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懶人包

土地大辯論 內容大綱

在中資、全球熱錢湧入之下,私樓價格愈來愈脫離市民負擔能力,但在私樓與二手居屋交易市場依然熾熱。 如果不暫停賣地、不大增公營房屋建屋比例、不加一籃子物業稅打擊炒風,再多的土地、私樓供應都難以追上投資需求。 土地大辯論 特首被指架空諮詢2018年7月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慶回歸酒會後與傳媒見面時表示於10 月的《施政報告》會交代如何處理土地供應問題,不會等到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年底的最後報告。

傳媒傳媒方面,香港01等主張收回球場建屋,星島日報和東周刊主張保留球場,成報則認為爭議非零和遊戲,並且要考慮遷移過百萬市民到新界北居住的配套和交通負荷。 1969年香港大學畢業,主修經濟,其後四年任職商界。 1973年加入政府,曾任職駐關貿總協定(GATT),即後來的國際貿易組織(WTO)香港常任代表、民政總署署長、教育統籌司。 1997年香港回歸,獲委任為教育統籌局局長,後任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007年退休後,開始在《信報》及《am730》等報章撰寫評論時局文章及主持電台時事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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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英時代,殖民地政府為了興建地鐵的公眾利益,收回在中環、主要是英國人享用的木球場。 今屆特首如何處理由少數特權人士享用的高球場,會是她任內能否取信於民的重大考驗。 房屋問題,無論是公屋短缺、輪候時間延長,或是私樓價格飆升,納米劏房湧現等情況,都是迫在眉睫,需要政府分秒必爭去處理的嚴峻社會問題。 土地大辯論 涉及階級或階層之間的利益對立,政府不可能指望得到各種政治團體的一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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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又提到,參考東涌新市鎮擴展數據,內河碼頭連同周邊發展,可提供2.2萬個住宅單位。 政府近年推出新界新發展區項目,包括東涌新新市鎮擴展、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元朗南,及仍需研究的新界北。 文件提及,政府已識別部份位於荃灣、沙田及九龍區的污水處理廠及配水庫,相關設施可搬至岩洞作可行性研究,預計可騰出的地面的土地約有1至28公頃。 「佔地廣闊」的政府康樂設施,是指每幅3公頃成以上、由康文署管理的場地,現時香港共有95個相關用地,包括屯門康樂體育中心、屯門游泳池等。 土地大辯論 文件建議,政府可提供基建,發展商須承諾提供一定比例的可負擔房屋,同時付十足地價,機制亦要確保公開公平。 特首林鄭曾斬釘截鐵地說,她的施政沒有「既得利益」4個字,她只是關心有沒有足夠的公眾利益,讓政府行使公權力去為社會辦事。 以清除市民對官商勾結的疑慮為名,小組和幾個支持政府的智庫建議,政府可以成立一個獨立機構審批公私營合作,確保有關的補地價金額和其他條款合情合理。

在上星期三立法會的行政長官答問會上,特首林鄭月娥提到某發展商反對城規會在改劃分區計劃大綱圖時,侵犯他的私有產權,因而提出司法覆核,結果事件拖了9年還未解決,讓一幅商業用地「曬太陽」。 她以這個案為例,聲稱《土地收回條例》不可隨便使用,因為需要證明有公共用途,而《基本法》保障私人產權,受影響的業權人可以提出司法覆核。 土地大辯論 相反,「公私營合作」可以讓發展商拿出積聚多年的土地,既滿足社會須興建房屋的需求,又避免經歷一個漫長的司法程序。 報告綜合短中期選項,以發展棕地獲最高支持、其次是發展新界私人農地儲備(公私營合作)。

