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執行人賣樓6大好處

閣下可以選擇把平安紙保存於家中或其他私人地方,但須確保平安紙不易於遺失,閣下指定的遺囑執行人亦得知其保存地點。 由於訂立平安紙之時,可能跟閣下百年歸老之日有多年差距,期間閣下可能因搬家、裝修或記憶衰退等原因而遺忘平安紙之存在,故此,將平安紙保存在家中,始終有一定風險。 根據第30章《遺囑條例》第23條,若果閣下指定的子孫受益人不幸在您百年歸老之前已英年早逝,而他/她又遺下子女的話,一般而言,他/她的子女將可平均分得閣下原本留給該名子孫的財產。 遺產執行人賣樓 如果閣下指定的遺產受益人因殘疾不能照顧自己,閣下可以在平安紙上委任信託人,代為管理您留給那受益人的財產。 如果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是外國居民,(或有任何受益人未滿18歲),香港法院有機會要求提供保證人或擔保人作出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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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找地產代理放售時,為證明物業承繼人的身份,需提供已故共有人的死亡証正本,以及提供遺產承辦文件,如有立遺囑則提供遺囑認証,若無立遺囑則提供遺產管理書。 閣下百年歸老後,財產會由閣下的遺產代理人代理,直至完成管理及分發工作。 一般而言,代理人要先往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取得有關授予文件,方可名正言順處理閣下的財產。 【遺產業權】繼承遺產物業FAQ 當一個人去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包括金錢、股票、或物業等。 物業遺產繼承涉及不少手續,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

遺產執行人賣樓: 第十部分 授予書的收費

另外,需注意物業轉名後,銀行或需與受益人就其供款能力,重新制定新的按揭計劃。 如果物業已按給銀行,業主須與銀行聯絡,查詢是否需要更改按揭貸款契據。 如有需要,業主必須先行填妥一份轉按申請表 (請向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或在網站下載轉變按揭安排申請表HD64),把建議的修訂按揭條款提交房委會審批。 遺產執行人賣樓 檢查是否需要一份「授予遺囑認證書」——若處理的是小額遺產(指少於5000英鎊,但有時在英格蘭,實際數字更高),可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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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一招可以避免家族衝突之餘,同時間亦能慳印花稅,就是幫物業「加名」。 而事實上兄弟們最擔心的,是長女以「賤價」把遺產「賣」給自己丈夫,從而令兄弟所分得資金縮水。 但這是過份憂慮,因上述《條例》第55條可杜絕執行人及其關係人士購買所執行的遺產,除非長女暗地這樣做然後逃之夭夭,這個則無可避免。 遺產執行人賣樓 此外,兩子於2018年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以逾1150萬元出售單位。

你宜在獲得遺囑認證書6個月後,再分發遺產,以防有人對遺產提出任何索賠。 作為遺囑執行人,需要承擔很多工作和責任,所以,你要仔細考慮選擇誰來擔任;向他們解釋職責,以及徵詢其是否願意代表你做事。 政府接二連三發出辣招之後,在香港買樓,印花稅變成一項龐大的支出,尤其是住宅物業,這正是政府想達致的目標︰ 增加印花稅,以遏止炒風,壓抑樓價。 會以樓價成交價的的轉讓權益對應舊印花稅率計算,如成交價為600萬元,計劃印花稅會以成交價600萬的一半權益作價即300萬,對應稅率為1.5%計算。 遺產執行人賣樓 因如定價過份低於市價,稅局有權以市價來追討各項印花稅的差價。 建議定價時先參考各銀行的估價,盡量以近估價去做定價。 雖然原先一方已回復首置身份,但如果再買樓,舊物業每月供款仍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DSR)。

遺產執行人賣樓: 1 授予書需要多久才能發出?

就父親聲稱首期來自自己的儲蓄,和以往出售其他物業所得,法官指若說法屬實,父親便是欺騙破產管理署。 原告在入稟狀中曾稱,他自九五年開始,未經被告同意下佔用上址,原告除更換大門門鎖外,更支付單位的水電煤、管理等費用,又自費裝修單位,故入稟申請逆權侵佔上址。 遺產執行人賣樓 原告楊贊明為一名牧師,被告則為原名江端儀的梅綺遺產執行人孫慶愷。 梅綺於一九五九年先以三萬七千九百元買入何文田梭椏道七號五樓,再於六五年以九萬元買入梭椏道五號五樓。 她於六六年二月立下遺囑,委任被告為她的遺產執行人,並於同年八月病逝,享年四十三歲。

