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年錢志明被控十一項罪名,判監三年零十一個月,由囚車押解,被他騙財騙色的幾個女藝人,由於不得公布身份,故傳媒稱為「字母小姐」。 錢志明
二十年前的「ABCDE字母小姐」案哄動一時,男主角錢志明當年因誘騙娛樂圈多位女星騙盡財色,結果換來三年零十一個月的鐵窗生涯。 譚志明(2010,10):〈四十年代後期香港的「方言文學」運動〉,台灣國立屏東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主辦第二屆近現代中國語文國際學術研討會,台灣。 C小姐1990年8月参加电视台选美比赛彩排时,一名自称“Philip Yeung”的陌生男子致电给她,自称是嘉禾电影制作公司的职员,问她是否渴望拍戏,并介绍一名很富有的韩姓商人与她认识。 来电者说,若肯为商人口交,每次可得酬劳5万元。 当C小姐将信将疑时,“Philip Yeung”诈称自己是中间人,还多次要求C小姐给他佣金,并教她用“韩先生”的金卡购买物件后套现,给他回佣,令交易更加迫真。 期间,“韩先生”曾开出空头支票,诈称可提供10万元现金、房车、200万元单位、附属金卡,B小姐洗澡亦被拍下裸照,期间B小姐虽然反抗,但“韩先生”指:“合作些,不要令我不高兴! ”“叶先生”之后向B小姐说,是“韩先生”串谋欺骗她,并向她骂以粗言秽语。
宣判前,他自稱曾經與50至70名女藝人發生性行為,當中約一半為選美參賽者。 陳素嫻法官說,案中五名證人的證供均是可信及可靠的,因此,十一項控罪中,除第六項,恐嚇B小姐發生性行為不成立外,其餘均被裁定有罪。 錢志明 C小姐作供時表示,1990年參加亞洲小姐選舉時,一名男子表示有意找她每年拍一至三部電影,每部片酬五十至八十萬元。
錢志明: 錢志明警覺性甚高,回家前會先四處張望;而入閘後,他會躲在暗處偷看外邊環境,然後才上樓。
“字母小姐案”的审讯,吸引大批市民旁听,其中B小姐获法官批准作供时以用屏风遮面。 她1980年参加一个选美比赛而进身娱乐圈,1990年7月在家中接获一名自称Patrick Yip(叶先生)的男子电话,对方说会介绍一名老板的儿子给她,只要求口交,可得5万元肉金。 1989年3月,“叶先生”再次来电,指“钱先生”有收藏裸照习惯,要求A小姐再拍一辑裸照,A小姐于是与“钱先生”在湾仔另一间廉价酒店发生性行为,被拍下两张裸照。 錢志明 往后“叶先生”又说,“钱先生”周转不灵,要求A小姐支付14万元,并说“钱先生”过去曾参与一宗重大案件,拥有很多随从。 “叶先生”此后亦安排她在不同场合“陪老板”。 A小姐说,自己因一时贪念而被人勒索,与兄长因金钱问题起争执,曾萌生自杀之念。
B小姐,1980年参加一个选美比赛而进身娱乐圈,1990年7月在家中接获一名自称叶先生的电话,对方说会介绍一名老板的儿子给她,只要求口交,可得5万元肉金。 B小姐指自己曾感到害怕,但对方说在娱乐圈中,如没有私家车及物业,会被人看低。 B小姐接受交易,与一名自称姓韩的“富家子弟”,前往一间时钟酒店进行性行为。 当时辩方大律师艾勤贤质疑,A小姐接了一个陌生人电话后,已极短时间进行性交易,反映“叶先生”根本是她熟悉的“皮条客”,并指她实际上是一名妓女。 他亦质疑A小姐出庭,是希望塑造一个类似麦当娜的坏女孩形象。 A小姐否认,她说自己只是怕事才没有报警,又曾听过娱乐圈可透过性服务赚取巨款,信以为真,结果被骗;这宗案件亦无助她的星运,出庭只是为了说出真相。 