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坊致力將科技融入社區,推出「石籬商場」一站式儲分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街市最新資訊及優惠,為街坊帶來便利及快捷的電子購物體驗。 街坊登記成為會員後,凡在「石籬商場」消費,即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或實體會員卡儲分,換取雜貨糧食及其他驚喜禮品。 未來,民坊會運用大數據了解街坊的消費習慣,以街坊需要為本,推出更多元化的市場推廣活動。
- 石籬中轉房屋由第十座及第十一座兩座大廈組成,合共有1,928個單位,於1960年代建成時原為公屋,後來分別於1999年及1997年改建為中轉房屋。
- 隨着舊式公屋被清拆重建,成為新式屋苑,舊式的長型大廈已逐漸消失。
- 特首林鄭月娥在11月25日宣讀2020年《施政報告》,提出重建石籬中轉屋項目,指房委會已對石籬中轉房屋的樓宇狀況作全面結構勘察,認為繼續保存到超逾2022年,並不符合成本效益。
- 1976年開始,本港有「半建成」的臨時房屋,由木屋和鐵皮屋演變成有木柱屋架、石棉瓦頂、地台、水電和水廁。
- (位於石硤尾的白田上邨命名為「白田政府新邨」相信是為了避免和荃灣白田壩混淆),但因為當時地鐵荃灣綫規劃更改,最終沒有興建該屋邨。
)是香港首個由政府興建的公共屋邨,位於九龍深水埗區的石硤尾,在1954年最早期建成入伙的徙置大廈,於1973年開始首次改建及重建工程,其後採用的舊長型大廈及新落成之非標準型樓宇分別於1977年至1984年間、2007年至2019年入伙。 徙置大廈(第41座美荷樓除外)於2007年6月20日拆卸後,第二及五期重建工地已在2009年4月19日展開地基工程,於2012年5月入伙,並接收部份2012年蘇屋邨重建二期及2013年至2014年白田邨舊邨受重建影響的租戶。 而石籬邨的第10和11座:曾作為中轉房屋用途,除美荷樓外,亦為香港最後兩幢仍然用作居住用途的徙置大廈。
石籬徙置區: 位於香港葵青區的公共屋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百科全書
香港政府於8月3日公佈新一輪驗水結果,結果顯示石硤尾邨59個水辦則有5個超標,數值介乎11至19微克。 2015年7月22日,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早前在石硤尾邨中2012年重建完成的第二期及第五期中,抽取6個樣本化驗,其中第二期美亮樓3個單位的4個水辦含鉛量超標,最嚴重的水辦更錄得每公升含87微克鉛,超出世衞標準7.7倍。 香港青年旅舍協會負責活化美荷樓的項目,在2012年美荷樓會變身成一座青年旅舍,當中還會建立一個生活館,展示石硤尾及深水埗區舊日居民的生活。 1973年5月28日,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所有徙置大廈和廉租屋大廈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統一管理,而本邨也獲分為「上邨」(廉租屋邨)及「下邨」(徙置屋邨)。 葵青區可說是泛民主派的票倉,而石籬邨則更曾是民主黨的票倉。
除了石硤尾之外,還在大窩口、大坑東、李鄭屋、黃大仙、秀茂坪等地區興建徙置大廈,時至今日,除石籬邨10、11座及本邨41座外,其他徙置大廈均已完成重建。 石籬徙置區 一期:位於圍乪街6號,於1993年落成,樓高4層,包括停車場、社福機構設施,及位於地下的街市。 街市內設有多間南亞布藝店和裁衣店,在香港的南亞社區中遠近馳名,吸引遠至元朗、馬鞍山的南亞裔人士光顧。 以粗體標註的樓宇設有供1-2人住戶入住的「劏房」,主要用作編配給受同邨、葵涌邨及梨木樹邨重建影響的居民。
石籬徙置區: 設計不斷改進
