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後遺症2024詳盡懶人包!(震驚真相)

一般車輛肇事可分為對撞型態(碰撞角度介於180度與135度之間)事故、角撞型態(碰撞角度介於135度與45度之間)事故、側撞型態(碰撞角度介於45度與0度之間)事故及追撞型態(碰撞角度幾近於0度)事故。 在定出損害賠償時,根據《民法典》第489條,並援引第487條及488條,應考慮衡平原則以及考慮行為人之過錯程度,行為人與受害人之經濟狀況及有關事件之其他情況等。 該賠償應能相對地抵消受害人所遭受之痛楚,傷感及不快。 嫌犯在自由、自願及有意識之情況下,明知在準備左轉時,應預先將車輛駛近車行道左線,並以最短路線左轉,但嫌犯沒有這樣做,因而導致是次交通事故,其過失對被害人的身體完整性及健康造成傷害。 民事聲請人還提出擴大民事賠償請求,見卷宗第230頁至第233頁,將民事聲請人的財產損害賠償及非財產損害賠償分別擴至澳門幣600,000.00元及澳門幣50,000.00元。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另外,在《僱員補償條例》中,僱主有責任向勞工處呈報工傷意外。 而工傷索償案件尚未完結前,僱主不可解僱該受傷僱員,否則會被判罰。

交通意外後遺症: 工傷意外發生後,必須做以下事情, 保障僱員的個人權益

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患者可從輔導及催眠中認知及解開心結,重拾心理健康。 如果你不太熟悉汽車維修的市價行情,有所懷疑的話,建議就不要選擇和解,而是即時報警,由警方到場紀錄。 如果對方接受價錢,即可以繼續和解;否則你可以向警方要求立案調查,循正常途徑向對方作民事索償。

趕往現場的急症室醫生坦言為行醫以來遇上最大型交通事故;醫務社工及臨床心理學家均指,約一成交通意外傷者及家屬引發創傷壓力後遺症,事發後首個月的情緒輔導非常關鍵。 在安全的情況下,傷者亦應自行用手機拍照記錄意外現場情況,如車上裝有行車紀錄鏡頭便應將有關記錄保留。 另外,如果在交通意外中有財物損壞,應保留該損壞的財物或拍照記錄。 然而,如果車禍是你造成的、或者是你自己撞到物件炒車、又或是對方撞車後不顧而去,你就無法向第三者的汽車保險索取賠償。 投保人在索償程序期間如果需要續保,保單的無索償折扣 通常都會被暫時扣除。

交通意外後遺症: 交通意外是由公司司機造成,公司是否有責任賠償?

評估委員會在完成評估後,會簽發一份「補償評估證明書」給僱主及僱員。 若任何一方反對工傷民事索償的評估結果,對勞工處評核的金額或條件有任何不滿,勞工處會安排僱員再次往評估委員會覆檢,並在完成後簽發「覆檢補償評估證明書」。 創傷後遺症 交通意外後遺症 (簡稱PTSD,又稱創傷後壓力症)是指人在經歷過性侵犯、戰爭、交通事故等創傷事件後產生的精神疾病。 其徵狀包括會出現不愉快的想法、感受或夢,接觸相關事物時會有精神或身體上的不適和緊張,會試圖避免接觸、甚至是摧毀相關的事物,認知與感受的突然改變等。 上述規劃用途已准許有關土地作 “資訊科技及電訊業(包括數據中心) ” 之用。

有了擬控告通知書,便明確責任屬於哪一方,到時候,便可以循民事索償向那一方索償。 如受害者的索償案件有較佳的成功率但經濟能力較差,本行會提議受害者申請法律援助,確保受害者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使受害者得到應有的保障。 肇事後負上民事責任的人,只是遇事司機及其所駕車輛的車主,如果司機當時是在執行工作其間的話,就連僱主也要負上責任。 駕駛人士應緊記,遇上交通意外要保持鎮定,把車停下來。

交通意外後遺症: 申請程序

本文嘗試列出一些常見的問題及建議做法,以供在車禍中受傷的傷者作為參考。 這項計劃旨在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迅速提供經濟援助。 此計劃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 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作為一名「正常的」司機,你每天大概不會在車內花多於兩個小時。

