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轉户主詳細介紹

另外,他亦負責管理各港府駐海外辦事處的行政工作,包括開支預算及編制增減等。 與此同時,負責海外工作的他亦因此需在1996年為高級公務員統籌清华大学國情研習班,而他亦為學員之一。 房委會「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現提供位於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的公屋單位給符合資格的公屋租戶申請調遷。

公屋轉户主

住戶如因特殊情況、健康或生活上的理由等而難以繼續在其現居單位居住,而內調遷不能解決其問題、可申請特別調遷往外另一個單位。 若住戶因經濟困難而難以繳交現時租金,則可申請遷往租金較廉宜的其他屋單位。 轉名要交戶主死亡證資料,所以唔會拖到好耐,可以同主任商量處理方法,正常只需要報過去一年嘅收入及資產,之後就要到房署定期的資產審查再申報. 由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設立的「公屋住戶電子服務」提供24小時網上服務,讓公屋戶主透過互聯網查詢和遞交各類申請表。 房屋署回應公署的調查報告,指該署與社會福利署社署一直維持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並設有跨部門轉介機制,以處理有關房屋援助的特別個案。 針對上述個案,房署與社署已在近期的定期會議中,就現行的轉介機制交換意見,日後會繼續加強溝通。 至於每年申請調遷、接受和拒絕申調的數字,署方則表示未有中央備存相關資料。 但計畫亦有缺點,成功獲特快編配公屋的住戶,3年內不可要求調遷,亦不可申請綠置居,只能用白表資格買居屋。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公屋輪候津貼,為非居住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輪候公屋超過3年,並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直至其獲得首次編配公屋為止。 申請者亦可以使用房委會/房屋署網站「公屋申請電子服務」下的 「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更新公屋申請資料。

同時,他亦按港府規劃籌備葵涌及青衣區從荃灣區拆出的安排,為另立葵涌及青衣區議會作出準備。 他亦多次表示葵涌及青衣區在1980年代中佔全港超過一成人口,又有高密度住宅和工商業區,以及油庫、發電廠和貨櫃碼頭等多種土地及設施,故地區工作極為複雜和繁忙。 葵涌及青衣區議會在1985年3月舉行首次選舉並在同年4月1日成立後,譚在1985年5月31日卸任葵涌及青衣政務專員,並由高琦接任。 在1982年2月從英國返港後,譚榮邦再度獲派新界政務署並於地區出仕,被委任為負責荃灣區工程事務的荃灣副理民官,專責青衣的發展事務,並在同年3月1日接替王永平出任該分部的理民官。 公屋轉户主 隨著荃灣新市鎮發展至青衣,青衣建設多個大型公共屋邨使人口急增,譚在1982年3月公佈港府會斥資建築青荃橋以舒緩青衣大橋的交通堵塞問題,而他的職位亦因地區發展而在同年4月1日正式更名為青衣理民官。 同時,他在任內支持青衣島的傳統活動,不論真君大帝寶誕及天后寶誕均到青衣戲棚主禮節慶。 他在1978年5月轉往布政司署出任助理經濟司,並在1980年4月升任高級政務主任。 在晉升後2個月,他就啟程前往英国伦敦的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任職,任期內亦一度兼任助理駐英專員,直至1982年2月返港。

公屋轉户主: 申請公屋加快上樓秘技1:一人非長者申請轉家庭申請

房署會會再加強含石棉建築製品管理系統,在各有關屋邨委派當區屋宇保養測量師擔任「石棉經理」跟進問題,而在每半年一次的狀況巡查中加入室內檢查,及加強要求承辦商及服務提供者、工人提高警覺。 對於申請人以間隔相同,憂引起家人不安而兩度拒絕調遷,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表示較少耳聞類似個案,認為現時輪候公屋的申請數目龐大,房署難百分百滿足申請人的所有要求。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相反,若果當時子女已持有居屋,則不能再承繼另一個居屋單位,因為政府規定不能同時持有兩個居屋物業,因此子女需要將其中一間居屋售予居屋第二市場的人士。 公屋轉户主 如果幸運獲派公屋,便已經符合綠表資格,所以任何時間都可以透過居屋第二市場買入二手居屋,或者申請房屋署發售之全新居屋,沒有任何時間限制。 但房委會規定,新登記的公屋申請者只可選3個非市區的地區,只有合資格的長者申請及「天倫樂」申請,可選的區域不受限制,可選擇市區。 此外,2013年9月30日或之前登記的申請者,現時亦可將所選地區改為市區。 天倫樂:同一家庭申請,選擇與長者同住一單位;或兩個家庭申請(核心家庭和高齡人士家庭),分別居於同一區議會地區的兩個單位。 房委會最新檢討「2022/23公屋申請入息和資產限額」,公屋入息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即一人家庭維持在12,940元。

