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轉讓印花稅 內容大綱
2019年9月20日 – 雖然近日香港樓市受到不確定因素打擊(本地政治事件及貿易戰因素等),但影響並非如一些報道描述得那麼嚴重。 今年8月住宅物業銷售數字按月下跌15%,較去年同期亦低約15%。 不過,期內交投量較去年第三季的每月平均水平大增60%,反映市場對樓市仍然有信心,並正尋找入市時機。 至於財務和稅務盡職調查方面,買家應聘請會計師/審計公司或財務顧問核實經審計的帳目和帳目的管理狀況,以及該公司是否涉及任何銀行/貸款融資。 近親轉讓印花稅 買家還需調查公司名下是否有未償債務/負債,以及其稅務狀況。 因此,無論您打算置業自住或作投資,都必須了解《印花稅條例》中的條文,掌握現行各項物業的印花稅,以瞭解及控制置業的成本。 本網站所包含或提供的資料或材料僅為提供信息,而WhatsApp 查詢的對答內容,只屬於個人意見,所提供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根本不打算令閣下根據這資料來作交易或投資之用。
- 賣樓則是以臨時買賣合約終止日期計起,兩個日期需要相隔最少3年才可免SSD額外印花稅,除非符合上述所說的豁免條件。
- 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
- 當中香港首置人士仍可以舊稅率支付印花稅,即第二標準稅率;而漸漸受市場關注的是近親轉讓物業之稅項豁免,不論近親是否已持有物業,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轉讓物業業權,不但豁免額外印花稅,亦只需繳交稅率較低之舊印花稅。
- 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聯名取得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
- 為取得「買家印花稅」豁免,申請人不單只須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她亦須要在購入住宅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中原高級區域營業董事李卓雄形容,該大屋位處普樂道,是香港最貴街道之一,極具獨特性,每呎樓面地價高逾十至十二萬,大屋市值高逾八億。 對上成交要追溯至二○一七年初,伯恩光學購入普樂道一、三及五號地盤,樓面呎價為十一萬。 再分享另一個有趣故事,有一位顧客Kelvin打算賣樓,而他的姑媽願意以600萬元接貨,問題是單位尚有三個月才過SSD期,但又擔心期間樓價大跌。 因為稅局或會視兒子收購母親50%業權「不是代表自己行事」,而是代表最終獲得全數業權的太太, 近親轉讓印花稅 最終稅局可能會追收15%從價印花稅差額,以及15% 的買家印花稅。 至於同母異父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也算是近親,只要提供出世紙證明是同一父親或母親便可。 【ED 經濟一週第1973期 – 星之谷專欄】筆者分享一系列轉名或「甩名」財技,特點皆是針對近親轉讓,如果轉讓的不是近親,例如奶奶「甩名」給新抱,玩法便大不同,將會詳細解當中訣竅。
近親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免15%稅,能否用dna證明直屬關係?
對於大部分香港人,物業投資一直以來係在眾多投資產品裡面屬最受歡迎之一。 除了買樓用作收租之外,好多新婚夫婦都會夾份聯名買樓用作建立家庭。 亦正正係因為這個原因,當時機成熟好多夫婦都會選擇將其中一方在現有物業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夫妻轉名),俗稱甩名、內部轉讓或近親轉讓。 近親轉讓印花稅 這樣可以讓業權賣方重獲首次置業身份再買多一層樓同時避免繳交辣招稅項。 雖然物業交易不涉及交易價(因為是『$0』),但印花稅會由稅局重新評估市值作收取。
相比15%辣稅,適用於首次置業的印花稅稅項僅為1.5%至4.25%,如果是樓價2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更只需支付100元釐印費。 例子說明,假設名下已持有一個住宅,再購置另外一個住宅的情況下,則需要繳付樓價之15%作為從價印花稅,這點比較容易明白。 若名下持有一個非住宅物業,比如是工商廈,車位,或者地舖,並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的話,則仍只需要繳付基礎的印花稅,又若名下持有一個住宅物業,再購置一個工商廈,車位或商舖的話,印花稅則仍以基礎印花稅作為計稅基準。 近親轉讓印花稅 簡單來說,15%之印花稅只對名下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的業主產生影響,如名下持有之物業並無住宅的話,則無需理會。 而當首次買入住宅或稱首次置業時,可基於上述資料計算,這也同時適用於任何類型物業,包括住宅,工廈,商廈,車位,地舖。 不同之處在於進行第二次購置物業的情況,當持有一個或多個住宅物業的情況下,再購置住宅物業則需以買入價之15%作為從價印花稅,但此情況只適用於住宅。