13樓(12/F)設有特式大單位,單位大小是兩個標準單位合併而成的。 而第21座及第24座的一樓(G/F)設有分別有兩間幼稚園及一間自修室,其餘是地下層單位,這些單位可不經大堂直接從側門按密碼進入到達。 範圍包括窩仔街與石硤尾街交界處以南的土地涵蓋2個「住宅(甲類)」地帶和一個「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
前房屋署建築師、香港大學建築學院客席副教授衞翠芷博士指出,第四型徙置大廈如同香港公共房屋發展史中的「轉折點」,其建築有着「承先啟後」的地位。 細看其結構與空間,能夠發現政府循序漸進地改善市民生活環境。 石籬徙置區 第7期重建項目主要興建1座13層公屋大樓及平台,提供247個單位,已於2019年3月20日入伙。 1980年代起,政府推行「整體重建計劃」,計劃全面重建徙置大廈及廉租屋大廈。 石籬徙置區 第1-13、35、36、38座已於1999年10月1日封閉,2000年拆卸,當中鄰近山坡的第35、36及38座,於1999年8月25日發生山泥傾瀉而需使居民盡快遷出,所有受影響租戶也於事發後一星期內獲發新單位,大多居民都獲編配到旺角海富苑。
石籬徙置區: 公共交通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第2期樓宇採用非標準設計,但部份1及2房大型單位重新使用了新和諧一型構件,連同第5期成為最後一批附帶和諧式設計單位的大廈。 第41座,美荷樓(Block 41,Mei Ho House),是現時香港碩果僅存的「H」形6層徙置大廈,獲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建築物。 最低兩層部份改建為公屋博物館,重現昔日公屋居民的生活,上層則改建成青年旅舍,由香港青年旅舍協會營運。
最後一幢清拆的第三型徙置大廈原型建築是黃大仙上邨第15座(長頌樓),於2002年清拆。 各單位大小約10至20平方米,沒有獨立廁所和廚房,因此連接著兩翼中間的樓層會用作為公共廁格和廚房用地,而徙廈亦會在天台搭建天台小學給徙置區的學童提供基本教育,此類天台學校一直沿用至第三型徙廈為止(石硤尾邨首批落成的8座第一型及樂富邨其中4座第一型不設天台學校)。 1970年代中期,少數公共屋邨把原有的第一型徙廈改建成「改裝第一型」。 樂富邨第5座、黃大仙下邨第8座(黃大仙上邨長欣樓)及佐敦谷邨第4、5座在建築時已經為獨立廚廁。 最後一批清拆的共用廚第一型型徙廈,於1991年清拆;最後一批清拆的獨立廚廁第一型徙廈,於1996年清拆。
石籬徙置區: 建築
原本政府決定把所有徙置大廈全部清拆,石籬邨第四型徙廈第10座和第11座也包括在內,計劃名為石籬邨5、6期。 及後,該等大廈亦在地下加裝大門鐵閘,亦是在東頭邨第22座清拆後,成為全港僅存居住徙置大廈的公共屋邨。 第1期重建成美如樓及美映樓,由房屋署總建築師(1)設計,單位類型由1/2人、2/3人、1睡房、2睡房、以至3睡房單位均有提供,其中美如樓更是罕見地擁有非構件式3睡房(3B)的非標準型公屋大廈。
現在的第19及20座興建於原本的徙廈第3至6座位置,於1979年7月至9月落成;而第21至24座則建於原來徙廈第11至13座位置,於1979年4月至1982年9月落成。 上述樓宇用作安置大坑東邨第7至9座及同邨徙廈第7至10座重建的住戶。 石籬邨於1966年落成第1期,是葵青區內第3個公共屋邨;本為香港政府徙置事務署的徙置區,原名石籬徙置區,俗稱「石籬新區」,197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後改名為石籬邨。
石籬徙置區: 安置大火災民
