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2024詳解!(震驚真相)

庫務署會將退還的款項以劃線支票發給登記車主。 逾期後始申請續領的車輛牌照,其有效期由牌照發出日起計,而由原有牌照屆滿日期起至新牌照生效日止期間必須繳交附加費。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如在上述期間未有使用車輛,可在申請表(TD558)上作出聲明,並到運輸署牌照事務處櫃位或於網上遞交時申請豁免此項附加費。

3.如果我在車輛牌照屆滿後才申請續領牌照,是否需要繳交附加費? 此附加費是按每天應繳適當牌照年費(不包括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徵款)的0.33%計算(不足一角,亦以一角計算)。 請注意,繳交未續領車輛牌照內的附加費,並不能視作該車已補領牌照。 如登記車主未能簽署表格,他可以授權別人代為簽署申請,授權人必須出示由車主親自簽署的授權書正本,簽名必須與車輛登記文件(牌簿)的簽署相同, 信內要註明授權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授權人受車主委託在申請表上簽名及代辦手續。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遞交申請須準備什麼?

如欲申請續領商用車輛之正式駕駛執照,申請人必須是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或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外的香港身份證持有人,並且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但《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條所界定的逗留期限除外)。 如駕駛執照持有人/登記車主曾向運輸署署長提供其姓名、地址或身分證明文件有所改變,他/她須在改變出現後72小時內以書面或遞交已填妥的運輸署表格TD559,將有關改變通知運輸署署長,並需提交有關改變的證明。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此規定,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元。 如屬姓名的改變或身分證明文件的改變,駕駛執照持有人/登記車主亦須將現有的駕駛執照正本(如持有)、駕駛教師執照正本(如持有)、車輛登記文件正本(如持有)、車輛牌照(如持有)及自訂登記號碼分配證明書(如持有)送交運輸署署長,以作修改。 運輸署署長在處理牌照申請時,可要求申請人出示其現時地址的證明(住址及通訊地址,例如水∕電∕煤氣∕手提電話費單或銀行信件等,而該地址證明需距今不超過三個月),以及可在申請人出示該等證明之前,暫停處理該申請。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法例規定所有發牌已滿 6 年的私家車及重量不超過 1.9 噸的小型貨車都要每年驗至少一次車,合格後才能申請續牌。 車主不需要等到牌照屆滿,在行車證到期前 4 個月便可以進行驗車及續牌的手續。 :續領首張為期 4 個月的行車證時,運輸署會即時收取合格紙正本,並向申請人發出一張備忘錄,以便續領第 2 張及第 3 張 4 個月的行車證時,代替合格紙。 此安排只適用於續領餘下 2 次、每次有效期為 4 個月的行車證,而這 3 張行車證的有效期不得中斷。 如遺失備忘錄,毋須申請複本,因為部門有記錄。 年滿七十歲或以上的申請人在申領、續領或加領正式/暫准/臨時/學習駕駛執照時,必須一併遞交由註冊醫生於申請前4個月內填寫及簽發的體格檢驗證書(TD256)。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香港公司註冊證書(CI)

在申請本網上服務前,請申請人閱讀《怎樣申請駕駛執照》小冊子。 申請人已經詳閱、明白及同意有關續領正式駕駛執照申請的「個人資料的說明」(按此見「個人資料的說明」全文)。 如申請人日後患上《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附表1內列明的疾病或身體傷殘(按此見附表1全文)或任何其他疾病或身體傷殘可令申請人在駕駛時對公眾構成危險,申請人須立即以書面向運輸署署長報告。 若有法庭命令指示運輸署署長拒絕向申請人簽發駕駛執照,運輸署署長無權向申請人簽發有關牌照。 有關申領駕駛執照,如申請人曾以支票支付未繳付的交通罰款,運輸署會在以支票付款日七個工作天後,才辦理有關申請。

如車輛需接受檢驗,請同時附上「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或「(車輛)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檢驗及格證明書」。 續發的車輛牌照由現有車輛牌照屆滿日期起生效。 如果在行車證有效期屆滿後,車輛其實並沒有在道路上使用,車主可申請豁免逾期續牌附加費 (俗稱逾期牌費)。 車主須在申請續領行車證表格 TD558 的第2頁內 「申請豁免車輛牌照過期後使用車輛附加費聲明」填寫聲明,列明無使用車輛的整段期間。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駕駛考試(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

