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價印花稅詳細資料

早前金管局放寬非住宅按揭,雖未能帶動大額投資,但減辣措施的確可以增加部分細額物業投資者入市意欲。 今次政府進一步撤銷非住宅物業從價雙倍印花稅,投資者或因成本減少而入市,短期內料刺激市場交投上升。 【施政報告2020】是份施政報告中,有關對樓市帶來即時影響的措施,就是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於明天(11月26日)起生效,受惠物業包括工廈、商舖、寫字樓及車位,業界預期此舉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若然買家在購入物業時擁有其他物業,又或以公司名義買入物業,就需以從價印花稅 AVD的第1部稅率計算,劃一為樓價的15%。 答: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 ,合共須繳30%稅。

  • 關於網站所提供任何內容的評估及核實,以及在任何情況下,在基於該等內容作準而做出任何財務決定之前,閣下務必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 當中主要的豁免是買家爲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且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任何其他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 但由於未有結果,本文筆者建議的方法都只是主觀判斷,讀者如有興趣知最終上訴結果,可稍後電郵筆者分享。
  •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筆者估計,因近年很多內部轉讓及近親甩名,而甩名或轉名也需要付印花稅,很多時雙方會定一個比市價折讓很多的價格,為了慳印花稅。 故此,不排除稅局懷疑朋友的物業因價格偏低,是一種內部轉讓,故此徵收印花稅差價。 由此可見,準買家如有意減少印花稅支出,可以借用親人的「首置客名義」,去購入物業,從避過DSD 15%的稅項、甚至是BSD稅項。

「先買後賣」在承造按揭時,就等於同時持有第二物業,銀行可能會視為投資物業看待,只能批出最高5成按揭。 除非可證明購入物業屬自住用途,則可以獲取最高8成按揭,相反,則有機會被拒批。 最好大家在樓換樓前準備好足夠的資金,以便在成交日找齊所有尾數,便可即賣即買,減低樓價飆升的風險。 除此之外,要做到無縫銜接,防止買家撻訂,則必須在臨約中加入「必買必賣條款」,如果買家最後無法如期賣出或買入物業,中途過程可能需要另覓住處,以上都是買家要考慮到的換樓成本。 樓價印花稅 答: 英國首置在英國買樓可以放租,但要留意有沒有按揭。 以上就是英國買樓使費,記得除了基本英國買樓印花稅及經紀佣金外,還要付出的各樣英國買樓雜費,所以你在買英國樓時要計清楚! 英國買樓複雜麻煩伏位又多,最好搵香港的英國優質地產代理代為一條龍處理英國買樓事宜。

樓價印花稅: 計算器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 正式買賣合約必須於以下期限內加蓋印花: i)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 ii)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如正式買賣合約是緊接著臨時買賣合約後14 天內簽署)。 近親轉讓 : 政府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 近親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如物業持有人多於一位,他們亦須屬近親。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樓價印花稅 不過一樣要小心買家撻訂,以致自己未能在1年限期內成功出售舊物業,變相要硬食15%賣家印花稅。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但如果購買本港住宅物業,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你就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劃一15%的印花稅。 舉例,如果你並不是香港人、或者你已持有一層香港住宅,但現在又想多購一層物業,你也要繳付較高稅階的稅項。 例如你購買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你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就是「300萬元x15%」,也就是450,000元。

樓價印花稅: 買樓 印花稅 減免有計:「借人頭買樓」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除了以上支出之外,其他雜費例如律師費等,則和買私樓差不多,都是幾千元可以解決。 】而在上述的幾項主要費用之中,特別要再次提醒各位留意印花稅方面,因為萬一計錯樓價的話,印花稅的稅率可以有很大分別,隨時更會令業主們失算做錯 budget。 現在的新型私樓一般都會包裝修及基本家電,例如雪櫃洗衣機等等,只需要添置基本傢俬就已經可以入住。 樓價印花稅 而印花稅的計算,則是使用由房署計算的印花稅估值去計算,而並非用當時單位的市價去計算。 這個概念要特別了解清楚,否則就可能連印花稅的稅率及價錢都會計錯。 例如,如果一手居屋最初估價為580萬元,售價為480萬元,印花稅估值則定為500萬元,政府就會以此金額計算印花稅。