但如相關物業是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則會按遺囑指示處理將立囑人持的業權轉到受益人名下。 另外,如立囑人於內地或海外有物業,有關物業需按當地的法例處理及繳付遺產稅(如需要)。 總結而言,處理外國親友的香港遺產可能涉及繁複過程,亦可能牽涉當事人生前的居籍、當事人是否已訂立有效遺囑,以及財產所屬性質等多項因素。 因此,希望成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人士,最好向律師徵詢法律意見,以便妥善處理。 遺產執行人賣樓 有時候身故人士未必會立下遺囑,而香港的法列下,亦會安排無遺囑下,遺產會如何分配。 有權申請遺產管理書的人士,優先次序為配偶、子女或身故人士在生時已去世的子女的後裔、父親或母親,最後是兄弟姊妹。 《遺產稅條例》 (香港法例第 111 章)就擅自處理遺產的行為訂明罰則。

請參閱有用的聯絡資訊有關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網站以獲得更多信息。 雖然任何人都可以是執行人,但執行人必須勤勉盡責,與及值得信賴。 通常,遺囑執行人會於遺囑內被指定,除非疏忽遺漏。 如果死者沒有遺囑,遺產管理人 就由遺囑認證機構即法院任命。 如遺囑認證程序複雜,遺囑執行人有權聘請律師,協助他處理和完成手續。

另外,客戶想以父母作擔保人,但兩老皆已達80歲,已退休沒有入息。 加上普遍銀行計算按揭年期時,會以80 減 年齡,以客戶父母的年齡,基本上大部分銀行都是無法批出按揭。 不過,無論有多少波折都好,我們都會陪住客人逐一拆解,在我們持續與銀行商討後,終於成功趕及為客戶的唐樓物業批出250萬元按揭,年期26年,息率H+1.45%,仲有0.2%現金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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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如果遺產物業仍有按揭貸款尚未繳清,則視乎遺囑有否安排其他遺產作還款之用例如保險費,否則就由繼承人負責還款了。 作為遺產物業受益人,務必要到銀行辦理轉名手續,否則銀行是不能賦予任何權力給繼承人,當遺產物業完成所有手續及轉名後,就可以按正常按揭程序辦理物業貸款或出售物業。 而作為買家,如物色屬於遺產的物業,由於遺產問題比較複雜,數年後亦有可能出現爭產、官司等情況,銀行有可能不願承造有關單位的按揭,買家要小心衡量風險。 遺產執行人賣樓 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香港法例第 10 章)第 60D 條,檢視證明書持有人須在公職人員和銀行職員在場的情況下,擬備保管箱內的文件和物品的清單。 檢視證明書持有人和在場的公職人員須在保管箱物品清單上簽署核實,以證明清單真確無誤。

在買樓時,樓契和按揭由同一律師事務所代辦;或在賣樓時,樓契和贖樓契由同一律師事務所代辦,可為自己取得較為相宜的律師收費。 本所可辦理各大小銀行「按揭、轉按和贖樓」,樓宇買賣,定額收費,不會超支。 人人都有老去的時候,隨著年歲漸長,除了要考慮如何安老外,亦要盡早為所擁有的物業和資產作出妥善安排。 萬一百年歸老後,也可按其意願明確分配資產,減少後人因財產引致不快事件的機會。 如果閣下指定的遺產受益人未滿18 歲,閣下的遺產代理人一般會先托管您留給年幼受益人的遺產,直至受益人年滿18 歲。

原告吳國樑,被告為原告的長子吳宇軒和幼子吳宇光。 涉案將軍澳維景灣畔單位於2009年,以約400萬元購入,兩名兒子為註冊業主。 該舊樓一梯兩伙,涉案單位在頂層的兩邊,兩個單位之間的牆上掛了一幅圖畫和一段聖經,天台也擺放了一個十字架。 遺產執行人賣樓 據了解,涉案舊樓現時只有三個租盤,沒有賣盤,過去成交量甚少。

條文主要是為了保障稅收,但也附帶保障遺產受益人對死者遺產所享有的權益。 當局取消向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徵收遺產稅後,遺產受益人的權益便不再受《遺產稅條例》保障。 有鑑於此,當局在《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中增訂類似的條文,以保障遺產受益人對死者遺產或財產所享有的權益。 此外,於處理遺產時,應先安排支付死者生前的債項,然後才將餘下的資產轉予受益人。 如遺產物業仍有按揭要清還,除非遺囑上另有安排,否則一般都會由受益人繼續餘下供款。 但由於處理遺產及物業轉名需時,遺產執行人或受益人應主動聯絡物業按揭銀行,商討酌情處理的方案,如暫時凍照戶口直至成功轉名等,以避免因欠款引致違約的風險。

