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物業印花稅5大伏位2024!(持續更新)

但如果你在2012年11月20日沽出物業,你仍跌入「2010年11月20日-2012年10月26日」中「超過12個月-不超過24個月」的範圍內,故需按照成交價徵收5%的稅項。 反觀如果買家選擇遲一天才售出物業,即在2012年11月21日才售出物業,他剛好超出了「24個月內」範圍,也就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 知道上述定義後,計算「額外印花稅」的方法就相對簡單。

第二物業印花稅

2020年施政報告公佈,由2020年11月26日起,買入非住宅物業(工廈、商廈、商舖及車位)撤銷雙倍從價印花稅,跟隨較便宜的第2標準稅率計算。 利嘉閣地產總裁廖偉強表示,今日發表的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算是有驚喜,可為通關復常下的轉勢市「火上加油」,刺激交投量價進一步向好向穩。 其中,他指,調整首置印花稅稅款,包括千萬元以下的買賣均可受惠,有利樓市增加交投,算是另類的減辣措施。

第二物業印花稅: 首次置業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但這並不代表公司不用交「額外印花稅」,兩者是分開獨立處理的。 但當然,如果「額外印花稅」是由業主支付,而繳付金額又屬於「業務開支」,在報稅時可當作開支扣除後才被政府徵稅。 購買新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在購入新置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六個月內簽立買賣協議以出售其在香港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便可受惠於為「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而設的退回稅款機制,即獲退回反映新舊稅率差額的從價印花稅稅款。 買家須簽立購入新置物業的買賣協議的日期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期限之餘,現容許以有關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的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外來人才在港置業,只要居港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之前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可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BSD)及新從價印花稅(AVD),惟仍需要與首置香港居民一樣,繳交從價印花稅。 有些客戶會問到,物業以饋贈方式轉名給他人是否可節省印花稅?

理論上,物業轉名的定價是由雙方自行議定,定價越低要繳交的印花稅便越少,可以節省更多。 轉名時的價樓格比遠低於市價,稅務局或會於其後的7年內,追討回印花稅的差價。 此外,由於轉名時會向銀行申請按揭,可助換樓客套現,用作新單位的首期,如定價太低,便未必可以套現足夠資金。 所以在轉名前可先向不同銀行查詢有關單位的估價,可選擇其中最低的估價作參考,去決定最終的單位定價,注意盡量不要低於市價的20%,否則有很大機會被稅局追回差價。

第二物業印花稅: 擁有住宅物業、沒有敍做按揭,須否繳付15%DSD?

額外印花稅SSD 是政府為壓止短期炒賣而推出的措施,是與賣方有關的印花稅,當投資者在買入單位6個月至3年內賣出物業,就需繳付額外印花稅SSD。 在購買物業後6個月內轉售需繳付20%印花稅,6個月至1年內為15%,1至3年為10%。 目前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業主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直到業主個人資料上顯示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以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居屋印花稅的計算與一般私樓物業無異,而因應大部分居屋買家照理為香港居民及首置客,所以只須按照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繳交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目前只要是非香港永久居民,或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均需劃一支付15%印花稅。

  • 我們用同樣的物業價格來對比雙倍印花稅(非首次置業)和第二標準稅率(首次置業)的花費,請參考表4。
  • 這篇文章我們就來聊一聊首次置業相關内容,讓每一個準業主都可以做好萬全準備喜提新樓,實現您的置業夢想。
  • 家庭成員或朋友間用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相應比例的業權。
  • 如首置印花稅為4%,即業主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 然後講和買家有關的從價印花稅 (Ad Valorem Stamp Duty,AVD)和買家印花稅 。

如果大家對DSD 有些印象,這個其實是在2016年11月之前,第1部稅率不是劃一以15%去計算,而是按樓價收取1.5% – 8.5%,大約是前段講AVD第2標準稅率的雙倍印花稅,所以坊間俗稱叫「雙倍印花稅」,不過現在已經不用理會。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買家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買家印花稅稅款為罰款。 印花稅署將以追討民事債項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買家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為罰款。