A小姐身份较为人熟知,据她自述,曾任幼稚园、电视艺员、开时装店,1988年收到一名叫叶先生神秘男子电话声称为她介绍性交易,她声称过往从未以性赚取酬劳,但当时有感时装生意一般,星运平平,当晚便在启德机场附近的酒店,与一名自称钱先生的男子接洽,并于旺角一间廉价酒店发生关系。 字母小姐案为香港轰动一时的桃色行骗案,犯人钱志明利用不同化名,扮演皮条客、电影编导、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以优厚片约、房车、金钱利诱女艺人性交及口交,同时多名女艺人被拍下裸照并遭勒索。 此后,有受害人不甘受骗,于1990年8月13日报警,事件揭发后震惊全港。 字母小姐案于1991年开审时法庭为保护受害人身份,颁令各传媒不得披露受害人资料,传媒于是以A、B、C、D、E、X小姐称呼6名女证人。
字母小姐為香港轟動一時的桃色行騙案,犯人錢志明於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利用不同化名,扮演皮條客、電影編導、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以優厚片約、房車、金錢利誘女藝人性交及口交,多名女藝人被拍下裸照並遭勒索,有受害人不甘受騙,1990年8月13日報警,事件揭發後震驚全港。 《清新週刊》投資人黃玉郎當時說:「50萬不是問題,但切莫被騙,你預備是一次過付款,還是分期?何時付款?會不會回個低點的價給他?」該雜誌最後決定不買相,擔心影響雜誌形像。 錢志明 此後,「葉先生」又曾致電查小欣,披露被警方搜查,不久後,錢志明被捕消息傳遍香港,查小欣始知「葉先生」叫錢志明。 第三名作供的C小姐,作供時指1990年8月,參加電視台選美比賽綵排時,一名自稱「Philip Yeung」的陌生男子致電給她,自稱是嘉禾電影製作公司的職員,問她是否渴望拍戲,並介紹一名很富有的韓姓商人與她認識。
此後,“葉先生”又曾致電查小欣,披露被警方搜查,不久後,錢志明被捕消息傳遍香港,查小欣始知“葉先生”叫錢志明。 第三名作詞的C小姐,作供時指1990年8月,參加電視台選美比賽彩排時,一名自稱“Philip Yeung”的陌生男子致電給她,自稱是嘉禾電影製作公司的職員,問她是否渴望拍戲,並介紹一名很富有的韓姓商人與她認識。 來電者説,若肯為商人口交,每次可得酬勞5萬元。
當C小姐將信將疑時,“Philip Yeung”詐稱自己是中間人,還多次要求C小姐給他佣金,並教她用“韓先生”的金卡購買物件後套現,給他回佣,令交易更加迫真。 “葉先生”之後向B小姐説,是“韓先生”串謀欺騙她,並向她罵以粗言穢語。 “字母小姐案”的審訊,吸引大批市民旁聽,其中B小姐獲法官批准作供時以用屏風遮面。 她1980年參加一個選美比賽而進身娛樂圈,1990年7月在家中接獲一名自稱Patrick Yip(葉先生)的男子電話,對方説會介紹一名老闆的兒子給她,只要求口交,可得5萬元肉金。 B小姐指自己曾感到害怕,但對方説在娛樂圈中,如沒有私家車及物業,會被人看低。 錢志明 B小姐接受交易,與一名自稱姓韓的“富家子弟”,前往一間時鐘酒店進行性行為。 當時辯方大律師艾勤賢質疑,A小姐接了一個陌生人電話後,已極短時間進行性交易,反映“葉先生”根本是她熟悉的“皮條客”,並指她實際上是一名妓女。 他亦質疑A小姐出庭,是希望塑造一個類似麥當娜的壞女孩形象。 1989年3月,“葉先生”再次來電,指“錢先生”有收藏裸照習慣,要求A小姐再拍一輯裸照,A小姐於是與“錢先生”在灣仔另一間廉價酒店發生性行為,被拍下兩張裸照。 往後“葉先生”又説,“錢先生”週轉不靈,要求A小姐支付14萬元,並説“錢先生”過去曾參與一宗重大案件,擁有很多隨從。