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意外中第三者的財產損毀及人身傷亡,但不包括投保人的座駕。 而全保除了保障第三方之外,還可以為投保人的座駕帶來充份保障。 計劃受惠人仍可以保留權利,從一般法律途徑,向涉事者提出民事訴訟索取賠償。 如最終獲得賠償,受惠人有責任退還從計劃中獲得的援助金額。 為保障受惠人得到應有的賠償金額, 香港法例 229章 《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第 10 條 規定,所退還的援助金額不會超過在民事訴訟中所獲得的賠償金額。 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坊間俗稱「不論過失賠償」或「車手獎」),目的為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迅速提供即時經濟負擔(並非補償所有損失)。

交通意外後遺症: 交通意外/撞車後處理方法 | 遇上意外首要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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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你是過去3年內的意外傷者,網上法律諮詢費用全免。
  • 所有交通違例事項及其相應的定額罰款已詳細列明在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香港法例第240章) 的附表內。
  • 如果你跟警方或第一個前來協助的人士說「我冇受傷」或「我冇事」,那便會被記錄在案。

一般來說,當遇上輕微事故,如車身刮花、撞車尾、撞凹及輕微碰撞等,雙方應即時停車。 若不涉及人命傷亡,以及損毀第三者或政府財物,肇事司機可以考慮不報警的情況下進行和解,如車輛未能繼續駕駛可召喚拖車服務。 條件是雙方必須同意,由賠償方向索償方就損毀作出一定金額的賠款,作為汽車的維修費用,而索償方必須承諾,在獲得賠償後不予追究。 而有關民事索償書亦被法庭接納(見卷宗第154頁的法官批示內容)。 這些申索一般會交由汽車保險人處理,保險人會調查索償個案,並在適當情況下作出賠償。 所有導致身體受傷的交通意外均須通知警方,法例亦列明,所有車主均須購買汽車保險,以應付傷亡索償。

交通意外後遺症: 法律原則

根據《民法典》第480條的規定,侵害人的過錯由受害人證明,但屬法律推定有過錯的情況除外;在沒有其他法定標準的情況下,“過錯須按每一具體情況亦以對善良家父之注意要求予以認定”。 交通意外後遺症 在橫過車行道時,行人有義務注意來車的距離及車速,並以快速和安全的方式通過。 同時,行人應使用有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橫過車行道;如果在50公尺距離內沒有經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時,“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方可在人行橫道以外的地方橫過車行道”。 如前所述,每個具體個案的情況皆不完全相同,僅以嗅覺及味覺的喪失或減退並不足以說明中級法院在本案中訂定800,000.00澳門元賠償金額違反了衡平原則。 五、另一方面,行人應在供行人使用的路徑或通道上通行,行人在車行道上通行時,不應影響車輛行駛。

交通意外後遺症

至於申請人所提供之有關交通意外資料,則與警務處交通意外調查組核對。 第三者風險保險 (俗稱三保) 是屬於強制性保險,用以保障第三者的財物損毀及人身傷亡。 而全保的意思是指,除了包括「三保」的保障外,同時亦為所投保的車輛提供對意外損毀的保障,例如因碰撞、火災、盜竊和各種意外事故等等所帶來的損失。

交通意外後遺症: 考慮進行和解

眾所周知,每架登記車輛均必須具備有效的第三者保險,才可在道路上行駛,目的是要保障在發生交通意外後,保障第三方受損的車輛/人命傷亡可獲得賠償。 事實上,不論意外事故的程度大小,在意外發生後,均應該通知所屬的保險公司,以保障賠償一方在收到對方提出索償,又或者和解不成須對簿公堂,保險公司可以承擔賠償。 每當交通意外而受傷,都可以聘請律師為你分析案件責任問題,是否涉及疏忽,就賠償金額給予意見,以及代表你與疏忽司機及其第三者保險公司談判或入禀索償。 假如你遭遇的交通意外涉及他人的疏忽,例如對方司機,或你身為乘客你乘坐的司機有疏忽,或你身為路人而撞到你的司機有疏忽的情況下,你可以由律師代表,循民事訴訟向疏忽司機的第三者保險公司索償。 賠償金額視乎傷勢,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會高於「不論過失」賠償。

