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租約範本10大著數2024!(持續更新)

準業主和準租客在簽立正式租約(即租契 / 租賃協議)之前,可先訂立臨時租約。 簽署這份文件後,即表示準業主同意在未來出租有關物業,而準租客亦同意在未來承租物業。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你或租客也可以按雙方協議,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提早終止租賃。

由租客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非結構性問題(如燈膽更換、冷氣機或雪櫃維修)的費用,和起居雜費如水費、電費、煤氣費、上網費等。 在簽訂租約前,建議與業主溝通清楚,釐訂清楚單位非結構性的定義,以及所有可能出現的維修責任。 租約期滿,租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一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你須於租賃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便批署。 通知書經批核後,你會獲發回副本,讓你可以在有需要時提出法律訴訟以追收租金。

正式租約範本: 印花稅

綜觀而言,租約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對業主和租客所承諾的權利和責任具有重要影響。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正式租約範本

指引則提供了一份全面的指南,述明在簽署住宅租賃協議後,市民須採取何等步驟,以符合關於加蓋印花、註冊及提交表格CR109等的法例規定。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pdf檔案)有關新租出或重訂協議的常見問題你或租客須根據租賃協議所訂條款,承擔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的責任。 業主或租客均可利用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地政總署提供的多項網上服務,繳付差餉及地租/地稅。 你可選擇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稅務局的印花稅署為租賃協議加蓋印花。

正式租約範本: 租約範本

不少業主及租客不願花錢和時間聘請律師或地產代理處理租約事宜,只採用坊間出售或網上提供的租約範本,由於文件並非由具物業法知識的人士草擬,效果未如理想。 正式租約範本 例如在文具店出售的租約範本中,出現一些過時、甚至遠及1952年早被廢除的條文。 假如巿民使用這些不適當的住宅租約範本,往往招來糾紛,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另外,如果合租住客之間發生任何爭拗,出租人保留最終裁決的權利,並有權立令滋事者立即遷出,按金不予退回。 租用 年,由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規定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如租客在租用期內要求退租,出租人有權扣除 個月按金以彌補損失。 租客住滿 個月後,如要退租,租客須給退租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有權沒收按金。

正式租約範本: 租約要有什麼條款?

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傢俬雜物全部搬走以清手續,業主所屬物品除外。 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 業主有權不經警務處及租務法庭等手續而聯同兩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項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常用的租約包括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及租契(lease)。 單位地址、業主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用途(如住宅/商業)、鎖匙數目、傢俬(如有)等等,均需清楚列在租約內。 如單位本身有任何缺陷,亦應在租約內註明,以免退租時雙方有爭議。

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惡意破壞物品罪並須負責賠償。 租客搬進該樓宇時入牆間格窗花等裝修,遷出時不得拆回以維持該樓原有之齊整。 如得業主同意,租客方可拆回但必須將該樓完整修理。 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惡意破壞物品罪並須負責賠償。 之用,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本港政府法例之事,倘經發覺,即報有關當局究辦。

正式租約範本: I.住宅租約範本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如出租人收到政府有關部門或業主書面通知要清拆該單位,租客須在限期內遷出,出租人不作任何賠償。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

  • 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
  • 如出租人收到政府有關部門或業主書面通知要清拆該單位,租客須在限期內遷出,出租人不作任何賠償。
  • 我們亦有付費服務,只需HKD600,為你及業主或租客提供整個租務流程;我們精通英語,國語,廣東話,能為不同人士解釋整個合約內容及為雙方翻譯。
  •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 你須了解作為業主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注意下列各項要點,以確保出租過程順利進行。

租約的內容一般都會包括租期、租金、付款日期、按金、用途(例如住宅、辦公室或工廠等)、續約條款、終止條款及其他將於本文其餘部分討論的常見條款。 香港首個律師搜尋及配對平台,讓您足不出户都能隨時隨地比較律師的個人檔案、評分及價錢,找到最適合您的律師! 一般坊間租期為2年,「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則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如在第二年要退租,需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 (十三)租客搬進該樓宇時,裝修入牆間格窗花等,遷出時不得拆回以維持該樓原有之齊整。 如得出租人同意,租客方可拆回但必須將該樓完整修理。 該樓宇內之電器設備包括熱水爐 正式租約範本 正式租約範本 部,冷氣機 部,水電分錶各一個,租客退租時,須要完整地交回出租人。

正式租約範本: 業主的權利及責任

這個情況很容易暗藏陷阱,埋下法律糾紛的伏線,租賃雙方亦易生糾紛。 為保障自己,一定要清楚地在租約中列明相關細節,免得日後有異議糾纏不清。 而業主與租客訂立租約協議後,必須支付印花稅,這一篇將會為你解答租約範本須知和租約印花稅。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陳淑儀、客席副教授湛樹基及其學生團隊,製作了一套「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下稱「資料冊」),供巿民免費下載。 正式租約範本 資料册內含一套住宅租約範本及一份有關加蓋印花、註冊和提交表格CR109的指引。 市民大衆可以自行修改及使用租約範本,以切合實際租賃需求。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實際上,簽署「租賃要約」的後果類似簽署臨時租約。 「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册」(下稱「資料册」)旨為協助市民大衆在無需聘用律師的情況下仍能自行草擬及簽訂有效住宅租賃協議。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打完釐印後,業主需要主動填寫 「表格CR109」寄往差餉物業估價署,將來才能就有關租約追討欠租提出訴訟。

正式租約範本: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本租約如有未盡善之處,一切均依照香港新樓租例辦理。 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 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仕,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當租客遷出時,業主無利息將該筆款項交還租客並取回該份租約。 倘若租客未付清租金或其他一切雜費,業主有權在該筆按金內扣除。

正式租約範本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八)租客涼晒衣物祇能在指定租賃及晒衣架範圍內,如有損壞或丟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租客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 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晒衣架、花架、霓虹光管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出租人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如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出租人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出租人有合法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