樓價印花稅

他估計,未來半年的樓價或會有約6至10%的跌幅,政府要開始考慮撤減樓市辣招。 新盤佣金沒有固定,一般為樓價的2%-3%,熱門新盤一般會2%。 佣金回贈視符客人跟地產代理爭取,還有要視乎發展商及項目,少至幾百超市禮劵,多至全屋傢俬電器都有。 經Junto認購新盤,一般可以比坊間地產代理獲取更多佣金回贈。 舉例一個 400 萬元單位,首期 40 萬元,貸款額為 360 萬元,按息 2.15 厘下每月供款為 HK$13,578,這個情況下的入息最低要求為3萬元。 但壓力測試會假設利率上升 3 厘,即供款利率為 5.15 樓價印花稅 厘,而供款佔每月入息比率不可高於 55% ,即供款人每月入息要近 3 萬 6 千元才算合格。 不過,對於具實力的首置人士來說,9成按揭未必有用,因若果他們選購1,000萬元以上的物業,這類按揭難以大派用場。 本網站內容乃僅為資訊性質用途而提供,而並無意圖向閣下提供財務意見及閣下不應依賴內容提供任何該等意見。 關於網站所提供任何內容的評估及核實,以及在任何情況下,在基於該等內容作準而做出任何財務決定之前,閣下務必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你可核對報告中是否有可疑的信貸活動,監察貸款及信用卡申請是否正確,盡量減低損失。

如下表所見,400萬以下物業,印花稅即為樓價的2.25%,最高至逾二千萬物業,首置人士的從價印花稅率亦只為4.25%。 如果屬於住宅項目,印花稅多寡因買家身份出現變化,如果屬於香港人及為首置身份,只需要支付第2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以1個600萬物業為例,印花稅開支為18萬($6,000,000 x 3%)。 不過如果屬於非首置人士,則要支付從價印花稅(AVD)第1標準第1部稅率,即90萬元($6,000,000 x 15%),兩者相距多達72萬,所以在置業路上如果想做到慳稅,必須善用首置身份。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當你在香港買賣不動產時就會被政府徵收一定金額的印花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特別是當文件牽涉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一般分為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與買家印花稅 樓價印花稅 ,分別對應不同交易情況。 至於針對非首置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以及針對海外買家的買家印花稅也可考慮寬減,但當務之急是撤銷SSD。 首先在香港買賣樓宇時,買方和在部分情況下的賣方需要向政府繳付印花稅,稅率按不同成交價和其他因素而定,近年因為香港樓價飆升,政府實施多種額外印花稅以遏止樓市過熱,包括SSD,BSD和DSD。 由於近年樓市熾熱,政府多次推出以加徵印花稅來調節市場的措施,因此以住宅買賣印花稅較複雜,除了因應業主身份不同而有不同方法去計算從價印花稅以外,更另外有額外印花稅(SSD)和買家印花稅(BSD)等不同項目。 限期內賣不出,可以轉名當買賣:若遇撻訂又賣不出,可以「轉名」方式轉讓給近親。 由於「轉名」也是視一樁買賣,所以即使沒有實際金錢交易,簽紙並交了轉名印花稅後,便當是賣了樓可以申請退稅。

買樓的置業成本時還有律師費、雜費、代理佣金、裝修、家電等等的支出需要計算在內。 下列的從價印花稅表說明,物業稅項是不同樓價根據不同稅率計算得出,首次置業人士最高繳付的稅率為4.25%。 免雙倍印花稅:可免去繳付15%的雙倍印花稅,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去繳付從價印花稅,現金壓力大減。 不過,按證公司(HKMC)對首置定義頗有不同,後者要求賣家須完成賣樓手續,才可恢復首置身份並使用9成按揭,打算用9按買新物業的換樓人士務必注意。 購買新物業後,業主需要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正式完成即項交易,至業主本人只持有一項物業,才可以正式退回之前支付的15%印花稅。 必須留意的是,並不是退回全數15%,而是扣取由「首置從價印花稅」後的差價。 如首置印花稅為4%,即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 如果是首置身份,則可以透過按揭保險公司,為800萬以下物業,免壓測申請超過9成按揭;非首置人士,則最高可造8成按揭。 如買家希望在換樓過程,以首置身份承造按揭,則必先出售原有物業,做好「甩名」,恢復首置身份,才能承造首置高成數按揭。

因此,即使物業是以受託人的名義持有,他仍會被視為擁有該住宅物業。 此外,如果一個人與其他人聯權擁有一個住宅物業,或者他是該物業的分權擁有人,佔有該物業的任何份額的業權,他亦會被視為擁有一個住宅物業,在購買另一住宅物業時不能繳納較低的稅率。 因DSD未有官方統一稱呼,坊間或媒體偶爾將「DSD」稱為「雙倍印花稅」,「雙重印花稅」,「雙倍從價印花稅」。 樓價印花稅 實際上,DSD或Double Stamp Duty其實是建基於香港政府既有的「物業從價印花稅」(AVD、Ad valorem stamp duty),因此,以上稱呼均可適用。

在這情況下,有關交易可獲豁免按新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只須按較低的第2標準稅率繳稅。 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稅率劃一爲15%,除指定豁免外,新稅率適用于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的交易。 當中主要的豁免是買家爲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且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任何其他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在這情况下,有關交易可獲豁免按新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只須按較低的第2標準稅率繳稅。 樓價印花稅 為了冷卻熾熱的樓市,香港政府在2016年11月提高了所有住宅物業買賣的從價印花稅,所有物業均劃一徵收樓價的15%作為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第一標準稅率)。 可是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代表自己購買住宅物業,同時在購買時並沒有擁有任何其他香港的住宅物業,他們則可以申請豁免,繳納較低的稅率,俗稱首置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香港樓市一向升多跌少,早年有不少炒家會用確認人身份轉售物業圖利。