據房委會公布的遷置安排,如居民符合現行申請公屋和中轉房屋清拆資格準則,可根據「提前配屋計劃」提前最多12個月在清空日期前獲編配公屋。 假如住戶在清拆時未能獲編配公屋,將獲安置入住屯門寶田中轉房屋。 所有符合資格的受影響住戶,將能按住戶人數獲發為數10,270元至30,600元不等的「住戶搬遷津貼」;而符合安置資格的一人和二人住戶可選擇領取單身人士津貼/二人家庭津貼,以代替接受公屋或中轉房屋安排,為數分別為79,310元及96,180元。 末代港督彭定康於1995年巡視九龍灣啟祥臨屋區時,當地居民送上一隻活捉的大老鼠抗議。 彭定康最終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要在1997年前清拆所有臨時房屋區,港府於翌年宣佈全面清拆臨屋區,惟直至2001年5月31日,位於西貢的最後一個臨屋區,沙角尾臨屋區行完成清拆,臨時房屋正式在香港終結。 第四型徙置大廈原本的設計,並沒有獨立廚廁,但目前石籬邨的單位內,已有獨立洗手間,亦設有爐頭。
由於本邨全盛時期同時有44座,居民早年已習慣以數字分別及稱呼,第1期落成後才改變為以中文名為主的做法。 第42座及第43座相連成一個L型,而第43座與第24座一樣,只有半座,而43座正正就是面向第24座旁的空地,以致兩座不成「握手樓」。 粗體表示該樓宇牽涉26座問題公屋醜聞,其混凝土強度未達高層單位20.7MPa或低層單位31MPa的標準,相關樓宇除第21-23座外已納入整體重建計劃下重建、而第21-23座由於情況並不嚴重,故此一直未列入「整體重建計劃」。 此外,此期設有商舖及小型街市,此期對面的石硤尾商場街市部份檔戶爭取重置街市,惟由於此期的街市太小,只有11檔,未能完全安置所有檔戶。
石籬徙置區: 第一型
「石硤尾邨重建計劃第三、六及七期」簡介(附件一)(文件編號:67/1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第42-44座樓宇的基座為停車場、酒樓、商舖、社區會堂,平台層設有屋邨辦事處、居民協會、非牟利機構辦公室、酒樓2樓後門入口、貨倉、平台花園、3座天橋連接19座平台及第五期。 石籬徙置區 第42座及第44座樓宇設有平台層(P/F)出入口及升降機大堂,升降機亦會停於此層。 據房屋署網頁資料,第42座至44座是以數字為正式命名樓名,以中文名為副。
而窩仔街西面的位置,前石硤尾邨25-34座位置,則為第五期重建工地,為保留窩仔街與白田街交界的大樹,房署會在該邨重建第5期中,只興建4幢「T字形」式樓宇,中間位置會成為中央廣場。 第五期重建計劃樓宇於2012年5月入伙,其中美益樓地下,預留地方作為展覽廳,展示石硤尾邨文物與歷史。 改建的18幢徙置大廈當中,有10幢H型第一型徙置大廈拆除中間廁樓,令兩翼成為獨立的樓宇,涉及徙廈第1、2、14、16至22座,改建後的20座樓宇重新編號由15至18座及25至40座。 只有較後興建的第24、25及29座(後來的第8、9及14座)採用單幢式設計,當中第29座為全邨唯一的第二型徙置大廈。
石籬徙置區: 重建
1973年,屋宇建設委員會(屋建會)改制成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徙置區與其他政府出租房屋統稱「公共屋邨」:徙置區(不包括第七型大廈)稱為「乙類屋邨」、屋建會廉租屋邨及政府廉租屋則稱為「甲類屋邨」。 石籬徙置區 現時,第一至六型大廈除石硤尾邨第41座(美荷樓),均已拆卸或/及重建,而第七型大廈亦已有部份開始重建。 隨著市民對居住環境的要求日高,房委會於1990年決定重建部分石硤尾邨,把殘舊和不合時宜的大廈拆卸,只保留其中一幢美荷樓。 該樓是首八幢於1954年興建的「第一型」徙置大廈之一,已被古物諮詢委員會列為歷史建築,反映其在香港公共房屋發展史中的重要性;政府亦已決定將美荷樓保存,並活化成為附設公屋博物館的青年旅舍。 衞博士坦言,第四型徙置大廈的消失是必然,「很遺憾,但一定要被取代。」現在的樓宇可以使用一百年,但一九六○年代的建築技術有限,以五十年為限。 石籬徙置區 下邨部份1973年開始進行重建,重建工程包括拆卸11幢徙廈重建新樓宇,及改建18幢徙置大廈,並重新編配樓宇座號,以第七型徙置大廈設計的新樓宇於1979至1983年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