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續期家訪2026詳盡懶人包!(持續更新)
如受助人因行動不便,社署職員可安排家訪,以協助辦理申領特別津貼的手續。 合資格是項特別津貼人士可領取最多一次過2,500元的安裝費,或最多每月100元的服務月費。 現時綜援制度是以整個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若有特殊情況要求以個人為單位獨立申請綜援,辦事處會轉介申請個案至社署轄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了解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例如綜援申請人與家人的關係及經濟聯繫等),社署會按社工的調查報告,就個別特殊情況作出考慮。 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主席陳振華指,署長體恤前線員工工作量大才實施暫免家訪,但實施時間不能太長,以免受助人藉機詐騙綜援或津貼。 社會保障部長期人手短缺,署方一直欠缺人手規劃,招聘程序太慢,以致面對個案增加時束手無策。 簡單來說,年齡介乎60至64歲而領取健全成人標準金額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包括單親人士及須照顧家庭人士),都符合資格領取「就業支援補助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3日)在網誌表示,勞福局一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的主要服務從未停頓過,其中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已全力推進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向合資格的在職家庭津貼住戶及學生資助住戶,發放特別津貼的籌備工作,目前進展良好,預期可按計劃在6月底前分批發放津貼。 市民若要申請可透過網上、電郵、親身或郵遞方式以獲得編配申請編號,經初步核對資料後,合資格申請人將透過面見形式獲得編配。 其他例如處理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申請,亦從未間斷地透過其他模式(例如使用投遞箱、郵遞等方式接受申請和收取證明文件等)提供服務。 如申請人向本署提供合理解釋及証明,本署須獨立審核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而作出考慮能否酌情處理。 有關工作進展良好,我們預期將可按計劃於2020年6月底前分批向合資格住戶發放特別津貼。 為全港約20萬戶低收入住戶提供一次過特別津貼,主要透過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的現有資料庫發放,目的是減省繁瑣的審批工序,以期盡快可以直接發放。 津貼金額方面,曾於2019至20學年領取設經濟審查的學前和中小學學生資助的住戶將可獲4,640元(即每月2,320元職津每月平均金額的兩倍)特別津貼;至於在2019年4月1日以後有領取職津的住戶,其特別津貼款額將視乎其最近獲發的職津最高金額而有所差異。 舉例來說,一個育有兩名兒童的四人住戶將最多可獲6,400元特別津貼(即每月最高3,200元職津的兩倍),至於單人住戶,則最多可獲2,400元特別津貼(即每月最高1,200元職津的兩倍)。 綜援續期家訪: – 申請時須提供的證明文件 社署發言人指經調查後,證實職員曾使用不恰當言語,違反該署提供優良服務守則,已就事件向當事人致歉,並已嚴厲訓示有關職員,並會於其工作安排上加強督導及培訓。 羅提醒,在安排中心訓練時,服務單位須按照衞生防護中心發出的指引,採取適當防疫措施,保持單位環境衞生,並為工作人員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社署數字顯示,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詐騙綜援個案共有八百零六宗,較對上一個年度逾一千宗下跌約兩成(見表),但署方去年五月七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間,因應前線員工壓力大及填補空缺需時,暫免覆檢綜援及傷殘津貼續期個案的家訪工作,期間詐騙綜援個案不跌反升。 社署數字顯示,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詐騙綜援個案共有八百零六宗,較對上一個年度逾一千宗下跌約兩成,但署方去年五月七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間,因應前線員工壓力大及填補空缺需時,暫免覆檢綜援及傷殘津貼續期個案的家訪工作,期間詐騙綜援個案卻不跌反升。 這補助金希望能鼓勵60 至64 歲健全成人受助人投入勞動市場,亦適用於在職的60 至64 歲健全成人受助人,以支援他們持續就業。 至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申請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情況,可透過郵遞方式提交申請,毋須回港辦理有關的申請手續。 工會歸咎社署招聘進度太慢所致,但有立法會議員憂慮,暫免家訪可能出現個別個案「死咗無人知仲繼續畀錢」。 社會福利署(社署)並無備存過去三年曾獲豁免計算入息繼而脫離綜援網的個案資料。 但在綜援計劃下,失業或從事兼職工作的健全受助人均需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當中不少參加者成功找到有薪工作,並受惠於豁免計算入息安排。 綜援續期家訪: – 社會保障 殘疾、健康欠佳和長者受助人都可以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綜援金額,「就業支援補助金」不適用於這些受助人。 另外,有關補助金亦不適用於答1所提述獲豁免的60至64 歲健全成人受助人。 「就業支援補助金」的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1,205元(60至64歲健全成人可領取的綜援金額見答4)。 有關金額定於綜援單身65歲或以上健全長者標準金額(每月4,060元)和單身65歲以下健全成人標準金額(每月2,855元)的差額,並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 有關個別個案所獲發的援助金額,請向 社會保障辦事處的職員查詢。 對於有年幼子女的單親人士,社署署長可行使酌情決定權去延長寬限期,讓這些有年幼子女的單親人士,可繼續領取援助金而無需出售他們的自住物業。 現階段我們會集中實施新的安排以鼓勵及幫助健全綜援受助人自力更生。 此外,我們正全面探討如何以「一站式」為目標提供就業援助,以期進一步便利社會人士(包括綜援受助人)尋找工作及得到培訓和就業援助。 我們鼓勵健全綜援受助人士,充份利用綜援計劃下的豁免入息安排,投入勞動市場,增加收入以改善家庭生活,並參與各項培訓計劃,提昇工作技能,早日達致「由受助到自強」、自力更生的目標。 如上星期網誌所指,近日申請綜援個案急速增加,社署正採取三管齊下的方法。 每月領取「就業支援補助金」及接受就業支援服務的受助人仍可按需要同時在就業支援服務下獲非政府機構發放「短暫經濟援助」(60至64歲健全成人可領取的綜援金額見答4)。 綜援續期家訪: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執行事項問與答 隨著疫情回落,津貼金額參照租金資料記錄計算,負責 綜援續期家訪 case 的社署職員態度 惡劣,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稱將聘請社署社會保障部前職員回巢協助。 這樣,一方面可以在家庭變故或面臨危機時得到適當的輔導服務,同時,亦可透過社工詳細解釋綜援的內容及申請方法,並在有需要時陪伴到社會保障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以舒緩緊張的情緒。 而項目的暫准居住費用,即租金包括管理費及差餉,非綜援人士或家庭申請1至2人單位需每月2,130港元;3至4人單位需每月3,190港元;5至6人單位需4,510港元;若為綜援人士或家庭,則按綜援租金津貼上限。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