A小姐說,自己因一時貪念而被人勒索,與兄長因金錢問題起爭執,曾萌生自殺之念。 錢先生事後說會給她10萬元,記下她的銀行戶口,但她回家時發現銀包內有800元不翼而飛,又想到「錢先生」選擇平價酒店,懷疑自己受騙。 數日後,「葉先生」致電給她,說她當晚上床情況已被拍照,勒索15000元,A小姐只好付上金錢,往後亦多借錢給「葉先生」。 錢志明 案件於1991年開審時,法庭為了保護受害人身份,頒令傳媒不得披露受害人資料,香港傳媒於是以A、B、C、D、E、X小姐稱呼6名女證人,此案件因而得名。 最終錢志明被控告11項罪名,包括偷竊、勒索、詐騙、恐嚇及誘使他人發生性行為,被判處入獄47個月。
錢志明: 錢志明字母小姐案
曾有一名姓叶的陌生男人致电报道,说可以带记者到该名佳丽的住所去拍摄,相约于铜锣湾嘉宾酒楼门外见。 “叶先生”当时驾驶一辆日本小房车,凭车牌相认,然后前往一个元朗围村,途中他让记者打开标板旁的抽屉,内有一面相簿,藏有多名女艺人的裸照,背景全是时钟酒店。 據查小欣2004年6月所述,已結業、由黃玉郎投資的《清新週刊》,1987年正在追訪一位候選香港小姐佳麗與城中富家公子拍拖的新聞。 曾有一名姓葉的陌生男人致電報道,説可以帶記者到該名佳麗的住所去拍攝,相約於銅鑼灣嘉賓酒樓門外見。 “葉先生”當時駕駛一輛日本小房車,憑車牌相認,然後前往一個元朗圍村,途中他讓記者打開標板旁的抽屜,內有一面相簿,藏有多名女藝人的裸照,背景全是時鐘酒店。 曾有一名姓葉的陌生男人致電報道,說可以帶記者到該名佳麗的住所去拍攝,相約於銅鑼灣嘉賓酒樓門外見。 錢志明 「葉先生」當時駕駛一輛日本小房車,憑車牌相認,然後前往一個元朗圍村,途中他讓記者打開標板旁的抽屜,內有一面相簿,藏有多名女藝人的裸照,背景全是時鐘酒店。 第(十一)項控罪:1990年8月13日,在跑馬地亞洲酒店,誘騙E小姐,訛稱可提供一份三十萬元電影合約,換取性服務。 第(二)、(三)、(四)項控罪:1988年9月9日至1989年11月14日期間,先後三次勒索A小姐港幣共四十四萬五千元。 二十年前,轟動一時的「字母小姐」案男主角錢志明,因為騙盡女藝人財色,而換來三年零十一個月的牢獄之苦,但他沒有就此修心養性,至今仍然活躍於酒色財氣的荒唐生活。
- 當時辯方大律師艾勤賢質疑,A小姐接了一個陌生人電話後,已極短時間進行性交易,反映“葉先生”根本是她熟悉的“皮條客”,並指她實際上是一名妓女。
- 当C小姐将信将疑时,“Philip Yeung”诈称自己是中间人,还多次要求C小姐给他佣金,并教她用“韩先生”的金卡购买物件后套现,给他回佣,令交易更加迫真。
- 她1980年參加一個選美比賽而晉身娛樂圈,1990年7月在家中接獲一名自稱Patrick Yip(葉先生)的男子電話,對方說會介紹一名老闆的兒子給她,只要求口交,可得5萬元肉金。
- 二十年前的「ABCDE字母小姐」案哄動一時,男主角錢志明當年因誘騙娛樂圈多位女星騙盡財色,結果換來三年零十一個月的鐵窗生涯。
- 第(十一)項控罪:1990年8月13日,在跑馬地亞洲酒店,誘騙E小姐,訛稱可提供一份三十萬元電影合約,換取性服務。
- “葉先生”之後向B小姐説,是“韓先生”串謀欺騙她,並向她罵以粗言穢語。
備註:錢志明於1991年11月15日,被裁定誘騙五名字母小姐,以換取性服務罪名成立,判監三年零十一個月。 80、90年代的香港正值於娛樂事業最輝煌時期,圈中不少女藝人都渴望得到一個「上位」機會,從而可以在圈中賺取名利。 當年錢志明就立心不良看準女藝人的貪念,選擇利用多種身份:如電影編導、富家公子等,利誘多名女藝人提供性服務,甚至偷拍裸照及勒索。 據說在10年間受害者就已超過100位,當中過半為選美參加者。 錢志明 惡行最終被6位受害者公開,當時傳媒於是以A、B、C、D、E、X小姐稱呼6名女證人,並統稱為「字母小姐案」。 本刊發現,現年五十三歲的錢志明,身形和外表明顯和當年有很大不同,身形肥了兩個碼之外,嚴重脫髮的他更索性剃光頭,一般人根本很難認出他就是當年臭名遠播的世紀賤男。 再加上,他似有心隱藏身份,連名帶姓也改掉,現時他的新姓名為「王善」,方便他結交新朋友。
