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訂細訂不可不看詳解

雖然它們名字相似,但只代表它們同樣可於交易時段內在股票市場買入(Exchange-Traded),性質上卻截然不同。 ▲美國股市 ETF 投資入門,建立美股及 ETF 投資組合教學。 美國股票市場交投量大,國際大企業林立,而且可以逐股買賣,變相降低入場門檻,資本不多的投資新手亦可參與。

很多人會問,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後是否就要支付印花稅? 答案是視乎你簽定「臨約」及「正約」之間的時間而定。 以住宅物業買賣為例,如果在簽定「臨約」後超過十四天才簽定「正約」,則需要安排把臨約及正式一同註冊。 若簽「臨約」後的十四天內就可簽定「正約」,就可以只為「正約」打厘印。 根據稅局安排,一般在簽署「臨約」後三十天內需要繳付「印花稅」。

大訂細訂: 物業不受制於沒有披露之「產權負擔」

絕大部份買家都難以一筆過買下單位,因此會選擇申請按揭買樓。 有了臨時合約副本,便可向銀行正式申請按揭貸款。 建議申請3至4間銀行左右就足夠了,申請得太多會影響個人信貸,所以提交申請前宜先比較各銀行的按揭計劃詳情及優惠。

樓價餘額會由買方於完成「交易日」支付給業主,交易會在列明之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 因此,「臨時買賣合約」也需要列完成交易日期(即交樓日期)。 買方律師會向買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然後買方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並以銀行本票或其代表律師事務所簽發的支票繳付「大訂」。 大訂細訂 一般來說,「大訂」及「細訂」總和,就是樓價的 10% 。 然後買方律師就會將買方已簽署的正式合約連「大訂」送交賣方律師。

大訂細訂: 注意事項

這些按揭相關知識,在網上不難找到,多做功課有助減少出錯。 儘管撻訂可以有很多不同原因,買家或許很無辜,但從合約精神角度而言,「錯」的一定是毀約的一方。 因此,當買家無可避免要撻訂時,「止蝕」方法是禮貌及誠懇地向賣家求請,期望能退回部份訂金,並請求地產代理「減佣」。 當然,賣方與您非親非故,沒有責任伸出援手,但對於無助的撻訂買家而言,這亦只能是唯一寄望。

  • 到正式入伙之前,買家可以外聘驗樓師再行執漏,再正式入伙。
  • 信貸評級不佳會影響信貸申請以及貸款年利率,令利息支出立即大增。
  • 因此,當買家無可避免要撻訂時,「止蝕」方法是禮貌及誠懇地向賣家求請,期望能退回部份訂金,並請求地產代理「減佣」。
  • 建議準買家主力參觀清水房,可隨便拍照或度尺,提早認知交樓標準,以免收樓時貨不對版。
  • 如果並非選用新制的按揭保險,則按揭個案成數及年期而定,以按揭總額收取1%至約4%不等。
  • 在處理正式買賣合約時,須委託代表律師負責辦理,賣方律師會翻查土地註册處資料,亦為買家查核該物業的待決法律程序或任何尚未清付的款項如物業維條或違例建築等。
  • 假設樓價為800萬港元,買家損失可達800,000港元。

但相關個案通常會在律師間協調下解決,成交日可能會延遲。 在正常情況下,若買方有意如期成交,通常會於成交兩周前約地產代理驗樓、通知律師樓使用那一間銀行按揭、約時間簽轉易契與找尾數。 假如地產代理或買方律師樓,於成交前10天仍未收到買方確認訊息,便會意識到買方有意撻訂,並且向雙方律師跟進。 選好了心儀單位後,下一步便要找銀行對物業作初步估價,以釐定按揭利率或還款年期等按揭條款。 準買家在收到銀行估價後,可透過物業代理再與業主議價,至到雙方達共識為止。