  • 他除了透過由董建華成立的團結香港基金網上平台,還替AM730寫專欄和拍片,大談他的經濟學見解。
  • 保育高爾夫球場人士香港哥爾夫球會、香港高爾夫球總會、香港高爾夫大聯盟,以及多個高爾夫球組織及高爾夫球愛好者反對收回高爾夫球場建屋,指會窒礙高爾夫球的發展。
  • 例如2046年前預測香港需要4800公頃土地,卻未有計及大量重要因素,最明顯的漏洞是未有考慮大灣區發展,甚至出現有計骨灰龕用地需求卻無計醫院用地需求的荒謬情況。
  • 林鄭萬料不到的是殺出高爾夫球地這個程咬金,將她的如意算盤砸毀。
  • 2018年8月初,團結香港基金就土地供應發表意見,建議擴大東大嶼都會計劃人工島的面積至2200公頃,規模較專責小組的填海選項大。

2013年施政報告提出,將規劃署於第一階段綠化地帶檢討中建議的13幅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用地改劃作住宅用途,規劃署亦於同年展開第二階段檢討。 政府在1976年制訂《郊野公園條例》,1978年加入漁護署的王福義,投身郊野公園規劃30年直至退休。 當倫敦今年2月宣布打造全球首個「National 土地大辯論 Park City」,推動人與自然「Connect」,他直言香港郊野公園也有不可或缺的價值。 漫步郊野,紓解鬱結,吸一口新鮮空氣,都是您我共享的親身經歷;每年到訪郊野公園的1,300萬人次,真正跨越不同階層;知名旅遊書籍推介、國際級越野跑賽事,帶來經濟貢獻與城市驕傲。

土地大辯論: 土地大辯論?我要有屋住

我們指出政府一直主導城市發展,讓發展商從中獲益,而房屋問題更擴散成為社會各階層都面對的城市問題。 公眾意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於 2018 年4月26日至9月26日進行了為期五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收到68,300份來自不同團體或個別人士的意見。 另外,在公眾參與活動完結後,截至2018年12月19日,專責小組收到約600份意見。 環保團體香港多個環保團體一而再發表聯合聲明,反對發展郊野公園。 2018年施政報告發表後,8個環保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反對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反對東大嶼都會人工島填海工程,並倡議優先發展棕地。 隨著建屋「火頭」蔓延至郊野公園,規劃署明文「抑制市區範圍擴展」的綠化地帶用作建屋,似乎已被遺忘甚至接受。

我們去年執教城市規劃這一門課時,在導修課中讓同學詳細閱讀《香港2030+》的技術文件,發現土地估算源自不少值得商榷的假設,技術背後隱含不少政治動機。 香港實行土地批租制度,國家擁有香港土地資源,並授權港府開發和批租土地。 港府素來樂意與地產商合作,提供基建、生產並批租熟地(註1)。 港府掌控資源,不過,分配什麼、怎樣分配及分配予誰都是社會公義問題。 上一篇文章我們試圖討論當前是否市場主導城市發展、房屋問題是否僅是基層問題的迷思。

高爾夫球會是階級標誌,而且牽涉民生問題,比較純粹政治問題更容易發酵,成為左翼最易利用的工具,左翼當然咬死不放。 但公私合營相比起以前新市鎮發展模式的分別在於,其他發展就算對土地的估值更高,因為沒公開招標,所以不能加入競爭,因此政府較大機會無法得到土地全部的潛在價值。 林鄭的如意算盤就是依照施政報告所說,推她的置業階梯,增加綠置居及首置樓的資助房屋供應。 第二就是派餅,令支持她當選的商界尤其是地產商繼續有錢賺,鞏固支持,幫助連任。 我同意小組的分析,過往25年用填海造地有3000公頃,可是至2000年後,大幅減少填海,引致土地短缺其中一項主要因素,我支持加大力度填海,既可增加大幅度地,又可做好完善的規劃。 文件指出,近年內河碼頭貨物處理量逐漸減少,去年的泊位使用率僅為容量24%,而擬議的龍鼓灘填海可成為契機,將屯門西不協調用途搬遷正龍鼓灘填海地,內河碼頭用地及毗鄰土地可用作住宅發展。

