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權共有並不相同,業主可按照訂立的業權份額持有物業,例如是兩人各佔一半業權,三人以三、三、四比例又或均等比例分配業權,萬一有其中一位業主離世,業權不會自動轉移至其他業主,而是根據遺產承辦或遺囑處理業權。 不過,在現行稅制底下,現時很多夫婦都改以單人名持有物業,以便保留另一半之首置身份再購入物業。 市場亦有俗稱半契樓或碎契樓買賣,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之物業,但物業交易只涉及其中一位業主的半份或部分業權。 除了分權共有,市場上亦有另一種聯名買樓方式,稱為聯權共有,以往兩夫婦愛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俗稱長命契,兩夫婦共同擁有業權,將來如果其中一方先離世,另一半可自動擁有全部業權。
購買半契樓並非獲得全部業權,買家即使買下部份業權亦未有全權處置物業,包括居住權及出租物業等。 例如單位已由其他業權人居住,新買家基本上難以取得居住權,過往亦有案例指出原居於單位的業主即使只持有一半業權,另一半業權已轉至新買家,居於單位的業主仍可按意願一直擁有居住權。 故此,半契樓的買家若果未能和其他業權人達成處置或出租物業的方案,基本上難施計策,若想出售單位獲利,買家亦需與其他業權人成功協訂出售單位全部業權,方可於市場以市值價放售單位。 ,以往兩夫婦愛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俗稱長命契,兩夫婦共同擁有業權,將來如果其中一方先離世,另一半可自動擁有全部業權。
釘契樓是指物業的業主違反物業法團條例或正牽涉法律訴訟事項,或者業主欠債等問題,相關事項登記在土地註冊處,買家都可從查冊得知。 另一種情況是,五兄弟姊姝各持有20%業權,長兄願意出售自己20%業權,但其餘四人反對,長兄賣出自己份額業權,這就稱為碎契樓。 因此,業權共有人不可以個人身分獨享物業的權益,各共有人的唯一權益就是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擁有物業。 換句話說,聯權共有人聯合其他人時可說是擁有一切,但獨自一人時則一無所有。
銀主盤並非不可做按揭,原則上銀行審批銀主盤按揭與一般住宅按揭沒有很大分別,同樣銀行會根據物業估值及買家還款能力等因素評估可批出按揭成數。 有人擔心買入無契樓後,才發現業主與賣家不是同一人。 這情況較少機會在銀主盤上發生,因為銀主盤是獲得法庭命令,銀主才可以收回物業放售;而整個收樓訴訟程序要經過約6至9個月時間,或多或少能確認真正業主的身份,風險相對較低。 當買家簽了臨時買賣合約後,即表示已接受物業的所有現況,假如之後發現有業權問題,買家亦不能再向向銀行提出爭議。 半契樓 大家偶爾會聽到新聞指某銀主盤低市價10%至20%,但記住所謂市價只是參考近期成交的相近物業價格,買家最好先睇樓,留意其樓層、坐向、景觀等都會影響價值。 王美鳳亦提醒銀行一般在物業「送讓」後5年內不會接受其按揭申請,有些銀行甚至把期限延長至10年,而不同銀行有不同的商業決定,應先向銀行查詢按揭安排為先。 檢閱「另類物業」當中,最壞的情況是「見財化水」,說的是小心「送契樓」。
半契樓: 分權共有衍生半契樓