保險單必須以登記車主的名義購買,並在新行車證生效當日仍屬有效。 例如,舊行車證到期日是 7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月 30 日,新行車證的生效日是 7 月 31 日,保單在 7 月 31 日必須仍然有效。 暫准駕駛執照有效期由簽發日起計,為期12個月。 暫准駕駛執照每次可續期 6 個月,你可於暫准駕駛執照屆滿前15日內或屆滿後3年內辦理續領手續。

本網頁介紹如何使用此項網上服務、辦理手續時應帶備的文件,以及其他關於有關申請的詳情。 12.在將車輛永久送離香港或拆毀後,同時辦理取消車輛登記及保留車輛登記號碼的手續是怎樣的? 登記號碼保留備用為期 12個月,如申請人沒有在限期前將該登記號碼轉移至另一汽車,運輸署署長會取消該登記號碼的分配,及另行分配予任何其他汽車。 登記車主可於現有車輛牌照屆滿前四個月內申請續領,申請時需遞交填妥的「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表格TD 558)及表格內列明的所需文件。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車輛牌照、登記及檢驗

下載「智方便+」,帶同身份證前往郵局的自助登記站或者登記櫃位,以啟用智方便+數碼簽署。 完成登記後,就可使用智方便+申請不同的政府網上服務,包括網上續牌。 此項預約只適用於更改駕駛執照持有人的個人資料,而不適用於處理更改車輛資料及/或車主為公司或非駕駛執照持有人的更改車主資料申請。 如任何駕駛執照持有人先前向運輸署署長提供的姓名、地址或身分證明文件有所改變,該執照持有人須在改變出現後 72 小時內以書面通知運輸署署長,並需提交有關改變的證明。 在通過有關駕駛考試後,你可在考試合格日期後七個工作天但不超過三年內到運輸署的牌照事務處申請暫准或正式駕駛執照。

  • 不過,有車主向《香港01》表示,接獲由運輸署發出「車輛貼」信件,但內附的車牌卻是另一架車,文件註明是電單車,因此所附的指引也是供電單車車主使用。
  • 電子駕駛執照可代替實體駕駛執照,屆時駕駛執照持有人可於駕駛時自行選擇攜帶實體或電子駕駛執照。
  • 你可透過運輸署提供的網上及電話預約服務,預約在牌照事務處續領車輛牌照、車輛過戶或保留/轉移車輛登記號碼。
  • (iv)在「電子駕駛執照」方面,運輸署計劃推出這項措施作為一項補充及附加形式的駕駛執照。
  • 申請人已經詳閱、明白及同意有關續領正式駕駛執照申請的「個人資料的說明」(按此見「個人資料的說明」全文)。

正如上文所述,電動車的牌費價錢是按照車輛的淨重而定,相較私家車、客服車甚至電單車也更為便宜,並一樣可以分為一年牌費及四個月牌費。 如私家車使用《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第69條所界定的輕柴油作燃料,須收取的附加費已調整至1,898元。 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銀聯)、轉數快或繳費靈戶口號碼和網上密碼,以進行網上付款。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

退還剩餘車輛牌照費用的計算方法是將該車輛的每年牌照費乘以0.24%再乘以有效牌照剩餘有效期的天數。 剩餘有效期的天數必須為60天或以上,如剩餘有效期的天數少於60天,登記車主便不會獲退還剩餘車輛牌照費用。 完成預約後,你就可以親身或者安排代辦人(代辦人須帶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作記錄)在已預約的時段,帶同下列的所需文件到你所選定的牌照事務處續領汽車牌照,並可即日獲取新牌照。 每次續牌,你可選擇續牌四個月或一年,視乎你的需要。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法例規定所有車輛都需要登記及領牌才可在道路上合法行駛。

  • 運輸署在處理車輛牌照申請時(拖架的車輛牌照除外),會根據香港法例第 229章《交通意外傷亡者 (援助基金)條例》的規定向申請人(即登記車主) 收取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徵款。
  • 政府現正進行修訂法例的草擬工作,以期在二○二四年推出電子駕駛執照。
  • 如果你持有的車輛牌照將於未來四個月內到期,或已到期但未滿二年,即可使用此項新服務,預約到就近的牌照事務處續領車輛牌照。
  • 所有在本署以你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登記的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的記錄(發給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申請表除外),會根據你在運輸署表格內填報的地址而同時更改。
  • 車主不需要等到牌照屆滿,在行車證到期前 4 個月便可以進行驗車及續牌的手續。
  • 倘車主為車輛續牌時,已經選擇了申請「車輛貼」,則毋需另外申請,「車輛貼」會以郵寄方式寄到登記車主於運輸署登記的通訊地址,只需按指示註冊戶口即可。

