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數最多是六個,用甚麼字並沒有限制,但必須是字(即中文字、英文字),即使一些不文的字,也可採用,但現實上,沒有人會替自己改個難聽、不文或令人反感的名字。 買樓葉謝鄧 相反,改名的人是嫌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或風水命理而改名。 出世紙上的名字是永久紀錄,不可更改,要證明出世紙的舊名和身分證上的新名是屬於同一人,便要靠改名契。
置業者不時誤以為,可以在買樓或賣樓過程中,由自己委派的律師行代辦按揭或贖樓。 實情上,辦按揭或贖樓的律師行,必須是銀行所「核准」的律師行,各間銀行都備有一張「名單」,只有在名單上的律師行,才可以代表相關銀行辦理該銀行的按揭和贖樓手續。 在買樓時,樓契和按揭由同一律師代辦;或在賣樓時,樓契和贖樓契由同一律師代辦,可為自己取得較為相宜的律師收費。 辦按揭或贖樓的律師行,必須是銀行所「核准」 的律師行,各間銀行都備有一張「名單」,只有在名單上的律師行,才可以代表相關銀行辦理該銀行的按揭和贖樓手續。
香港律師會物業委員會得知最近的幾宗物業詐騙個案,當中使用的假文件幾可亂真,技術精密。 我提醒律師會員應小心檢查物業轉移交易中的契據、合約或身分證明文件,若有懷疑,便應採用「認識當事人」的程序,進一步向當事人作盡職審查,核實和確認身分。 亦應考慮檢討一些容易被濫用的辦公室工作流程和程序,例如除非情況特殊,否則不應要求或容許物業轉易交易的法律文件在律師行以外的地方簽訂。 即使現在地產代理監管條例實施了,地產代理仍然沒有責任保證物業之業權完整 ,才讓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則須視乎所涉銀行,有關律師樓是否屬於銀行「核准律師樓名單」on the list 之內,換句話說,置業者找律師代表買賣,如果律師樓是在銀行的「核准律師樓名單」之內的話,「講價」空間自然較大,律師收費也會較便宜。 有需要時,工傷專責組更可提供免費工傷法律諮詢,協助工傷工友或其家屬取得應有的工傷法律援助及協助解決申請法援署證書時出現的困難,包括搜集一切相關工傷證據及資料。 工傷專責組現由合伙人傷亡索償案:謝連豐律師領導其他成員一同辦理。
- 葉謝鄧律師行(公司網頁:)於1994年創辦開業,至今服務港人超過26年,法律經驗豐富。
- 遺產承辦必須經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辦理,取得遺產承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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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訂金一般會以支票或本票開給賣方律師行,由律師託管stakeholders,對買方最具保障,在賣方證明樓價尾數足夠支付按揭欠款,才可以收由賣方律師收取訂金,同時賣方在臨約上簽收臨時訂金有。
在香港改名,一定要找律師造一張改名契,可以「即造即取」。 造了改名契,便先行到入境處的人事登記辦事處換身分證,取了之後,便可陸陸續續將銀行戶口等等改用新名,入境處收費$420。 葉謝鄧律師行曾代表客戶,根據公司條例向法庭提出申請,幫助客戶恢復被公司註冊處除名的公司經驗。 客戶可經此恢復公司運作,包括取回銀行存款或重新使用已被凍結的銀行戶口。 買賣合約是一份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違約可導致官司,毀約一方要賠償,如買方遲到交付樓款,賣方會沒收訂金。 葉謝鄧律師行於1994年創辦開業,至今服務港人超過27年,法律經驗豐富。 買樓葉謝鄧 過去十多年,以持續發展、永續經營為目標,自置部分辦公物業和過萬呎檔案倉庫,招攬培育人才,發掘法律專才,規模擠身眾律師行的頭5%,辦事處18間。 政府又說,為了核實是否代表自己行事,稅務局可要求他們提供進一步證據,例如購買物業的資金來源,以證明其在交易中是代表自己行事。 法定聲明要符合《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的規定。 由於會有律師代辦樓契手續,購買人或承讓人可由代表律師安排作出有關聲明。
