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由於被告未有在2014年3月31日的限期前繳稅,印花稅署署長決定引用《印花稅條例》向她徵收稅款十倍罰款,即654萬港元。 這也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不過,如是公司買入住宅,便無法豁免買家印花稅了。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同意以股份所占資産淨值作爲轉讓代價款額,而“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所填寫之轉讓代價爲港幣10,000元。 印花稅罰款 甲香港公司於2010年1月1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文件顯示,甲公司之授權注册資本及實收資本皆爲港幣10, 000元,劃分爲1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1元正。 並且,甲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大陸注册成立之乙公司。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所有股份,雙方協定轉讓代價以資産負債表所示之資産淨值爲准,雙方於“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填寫的轉讓代價爲港幣10,000元。 公司注册文件顯示,甲公司之授權注册資本及實收資本皆爲港幣10, 000元,劃分爲1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1元正。
- 若納稅人沒有作自願披露,為簡便起見,由初次會晤日期起計3個月內完結的實地審核個案(包括反避稅個案),以及由初次會晤日期起計6個月內完結的調查個案,一般將會被歸類為”在受質疑後迅速披露全部事實”類別。
- 本罰款政策聲明闡述局長如何執行罰則條文,特別是《稅務條例》第82A條所訂明與加徵補加稅款相關的罰則。
- 組別個案中的納稅人由於魯莽而漏報收入,犯事的嚴重程度較低,包括挪用營業入息﹑出售廢料所得款額不入帳﹑或疏忽遺漏等。
- 如任何人未有遵守《稅務條例》的規定,有關的罰則賦予局長酌情權,可按違例行為的性質及/或犯錯程度,提出檢控、以罰款代替檢控或評定補加稅款(後者是罰款的一種方式)。
- 假如納稅人的行為清楚顯示他漠視或滿不在乎一個合乎常理的人可預知的後果,他便屬魯莽。
- 交印花稅,又稱打釐印,物業轉讓涉及契約文件,以證明業權誰屬, 打釐印的目的,是要為文件確立法律效力,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需要先支付300萬元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 一般準則,在置業時其中一方沒有持有物業,但另一方持有物業,稅局不會視乎持有物業的一方是否「近親」,一律視為「已持有多於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看待,故他們需繳交更高稅階,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舉例兩夫婦聯名購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中一方已持有本港住宅物業,他們需要繳付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45萬元。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入稟狀指出,被告於2013年1月以436萬元購入北角健威花園一個住宅單位,而按「辣招」規定,買樓人士必須提交法定聲明以證明永久居民身份,才可獲豁免繳付該15%的印花稅。 不過,被告在法定時間內未有提交相關聲明,故印花稅署決定向她收取全數買家印花稅費用即65.4萬元。 其實印花稅並不限於物業買賣,股票交易亦涉及印花稅。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入稟狀稱,被告於2013年1月17日簽訂買賣合約,以436萬港元購入北角健威花園一個低層單位,她之後沒有作出上述法定聲明,也沒有申請豁免,因此要交65.4萬港元的BSD。 印花稅署署長分別於2017年2月、去年11月和12月先後三次向她追收稅款,但她仍未有繳交,她也沒有補交上述法定聲明,因此已假定她不獲豁免繳交BSD。
而繳納方式亦非僅貼用印花稅票一途,亦可使用繳款書逐件繳納或彙總繳納,屬於地方稅由各縣市政府徵收。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300萬X15%」相當於450,0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300萬元X1.5%)」,相當於405,000元的款項。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就算按最高的稅階去計算,也只是8.5%,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印花稅罰款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此時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太太要再支付「300萬元X1.5%」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45,000元,因此前後累計支付了約3%的稅項。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印花稅罰款: 重點8: 持有非住宅、海外樓、車位 = 視作香港住宅?