星之谷按揭行政總裁莊錦輝指,這類型的物業涉及樓契的缺失、潛在的業權問題或法律訴訟事項,構成產權負擔。 李兆波表示,一些30年或以上的舊樓齡大廈則不會太清晰,因其圖則沒有說明天台業權情況怎樣。 他又說,在一些舊樓,住戶可以使用天台,但天台門不可以關,因要容許管理員或維修員入內工作,這樣要小心,不要放置貴重物件。 半契樓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由於賣家無法提供完整樓契,銀行一般不接受半契樓的按揭申請,增加日後轉售困難。 市面上部份財務公司會提供按揭,但息率高達20厘,建議買家準備充足資金,一筆過支付樓價。 的新買家,可聯同持有該物業的另一名業主,商議把單位出租,攤分租金收益,藉以低投資成本賺取回報。 然而,相比起半契樓,碎契樓業權更加分散,業權份額不限於二分之一,可多於兩名以上業主共同持有。 例如一個聯名物業,擁有人可以涉及三名業主,各持有45%、30%及25%業權,任何一人可獨立轉讓自己佔有的部分,故市場上會出現四分之一業權等碎契樓放售。 買入半契或碎契樓前,必須知道整個單位的買入價及銀行估值,才可以根據業權計算價格是否合理。 近日物業拍賣市場無受新冠肺炎影響,其中一個拍賣的長沙灣半契樓更獲得5組客爭搶,最終更錄得高價175萬成交。
自從發生騙徒偽造虛假文件冒充業主事件後,銀行及律師樓對於「核證副本」樓契均抱審慎態度。 將來賣樓時,買家的律師樓有機會拒絕為樓契副本做good title,即證明業主有妥善/良好業權,導致銀行不能批出按揭。 不少人誤以為簽了買賣合約,物業就是屬於自己,但其實不是,買賣合約只能證明買家擁有購入單位的權利,而不是證明物業已轉讓給新買家。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半契樓 在長命契下,買賣和銀行按揭必須要由所有共有人簽署才有效,但與物業其中一個共有人是家中長者,與他們不良於行甚至身體上無法去簽署文件,就有可能令到家庭無法有效地活用資產去進行買賣或銀行按揭。 長命契的聯名共有人,就業權所作的全部決定,一定要獲全體同意才能通過。
一般程序,在接近供完樓的前幾個月,銀行會發信通知買家需進行贖契安排,由於有些銀行可能忘卻通知,業主需主動向銀行查詢。 經指定律師樓安排下,律師會準備贖契文件交由銀行簽署,確定業主已還清所有按揭貸款,並將之註冊到土地註冊處中,之後再向銀行索回樓契。 一般來說,由處理文件、註冊、至完成贖契需時三至四個月,而費用約為二、三千元。 另外還要一提,並不是全部律師行也可進行贖契安排,在委任律師協助前,也需要先向銀行查詢該律師行是否被認可辦理贖契手續。
半契樓: 共同持有joint Owner
他於一四年以205萬元購入紅磡環發街唐樓單位,當年僅屬市值六折,至今年五月已獲市建局出價至705萬元提出收購,約五年間升值約2.4倍。 半契樓 經濟前景未明,不少早前選用建築期付款的新盤買家,都放棄上會選擇撻訂離場。 現時市面常見的樓契種類,包括無契樓、半契樓、碎契樓和釘契樓。
如果發現樓契遺失,可委託律師進行宣誓,在宣誓期間透露遺失原因,由律師向土地註冊處申請樓契核證樣本,文件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不過,並非所有樓契文件均能在土地註冊處找到,文件遺失便無法補回,所以必須小心存放。 半契樓 與二手樓買賣相似,只有當業主急需現金時,才會願意以較低價出售。
不只是住宅單位,其實就連地皮、工商物業亦有半契樓。 其中九龍灣鴻力工業大廈一個地廠,一五年他以760萬元購入半份業權,當時僅屬市值五五折。 現址由一家快餐店租用,月租5.3萬元,一半租值達2.65萬元。 而區內近年變天,多幢甲級商廈相繼入伙,地廠市值料升至約3,000萬元,半份業權計,期內已升值近一倍。 半契樓 只要業主繼續供款,即使物業淪為負資產,銀行也不會要求業主補差價,迫使業主無力還款而淪為負資產。 正因為「資不抵債」放棄供樓而出現「銀主盤」,很多時「負資產」也會跟「銀主盤」扯上關係,但實情「負資產」卻不一定等於「銀主盤」。