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手上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舉個例,陳先生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就會按以上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款額為180,000元(即600萬元x 樓價印花稅 3%)。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SSD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被取消後兩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問題是,既然聯名入市時,即一方為香港永久居民、而另一方非香港永久居民,只要大家是近親,也沒有持有物業,就可以用「從價印花稅」來計算,買家並不需採用相關「提名」方式入市而已。

而境外人士、本地或海外註冊之公司名義購置物業,除繳付15%從價印花稅外亦需繳付15%「買家印花稅」,即共30%印花稅,是現時買家印花稅的上限。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們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就要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款額為300,000元(即800萬元x 3.75%)。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樓價印花稅 下一手買家,可以購入「公司股份」方式向「母子公司」買入資產。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如果太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則先生購買物業時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太太支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為了打擊炒風,特區政府於2010年起,先後推出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等樓市辣招。 其中本文所提及的雙倍印花稅,是其中一種針對非首次置業人士或換樓買家而設的從價印花稅,根據規定置業者於買入單位後,須繳納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 不過,如成功在指定限期內售出原擁有物業,便可申請退還雙倍印花稅。 任何形式的物業買賣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稅額就會視乎樓價。 只要你係香港永久居民並且沒有持有任何住宅物業都可享用以下印花稅率。 另外樓換樓人士只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樓後12個月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便可向稅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

買家須簽立購入新置物業的買賣協議的日期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期限之餘,現容許以有關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的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以「先賣後買」形式換樓,假設兩者均以簽訂臨約日期計算,便不用繳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要繳付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例如陳先生在賣出香港住宅舊物業後,已沒有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 在簽立臨時買賣協議後,以600萬元購入一個住宅物業。 他須繳納的「從價印花稅」是會按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款額為180,000元(即600萬元x 3%)。 而當首次買入住宅或稱首次置業時,可基於上述資料計算,這也同時適用於任何類型物業,包括住宅,工廈,商廈,車位,地舖。 不同之處在於進行第二次購置物業的情況,當持有一個或多個住宅物業的情況下,再購置住宅物業則需以買入價之15%作為從價印花稅,但此情況只適用於住宅。

由最平到最貴首期價錢各有不同,差額將近10倍,各位準業主們入市前就記得要準備好銀彈。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4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根據該條例第47E、47F及47G條,如符合指明條件,某類純粹為符合伊斯蘭教義而在伊斯蘭債券計劃下發行的債券及簽立的文書,而該等文書在傳統債券下並不存在,可獲豁免印花稅。 詳情請參閱《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第6號〝另類債券計劃〞(只有英文版)。 至於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客座副教授張聖典認為,新冠疫情是重創香港經濟最重要因素,對樓市影響較大,樓市現仍然處於調整期,還未能找到支持位,相信要待疫情改善,才會穩定下來。

如果過程中沒有繳交印花稅,物業轉讓在法律層面不會受到認可。 根據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進行的股票轉移,可豁免印花稅。 詳情請參閱《 樓價印花稅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申請手續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修訂程序》[ U3/SOG/PN06B ] 。

樓價印花稅: 【換樓攻略】換樓退稅 雙倍印花稅可退

支付保費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是一次過繳付,第二種則逐年繳付,第三種是向銀行加借並一次過支付。 一般情況下,若打算供款超過4年,一次付清保費會較為化算。 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你在買賣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經持有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稅務局會要求你繳交「雙倍印花稅」或「新從價印花稅」。 事實上,「雙倍印花稅」 是政府在2013年2月所實施的新稅項,就是為了買家購入過多單位,成為投資者而徵收的稅項,當時稅階是按「從價印花稅」加徵一倍稅項,故被稱為「雙倍印花稅」。

樓價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 Dsd

如果你移民英國成功,成為英國公民,當你賣樓獲利時就需要繳付英國物業資本增值稅,而且是全球性的,即你在香港有物業,出售後就要申報並繳交英國資本增值稅。 當中可扣減代理佣金、律師費用以及其他英國買樓雜費等,按利潤徵收18%-28%,其實相當高,香港買賣物業就沒有有此項賣樓收費。 答:如物業買家不是香港永久居民,或為公司而非法定人,買住宅便需要付買家印花稅 。 取得住宅物業的時間例子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4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如物業是在2010 年 11月 20 日至 2012 樓價印花稅 年10 月26日期間取得。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36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如物業是在 2012 年10 月27日或之後取得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低,因此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差價。 例如首置印花稅為4%,那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