要解決危機,可使用轉按、定息按揭、賣樓及出租物業… 這些物業印花稅看似複雜,計算方法與條件又各有不同,難免令首置新手不知如何入手。 其實買樓印花稅的多寡主要被4大因素所影響,只要清楚了解這些因素就能輕易了解自己需要預留多少印花稅開支。 適用於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 有時,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太多,不便統計,稅務局會以主營業務收入打個八折或七折為基數,讓公司再按萬分之三的稅率交銷售合同印花稅。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粒貼在應納稅憑證上, 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登出或者畫銷。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有報道指早前被入稟追討的女藥劑師自稱是本地居民,應合乎豁免交款的規定。 但有稅務專家指出,業主有責任作申報及交印花稅,即使一名業主有資格獲豁免,但未有適時作出申報,若事件已訴諸法庭,該業主可能已錯過補交聲明的時機,能免稅的機會極微。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目前只要是非香港永久居民,或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均需劃一支付15%印花稅。 如果為首置人士置業(即置業時未持有任何物業),則可以按「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即可,屬於較為優惠的稅率,以「分段式」計算。 印花稅罰款 如下表所見,400萬以下物業,印花稅即為樓價的2.25%,最高至逾二千萬物業,首置人士的從價印花稅率亦只為4.25%。 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手上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對於換樓人士來說,無論是「雙倍印花稅」及「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也屬於壞消息,只因如果他們選擇「先買後賣」的話,由於同時間會持有兩層物業,新購入的物業就需要繳交高達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印花稅罰款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印花稅罰款: 物業類型
就大部分個案來說,罰款會視乎個案本身的情況上調或下調最多25%。 本局亦會因應個案是否有值得考慮的特殊情況而決定再作進一步的調整。 如該實體或該人無合理辯解而違犯有關罪行,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而法庭可命令被定罪的該實體或該人在指明時間內將未有遵辦的事項辦妥(如適用)。 如該人無合理辯解而違犯有關罪行,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而法庭可命令被定罪的人在指明時間內將未有遵辦的事項辦妥(如適用)。
各州採用不同的印花稅率,文件和交易類型不同,稅率也會有所差別。 如今,有些地區徵收不再需要實際的書面文件來徵收印花稅,現多稱為「交易稅」。 2012年10月27日,政府提高額外印花稅的稅階5%和把適用期延長至36個月。 買入後首半年內出售單位的徵收率增至20%;超過半年而不超過一年15%;超過一年而不超過三年,一概徵收10%。 印花稅罰款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印花稅法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之種類繁多,並非各種憑證均需貼用印花稅票,故稅法採列舉式規定,僅規定應稅之憑證始應繳納印花稅。
在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方面,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和私樓印花稅一樣。 即首置人士是根據實際樓價,以第2標準稅率計算。 例如,如果一手居屋最初估價為580萬元,售價為480萬元,印花稅估值則定為500萬元,政府就會以此金額計算印花稅。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他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在一項物業轉易的交易, 印花稅 一般由買方支付;但有時候,發展商為吸引買家買新樓,或會提供印花稅代繳優惠,但要留意該優惠是直接扣減樓價,或是以折實樓價後去計算。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顯著回落,2020 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並於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沿用「首置印花稅」的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繳付多少印花稅,需要視乎樓價,以及買家的身份,再根據不同的稅項的支出買樓雜費支出龐大收但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如果擬轉讓股份所屬公司持有子公司,但該公司沒有編制合並財務報表,而是只有木公司及子公司各自的資産負債表及損益帳。 在這中情况下,應先行計算出母子公司的資産淨值總值,然後再計算應付印花稅。 如果買賣雙方就買賣股份簽署了協議書,並且,協議書所述之轉讓代價款額不低於資産淨值,那麽印花稅之計算基礎應以協議書所訂定之轉讓代價爲准。 本文旨在就香港公司股份轉讓時應付印花稅之計算方法、計算基礎,以及申請印花稅豁免之條件作一簡介介紹,供現有或潜在客戶參考。 如某人在客觀地考慮過沒有遵守獨立交易原則所引致的風險,以及其相對具備的資源後,在有關事實及情況下採取了所有合理步驟,則該人可被視為已作出合理努力紀錄轉讓定價處理方式,並以該方式來釐定獨立交易款額。