金融街物業宣布,與合作伙伴設立一家合資公司,通過合資合作途徑多領域深度參與市場競爭,擴充業務版圖,進一步擴大管理規模並促進業務多元化發展。 長命契下,若有共有人離世,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其他共有,而共有人也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給所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可避免一些遺產爭議。 律師樓:不論是辦按揭或贖樓的律師行,必須是銀行核准的律師行,其實各間銀行都備有一張指定律師樓名單,這些律師樓才可以代表相關銀行辦理其按揭和贖樓手續。 伍冠流同劉Sir講,呢個華寶大廈中層「」,實用面積約291方呎,三月曾經拍賣過,但爭輸咗,嗰時賣咗96萬元,點知個買家唔要。 最慘是,層樓被合股人霸佔,不能出租不能賣,但維修費和管理費差餉仍是要夾,否則二人都要負上法律責任。
伍氏指出,沒有樓契不能承按外,購入後較難轉售,自己亦曾被另一半業權持有人霸佔物業,但最終能達成協議。 他解釋:「能知三日事,富貴萬千年」,只要知道物業及對方背景,再進行傾談,往往可以得到共識,而不只是購入對方業權,有時亦會共同出租,或分租單位。 拍賣行推出拍賣類近「」的銀主盤時,作為準買家要有不能承造按揭的心理準備外,最好還要了解單位背景,包括現時仍持有業權的業主,跟放售人的關係? 因為上述因素,對購入業權後能否游說另一業權持有人,日後購入其份額以統一業權、又或者進駐該單位均有一定影響。 如果本身物業值1,000萬元,但業主只欠銀行500萬元,銀行會否只以500萬元賣出? 答案不會,因為拍賣行是會以「估價」作為拍賣基準。
- 除了無契樓的樓契問題,亦有碎契樓及半契樓的情況,主要發生在物業由多個人持有的情況,例如由夫婦,兄弟姊妹按一定比例共同持有物業。
- 不過,有一定程度折讓的背後,要小心處理的問題則甚為繁複。
- 不過,無論是透過地產代理或拍賣行買銀主盤,買家都可以查詢可否睇價,以了解物業狀況。
- 筆者看了這新聞也有點心動,因這單位不是凶宅或凶宅同層,市價400幾萬。
忠誠拍賣行亦推拍兩個東半山的另類豪宅單位,肇輝臺滿輝大廈C座高層戶連車位銀主盤,實用面積約1,035方呎,開價1,650萬元,呎價約15,942元。 去年9月同廈一個G座中層戶,以呎價約19,309元轉手。 半契樓 跑馬地山光道意廬小築中高層1號室,屬事故單位,實用面積約795方呎,開拍價1,400萬元,呎價約17,610元。
半契樓: 銀行不願承做按揭
Link入面尾段,律師話就算登記左,半契業主仍可抵押俾財仔。 走數後,財仔上來霸屋取代一位業主,或轉讓業權俾客人,並不是賣樓。 拜登說,芬蘭和瑞典令北約變得更強大,美國給予全面、徹底的支持。 半契樓 拜登又說,兩國滿足了北約的每一項要求,瑞典和芬蘭擁有強大的民主制度、強大的軍隊和強大而透明的經濟,以及對正義的強烈道德意識。 他重申,在兩國的申請過程中,美國會對共同安全的威脅保持警惕。
若有一方受立心不良的親朋戚友影響,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其他人甚至出售,但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所有聯名共有人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輕舉罔動。 若怕聯名人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運作上,如單位採聯權共有,信貸公司會要求申請人將單位轉為分權共有。 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持有人權益互相重疊,所以無法以「半契樓」形式賣出。 再者,單位這類物業的業權價值通常比市價稍低兩至三成,甚至低至五成。 但日後轉售亦有難度,在市場上的客路又不太多,所以即使平價買入,但未必可高價賣出,水位不太多。