由此可見,臨約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買家簽約前應該與經紀和賣家釐清所有細則避免誤會。 另外要留意的是,臨時買賣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一方想取消合約就需要履行合約精神及合約責任向另一方作出賠償。 大訂細訂 而為了保障自己,買家也可以在睇樓時,把物業現況寫入合約內,其中最好便需要包括所有的有問題的地方,甚至拍照為証,以免在收樓時出現問題。 而銀行最終批核的借貸金額,有可能比申請者想像中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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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為置業「上車」花盡心思,當儲足首期準備買樓時,便要開始物色心水樓盤。 這篇文章會講解整個買樓的流程,例如睇樓、申請按揭、壓力測試、按揭保險、驗樓等,以及除了首期及樓價以外的開支如印花稅,協助大家認識買樓程序。 大訂細訂 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一般而言,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十四天內,就會簽訂正式買賣合約,這樣的話,臨約就不需要打釐印。 但如果在十四天內不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就記得要為臨約打釐印,以保該約有法定效力。

大訂細訂: 樓市動向今日: 2

如果買樓花仍然想要使用「新按保 / 按保新制」,就要選擇建期付款計劃,在臨近入伙期之前,再向銀行及按揭保險公司申請按揭。 新業主前後一共可安排2次覆檢,1次在原業主遷出之後,正式交收前的1至2星期,如有任何爭拗可由經紀調解;第二次是簽訂「轉讓契」之前,確保完全了解單位狀況並合乎理想。 大訂細訂 在申請按揭及等待獲批的過程之中,新業主可要求再次入單位覆檢,待舊業主完全遷出以後,再作正式詳細的檢查。 要留意,只有刊載在價單上的物業,才可以發售,目前政府規定首份價單單位數目不少於整個項目的20%,第二份價單開始最少為10%。

有一點買家需留意,一旦買家未能如期簽署正式合約,將被視作放棄交易,業主有權沒收買家已支付的細訂。 家居保險和火險不同,單位住戶有權選擇是否購買。 家居保險保障單位內的財物損失,以及於住戶因疏忽而造成第三者人財傷亡時提供保障。 如果單位用來放租,您更可升級買業主版本的家居保險,保障因租戶造成的損失。 普遍而言,承造按揭時,銀行已要求您出示單位的火險證明,如果單位太舊,火險已經過期,銀行就會要求您另外購買,甚至趁機向您推銷火險服務和提供優惠。 預早申請按揭,讓自己有充足時間補交文件證明,也讓銀行及時在成交日前完成審批,準時於成交日放款。

另外,地產代理有責任在達成樓宇買賣協議前為買方查冊,保障買家購買前可充分掌握單位有否僭建及欠債等隱藏問題。 買賣雙方通常在簽署臨約後14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買方透過律師繳付印花稅及加付訂金(大訂,「細訂」加「大訂」通常相等於樓價10%),買方律師安排打釐印及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買樓不同買菜,事前當然要詳細地了解物業狀況,例如是否有違法改則、僭建、業權爭議、凶宅等可能影響按揭審批的問題。 大訂細訂 物業狀況好壞,本身與買家無關,但銀行為管理按揭貸款風險,往往對某些物業避之則吉,接手買家可能要面臨被拒按揭的後果。 緊記不要過份信任地產代理,要自行對物業做好調查,確保單位狀況妥當才入市。 簽署臨時或正式買賣合約後,買方應考慮為物業購買保險(例如火險)以防有意外導致物業受到破壞或降價。 當臨時買賣合約或正式買賣合約簽訂後,買方便要承受該單位的風險(例如因意外而導致的損失)。

另外,目前政府的「按保新制」只適用於現樓物業,如果買樓花又要想用新制按保,就需要選用建期付款計劃(詳見後文)。 對準買家而言,簽臨約時要選擇付款方式,此過程非常重要,會涉及到按揭及供款。 一般買家前往參觀示範單位,最重要的視察項目模型,雖然只是微縮的樣本,但一樣可以大致了解心水單位的坐向及結構。 大訂細訂 發展商會在展銷場內搭建示範單位,但多半為項目最吸引而面積較少的單位,未必會展出所有戶型、特別是細單位的「清水房」(即沒有任何傢俱裝修的示範單位)。 大部份銀行的一般做法是以 「75-人齡」 為計算標準,最高上限為30年。 另外會有個別銀行會以「80-人齡」 作計算,但需符合特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