買樓葉謝鄧: 樓宇買賣個案:「炒樓」被徵利得稅
葉謝鄧律師行的級合伙人謝連忠律師,就樓宇買賣手續所帶有的風險,舉出以下各點: 買賣合約是一份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違約可發致官司,毀約一方要賠償,如買家遲到交付樓款。 律師解答買方律師業權質詢不力,會引發「踢契」官司。 即使現在地產代理監管條例實施了,地產代理仍然沒有責任保證物業之業權完整,才讓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買樓葉謝鄧 說大部份,因為有小部份也可說是地產代理的責任,例如物業之土地註冊署的紀錄中,是否有註有維修令? 上手的樓契是否送契,以至銀行不願提供按揭; 物業是否有違例建築物等。
反對評稅時限:一個月 陳先生是納稅人,可以此身份根據稅務條例提出反對,但一般情況下,須評稅通知書發出一個月內,向稅務局長以書面方式提出反對。 反對申請,逾期的必須具備充份理由,否則不會受理。 未能和解可向「稅務上訴委員會」上訴 如果納稅人未能與稅務局達成和解協議,納稅人可向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 稅務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於稅務局的法定團體,負責就稅務上訴作出有效截決,形同法庭。 買樓葉謝鄧 委員會設有一名主席,九名副主席和超過一百多委員,主席和到主席都具備法律實務經驗,是大律師或律師。 在簽了所謂臨時合約之後,雙方便會各自在律師行簽署正式合約,買家並同時支付大訂。 有些賣家在簽約時候,已經將樓宇吉置了,便在簽了正式合約之後將單位鎖匙交給買家。 買家在未支付清所有樓價便可佔用樓宇,其實對賣家十分不安全。
在離港前經律師辦妥授權書,是最妥善方法,離港後,雖然也可以簽署,但必須找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 來見證簽名,費用不多,但就多一重手續和花多些時間。 租約:租客是甚麼人,以往是否準時交租、租約的年期、租金、租約是否正式訂立、有否繳付政府印花稅、是否有生約等。 增加銀行用以支持住宅按揭貸款而持有的資本金額,在銀行俗稱「爆額亅的時候,銀行便要停止批出新的按揭貸款,從而減低銀行在按揭貸款上帶來的壞賬風險。 買樓葉謝鄧 多年來,葉謝鄧持續以領先IT技術,自家開發「檔案管理和進度流程」系統,投資數以百萬元,力度超卓,為葉謝鄧客戶提供優質卓越的法律服務,力求優質、易達、平宜、快捷,不斷增加客戶滿意度,成績有目共睹。
葉謝鄧律師行合伙人謝連忠律師多番指出,該行過去一直拒辦債務舒緩 DRP,原因便是 DRP 債務舒緩並不像 IVA 般可行。 很多欠債人士明知有債務舒緩DRP,也選擇 IVA,便是這個原因。 但現在情況有變,且有成功先例,債務舒緩DRP比債務重組IVA更平、更快、更保密、更友善。 我們曾經辯護過的刑事罪,數量和種類繁多,經驗包括代表客戶上訴直達終審庭。 買樓葉謝鄧 本行尤特別擅長於辯護電腦罪行、偷竊、非禮、侵犯版權和毆打一類的案件。 是法援署名冊上的律師,可接辦法援委託的各級案件,包括終審庭。 準新人可以「自選時間、地點」,包括在律師樓結婚,由身為婚姻監禮人的律師主持婚禮。
買樓葉謝鄧: 樓宇買賣中沒收訂金,俗稱「殺訂」
他必須做一份瓜份業權的契據,並向其他的業權持有人發出通知,繼而將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綠冊,這樣的工夫當然不會是平常人可以做得到,要辦理就當然要找律師了,這樣做亦可因此減少出錯的機會。 政府在批準私人大廈建築之前,都有由工務局發出的所謂批示圖則,這批示圖則存放在工務局的檔案紀錄之中,即使是廿多卅年前的陳年舊紀,也能一一翻查。 由於僭建的建築物不屬於並批示的範圍,因此第一手之樓契就必然沒有僭建物的描述,買賣雙方根本無從以契據方式進行有關的買賣,要查清楚建築物,如閣樓和露台是否僭建,除查看樓契的描述外,還可到工務局翻查批示圖則。 由此看來,提早交鎖匙給買家是帶有風險的行為,對賣家並無顯著的益處。 買樓葉謝鄧 因此,除非買家願意支付數目可觀的訂金,令買家投鼠忌器,會順利依約完成買賣,否則還是依足手續辦事,況且,賣樓所獲得的餘數,很有可能是用來買另一層樓宇用呢。 但是即使沒收了訂金,賣家也無法即時將樓宇轉售另一人,因為買家已取了鎖匙並佔用了有關單位,要將他趕走只可以得待法院的判決和頒令,但在未有獲得頒令之前,賣家還是要繼續供樓,否則損失便會更大。 在簽署買賣合約之前,買家到出售單位查看驗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買樓先睇樓,當然是適用於二手樓上,未發出入伙紙的樓花,在未有鎖匙的情況下,根本就無得睇樓。
