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居屋印花稅2024全攻略!(小編推薦)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36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如物業是在 2012 年10 月27日或之後取得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由於政府的樓市辣招,令到已有香港物業的業主,想買入多一個住宅時,需要支付較貴的印花稅,劃一為樓價15%。 總括而言,對於一手居屋的按揭申請,申請人只需申報家庭每月總入息便可,但個別銀行對於居二市場物業的審批仍然比較嚴謹,按揭審批準則或會與私人住宅一樣,建議購買及承造二手居屋前,可向我們按揭顧問或銀行查詢。 首次置業開支一般包括首期、印花稅、按揭保險、律師費、管理費、公用服務按金等。 當中最大筆開支會是首期及印花稅,其餘開支理應負擔不大,但實際支出則因人而異,例如選擇不同的律師樓,或你是否有固定收入人士都有影響。

二手居屋印花稅

下列的從價印花稅表說明,物業稅項是不同樓價根據不同稅率計算得出,首次置業人士最高繳付的稅率為4.25%。 但如果本身已持有物業,則需繳付15%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二手居屋印花稅: 買入住宅物業後36個月內,提名近親接受物業權益,是否需要付額外印花稅?

早幾個月問過律師同一問題,只須立張平安紙就可,唔須要去房署申請手續,因房署加名/除名要比幾仟蚊,仲要 … 早幾個月問過律師同一問題,只須立張平安紙就可,唔須要去房署申請手續,因房署加名/除名要比幾仟蚊,仲要等佢地審,所以律師話唔須要做呢個step,慳返d錢。 美國通脹強勁,聯儲局重啟加息周期,近月加息步伐變快,本港拆息亦急速上升,我們會為大家追蹤最新的H按、P按息率,以及現金回贈情況。 當然,部份人為免在遺產繼承上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很多人買樓時已傾向用「長命契」,即所謂「聯權共有」的方式來持有物業。 假如如果兩夫婦共同以「長命契」形式持有物業的話,雙方的業權及權益是一樣的,當其中一方去世,物業權益會自動轉移至其他聯權持有人身上,變相無須處理遺產承辦的問題。

又表示取得法律意見,過往多少多付管理費不具追溯權力,並就有關處理方法以書面回覆法團。 街坊不接受解釋管理公司解釋,因為即使管理公司說業委會行駛「批閱權力」,是否反映管理公司無主導權? 就算管理公司尊重業委會意見,但若本身行為有錯,是不應接納的。 因為公契定明管理公司作為經理人的權利及責任。 灝景灣公契第3部份第14點清晰列明,經理人需按照公契規定在每年制定屋苑財政預算案。

二手居屋印花稅: More in 按揭指南:

政府早年曾透過各種住屋計劃,例如租者置其屋計劃,分批出售若干公屋單位。 二手居屋印花稅 這些單位的折扣率,按照發售市值及政府政策隨時而變。 因此,讀者如早年購入公屋,想補地價,則須向房委會申請。 政府亦會派專員到單位視察及進行估價,再向業主公布所需補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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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訴Harbour Construction Ltd”一案中,審裁官有指出,王本文案是《建築物管理條例》1994年生效前裁決,而非《條例》後的裁決。 《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若公契跟《條例》有抵觸,必須遵從《條例》要求;因《條例》有規定管理費的分攤必須跟從公契來收取。 所以套用在「灝景灣」身上,根本自2002年起以來,管理公司已沒遵從公契要求來徵收管理費。 公契第4部份第44點,雖然有列明經理人賠償的豁免條款,但如果第一,相關損失由經理人不誠實、疏忽或相關刑事行為或甩漏而成;以及第二,相關已支付的貴用損失並不能緩和,相關豁免條款不能成立,管理公司仍有責任。 未補地價居屋加名的話,稅局會負責評定樓價,通常範圍是在綠表樓價至市場價之間,再以此為基礎判定要交多少印花稅。 超過5年,則交HD1065C申請書,連同評估補價申請書、樓契副本,準備6230元的支票交往房委會,等候獲發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二手居屋印花稅: 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 2 標準稅率)

係依個樓價動輒幾百萬嘅世代,首期係好多想置業人士頭痛之處,即使供得起樓,現在銀行一般最多只造到七成按揭,三成嘅首期好有可能要近百萬現金,唔係咁易拎到出黎。 二手居屋印花稅 而綠表最大嘅好處,就係有房委會做擔保,可承造95%按揭! 換言之,一層400萬嘅居屋,綠表人士只要拎20萬做首期就可以上車。

市場清晰地告訴我們,好的東西自然受歡迎,受歡迎自然會多成交。 買成交量大的居屋,買到優質居屋的機會都會大一些。 換樓的先決條件是賣出現住的單位,要成功就要視乎樓宇質素及屋苑規模。 屋苑條件不好,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揀無可揀的情況下,絕不考慮這類屋苑;屋苑規模細,自然缺乏成交參考,準買家取易不取難的情況下都寧願選擇大屋苑以求多點參考呎價。

二手居屋印花稅: 印花稅表

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需要先支付300萬元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 但如果兩夫婦希望減省一點稅項,實情又有沒有方法?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 問題是,既然聯名入市時,即一方為香港永久居民、而另一方非香港永久居民,只要大家是近親,也沒有持有物業,就可以用「從價印花稅」來計算,買家並不需採用相關「提名」方式入市而已。
  • 但如果兩夫婦希望減省一點稅項,實情又有沒有方法?
  • 將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可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對於超過20年樓齡的二手未補地價居屋,銀行會要求申請人必須做壓力測試。 買家在申請貸款時需要清楚如果樓齡太高,銀行是不可能同時核批最高按揭成數及最長貸款期,一般上都是拉長補短,除非買家願意支付高額的首付,那就另當別論。 如業主申請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按現行政策,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但會行使《房屋條例》(第283章)賦予的權力提名買家。 單位將根據房委會不時訂立的程序和規定,按房屋署署長評定的售價(即由房屋署署長評估單位在回售申請提出時的市值,扣除從房委會購買單位時享有的原來折扣)轉讓予房委會的提名人。 二手居屋印花稅 業主須就申請出售單位和評估單位售價繳付行政費用。

二手居屋印花稅: 地產|美聯:1月二手居屋註冊量按月急升逾5成 達一年半高位 按年更升約6成 創12年宗數最高的1月份

申請人的每月供款不可以超過每月收入的50%;如果申請人本身無其他按揭在身,則+2%壓測下,每月供款不可以超過每月收入的60%。 二手居屋呎價上要比一般私家樓低,被視為上車置業的最後一片樂土(Last Resort),但不要誤會價錢平就是唯一的賣點,也不要抱著一味靠平的心態想買就買,買了條件不好的日後難以放售換樓就麻煩。 另一邊廂,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也要窺準時機趁市價低時平補地價,利用較低成本重獲自由,不但可以自由加按、放租,而且也可以避免市價高時貴賣貴補地價,與政府瓜分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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