第二物業印花稅: 香港物業印花稅概要 – 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則是在從價印花稅上徵收,如業主買入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出售或轉讓,需多付樓價的20%稅項;如第6至12個月內出售,稅率為樓價的15%;若第12至36個月內出貨,稅率為樓價10%。 至於關乎樓宇買賣的印花稅,一般可分為 3 類:「從價印花稅(AVD)」 、「額外印花稅(SSD)」及「買家印花稅(BSD)」。 印花稅可算是樓宇買賣的必需成本,不論物業是住宅或是商廈,你是首置或是換樓,一律都要繳交相關印花稅。

  • 根據本法律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取得印花稅”是按《印花稅規章》第十七章規定的可課稅金額乘以相應的稅率計徵,取得第二個住宅單位或其權利,稅率為5%,取得第三個或以上住宅單位或其權利,稅率為10%。
  •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 為刺激樓市復甦,英國財相辛偉誠(Rishi Sunak)早前宣佈,由7月8日起,若購買50萬鎊以下的物業,只要是首置就可獲豁免繳交印花稅,若…
  • 非首置印花稅主要為遏止炒風,包括買樓收租,自 2016 年 11 月 5 日起,以下人士須劃一收取 15% 稅項,即第 1 標準第 1 部稅率 。
  • 由於前一種交易中,買、賣雙方會起碼有一人重名,技術上可統計。

其實若果原本的單位是由兩人聯名持有,是可以考慮透過「甩名」令其中一人回復首次置業身份,根本地解決「買第2間樓」的問題,有興趣人士可按此閱讀「物業印花稅計算懶人包」,及教大家如何回復首置身份的「『甩名』自製首置客身份懶人包」兩篇文章。 若果想為新買入的第二間物業承造按揭,亦要留意銀行的壓力測試會變得更為嚴格。 第二物業印花稅 首次置業的供款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為50%及60%,買入第二間或以上單位,兩項基準會同步下調一成至40%及50%。

第二物業印花稅: 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 2 標準稅率)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從價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稅款為罰款。 印花稅署將以追討民事債項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從價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 章),就該地段上進行的建築工程的有關圖則及詳圖,得到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

第二物業印花稅

若該住宅物業由任何以個人或公司(不論在何地註冊)名義,於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取得,並在取得後24個月內轉售,均須繳額外印花稅。 第二物業印花稅 若住宅物業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轉售期限延長至36個月。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基本印花稅外加徵。

第二物業印花稅: 樓市不「撤辣」 調整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稅階

近親轉讓 : 政府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 近親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如物業持有人多於一位,他們亦須屬近親。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一般而言,會在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並由律師樓代為辦理,買家只需帶同支票簿到律師樓,繳交相應印花稅。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第二物業印花稅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印花稅署將以追討民事債項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額外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201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頒布,於《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通過並於2014年2月28日刊憲,對2012年10月27日起取得之物業有追溯效力。 2016年有個案例:一個位於九龍連私人花園及泳池的獨立屋售予一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是次交易買家合共節省了45%稅項,高達港幣1億8千萬元。

第二物業印花稅: 樓市資訊 | 美聯物業

假設你在2010年11月10日購入了一層200萬元的住宅物業,並在2010年11月23日以250萬元沽出,你並不需要繳付任何「額外印花稅」,理由是你所購入的時間是在稅項實施前。 然而,雖然措施成功擊退炒家,但卻同時令自住業主擔心沽貨後再入市時,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期限,而更不敢輕舉妄動沽貨,大大削弱了市場的流動性。 由於當時政府錯判形勢,認為市場尚有炒風,故在2012年10月進一步加辣,對持有物業時間的要求及稅項進一步上調,「額外印花稅」期限拉長至三年,稅率也同步上升。 當時規定,買入住宅物業6個月以內沽出,稅率為成交價的15%,如買入住宅物業持有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沽出,稅率為10%;如買入住宅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卻在24個月或以內沽出,稅率為5%。

「甩名」的做法,業主透過將物業轉讓予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的近親(近親轉讓只需支付「第二標準」從價印花稅),從而令其「首置」身份失而得,再買樓時亦只需繳付較低的「第二標準」從價印花稅,大大慳了一筆。 為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負擔,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調整從價印花稅稅階,即日生效。 第二物業印花稅 以購買800萬元物業為例,原本首置買家要付30萬元印花稅,但現只需支付24萬元,少了6萬元,即兩成。 夫妻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

第二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如何計算?