這份合約,一般由賣方律師準備,由買方律師審閱,雙方經過一輪討價還價的過程,才作定稿,但主要條款,都會根據臨時買賣合約的內容厘定。 注意樓宇是否有漏水的情況;因為漏水這問題是很難處理的,如果你的物業漏水到樓下的物業,你可能要負責修理。 如果樓上的物業漏水,影響到你的物業,你必須要樓上的物業合作,才能修理妥當,如果樓上的單位不合作,你要訴諸法律行動,則你要提供專業人仕的報告,才能證明漏水是因為樓上物業的設施所引至,這是一件非常複雜而且麻煩的事情。 買樓葉謝鄧 讀者如果想購買村屋,最謹慎的做法是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前,找律師查察有關單位的業權及與銀行達成借貸的協議。 在一些向地產發展商買入的一手樓中,業主曾經造過發展商提供二按,由於二按的贖樓契,代辦律師行會由地產發展商指派,律師樓在提供收費資料時,是不會包括在內的。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提供按揭保險計劃,協助減輕有意置業人士的首期資金負擔。
理論上,買家如果不依時完成交易,即將樓價付清的話,便算得上是毀約,賣方可以依約沒收訂金。 在地產代理簽下臨時買賣合約之後,買方通常都會給予賣方一筆初訂,並且雙方同意在某日到律師行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向賣方支付餘下的大訂,通常是相等於(連同初訂在內)樓價的一成。 下一步是由買方律師樓準備新樓契,交與賣方律師審如果買方準備做按揭,買方律師還要準備按揭及貸款文件,之後一併將新樓契及按揭契交往土地註冊處註冊,買方方完成交易,成為新業主。 這份合約,一般由賣方律師準備,由買方律師審雙方經過一輪討價還價的過程,才作定稿,但主要條款,都會根據臨時買賣合約的內容厘定。 買樓葉謝鄧 買方律師會在臨時合約的指定日子,一般來說是在十四天內,將一式兩份由買方簽好的合約,連同訂金餘數,或稱為大訂,交往賣方的律師樓。 賣方的律師樓則安排賣方簽署,並交回簽署好的買賣合約與買方的律師樓,買方的律師樓則安排交印花稅並在土地註冊署註冊買賣合約,此為第一部份工作。 「你擁有絕對利自行決定選用那名事務律師助你處理樓宇買賣所涉及的法定文件及物業擁有權審查等事宜。一些聲名狼藉的地產代理會向你力薦某名律師,甚或表示若不選用他便把交易拉倒。你毋需理會此等安排。
透過按揭保險計劃,核准賣方(銀行)可獲提供高達兩成的保險(可敘造按揭成數將因應按揭保險計劃產品的合資格準則而有所不同),讓銀行敘造高達物業估值八成的按揭貸款而無須承擔額外信貸風險。 葉謝鄧律師行:分行多、律師眾、資歷厚、經驗豐、實力強高級合伙人:謝連忠律師。 買樓葉謝鄧 執業14年‧創辦葉謝鄧律師行‧曾接受各大媒體無數訪問、婚姻監禮人。 樓宇買賣、贖樓、IVA、破產案合伙人:鄧達明律師。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葵涌葵豐街2號鐘意恆勝中心6樓4室,在7月29日以2,000萬元易手。 上址樓面約5,595平方呎,成交呎價約3,575元。 該工廈新買家為輝志投資有限公司(GREAT SHINY INVESTMENT LIMITED),其公司董事為謝連豐(TSE, 買樓葉謝鄧 LIN FUNG CHARLES)。 葉謝鄧律師行管理合伙人謝連豐,近月以2,000萬元購入葵涌工廈一個逾5,000平方呎的單位。 一般是以備註寫明,例如冷氣機、熱水爐、洗衣機、抽油煙機。 相反,如果要賣方在成交前拆走或搬走,應該註明,避免爭議。
