠樓同華景樓竟然係喺1978年落成。
元州邨平面圖: 香港公共屋邨一覽
標 準 的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有 三 十 九 層 , 是 各 款 和 諧 式 大 廈 之 中 層 數 最 多 的 一 款 , 大 廈 高 117 米 , 每 層 可 提 供 十 六 或 十 八 個 單 位 , 以 三 十 八 層 住 宅 層 數 計 算 , 能 提 供 608 至 681 個 單 位 , 視 乎 不 同 的 單 位 配 搭 而 定 。 整 元州邨平面圖 幢 十 字 型 的 大 廈 是 由 四 隻 翼 結 合 而 成 , 而 每 隻 翼 共 有 四 或 五 個 單 位 。 房委會研究顯示,22個高齡屋邨結構良好,喺2013年嘅邨齡介乎34至61年,但係到2043年就會去到64至91年樓齡,保養費會好高,若果拆咗起過,可重新規劃,以符合當時標準,但受制於原區安置居民用地或單位缺乏,暫時只有華富邨同美東邨確定重建。
以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第 一 款 為 藍 本 , 一 款 同 時 配 有 三 睡 房 及 一 人 單 位 的 和 諧 一 型 , 每 層 提 供 廿 個 單 位 , 標 準 的 第 五 款 , 以 三 十 八 層 計 算 , 共 可 提 供 759 個 單 位 。 四 個 一 人 單 位 位 於 大 廈 中 央 的 位 置 , 而 3B 單 位 則 位 於 Wing B 及 Wing D 的 尾 端 , 共 興 建 了 三 十 八 幢 。 當 中 小 部 分 是 作 居 屋 用 途 , 包 括 寶 明 苑 、 冠 熹 苑 及 天 麗 苑 等 屋 苑 , 為 居 屋 市 場 首 次 加 入 1P 小 單 位 出 售 。 而 Wing B 及 Wing D 的 尾 端 則 是 2B 單 位 , 第 十 款 每 層 提 供 十 八 個 單 位 , 標 準 的 第 十 款 共 可 提 供 683 個 單 位 , 一 共 興 建 了 十 七 幢 。 以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第 二 款 元州邨平面圖 為 藍 本 , 沒 有 三 睡 房 單 位 供 應 , Wing B 及 Wing D 的 尾 端 是 2B 單 位 , 每 層 提 供 廿 個 單 位 , 標 準 的 第 六 款 , 以 三 十 八 層 計 算 , 共 可 提 供 759 個 單 位 。 同 樣 地 , 四 個 一 人 單 位 位 於 大 廈 中 央 的 位 , 由 於 這 款 單 位 配 搭 最 適 合 作 為 出 租 公 屋 , 因 此 第 六 款 是 興 建 數 量 最 多 的 和 諧 一 型 , 共 興 建 了 九 十 一 幢 之 多 。 這 兩 款 大 廈 沒 有 1P 單 位 提 供 , 改 為 提 供 更 多 的 3B 單 位 , 適 合 居 屋 市 場 的 需 要 。 在 外 觀 上 與 第 一 款 沒 有 明 顯 分 別 , 只 是 少 了 兩 個 1P 單 位 而 已 , 大 廈 最 多 可 提 供 608 個 單 位 。 而 第 四 款 是 居 屋 版 本 , 共 興 建 了 廿 七 幢 。
元州邨第2期与第5期之间的永隆街已拆去,纳入邨内道路及屋邨范围,并兴建有盖通道连接长沙湾站C1出口,另新设升降机连接长沙湾站A3出口及直达元州邨第5期,已于2012年4月26日投入服务,仍存在的工厂大厦间的永隆街及福荣街将会保留。 元州邨第2期及第4期原址本规划为居屋,但因停建居屋的关系,令到地盘曾空置一段时间,随后改为兴建公屋单位。 第2期及第4期重建计划已于2008年8月完成,所兴建的楼宇用以安置因苏屋邨拆建计划而受影响的居民。
