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幸的是,現時一些英國樓盤網站及應用程式,除了相片外亦會視乎盤源及業主,提供影片甚至虛擬實境(VR)視察樓盤,而且如果有誠意的話,亦可嘗試要求代理進行遙距視像即時睇樓,睇真啲樓盤的情況。 第三,一般首置人士除了買一、二手私人住宅外,還可以選擇抽新居屋、二手居屋,但當然,資助房屋對「首置」要求更為嚴謹。 即是說,無論是從未買樓的人士,抑或是已賣樓人士,或者曾經與其他人持有物業,現已「甩名」的人士,只要目前未持有住宅物業,也可以符合首次置業的定義。 答:買入第二間物業,需要付從價印花稅15%,但如首間物業於其後一年內賣出,可退回與首置稅率差價的15%。
問 14.房屋署會如何評估個別資產項目(如土地/非住宅物業)的淨值? 答 14.個別資產項目其淨值的計算方法與過去的「富戶政策」一致。 住戶在申報時須以申報表所述的方式如實計算有關資產的價值,並應保存各項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以便房屋署職員在有需要時查閱及作進一步審查。 物業稅自住 答 15.住戶如在香港以外擁有土地/物業等資產,須在每兩年的申報中計入從該土地/物業所獲取的收入及其淨值,以便評估有關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有否超逾相關限額。 若有關住戶的入息或資產淨值水平超逾相關限額,仍須按規定遷離公屋單位。
物業稅自住: 申請表填寫指南
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指出,境內外電子交易平台及清算機構共同向境內外投資者提供交易清算服務等。 境內外清算機構通過建立特殊風險準備資源及相應違約處置安排,控制溢出風險。 「北向互換通」境外投資者應符合人行要求,並完成銀行間債市入市備案,境內投資者應簽署「互換通」報價商協議。 匯兌管理安排方面,使用外匯參與「北向互換通」交易清算的境外投資者,可在一家香港結算行開立人民幣資金帳戶,用作辦理資金匯兌及結算業務,相關資金兌換納入人民幣購售業務管理。 兩地監管機構去年7月公布將開展「互換通」,初期先開通北向交易,為境外投資者提供渠道,透過兩地基礎設施機構連接交易內地利率互換產品。 不要以為有樓收租只是退休人士或社會精英的專利,部分剛上車的年輕業主,購置物業後又要儲錢結婚,便會選擇繼續與家人同住,並把物業出租補貼供樓開支,這類業主同樣需要支付物業稅。
若符合公眾利益,政府和其他法定機構可以回收私人土地;主要為發展公共工程項目,例如道路或市區重建的渠務工程。 政府通常會根據土地的租賃形式來賦予土地承租人發展、佔有及使用該地的權利。 物業稅自住 據現行慣例,土地都是根據批地條款批出,代表租契受特定條款限制。
物業稅自住: 地租:每年租值的3%
置業前,準業主要關心各類買樓支出,其中包括繁複的物業印花稅,本文將為大家深入淺出,逐一拆解各項印花稅及相關事宜。 只因「個人入息課稅」會將所有收入合併,按「累進稅」稅階計稅。 物業稅自住 「累進稅」最高邊際稅率,比起一般標準稅率為高,因此要視乎收入多少而決定。
近年樓價高企,不少業主要申請二按才可以成功上車,原來一按及二按,同樣可以扣除利息開支,但把物業加按則不能申請扣除。 想減輕稅務負擔的業主,報稅時就要先清楚檢視自己物業的業權及供樓情況,從而增加減省稅款的勝算。 由於最大的業主房屋署可以自行進行維修或招標維修,不需要像私盤般等業主開大會投票才可開工,因此設施管理反而是物管同事比較次要的工作。 公盤之中,除了已售出的單位外,其他居民都屬於房屋署的租客,需要交租給房屋署,亦要遵守租約條例與各種房屋政策。 住宅分公盤 ( 公屋 ) 和私盤 ( 私樓 ),兩者最大分別就係「業主」唔同。
物業稅自住: 額外印花稅 (SSD)
問 20.如住戶在申報前已把住宅物業轉名/出售,是否仍會被視為擁有住宅物業,而須遷離公屋? 答 20.申報時,有關住戶須填寫每名家庭成員在指定日期(就2022年10月的申報週期而言,有關日期為2022年10月31日)是否擁有住宅物業。 至於申報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的住戶,則需填寫其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在指定日期(同上)的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問 21.住戶已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惟有關物業尚未落成,是否仍須遷離公屋? 答 21.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住戶,可在接收所購買的物業前無須交回公屋單位,並可繼續繳交現行租金。
不過,若住宅物業的權益是通過法律的運作而獲得、但住戶未能放棄有關權益、及不能居於有關物業,則房屋署助理署長級人員可酌情豁免「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 答 18.「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問 19.如只有個別家庭成員擁有住宅物業,是否仍須整個家庭遷離公屋? 答 19.「富戶政策」以整個家庭為基礎計算及評估。 換而言之,日後如戶籍內任何家庭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整個家庭亦須遷離該公屋單位。
物業稅自住: 津貼的內容
與此同時,根據《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20條,住戶可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向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假設準買家有聯名持有住宅物業,可先「除名」,再以無樓族身份買樓慳稅。 若該物業由準買家與妻子聯名持有,「除名」只需按物業的一半價值;而再買住宅物業則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只要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就毋須繳付15%稅,只須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閣下物業的買家突然撻訂,閣下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假如你計算過後,發現扣除免稅額後的數字,仍然高於157,140元,這時候你可以考慮應否採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因為貸款額愈高,利息支出也會愈多,會直接影響你能否用盡。
物業稅自住: 擁有住宅物業、沒有敍做按揭,須否繳付15%DSD?
英國政府為防止海外買家入市推高樓價,將在2021年4月1日起實施海外買家印花稅,在英格蘭本土及愛爾蘭置業,需要繳付2%的額外印花稅。 不過,只要在英國住滿183日,就可以被除去海外買家的定義,並可在成交後12個月內申請退回印花稅。 如果是申請買樓出租(Buy to Let)的按揭,英國銀行的審批就會嚴格很多,首先DSR並不會計算入息,而僅會以租金收入作為DSR供款計算。 另外亦會進行壓測,租金要高於壓力測試利率(如5.5厘)下供款145%,換言之租金回報的要求不低(約4%)。 買家亦可選擇透過英國的按揭經紀,申請英國當地銀行的按揭,如此便不需要進行本地銀行的壓力測試。 英國買樓的條件比香港寬鬆,主要視乎供款與入息比率(Debt Servicing-ratio,DSR),兩地在DSR上的要求都有一定差別。
- 住戶亦需同時申報其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以評估是否符合相關水平。
- 假如聯名收租物業,ABC各佔三分之一業權,其中A的租金收入以個人入息稅繳付,物業稅稅單將只會收取原本三分之二的稅額,A須與BC自行溝通如何繳付。
- 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包括車位) 需求 ,於是在 2013 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
- 在《2017財政預算案》,政府再由15個課稅年度,延長至20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