葉謝鄧一直以 「服務平宜、年青、創新、應變、科技、快捷、實際、專門」致力提供高效率及專業法律服務給普羅大眾,祈望每位委託我們代辦事務的人,可以享受到「貼心和平宜」的高質素服務。 俗稱的長命契,英文是Joint Tenancy,最長命的人,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他所有,物業的持有人亦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因為,如果從保障權益角度著眼,只算是一個証據或事實的問題,而樓宇買賣須以書面文字記述,卻有其法律上的含義。 這便是房地產轉讓法中第三條所引申出來的,簽署以文字敘錄的合約,目的是使買賣雙方受到法律上最大的保障,而這種保障是純綷因應法律上的要求,而這種最大保障是包含了合約存有執行的效力。
買樓葉謝鄧: 樓宇買賣 按揭轉按加名贖樓轉名 95099999 82099999
銀行貸款成數,是按自己「估價」而不是買入價,因此物業估價會直接影響可做按揭金額,若出現「估唔到價」,會失預算。 作為一家居於領先地位的多元法律服務提供者,每日都致力於改進服務質素,接受客戶評級服務質素,成績有目共睹。 葉謝鄧律師行(公司網頁:)於1994年創辦開業,至今服務港人超過26年,法律經驗豐富。 競投者應在競投前對其競投之物業已進行視察並滿意物業之狀況才作出競投,賣方並不保證物業並無違例之建築,加建或改建,亦不保證物業之興建符合建築條例,買家不得對物業之違例建築,加建或改建進行質詢或藉詞拒絕交易。 買樓葉謝鄧 瓜分後的業權,不但可以自由繼承,理論上也可以進行買賣,當然,在市場上,買樓的人只會買樓宇的全個單位,絕不會無故只買入單位中的半份。 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是有辦法的。
競投者如未經查察而在拍賣會競投物業應自行承擔其風險,任何買家於拍賣師落鎚後必須接受其競投物業之業權及契據並不能對其物業之業權及契據進行質詢。 而物業之有關契據,在拍賣前可在賣方律師樓供買家查。 還有是單位是否交吉交易,所謂交吉交易,就是在支付樓價餘數時,賣方已經搬出該單位。 如果不是交吉交易,銀行提供貸款時可能有不同條件。 置業者應留意是否祇透過一間地產代理參觀該單位,如果有多間地產代理帶你參觀該單位,而你亦曾簽署睇樓合約,後來成功買入該單位,則你可能要支付多次佣金。 葉謝鄧律師行成立 買樓葉謝鄧 於1994年,現職律師35人,後勤員工更超過百人。 本律師行經辦樓宇買賣的資歷長久,因此能夠經辦各大小銀行的按揭,葉謝鄧律師行是在按揭市佔份額最大銀行的按揭指定律師名單上 ,即滙豐指定律師行名單及中國銀行指定律師行名單。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樓宇是否交吉交易,所謂交吉交易,就是在支付樓價餘數時,賣方已經搬出該樓宇。 此外,你亦應留意你是否祇透過一間地產代理參觀該樓宇,如果有多間地產代理帶你參觀該樓宇,而你亦曾簽署睇樓合約,後來成功的買入該樓宇,則你可能要支付多次佣金。
買樓葉謝鄧: 買入一個單位,究竟律師樓代我做甚麼?
若有關地方仍被佔用,執達主任便會通知佔用人已定的交還日期。 買樓葉謝鄧 收費低廉:DRP債務舒緩收費低廉,DRP$ $9000。
至於審閱樓契,是律師樓的工作,地產代理是沒有責任的。 你必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向地產代理索取有關單位樓宇的資料。 現在地產監管條例經已實施,地產代理有責任在睇樓時,向你提供有關物業的資料,即表格一,供你參考。 你亦可向地產代理要求提供田土廳的查察紀錄,或自行到田土廳查察,以確定業主的身份及有關物業的歷史等。 已有超過十年樓宇買賣執業經驗的謝律師指出,律師幫客戶辦理買樓手續,有所謂「睇契」的過程,律師要將物業有關的所有契據,一一驗明,一些人誤以為契只要「齊」,又或者曾有銀行接受有關物業的按揭,便等如業權無問題。 買樓葉謝鄧 但實質上「睇契」是要追查物業的業權承傳上,文件是否有出錯,例如樓宇在沒有授權下被假稱授權人出售、物業被非法分割、契據內容錯漏謬誤等等。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向地產代理索取有關單位樓宇的資料。 買樓要做按揭情況十分普遍,但銀行在發放一按貸款在買方完成物業買賣成交前,代表律師的律師行,會以查冊了解物業是否已經承造了二按或多重按揭。 另外,即使做了一按,銀行的貸款合約或按揭契條款,會規定按揭借款人在承造二按前,必須先取得一按銀行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