曾有買家購入半契樓後,想放租整個單位,但舊業權人不同意,結果告上高院,舊業權人最終獲判該單位的永久居住權。 他建議有意買家,可多到舊區視察,認識區內小型代理行,透過他們推介放盤。 半契樓 一經辦妥,各單位便擁有獨立的業權,憑有效文件自由買賣或出租。
在香港,買家購入二手房時,可以向地產代理獲取單位的查冊資料,幾乎所有的住宅房產都可以在土地註冊處查閱到相關的房屋資訊和紀錄,方便准買家瞭解住… 買家買入該單位後會被視為非自用住宅物業申請按揭,如果本身沒有按揭負擔者,按揭成數只有五成 ; 相反,按揭成數只有四成。 不少分契樓屬於舊區住宅,甚至為分契唐樓,當中涉及的業權分割可能較為複雜。 因此,銀行日後未必願意接受任何分契樓的按揭申請。 買家可能要做好一筆過付款之心理準備,或者投靠其他利率較高昂的財務機構作按揭申請。 在拍賣場上,很多時會遇到不同類型的物業,其中一類常見的就是「半契樓」。 所謂「半契樓」,是指一些原本屬分權共享 的物業,但因其中一方把自己的份數賣走,而出現「半契樓」的情況。
她建議買家先向銀行諮詢按揭申請,並預備5成或以上的首期,甚至「Full Pay」。 本報是次跟他一起走訪該類單位,逐一細看其投資價值。 他表示,另類物業之一的凶宅愈來愈多人買,市場平貨不多,反觀半契樓需求不大,折扣明顯更大。 而且除此之外,買銀主盤跟買賣二手樓的流程,也截然不同。 一般來說,參與拍賣者成功競投後,便會馬上繳付樓價10%作為訂金、及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跟我們買賣二手樓,會先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不同。 至於申請按揭上,除非購入的是凶宅及「半契樓」,否則一般審批上跟二手樓並沒有太大分別,也能夠按正常年期批出三十年貸款,以及現時息率2.5厘批出按揭貸款。 很多時看新聞報道,總看到不少關於銀主盤拍賣的新聞,部份成交更被市場形容為「執平貨」,究竟銀主盤是否跟低價劃上等號?
當然法庭令如是因財仔強拍的話,也有一定風險,但一般律師樓都有渠道去查證賣家有沒有其他街數,如沒有,那麼法庭令也不是問題,只是做不到按揭而已。 「新業主霸住個單位都就快3年,我冇鎖匙入去個單位,我加把鎖喺門口,就有人剪咗!」馮生的兒子Jan,向記者講述事件經過。 翻查單位資料,馮氏三兄弟早前於1989年,以83.8萬元買入葵涌華基工業大廈中層K室,面積約2,047方呎。 三兄弟以分權共有(Tenancy-in-common)方式,各持有三分一業權,單位於1999年左右已供斷,沒有再申請樓按。 根據註冊資料顯示,16年5月,新買家Wong Fung Chu以184萬元買入三分二業權,以所佔的1,364方呎計,呎價約為1,349元,較當年市價1,750元呎,折讓23%。 除「無契樓」外,市場上偶有聽聞有人買入「半契樓」,甚至只有3分1業權的物業。
因此,不少買家遇上需要提高按揭成數的情況下,都會選擇分契的形式買入物業。 長命契、半契樓、分契樓…每一種都有不同界定單位業權的方式,並沒有一種樓契分權方式是最好、或最差的,每款各有利弊。 自政府收緊印花稅機制後,過往以同一張契購入多個單位的業主,須按每個物業繳付15%新住宅印花稅,要逃避政府的税招,分契可能是業主的出路之一。 假如你是準備分契的業主,或者你是有興趣入手分契樓的買家,那你千萬不能錯過以下文章,千居將為你介紹分契樓的辦理程序,還有需注意的分契風險,教你分辨分契樓和普通劏房。 無契樓與碎契樓的分別是,無契樓的買家是購買物業全部業權,碎契樓或半契樓的買家卻並非獲得全部業權,故未有全權處置物業,包括居住權、轉讓或出租物業。