然後把死亡證和認證文件送交該國或地區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第二次認證,以核實上述有關當局或外交部辦事處所發出的認證文件。 你向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提交申請時,職員會先核實證明文件正本的資料,然後會隨即把文件正本退回給你。 香港物業的業權持有方法主要分為三種,分別是由單人獨資擁有物業的「全權擁有」,而聯名持有則有兩種,以業權比例區分的「分權共有」,以及俗稱「長命… 遺產執行人賣樓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配偶會先從剩餘遺產中得到100萬元,如100萬元分配後,尚有剩餘遺產便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分發給其父母。 但是,如果有關各方已展開訴訟,文件透露便應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中進行;除了可以獲提供一份授予書的副本外(授予書在性質上是公開文件),查閱檔案是不容許的。 法律並無限制授予書的申請須於死者去世後何時提出,所以理論上死者去世後任何時間你都可以申請授予書。 遺產執行人賣樓 但是,你應在相關指明表格上向法院解釋為何延遲提出申請。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遺產承辦書是由遺產承辦處發出的一份法庭文件,授權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領取所有遺產,清還死者的債項及分配遺產予遺產受益人。 遺囑執行人的權力是來自死者的遺囑,所以他 / 她的權力和責任由立遺囑人去世那一刻便開始。 而遺產管理人的權力是來自遺產管理書,所以他 / 她的權力和責任應由遺產管理書上的日期開始,而不是從死者去世那一刻開始。 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民政事務局局長在接獲申請後,可發出「需要支用款項證明書」、「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自銀行保管箱取去物品授權書」,以及「確認通知書」。

而父親得知後,在土地註冊處將本案的訟訴文件註冊,但未有把相關文件送達兩子,令他們無法完成交易,需賠償地產代表佣金和律師費約9.7萬元。 現改名王勝的王龍威稱,他有六兄弟姊妹,兩姊移民外國,他排行第三,四弟已過身,五弟叫阿光,六弟則失蹤。 遺產執行人賣樓 兩年前父親過身後,分別在天水圍嘉湖山莊及深圳布吉市留下兩個單位及一筆現金。 他是遺產執行人,早把現金及出售嘉湖山莊單位所得的二百多萬元,平均分給各兄弟姊妹,每人獲四十多萬元。

  • 但是,遺產承辦處的職責並不是協助承辦人管理遺產,而該處的職員亦不會提供此等服務。
  • 因為遺產貨已算作一層住宅物業看待,在這個情況下,當谷友再購入物業時,就需繳付劃一15%「從價印花稅」了。
  • 任何人處理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在香港的遺產時,必須遵守有關條文的規定。
  • 如果閣下指定的遺產受益人未滿18 歲,閣下的遺產代理人一般會先托管您留給年幼受益人的遺產,直至受益人年滿18 歲。
  • 4.如果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死者與申請人之關係,便再需要遞交一份確認身分之非宗教式誓詞或宗教式誓章。

已故納稅人生前有應課稅收入,遺囑執行人須在該納稅人去世日期後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本局,並提供死者個人資料、去世日期、死亡證副本、生前收入類別及如何與遺囑執行人的日間聯絡電話及地址。 某些價值不超逾 $400,000 的小額遺產可根據簡化程序申報。 不過,這些簡化程序不適用於遺產涉及土地權益、業務權益、股票(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外)或準備進行訴訟。 遺產執行人賣樓 如遺產中涉及不動產,一般亦會按照立囑者的意願,將物業交由指定受益人繼承。 但如立囑人是採用長命契(聯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就算遺囑上有指明物業繼承人,但亦會將立囑人持有的業權自動轉至長命契指明的其他擁有人。

遺產執行人賣樓: 第十七部分 服務承諾

特別對一些想將樓宇轉名,又想同時重做按揭的業主來說,最為有用。 在申請按揭時,銀行會委託幾間公證行做物業估價,他們的估價或有出入,建議經按揭轉介或按揭專員,幫忙向銀行爭取使用最低估值。 遺產執行人賣樓 不過,假設按揭成數不變,拉低物業估值會令按揭貸款額下調。