錢志明: 華南地方
钱先生事后说会给她10万元,记下她的银行户口,但她回家时发现银包内有800元不翼而飞,又想到“钱先生”选择平价酒店,怀疑自己受骗。 数日后,“叶先生”致电给她,说她当晚上床情况已被拍照,勒索15000元,A小姐只好付上金钱,往后亦多借钱给“叶先生”。 在各证人中,A小姐身份较为人熟知,案件期间曾接受多份报章采访。 据她供词自述,她曾任教幼稚园、参加丽的电视艺员训练班而成为艺员、曾开设时装店。 字母小姐为香港轰动一时的桃色行骗案,犯人钱志明于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利用不同化名,扮演皮条客、电影编导、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以优厚片约、房车、金钱利诱女艺人性交及口交,多名女艺人被拍下裸照并遭勒索,有受害人不甘受骗,1990年8月13日报警,事件揭发后震惊全港。 字母小姐为香港轰动一时的桃色行骗案,犯人钱志明利用不同化名,扮演皮条客、电影编导、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以优厚片约、房车、金钱利诱女艺人性交及口交,同时多名女艺人被拍下裸照并遭勒索。 《清新週刊》投資人黃玉郎當時説:“50萬不是問題,但切莫被騙,你預備是一次過付款,還是分期?
錢志明: 錢志明
(2019年8月23日)請協助補充多方面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無法查證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移除。 致使用者:請搜尋一下條目的標題(來源搜尋:”字母小姐” — 網頁、新聞、書籍、學術、圖像),以檢查網路上是否存在該主題的更多可靠來源(判定指引)。 《清新周刊》投资人黄玉郎当时说:“50万不是问题,但切莫被骗,你预备是一次过付款,还是分期? 此后,“叶先生”又曾致电查小欣,披露被警方搜查,不久后,钱志明被捕消息传遍香港,查小欣始知“叶先生”叫钱志明。 錢志明 第三名作词的C小姐,作供时指1990年8月,参加电视台选美比赛彩排时,一名自称“Philip Yeung”的陌生男子致电给她,自称是嘉禾电影制作公司的职员,问她是否渴望拍戏,并介绍一名很富有的韩姓商人与她认识。 “叶先生”之后向B小姐说,是“韩先生”串谋欺骗她,并向她骂以粗言秽语。
平世增等修,蔣兆甲等纂,徐通久、周賡盛增修 清乾隆四十四年修,道光二十二年增修本。 1967年4月,展開《中國方志叢書》第一期之出版,費時五年於1973年完成723種1,212冊,此空前巨著為當時出版界開創大套叢書整編出版之風,並帶動中國區域之研究,衍生專著無數。 迄今已出版2,952種7,717冊,目前仍繼續編印陝西省第三期兩百餘種,陸續完成後,將成為集全國府、州、縣史志之大全,成為全國系統完備之文化史庫,是民族文化活動的大本源,社會發展之綜錄。 据查小欣2004年6月所述,已结业、由黄玉郎投资的《清新周刊》,1987年正在追访一位候选香港小姐佳丽与城中富家公子拍拖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