所有有限公司,不論其股東和董事的居民身分,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取得住宅物業,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有關措施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生效,所有在該日期或之後簽署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將不獲延遲繳交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並不是按交易利潤徵收的稅項,而是對文書(即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 因此,不論出售住宅物業是獲利還是蒙受虧損,均須要按住宅物業的持有期和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取其較高者),徵收「額外印花稅」。 近親轉讓印花稅 自從香港政府於 2016年 11月起, 將住宅買賣印花稅至樓價15% (與過往比較高了挺多), 自從措施推出了以後, 巿場上便很積極地尋找方法以豁免繳交新稅率. 但留意,如過份低於市價,稅局也有權追回差價,而且如內部轉讓代價低於市價超過2成,很難搵銀行做按揭。 再者,非近親轉讓,如過份低於市價,有送契之嫌,未來5年賣樓下手買家也未必做到按揭。
近親轉讓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要知道的六件事
當然,上述近親首置的「組合技」亦可逆向操作,有樓業主可借無物業的近親首置買樓,日後再以內部轉讓方式低成本收回資產。 須要知道,內部轉讓物業將無視額外印花稅(SSD),即使業主在購置物業後24個月內轉讓予直系親屬,亦毋須繳交SSD,故投資者實無後顧之憂,可借親人之手無限首置。 舉例說,某業主持有一層價值600萬元的物業,如他希望另購相同價值的物業作投資,理論上須付相若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即90萬元。
這種近親轉讓除名方式在市場上之個案較多,因為主要涉及夫婦之間決定,較為容易處理,印花稅亦只需一半。 由於除名只涉及轉讓一半或有關份額的業權,故此印花稅的計算方式只是以有關業權份額的市值計算舊印花稅,例如物業市值600萬元,夫婦轉讓一半業權即只需以300萬元計算較低之舊印花稅率1.5%,繳付$45,000便可讓丈夫回復首置身份再入市。 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轉讓物業業權,當中不論近親是否已持有物業,有關轉讓亦只需繳交舊印花稅。 自2016年11月起,政府提高住宅買賣印花稅至樓價15%,由於稅率偏高,措施推出後,市場關注的是甚麼情況下可豁免繳交新稅率。 近親轉讓印花稅 當中香港首置人士仍可以舊稅率支付印花稅,即第二標準稅率;而漸漸受市場關注的是近親轉讓物業之稅項豁免,不論近親是否已持有物業,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轉讓物業業權,不但豁免額外印花稅,亦只需繳交稅率較低之舊印花稅。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近親轉讓印花稅: 重點1: 繳交「額外印花稅」的三大條件
由於海外地區有可能為作出法定聲明指定不同的表格,如果使用該等表格所作的聲明的實質內容與表格IRSD131A所指明的相同,印花稅署會接受該聲明為證明文件。 如果在有關協議下,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其非住宅物業換取另一個住宅物業,該交換協議須根據住宅物業的價值徵收「買家印花稅」,而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會被視為買方。 近親轉讓印花稅 如果在有關協議下,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其住宅物業換取另一個住宅物業並須支付對方相等於二個物業的差價的款額(為達到相等價值而付出的代價),該交換協議須根據該款額徵收「買家印花稅」,而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會被視為買方。
有見及此,本文會為讀者簡述(1)現行的各類物業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及(2)利用轉讓持有物業的公司的股權形式以買賣物業,從而節省印花稅項。 如該物業仍未過SSD期限,必須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時,列清楚由哪一方負責支付額外印花稅,以免有爭議。 樓市回春,一手、二手樓交投興旺,投資客入市意慾亦隨之增加,欲藉財技避稅者頗不乏人。 藉轉讓物業予親友獲首置身份者不乏其人,只因箇中利益龐大。 部分投資客利用「內部轉讓」,將手持物業業權轉移至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而內部轉讓一般可分為兩種,「甩名」與「轉名」,前者指業主將其業權轉移至其他聯名持有物業的近親業主手上,後者則指業主直接將名下物業轉讓予其他近親。 