被告自六八年起一直以遺產執行人身份持有該兩個單位。 利嘉閣‧按揭易APP 提供一站式按揭服務及資訊,集「按揭計算機」、按揭轉介申請及免費預先評估於一身,助您輕鬆完成按揭流程。 早前揀選「建築期付款」計劃買入一手樓盤,臨約上的樓價是605萬元。 不過客戶非常擔心公司未來會減薪、甚至裁員的行動,憂慮若然失業或剛轉工會影響到按揭審批,於是客戶便向發展商申請由建期轉為「即供付款」。

不過,無論有否訂立遺囑,任何人在處理死者的遺產前,通常需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相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證明該人獲授權處理死者遺產之證明文件。 由於遺產可能涉及物業或樓宇,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經驗,故此經由律師事務所處理最為恰當。 死者的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在沒有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承辦書之前,不可管有或管理任何部分的遺產。 不過,法例也規定,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在「訂明期間」內,可在尚未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承辦書的情況下,管有或管理有關遺產,但有關人士其後須在訂明期間內遞交申請。 有關規定是為了給予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足夠時間,收集有關死者的資產和負債的資料,以及處理涉及遺產的急切事務。 〝遺囑執行人〞須負責代已故納稅人處理有關稅務事宜,包括呈交報稅表,提供資料及從已故納稅人的遺產中繳付稅款。 遺囑執行人亦應保留有關已故納稅人收人、支出及免稅額的證明文件。

1根據滙豐香港戶口一般條款及細則,如聯名戶口中其中一位戶口持有人去世後,聯名戶口中持有的資產將轉移給尚存的戶口持有人。 如遺產的數額超過150,000元,但遺產的組成既簡單亦不複雜,可以考慮到遺產承辦處的公眾申請組申請承辦死者的遺產。 本局對已故納稅人生前收入的徵稅期限,為已故納稅人去世日期起計的一年內,或在《遺產稅條例》所規定的任何誓章遞交日期起計的一年內,兩者以較遲者為準。 遺產執行人賣樓 如〝遺囑執行人〞代已故納稅人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話,〝遺囑執行人〞則須在有關報稅表內填妥〝個人入息課稅〞部分,以作出選擇。

申請人須簽署一份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誓章,申請人亦需要準備及簽署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清單的誓章,以及一份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 申請人須解答遺產承辦處官員所提出的問題直至官員滿意為止。 如申請人向遺產承辦處遞交所有文件後 遺產執行人賣樓 (遺產承辦書仍未發出),但發現死者還有其他資產。 在此情況下,申請人可再呈交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額外清單的誓章。 但如果遺產承辦書已正式發出,申請人可攜同承辦書及核實資產及負債額外清單的誓章到遺產承辦處申請作出修改。

法官認為,基於父親嗜賭、理財不善而虧空公款、入獄、破產,兩人在經濟上分割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太太沒有可能在2009年和丈夫有共同意圖,購買涉案單位。 包括貸款額上限僅960萬元,而且只適用於現樓,同時,「新按保」不能用作套現及清數用途,不及「舊按保」計劃般靈活。 按揭顧問的職責是運用專業知識,幫助顧客解決按揭難題,我們不介意「行多幾步」,發揮同理心,與客戶一起想出解決方案,分析不同計劃的風險成本,讓客戶作選擇。 至於客戶新買的物業,亦可同步批出到30年期按揭,貸款額380萬元,息率H +1.4%,另有現金回贈0.4%。

  •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 若然沒有,財產會根據香港法例第73章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以特定的遺產受益人次序作出分配,籠統來說次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
  • 儘管聯名擁有財產的一名聯名物主在逝世後,其權益會轉往其他尚存物主,該聯名擁有財產仍須繳付有關遺產税。
  • 確認通知書由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負責,他們的聯絡資訊請參考有用的聯絡資訊。
  • 如果死者沒有遺囑,遺產管理人 就由遺囑認證機構即法院任命。
  • 縱使繼承人擁有其他住宅物業,或任何住宅物業的權益,繼承人都不用支付印花稅。

而且環聯信貸資料庫內仍會視舊物業為未解除的按揭,下一個物業的按揭成數便會扣減一成。 這意味丈夫除了要準備多一成首期之外,亦需要很高收入才能應付兩層樓的壓力測試。 首先,大家可以到網上查冊,了解物業過去5 年紀錄有沒有「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可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方式無償地送贈物業,即屬「送契樓」。 遺產執行人賣樓 如其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不經代理交易,亦有機會被銀行視作送契。 法例規定,擬備保管箱物品清單是檢視證明書持有人的責任。 法例也規定,檢視證明書持有人和在場的公職人員須在清單上簽署核實,證明清單真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