他在副金融司任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起重大變化,他先在1991年7月為恆生工商業分類指數起賣揭幕,及後更在同年8月提倡聯交所改組,並透過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聯交所公司作出干預。 對於政府介入市場強迫聯交所改組,譚認為做法為加強聯交所的透明度及監管能力至國際水平,為保香港金融的國際聲譽別無他法。 公屋轉户主 不過,在改革過程中,中央結算系統卻因法例在同年11月未趕及香港行政局通過而一度被迫押後。

也有網民留言,指因為今次事主獲發的公屋是凶宅,因此就算拒絕也不會扣一次機會,但根據房屋署資料指,申請者在揀樓及獲發出有關「配房通知信」後,假如放棄入住單位,就會被視為「不合情理拒絕編配」。 假如申請者拒絕三個配房建議而沒有可被接納的理由,其公屋申請會被取消。 申請者於房屋署發出「配房通知信」前通知放棄自行揀選的單位則不受此限。 而從事主分享的照片可見,上面寫的是「配房通知信」,即假如事主拒絕,就可能會被計算一次,剩下兩次機會。 如買方的僱主設有僱員購屋貸款計劃,而所購得的居屋第二市場單位又可獲得該項計劃的按揭貸款,在辦理上述按揭前,買方應事先以書面向房屋署署長申請批准。 公屋轉户主 在不同情況下,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的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 另租戶亦可能因我們的大型維修或重建/屋邨清拆計劃等,需要調遷。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倘若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及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以考慮分戶申請。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 文表示,當夫婦離婚及申請分戶後,子女不跟隨其中一方遷出,留在原屬公屋單位居住,原屬住戶不會受到影響,原因是「間屋只是少一個人住」,根本影響不大。
  • 至於差餉,則以應課差餉租值決定,按季繳交,詳情可查閱差餉物業估價署的 估價冊及地租登冊。
  • 日前就有網民分享朋友收到的「配房通知信」,上面寫出單位有特殊情況,原來該單位是凶宅!
  • 他在1982年獲派往青衣島擔任理民官,並在1983年改任首任葵涌及青衣政務專員。
  • 由於一人非長者申請行計分制,要儲夠分數排隊等上公屋,一要等起碼30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上樓。
  • 但若果父母作為公屋單位戶主,而本人不在公屋住户名册上,那麼購買居屋時便不能以本人的名字購買,需要由父母作為業主。
  • 但同時凡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達12個月或以上的租戶,可享有租金寬減,不過在租金寬減期間,租戶不可申請房屋署的租金援助計劃,有得有失,儘管如此,2021年仍有逾6萬宗申請,相當搶手。
  • 很多人對於居屋購買資格存有疑問,到底獲批公屋後什麼時候才能以綠表資格購買居屋?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如果轉名後,家庭總入息未超越公屋入息限額的2倍,只須繳交原有租金;介乎2至3倍,須繳交倍半淨租金;介乎額3至5倍,須繳交雙倍淨租金。 舉例,假設一個四人家庭,父親是戶主,父母與哥哥一起抽居屋,並成功購入,父親的戶主資格,可轉給未有參與抽居屋的的弟弟。 公屋轉户主 不過,他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後,認為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理所當然,並僅如结婚证一樣既出自道德原因,亦為自願遵循。

公屋轉户主: 查看完整版本 : 戶主在生仍可轉名??(公屋)

不同家庭人數的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可參考公屋申請2021一文。 在解決房委會財政問題後,針對公共屋邨老化問題,他對外承諾會勘察樓齡屋邨以保障樓宇結構安全。 就非公營房屋政策,譚在2005年加強對地產代理的執法工作,以符合社會要求及國際水平。 公屋轉户主 與此同時,他亦是何賽雲訴房委會案中的主要負責官員,應付法庭的審訊。 為了進一步改善公屋租金機制,他與房委會的檢討委員會提出依據入息比例中位數數據而調整的「可加可減」方案,惟最終被朝野批評為「只加不減」制度。