交通意外後遺症

一點要注意的,假若未獲保險公司書面同意之前,司機卻承諾支付或賠償,保險公司大有可能拒絕為司機承擔責任。 因為保險公司已喪失了任何索賠的辯護或解決方案的機會。 在一般的追尾意外(即後車撞向前車),如果後車司機如果未有保持適當的停車距離而收掣不及引致交通意外,很多時候後車司機都需要付上責任。 受害人根據香港法例第 115 章《入境條例》的規定,有權留在香港或獲准 留在香港;對於逗留香港是有條件限制的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並無違 反逗留期限。 [周刊王CTWANT] 隋棠反控鄰居夫妻對他們有「歇斯底里、長期騷擾」行為,鄰居夫妻發出7點聲明,駁斥相關說法,認為隋棠已涉及「誹謗、人身攻擊」,不排除對其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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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sorry」除了可能會被認為你內疚之外,更可能會令你在意外中的角色混淆起來。 交通意外後遺症 例如,如果你只是被撞車輛的乘客,而你在被問話時說你感到「sorry」,你可能會被盤問為何你會那樣說。 Tips:車主最好提早在汽車前後安裝行車紀錄儀(車Cam),遇上意外時可避免不必要爭拗,不幸上法庭亦可作為證供。 香港道路設計中有兩種迴旋處,傳統式迴旋處及螺旋形迴旋處(又名新式迴旋處)。 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迴旋處入口如有兩條行車線,除非有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另作指示,否則應依循第81頁圖中藍色線所示的路線行駛。 交通意外後遺症 因为事故致人死亡,货车司机除了赔偿责任之外,还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據1998年8月17日第6/98/M號法律第24條第2款的規定,判處嫌犯須向法務公庫作出澳門幣600元的給付。 第一民事被聲請人/嫌犯及第三民事被聲請人D有限公司就民事賠償請求分別向本院提交載於卷宗第171頁至第178頁及第180頁至第187頁之答辯狀,為一切法律效力,在此視為完全轉錄。 基於此,刑事起訴法庭法官起訴嫌犯B為直接正犯及既遂行為觸犯了1項《刑法典》第142條第1款及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第93條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之過失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交通意外後遺症 就民事索償人提出的上訴理由,嫌犯B認為並不成立(見卷宗第370至第384頁的葡文書狀的相關內容),而被民事索償人D有限公司亦認為上訴無理(詳見卷宗第389至第395頁的葡文上訴答覆狀內容)。 對意外要負責的一方,與另方簽和解書,必須小心,避免承認責任,但最後仍有「手尾」要跟進負責,宜找律師諮詢意見和協助。

交通意外後遺症: 和解書

雖然在現被上訴裁判中中級法院提到了“澳門社會經濟所發生的變化”以及“物質價值的不斷增長”,但僅是為了說明以下觀點,即經濟的增長及物質生活的豐富也應該體現在非財產損害賠償的“安慰價值”方面。 換言之,在不同時期,哪怕是同樣的非財產損害,被害人獲得的賠償也應隨經濟的增長及物質生活的豐富而有所提高,從而達到安慰及補償的效果。 在非財產損害賠償方面,初級法院訂定的賠償金額為500,000.00澳門元,其後被中級法院調升至800,000.00澳門元。 根據《民法典》第477條第1款的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犯他人權利或或違反旨在保護他人利益之任何法律規定者,有義務就其侵犯或違反所造成之損害向受害人做出損害賠償”。

交通意外後遺症: 交通意外賠償案例

擅長處理:國際公證 Notary Public、婚姻監禮、家庭信託 Family Trust。 明愛醫院臨床心理科及急症室曾展開了一項「交通意外與創傷後心理壓力」的研究,共訪問了135位因交通意外到明愛醫院急症室求診的18歲以上人士。 政府經已設立一個由非官方人士組成的獨立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任何人士如因不滿社會福利署署長就該計劃對下列事項所作的決定,均可向委員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