「樓宇座數」、「單位數目」、「住戶數目」同「認可人口」淨係會計算用嚟做出租嘅公共屋邨、單位、住戶同認可人口數目,唔包括喺房委會租置計劃或者房協住宅發售計劃入面已經出售嘅單位,「住戶數目」同「認可人口」淨係適用喺房委會公共屋邨。 「單位面積」指嘅係單位室內樓面面積(I.F.A),房委會公共屋邨以平方米(m²)嚟計算;房協公共屋邨就以平方呎(ft²)嚟計算,同時加埋換算成平方米後嘅數字;平民屋宇就冇提供資料。 第 九 款 是 以 提 供 雙 睡 房 及 三 睡 房 為 主 的 和 諧 一 型 , 沒 有 1P 單 位 供 應 , 每 層 提 供 十 六 個 單 位 , 標 準 的 第 九 款 共 可 提 供 608 個 單 位 。 四 個 元州邨平面圖 3B 單 位 位 於 大 廈 中 央 的 位 置 , Wing B 及 Wing D 的 尾 端 是 2B 單 位 , 共 興 建 了 四 幢 。 第 八 款 每 層 提 供 十 八 個 單 位 , 標 準 的 第 八 款 共 可 提 供 683 個 單 位 , 共 興 建 了 兩 幢 。 一 款 同 時 配 有 三 睡 房 及 一 人 單 位 的 和 諧 一 型 , 每 層 提 供 十 八 個 單 位 , 標 準 的 第 一 款 共 可 提 供 681 個 單 位 。 一 人 單 位 位 於 大 廈 中 央 的 位 置 , 而 3B 單 位 則 位 於 Wing B 及 Wing D 的 尾 端 , 共 興 建 了 十 五 幢 。
而 和 諧 一 型 只 有 尾 房 配 2B 單 位 的 組 合 才 可 與 別 座 相 連 而 建 , 但 和 諧 一 A 型 則 較 靈 活 , 在 設 計 上 四 隻 翼 子 皆 可 與 別 座 相 連 。 一 九 八 九 年 出 現 的 前 期 的 和 諧 一 型 , 兩 道 樓 梯 左 右 各 有 一 個 光 井 , 垃 圾 房 及 電 表 房 置 於 近 著 大 堂 的 兩 個 小 三 角 空 格 內 。 由 一 九 九 六 年 至 二 元州邨平面圖 零 零 二 年 間 落 成 的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設 計 經 過 改 良 。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與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的 最 大 分 別 , 在 於 它 能 更 有 效 運 用 空 間 。 樓 宇 的 佔 地 面 積 不 變 , 透 過 改 善 原 本 的 設 計 , 令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整 體 上 能 提 供 更 多 及 更 大 的 單 位 , 這 種 緊 密 的 設 計 令 土 地 的 運 用 更 為 有 效 。
每 層 有 四 個 1P 單 位 及 四 個 3B 單 位 , 提 供 小 型 單 位 的 同 時 又 能 提 供 大 單 位 。 而 全 港 共 建 有 兩 幢 和 諧 一 A 型 第 一 款 大 廈 。 第二期同第四期重建樓已經喺2008年8月入伙,係元禧、元雅、元智、元樂同元健,而起嘅樓會用嚟安置因為部份受蘇屋邨重建計劃一期影響嘅居民。 除此之外,第五期重建樓喺2012年2月入伙,而起嘅樓會用嚟安置受蘇屋邨重建計劃二期影響嘅居民。 元州邨第1期及第3期重建計劃於1998至1999年完成,包括3座40層高的和諧一型大廈、兩座4層長者住屋大廈、停車場及興華街足球場。