另外,他亦向地區體育會承諾,港府會在區內保留及設置包括游泳池等的康體設施。 同時,他亦強調青衣島上的墳場只可安葬原居民,避免殮葬用地擴張損害原居民權益及影響市鎮發展。 在1983年中,港府透過譚正式公佈總值六十億港元的青衣島發展計劃,並決定在青衣北部對出填海,而譚亦負責與當地的養魚戶商討遷徙問題。 他在1971年加入港英政府後於1973年轉職政務主任,曾出任經濟、銓敍、金融及工商等範疇的決策科局職務。 他在1982年獲派往青衣島擔任理民官,並在1983年改任首任葵涌及青衣政務專員。 公屋轉户主 另外於香港回归前後,他亦曾先後外派至英国及中国的港府辦事處,即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及駐北京辦事處。 不少租置屋地理位置優越,如青衣長發邨、深水埗李鄭屋邨、葵涌葵興邨、黃大仙下邨、鳳德邨也屬於租置屋計劃之一,詳情可留意租置計劃屋邨名單。 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憂收緊分戶會「錯殺良民」,因為部分公屋家庭需要透過分戶減少家庭糾紛,去避免家庭悲劇。 你須擁有房委會電子服務帳戶,並於「我的政府一站通」網站開設帳戶。

在2022年第一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6 000宗,當中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約520宗。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420宗。

倘住戶的個案屬緊急情況,如家庭發生悲慘事故、暴力事件、有嚴重病患的住戶極須親友照顧、甚或因居住單位結構問題危害住戶安全等理由,而須緊急遷出現居單位,個案將獲優先處理。 若住戶在申請書上提供的資料正確,並能夠遞交有關證明文件,而所選擇的地區又有合適的單位,將可於十個工作天內獲得第一次編配。 對於收入有限人士,想以較低價錢買入較寬敞單位,租者置其屋(市場又稱「租置公屋」)可能是另一適合選擇。 香港仔華貴邨、鳳德邨、青衣長發邨等均屬於租置屋計劃下的屋邨,今年政府推售「租者置其屋計劃」回收單位,入場費低至十幾萬,只要符合資格也能申請。 當然,凶宅公屋其實只佔少部份,但「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最大的限制在於,申請者接受自選單位的編配,在租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不可以要求調遷。 而該公屋單位首次租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也不能當綠表申請居屋,只能視為白表申請者,限制非常多。 但同時凡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達12個月或以上的租戶,可享有租金寬減,不過在租金寬減期間,租戶不可申請房屋署的租金援助計劃,有得有失,儘管如此,2021年仍有逾6萬宗申請,相當搶手。 申請人如屬公屋租戶,必須先將填妥的申請書連同申請費,一併交回所屬的屋邨辦事處簽署核實。 申請人如屬獲房屋署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人士,則須將申請書連同申請費、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副本及上述證明書列明的文件副本,一併交回置業資助貸款小組。 領取長者租金津貼的受惠者,須將申請書連同申請費,交往房屋署申請組簽署核實。

公屋轉户主: 房屋委員會公屋申請電子服務

現時租約條文已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適合承租人家庭所需的單位。 是次「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揀選單位程序暫定於2022年2月下旬或3月初開始。 如申請者或其受委託人未能於揀選單位期間出席揀選單位,房屋署並不會為申請者另行安排其他揀選單位時間。 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經其他申請接受獲配的單位或成功獲取其他公共房屋利益。 申請者並沒有違反現居單位租約而被房屋署發出遷出通知書或被禁止申請調遷。 公屋轉户主 「天倫樂調遷計劃」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住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以便互相照顧(若受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獲編配鄰近而有合適空置單位的屋)。 凡居於公共屋邨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兒女配偶申請是次調遷計劃,而年青一代家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香港房屋協會則在1998年4月中推出「首次置業貸款計劃」(首貸),從貸款基金撥出港幣180億元,為約3萬個符合資格家庭提供貸款。 最高貸款額可達港幣60萬元或購入私人住宅單位的淨樓價的三成,以較低數額為準。