在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的免稅額或扣除項目時作出不確陳述,本局會參考第F3及F4段的加徵罰款比率級別。 對於一些公然違例的個案,例如申請已去世父母的供養父母免稅額,一般會徵收較高的百分比(目前為100%)。 本局鼓勵納稅人自願披露其全部違規事項,並提出合理的了結個案建議,以便本局考慮。 若納稅人沒有作自願披露,為簡便起見,由初次會晤日期起計3個月內完結的實地審核個案(包括反避稅個案),以及由初次會晤日期起計6個月內完結的調查個案,一般將會被歸類為”在受質疑後迅速披露全部事實”類別。
印花稅主要形式包括對土地、營業、股份和其他可徵稅財產的轉讓所征的流轉稅,抵押稅,租賃稅,出租稅。 初次購房者可以享受流轉稅與抵押稅的折扣或免除。 可到郵局購買面額有1、3、4、5、10、12、20、50、100、200元不等的印花稅票貼於應稅憑證上。 AC Accounting) 是一間專業會計公司,成立自2013年,服務超過2000間中小企,客戶迅速增長,對開公司、會計報稅等有豐富經驗。 毅思會計提供一站式專業會計報稅服務,客戶業務涵蓋多個行業。 原告於2017年2月至去年12月,曾三次向兩名被告追收稅款,惟他們未有理會,因此,原告要求法庭下令他們繳付該筆稅款和10倍罰款,即510萬元,相當於物業買入價的1.6倍。 印花稅罰款 另外,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物業於2017年5月以410萬元賣出,帳面淨賺70萬元。 最近出現多宗明賺暗蝕的成交個案,其中屯門單位原業主以604萬買入單位作自住用途,最終以618萬一沽貨離場,帳面淨賺近14萬,但實際上卻是倒蝕約10萬元。 賣樓出現明賺實蝕,是基於賣樓涉及不少開支,要做到賣得精明,便要考慮以下普遍出現的賣樓5大隱藏開支。 無論是業主抑或是租客進行這個步驟,均要記得,最穩陣的做法是為雙方的租約正本(租約一般一方一份正本)加蓋印花,雙方各自保存一份有效的印花證明書。
印花稅罰款: 業主買樓6年未付印花稅 遭稅局罰款10倍追逾719萬 高物業價逾倍
如欲申請减免罰款,股份轉讓主事人或其代理人須以書面提出並詳述逾期理由及附上證明文件。 印花稅署署長講視乎個別情况考慮是否减免全數或部分罰款。 違犯第項所述的罪行,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並被加徵相等於少徵稅款的罰款。 印花稅罰款 《稅務條例》就依時提交準確的報表(包括財務帳戶資料報表和國別申報表)、備存紀錄、為財務帳戶資料設立、維持及應用盡職審查程序作出規定。
而且遲交印花稅款必需事前經批准,否則將被重罰。 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徵的稅。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賣樓不但要考慮賣出物業涉及的費用,當日買樓時的置業成本亦需一併考慮,才能清楚計算自己賣樓究竟是賺是蝕。 印花稅罰款 以樓價600萬二手物業為例,代理佣金便涉及60,000元,印花稅多達18萬,律師費涉及10,000元,合共額外開支已達25萬。 所以一般賣樓業帳面只賺十多萬元的話,通常會出現明賺暗蝕情況。 只是如果他繼承物業後,他選擇再購入新物業的話,則會視為持有多於一層物業看待,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印花稅罰款: 二、 股份轉讓時需加蓋印花之文件
法律上,物業可分「名義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 「名義擁有人」就是在註冊文件上顯示出來的名字,但「實益擁有人」則未必顯示出來,但他可能只是協助供款、或為物業作出貢獻,但已可視為「實益擁有人」。 常見租約為期 2 年,釐印費即為年租的 0.5% ,另加複印本 $5,多數由業主及租客共同公平支付。 財稅法令行政函釋第24條違反第十條之規定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 第23條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或第十二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十五倍罰鍰。 印花稅罰款 十、應貼印花稅票之憑證,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應補貼印花稅票外,並按漏貼稅額處 5 倍至 15 倍罰鍰。 九、印花稅票,不可以鉛筆銷花(因易於擦拭,無法達到銷花效果)。 其未經註銷或銷花不全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 5 倍至 10 倍罰鍰。 如揭下重用,應按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 20 倍至 30 倍罰鍰。 七、印花稅課稅乃以憑證之性質為準,不以名稱為區別,所以收到款 項之憑證,雖非名為銀錢收據,因具銀錢收據之性質,仍應繳納印花稅。
車位理應計算在「非住宅」的「印花稅」範圍,但如果同住宅一併購入又怎處理呢? 大前提就要視乎是用同一份文書來處理,還是分開兩份文書來處理。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香港並沒有持有物業,購買一個住宅單位連一個車位時,只需按「從價印花稅」計算便可以。 印花稅罰款 舉例單位連車位價格600萬元的話,買家只需支付600萬X3%,相當於18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便可以。 問題是,如果提名人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近親,又會怎樣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