如換樓客選擇先賣後買,原則上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政府便不會將買家視為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即買家可以按第2標準稅率的計算方法繳交從價印花稅,但如舊單位的買家突然撻訂,換樓客便要即時補回15%印花稅的差價。 此種轉讓也有一定限制,例如直系親屬有嚴格定義:夫婦、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才算是直系。 其次,如果原先持有的物業尚未供滿,將業權轉讓予親人時,便要償還貸款予銀行。 操作上與一般交易無異,「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交易時透過律師將按揭餘額償還予「賣方」的原有按揭銀行。 此中便涉及買方收入是否足夠通過壓測、申請按揭的問題。 大費周章的好處,是恢復「未持有物業」(俗稱「首置客」)的身份,再入市的話,支付印花稅會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不需支付15%的第一稅率。

第二物業印花稅

嶺南大學政策研究院邱勇教授認為調低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有「托市」之嫌,旨在刺激本港樓市,防止樓價在眾多外圍環境下行因素下,持續下行。 由於現時香港仍正處於初期復甦階段,陳永傑相信,有關印花稅調減,未必會大幅度增加物業成交量,料減印花稅單一因素,可為今年樓價升幅增添1%至2%,成交量增20%。 如加蓋印花的期限是在《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刊憲日期(即2014年2月28日)之前開始,買家印花稅須在修訂條例刊憲之後的30天內(即2014年3月31日前)繳交。 由於乙與丙並沒有婚姻、直系血親或姻親關係,故不符合本法律第十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又因為三人各自擁有的住宅單位相加後的總數為兩個,故亦不符合同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取得人擁有的住宅單位合共不多於一個),因此三人不可獲得退稅。

第二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遲交會有罰款嗎?

由於直系親屬轉名,不論買方本身是否已持有本地住宅物業,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支付印花稅;以一個夫婦二人本身各持有一個物業的個案為例,丈夫將自己市值600萬元的物業轉讓予太太,印花稅率是3%,即付稅18萬元。 MoneySmart將與你一起找出最合適的按揭方案。 ▲買樓按揭 ,均需向銀行申請,且須經嚴格財務審批。

第二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是什麼?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第二物業印花稅 如兩間物業的成交日期不是相差很遠,亦不需透過按保敍做高成數按揭,銀行可以只計算新物業的壓力測試,意味未甩名物業的每月還款,不需計入DSR及壓測內。 如未完成物業甩名手續,便購買第二間物業,最多只可批8成按揭,不會批9成按揭(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新例可做9成)。

第二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唔識分AVD, SSD, BSD, DSD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現在以此方式轉讓業權時,稅局仍然會以估價作為計稅基準收取受方稅款,而該物業因為涉及無償饋贈的方式轉變業權,基於破產條例所衍生的風險,銀行一般5年內都不會提供按揭借貸給相關單位。 所以,業主以買賣方式轉變業權,在定價上更有彈性,相比以稅局自行估價應更為有利,因此以買賣方式處理業權更替的話,印花稅可能低一點,而日後又能獲得銀行按揭。 根據上述種種情況,並不推介以饋贈方式進行業權更替。 近親共同持有住宅物業,乃是常見情況,近親所指的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夫妻,有時因為資產上需要進行調配,令持有業權者退出或加入,如加入的業權擁有者本身又有物業,印花稅應如何計算呢? 簡單來說,首先擬定業權變更的受者是否近親關係,如果是的話,印花稅以業權轉讓的比率並以基礎印花稅計算。 例如丈夫將50%業權轉讓給妻子,那印花稅就是樓價的50%再根據金額以上表方法計算。

一旦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逾14天才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則需要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印花稅。 假設準買家有聯名持有住宅物業,可先「除名」,再以無樓族身份買樓慳稅。 若該物業由準買家與妻子聯名持有,「除名」只需按物業的一半價值;而再買住宅物業則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額外印花稅令業主在買入物業後3年內出售的成本增加,政府希望藉此打壓炒風,但最後成效如何筆者就不在此討論。 根據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 (以較高者為準) , 按賣方或轉讓方轉售或轉讓前持有物業的不同持有期而定的稅率計算。 若獲豁免則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稅階由$100至物業價值的4.25%。 稅務局製作了一個簡單的軟件,幫助你計算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 你只需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