近親轉讓印花稅 修訂條例規定,當買方或承讓人有證明令印花署署長(署長)信納他/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是「代表自己行事」購入住宅物業,則署長可給予「買家印花稅」豁免。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買方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近親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宗數3年高的原因
舉例,樓價800萬,出售一半業權,SSD便以400萬樓價計算額外印花稅。 申請人須於2014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法定聲明。 然而,如申請人基於合理原因而未能於2014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法定聲明,申請人可以書面向印花稅署提出延期申請,印花稅署會根據每個個案的情況而考慮延長提交法定聲明的時限。 近親轉讓印花稅 其他文件,例如公證書,將不予接納;及 法定聲明正本聲明買方或承讓人購置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所有政府批地合約(包括透過政府賣地批出的合約)及所有政府租契,均無須予以徵收印花稅(包括買家印花稅)。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根據Q房網綜合統計數字,今年首7個月,內部轉讓個案佔整體二手成交超過一成;單計7月份,有關個案繼續增加,佔整體二手成交升至16% 。 筆者認為,這個現象反映業主對後市審慎樂觀,希望在「甩名」後尋找最佳時機,以首置客的身分再度置業。 請問我同我母親共同擁有一間居屋,同時我擁有一間私樓,如果我想用呢間私樓換另外一間私樓,我需要俾額外印花稅嗎? 近親轉讓印花稅 每次業權轉變都可能出現不同的情況,想了解更多,先咨詢專業人士會更為放心。 專業的事交專業人士,麥氏三十多年地產按揭經驗,一定幫到你,即與我們的專業人員聯絡。 「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都是針對買家,而「額外印花稅」則是針對賣家在某個期間內賣出物業,以壓制炒樓情況。
稅務局並沒有要求要多久完成交易,因此轉名的成交期可以拖很長,讓家人有充分時間處理樓按問題,但若一直未完成轉名程序,物業不能放售,而舊按揭仍會計入原先出售的近親。 如在未過罰息期轉讓物業,因為要重造按揭,需要先還款,因此銀行會視為提早還款,會被罰息以及退回現金回贈。 【買樓入門】2021印花稅買樓攻略 入市買樓除了要計算樓價、裝修、律師費、佣金等開支外,亦要記得預留一筆錢支付物業印花稅。 準買家不單要了解買樓印花稅的分類,更要知道哪些稅項和你… 假設母親名下有多個物業,只有其中一個是和兒子聯名。 兒子甩名轉讓其業權給母親,這個情況下也是可以的。
近親轉讓印花稅: 豁免「額外印花稅」
注意:本文中引用的例子僅供參考,不會就其準確性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 政府早前宣布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由本月5日起食肆每枱人數增至最多8人,今日(19日)起食肆晚市堂食更延長至晚上12時,宴會活動人數上限亦提升至120人。 適逢明天(20日)為「520」,普通話諧音為「我愛你」,根據入境處數字,本港將於這天有402對準新人於擬註冊結婚,是4年以來最多新人結婚的「520」。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不過,如是公司買入住宅,便無法豁免買家印花稅了。 最後要注意,甩名轉按的成本,除了律師費,更要留意物業買賣印花稅開支,以上述例子,樓價831萬,如是夫妻其中一個甩名,即要繳付樓價一半的印花稅,約為10.55萬,如果是近親轉讓,印花稅則為31.16萬。 另外做高成數按揭會有按揭保費,雖然可以加借,但會反映在每月供款負擔上,並且要留意將要轉名的人是否持有物業及是否有按揭在身,以及是否有足夠入息證明能通過壓力測試等。 近親轉讓印花稅 按揭融資:銀行在按揭貸款批核方面一向審慎,當中的批核準則包括供款人的整體財務實力,尤其對於年紀較大或本身持有多個物業的買家會更為嚴謹。 在上述例子中,丈夫買入物業時,他可能有足夠資格獲批銀行按揭貸款,但該物業以內部轉讓予妻子後,如果她未能通過一系列的壓力測試(供款與入息比率等),銀行未必會批出貸款,或者會提高按揭利率才接受申請。 因此,丈夫可能需要成為妻子的按揭擔保人,而銀行也會綜合夫婦二人的財務能力去評估風險。
若果妹妹想「甩名」, 將她的業權賣給我, 以回復首置客身份,作價大約350萬, 請問印花稅幾錢? 知道轉單名係法律上也是一宗買賣交易,需要繳交印花稅。 但係係咪可以用買賣契形式處理,即是妹妹唔使真的要過350萬元給我?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