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就算大陸地產龍頭來港發展,亦要靠土地財閥做其「盲公竹」。 政府如欲保住粉嶺高爾夫球場,必須使5個月公眾諮詢得出令中低階層信服的方案,否則,粉嶺高爾夫球場很可能不得不改建公營房屋。 土地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一直指小組做的是一份「整全」的報告,而報告的摘要將土地供應機制的內容置於選項之前,背後別具深意。 本港社會應積極完善各項社會政策、訂立反種族歧視立法保障新移民免受歧視,全力協助新來港人士融入香港,發揮所長,務必有助社會長遠發展。 土地大辯論 反之,所謂「源頭減人」的言論,無視港人憲制權利,更製造敵視移民氣氛、挑動仇恨非本地居民的排外情緒,觸發種族歧視及民粹主義之風,絕非香港之福。 有論者認為新來港人士返回內地與本港家人團聚,不必選擇來港定居,說法明顯漠視家庭成員選擇行使基本人權的自由。 當局應設立機制,增加有需要的港人家庭團聚的選擇,惟此舉並不等同應褫奪個人選擇何地團聚,行使家庭團聚權利的自由。

土地大辯論: 香港特區 治安最好

第一,今次公私營合作是個史無前例的建議,涉及的土地是契約不容許興建房屋的農地(重複:農地)。 假如地產商想把手上的農地作建房或商業用途,他需要向城規會申請改變用途,會否獲批,視乎申請是否符合整體或分區規劃。 土地大辯論 另一個原因是囤地的地產商財雄勢大,加上樓價不斷飆升,他們不介意等到政府着急,前來要求合作,並解決相關的規劃及基建問題。

日趨高調的前特首梁振英近日建議政府重新考慮用郊野公園邊陲地建屋,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回應時不點名指有人喜歡「揼石仔」,但她覺得要長遠規劃開拓新地,強調每屆政府策略不同,單看數字作結論會有偏頗,應看最終成效。 此外,為了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我們正檢視不同用途用地。 土地大辯論 政府已開展新一輪「綠化地帶」用地檢討,檢討涵蓋約300公頃「綠化地帶」用地。 我們預期今年稍後會有初步結果,而相關的技術研究會馬上隨即展開。 就北部都會區的進一步土地發展建議,規劃工作也密鑼緊鼓地進行中。

土地大辯論: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

有小組委員認為為今之計是加快造地,並全面思考及改變造地策略與機制,報告提出要建立「完善及持續的土地供應機制」,背後其實隱含小組對政府官員現行規劃及審批造地程序的不滿。 有委員更直言,香港弄致今時今日如斯田地,實為「人禍」。 本屆政府提出「明日大嶼」填海方式,其實,上屆梁振英政府已經開展相關工作,當時是以西部水域填海的名義,向立法會申請前期顧問研究,但因立法會拉布,政府提出的顧問研究並未得到批准。 但問題是若不大幅修改現有的開發土地和建屋的程序,「明日大嶼」二十年後也不會見到有樓落成,這是所謂長遠謀劃的主要局限。 所以,下屆政府搞房屋政策,其中一個核心要求,就是要在五年內見到樓可以入住,不能等二十年。 上述假設的例子不是質疑政府的誠意,而是指出,所有既得利益都有公眾利益這個元素。 關鍵是有權及有責任解決問題的政府,最終是以什麼準則去衡量不同的公眾利益,然後作出決定。

土地發展涉及不同範疇,包括城市規劃、土地行政,和建造工程等。 政府在過去數年已在上述各不同方面推出不少精簡措施,以理順和簡化相關部門發展審批的行政程序。 事實上,自二○一九年起計,已實施的精簡行政程序措施多達11項。 我們亦計劃在今年內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啓動龍鼓灘填海及屯門西的規劃及工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