至於有嚴重弱能或健康欠佳的住戶,如需要獨立廁所或洗濯及煮食設備,亦可申請遷往同有合適設備的單位居住。 在計劃下,綠表及白表的申請人將獲得相同款額的免息貸款或每月按揭還款補助金。 供申請人選擇的方案有三,分別是︰總共39萬元的基本貸款(分20年攤還),或最高53萬元的貸款(分13年攤還);又或者於4年內領取每月3,800元無須償還的補助金。 房屋委員會於2002年年底推出一項新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置貸),協助中等至低收入人士在私人物業市場自置居所。 這計劃將取代分別由房委會負責推行的「自貸」及房協的「首貸」,但因樓市於2003年陷入衰退期而終止。 公屋轉户主 想請問,有位朋友與妻子現時居於逸東一邨34平方米單位,但其母親剛剛離世,公屋戶籍要轉名到他名下,並只剩下他一人,應該會成為「優先處理寬敞戶」。 他的妻子名下有物業,不在公屋戶藉名單中,但該物業要供妻子父母及弟弟居住。 申訴署公開一宗關於公屋調遷的投訴個案,指投訴人一家四口原居於某公屋單位,其間一名家庭成員在單位內突然身故,另一家庭成員因目睹經過而受情緒困擾,需接受治療,其後該家庭於2014年底申請同邨調遷。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及資產受到限制,現時為不得超出入息限額 5 倍,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租戶須要每 2 年進行一次申報,詳情可瀏覽 公屋富戶入息限額2021 文章。 私樓的管理費,動輒每呎要4至5元,單幢樓甚至要7至8元,以普通一個大型屋苑400呎單位計算,管理費大約每月 2,000元,差不多是一個新界公屋單位的整月租金。 公屋轉户主 至於差餉,則以應課差餉租值決定,按季繳交,詳情可查閱差餉物業估價署的 估價冊及地租登冊。 公屋之所以吸引,在於其廉價租金,而且承租後,只要在入息及資產上,符合富戶政策的規定,並遵守屋邨管理守則,基本上可以平租一世。 由於一人非長者申請行計分制,要儲夠分數排隊等上公屋,一要等起碼30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上樓。

假如居屋户主年老過身時,子女並未持有物業或只持有私人物業,那麼子女就可以無條件繼承該居屋單位而不需要通過入息審查,因為在手續上,他/她並不是購買而是承繼,所以不需要接受資產審查。 郭院長補充,即使本人不是公屋戶主,但只要是公屋住户册上的人士,都可以用這個公屋的名額去申請居屋。 但有一點不能忽視,因為居屋單位亦會計算在首置名額之內,若果不想所有家庭成員都失去首置機會,便要商討使用哪位成員的名義登記成為居屋業主,另外還要留意,其他家庭成員亦會喪失重新申請公屋的資格。 如不符合優先配屋計劃,輪候中的申請人亦可參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令上樓速度加快。 申請人可自選單位,而可供揀選的單位大部分是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公屋單位,如凶宅、單位曾有蟲患、鉛水等問題、處於偏遠地區等。 在房委會的政策下,若申請家庭的成員中有長者,可在輪候及配屋方面均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而市民一般可按一般家庭或非長者1人的資格申請。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CMONEYHOME 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2016年1月房屋署去信社署,重申公屋編配原則,建議社署安排社工陪同申請人一家視察單位,評估是否切合需要。 2016年3月房屋署取得申請人書面同意,再次將個案轉介至服務中心,但服務中心沒有作出跟進。 其實在公屋申請中,有不少計劃能加快上樓,合資格的市民若懂得申請,有望能更快上樓。 本港公屋資源十分緊絀,公屋輪候冊早已大排長龍,即使分配得到公屋的住戶,亦須每兩年接受一次富戶政策審查,另再有家訪,以確保住在單位內的,是戶主及租約上認可的家庭成員。 公屋轉户主 如有意遷往輪候冊較受歡迎地區的租戶,須於公屋居住至少 7 年,若提名或調遷家庭有低於六歲的兒童或家庭成員懷孕 16 個星期或以上,則居於公屋滿 5 年的租戶亦可申請。 元的銀行本票作為意向金(收款人請註明「香港房屋委員會」)、單位的租約正本、申請書上各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關於取消其他公共房屋福利聲明書(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