而 最 後 一 幢 是 白 田 邨 潤 田 樓 ,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三 月 落 成 , 樓 高 十 四 層 。 這 幢 屬 和 諧 一 A 型 第 二 款 的 大 廈 設 計 上 較 之 前 的 和 諧 一 A 型 有 少 許 不 同 , 因 為 是 採 用 了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 第 五 至 十 款 ) 的 設 計 , 垃 圾 房 、 電 表 房 及 水 表 櫃 的 位 置 經 重 新 設 計 , 樓 梯 亦 使 用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的 設 計 。 而 隨 著 機 場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搬 遷 , 市 區 受 到 的 高 度 限 制 已 大 減 , 近 年 已 沒 有 和 諧 一 A 型 大 廈 興 建 , 二 零 零 零 年 新 和 諧 一 型 的 藍 本 亦 再 沒 有 專 為 受 高 度 限 制 地 盤 而 出 現 的 標 準 設 計 。 由 一 九 九 三 年 至 一 九 九 七 年 , 全 港 共 有 十 八 幢 和 諧 一 A 型 落 成 。 和 元州邨平面圖 諧 一 A 型 大 廈 的 設 計 與 和 諧 一 型 大 致 相 同 , 同 樣 有 四 隻 翼 子 , 屋 宇 裝 備 設 施 置 於 大 廈 的 中 央 。 但 既 然 大 廈 的 層 數 大 幅 減 少 , 即 單 位 數 目 及 人 口 也 隨 之 減 少 , 因 此 升 降 機 數 目 也 較 和 諧 一 型 為 少 , 減 少 至 兩 至 四 部 不 等 。 由 於 設 計 以 和 諧 一 型 為 藍 本 , 原 本 在 大 廈 中 央 的 六 條 升 降 機 槽 便 起 碼 有 兩 條 會 用 不 著 。 因 此 , 為 盡 量 利 用 空 間 , 設 計 師 把 和 諧 一 型 原 本 設 於 大 堂 兩 則 的 三 角 空 格 的 垃 圾 房 及 電 表 房 改 為 設 於 原 本 其 中 兩 條 升 降 機 槽 的 位 置 。 而 水 表 櫃 的 設 計 也 有 所 不 同 , 水 表 改 為 平 排 放 置 於 樓 梯 前 方 貼 著 升 降 機 槽 的 牆 上 。
樓 梯 的 設 計 亦 有 所 不 同 , 外 觀 上 再 不 如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般 是 呈 弧 形 , 而 是 改 為 方 角 形 的 設 計 , 而 且 樓 梯 一 如 一 九 九 六 年 以 後 落 成 的 和 諧 式 大 廈 一 樣 增 加 了 闊 度 。 和 諧 一 型 在 外 型 上 的 變 化 不 及 和 諧 二 及 三 型 般 特 別 , 然 而 在 單 位 的 配 搭 上 卻 是 最 靈 活 的 一 款 。 房協喺2010年決定從271億港元儲備中預留80億,作為旗下全部20個出租屋邨一旦需要重建時嘅所需費用,而除咗重建緊嘅明華大廈同埋落實咗重建嘅漁光村之外,2012年房協主席鄔滿海透露正向政府爭取喺啟德撥地興建一、兩座安置住宅,以啟動盡快重建附近有40年樓齡嘅樂民新村、真善美村同埋花園大廈。 元州邨平面圖 元州邨(Un Chau Estate)是中国香港的一个公共屋邨,位于九龙深水埗区长沙湾元州街303号,原称“元洲街邨”,于1969年落成,其后于1994年开始重建,重建后的新楼宇于1998年落成,并改名“元州邨”,由房屋署总建筑师设计,现由佳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三期)及领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四期)负责屋邨管理。 裝修佬 1,500 張裝修平面圖資料庫是全港最齊的平面圖庫存,您可以在這裡搜尋各屋苑大廈的參考平面圖。 填海後,政府原本計劃起廿四棟徙置屋,後尾改為起兩座八層高同九座十五層高嘅徙置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