(三)運輸署已由去年起分階段推出各項電子牌照措施,這些新措施將會鼓勵更多市民透過網上申請牌照,無須親自到牌照事務處排隊輪候辦理申請,從而節省時間。 舉例而言,在簡化續領車輛牌照的申請程序及邁向全面自動化處理後,政府預期在明年內可把處理無需人手核對的網上續領車輛牌照申請的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至少於三個工作日。 此外,運輸署將調撥電子牌照措施所節省的資源,以提升牌照事務處的其他工作及整體運作效率。 如車輛牌照已遺失,你必須帶備填妥的「車輛登記文件複本/車輛牌照複本申請表」(表格 TD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151)及表格列明的所需文件,以申請車輛牌照複本。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預約駕駛執照相關服務

核實完成後,本署會發出轉介備忘錄給登記車主前往指定的車輛檢驗中心安排驗車。 驗車合格後,登記車主可攜同已有驗車主任蓋章的表格 TD 22 及表格內列明的所需文件前往香港牌照事務處 1 號櫃台辦理車輛重新登記及領牌手續。 運輸署提供的網上服務,方便你預約續領你的車輛牌照、車輛過戶、申請車輛登記文件複本/車輛牌照複本或保留/轉移車輛登記號碼。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政府現正進行修訂法例的草擬工作,以期在二○二四年推出電子駕駛執照。 為方便廣大中港車車主以及中港兩地車牌業務代辦人查閱相關文件的式樣,中港車牌一站通特別將常用的粵港車牌相關文件樣本,配以文字說明,上載至此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帶給大家幫助。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聯絡我們,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最優質的中港車牌代理服務。 車主可自行選擇喜歡的車輛登記號碼,然後向運輸署提交申請和競投有關車輛登記號碼。 13.怎樣填寫「車輛過戶通知書(的士除外)」(表格 TD 25)上「車輛售價」/ 「車輛購入價」一欄?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運輸及駕駛事務

如所需文件齊全,運輸處會在 10 個工作天內,將新的牌照掛號郵寄到你的通訊地址。 若在此段時間後仍未收到新的牌照,請致電 1823 查詢。 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及應繳費用,寄交沙田中央郵政信箱 79 號(部門鼓勵申請人寄掛號,以免遺失重要文件)。 打開「智方便+」app,點擊「網上申請續領車輛牌照」或者點擊「掃瞄二維碼」來掃瞄 QR code。 其他方式:由運輸署接到申請當日起計的 10 個工作天內,不論申請人是在香港或是海外,部門會以掛號信寄給申請人。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在申請人向運輸署提供有關資料之前,本署會暫停處理該申請。 本網上服務只接受申請續領正式駕駛執照,不會接受有關其他駕駛執照/車輛類別的續領、新領及加領申請。 申請人不應由其他人代為通過本網上服務申請續領正式駕駛執照。 同時,申請人通過本網上服務提交的資料必須屬於申請人本人。 (二)就車輛首次登記申請,運輸署已接受市民以電子方式遞交「車輛登記及牌照申請表」以及所需文件,供運輸署牌照事務處作初步審閱。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我可以透過郵寄方式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嗎?

在填寫「車輛過戶通知書(的士除外)」 (表格 TD 25) 或「的士過戶通知書」 (表格 TD 25A)的時候,登記車主須如實申報出售該車輛的售價,而新車主亦須如實申報購入車輛的價格。 如要求批准以高於前述所准許的價格出售已登記的汽車,登記車主須以「批准汽車過戶售價申請書」(表格TD 468) 申請獲取同意過戶售價及繳付應繳的附加首次登記稅。 任何人如在未獲得運輸署署長同意前,以高於前述所准許的價格出售已登記的汽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50萬元及監禁 12個月。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樣本: 駕駛執照細節證明書

(iv)在「電子駕駛執照」方面,運輸署計劃推出這項措施作為一項補充及附加形式的駕駛執照。 運輸署會繼續發出實體駕駛執照,而電子駕駛執照則以流動應用程式顯示,並須透過「智方便」身分認證程序登入。 電子駕駛執照可代替實體駕駛執照,屆時駕駛執照持有人可於駕駛時自行選擇攜帶實體或電子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