第二,視乎單位可否交吉,單位若有鎖鑰就代表可以交吉,亦即是單位可以出租,即使業權未齊,仍可以與另一業主分享租金收入。 第三,視乎業主的態度和背景,例如另一業主對出售業權持開放態度,或得知業主需要資金周轉,該類半契樓通常比較容易齊集業權,「值博率」亦自然較高。 由於伍冠流多年來縱橫拍賣行尋找凶宅一類的特別物業,與拍賣行相熟,故由2010年起投資半契樓,亦多數由拍賣行主動聯絡他,向他推薦筍盤。 現時伍冠流手上持有6個缺契物業,部份物業正在收租,並與另一業主共同分享租金收入;另一些則由另一業主自住,該業主會另外向伍提交市價一半的租金,亦有物業已經協議一同出售了。 雖有多年投資經驗,但伍冠流並非每次都順利集齊業權,翻查資料,他於2010年購入的半契樓就曾觸礁惹上官非,故他亦不願多提。 聯名物業可分為「聯權共有」及「分權共有」,但當中只有後者,容許其中一位業主,自行出售或轉售其業權,毋須另一方同意,亦因此衍生半契樓買賣。
鄭世傑指出,另類盤要考慮很多,如物業目前用途、有幾多人住、住客年齡等也影響估值,「一般而言,另類物業價格起碼低市價2成或以上」。 2) 整棟村屋亦可以透過分契將不同樓層分拆為數個業權,一層層單獨契又得,地下一樓連二樓合為一個契都得。 不過留意村屋可以涉及路權或僭建,有關按揭比較複雜,可以直接inbox我們。 提起「分契樓」和「劏房」,一般人的畫面是舊區唐樓被分劏成數個單位獨立出租,住宿環境惡劣,租金lump 半契樓 sum細但呎租超貴。 但其實分契樓和劏房有明顯權益上分別,也令到分契樓按揭和劏房按揭有不同的注意事項。 展望未來樓市走勢,伍冠流認為市況將漸趨平穩,在自住剛性需求支持下,長遠仍然看升。 由於受辣招限制,沽貨再入市成本增加,會保留現持有物業收租,而日後仍會繼續物色半契物業,只要有一定折扣,就會再出手增購。
在處理好業權前,一般都將單位放租,當然有時候亦會無法尋回樓契而要蝕讓。 因此,對新手來說「無契樓」及「碎契樓」入場門檻相當高。 如果是「公開出售」,銀行大多會委托地產代理處理有關手續,售價會參考市價為基準。 買家可以先找地產代理幫忙向銀行入標(暗標形式),提出心水價格。 例如銀主盤開價$650萬,最高入標價為$570萬,若銀行願意接受以$570萬成交,那麼買家便可以低於市價買入銀主盤,但萬一銀行不接受,那就未必可以低於市價購入單位了。 半契樓 顧名思義,「銀主盤」就是被銀行沒收的物業,背後跟業主放棄供樓有關。 部份人因為經濟環境轉變,自身出現財政問題,無能力償還按揭貸款。
通常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法律上,聯名或分權業主任何一方都有權進註物業,並且就算另一方想賣或出租都有權拒絕,就算業權只是細份。 相對於有人住緊的連租約,更多銀主盤可能是掉空多時,入面茸茸爛爛,買家要預留一筆錢作裝修用。 半契樓 為了裝修錢,買家可以向銀行按揭借盡,減少支付首期,將部份原用作首期的錢轉為裝修錢,或是在批出按揭後向銀行申請私人貸款用作裝修。 如有不明白地方,可要求地產代理並就每一項官司紀錄及押記,講解事件的來龍去脈,若還不清楚,可要尋求律師講解。
該單位獲滙豐銀行網上估值達486萬元,忠誠拍賣總經理鄭世傑表示,以估值486萬元計,半份業權估值243萬元,是次拍賣起價為大幅度折讓67%。 但他提醒,無契、半份業權須要注意不同風險,如較難承造按揭,故投資者須審慎投資。 另外,有市場人士表示,以是次底價計,單位實呎約4,878元,而目前同戶型單位,實呎已逾1萬元,故購入半契樓長遠是會向另一方購買其餘半份業權,作長線收租之用。 第二個問題「法庭令」,這需要視乎是什麼法庭令,買家可從田土查冊中的encumbrance一欄得知是什麼問題。 一般而言,法庭令不在乎兩種:離婚或財務公司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