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內容大綱
答:受託辦理股票發行之股務、簽證及承銷等事宜所簽訂之契約,除「簽證契約」非屬承攬契據性質,無須貼用印花稅票外,「股務代理契約」及「證券承銷契約」均屬承攬契據性質,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二) 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即應貼足印花稅票,至於合約所載事項履行與否,並非免稅之理由。 (二) 依民法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答:(一) 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收據為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由開立收據之醫療院所按千分之四稅率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其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於收據上加蓋彙總繳納戳記,並以每 2 個月為 1 期彙總計算應納之印花稅額申報繳納。 公私營的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因書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稅捐處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在這邊提供大家一個小技巧,若房子是自住用途,可以先在契稅申報書附聯註明為自用住宅,其他相關文件等當年9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後再補送即可,一樣會被視為已申請按自住用稅率課徵,進而達到減稅的目的。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下一手買家,可以購入「公司股份」方式向「母子公司」買入資產。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不過比起聯權買入的方式,需支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及15%「買家印花稅」慳了一點。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22,500元的印花稅。
大前提就要視乎是用同一份文書來處理,還是分開兩份文書來處理。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香港並沒有持有物業,購買一個住宅單位連一個車位時,只需按「從價印花稅」計算便可以。 舉例單位連車位價格600萬元的話,買家只需支付600萬X3%,相當於18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便可以。 沿用之前同一概念,如果採用「提名」方式入市,又能否達到慳稅效果?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例如先由一名永久居民負責簽署簽「臨約」及「正約」,之後待「轉讓契約」時「提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根據稅務局規定,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提名近親簽立轉易契都是以「從價印花稅」方式來計算。 由於有聲音認為境外資金是本港樓價高企的主因之一,故特區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起,針對境外買家徵收買家印花稅 。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買賣房屋的「賣方」要繳納的稅費
你必須於房屋買賣隔年之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無論賣屋賠錢或賺錢。 登記費:依法聲請為土地及建物的權利變更登記,這時應由權利人按照「申報地價」或「房屋現值」或「權利價值」的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是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 如果屬於住宅項目,印花稅多寡因買家身份出現變化,如果屬於香港人及為首置身份,只需要支付第2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以1個600萬物業為例,印花稅開支為18萬($6,000,000 x 3%)。
-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可能從最低1% 到最高20%,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以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通常在往律師行簽「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會多給一份文件「法定聲明IRSD131」予買家簽署,作用是證明「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
- 答: 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免納印花稅。
- 收取價金書立收據時,如對方以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支付,並於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該收據就可以免貼印花稅票。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對一般買家來說,大家前往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多數會提醒你帶支票支付相關稅項,律師會協助代交印花稅。 但如果購買本港住宅物業,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你就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劃一15%的印花稅。 舉例,如果你並不是香港人、或者你已持有一層香港住宅,但現在又想多購一層物業,你也要繳付較高稅階的稅項。 例如你購買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你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就是「300萬元x15%」,也就是450,000元。 在買賣房屋的過程中,有許多稅負要上繳給政府,從土地增值稅、契稅到印花稅等等,都是省不了的錢,而買方與賣方要負擔的稅負也有所不同。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買賣知識庫trading Knowledge
規費金額計算方式是申報價值或權利價值乘上 0.1 %~0.2 %。 絕大多數的不動產買賣都是房屋與土地一併移轉,這時候買方就必須繳納「契稅」,金額是房屋評定現值乘上 6%;但若只有土地的買賣,因為沒有房屋可以評定現值,因此也不需繳交契稅。 各地方政府的稅務局也有推出契稅試算網頁,只要鍵入金額就能進行契稅試算。 登記規費:在取得土地及其地上建築改良物時,必須到管轄區的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移轉登記,此時所須繳納之費用就是登記規費。 依現行土地登記規定,登記規費分為登記費及書狀費兩種。 而登記規費的計算方式是申報價值或權利價值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 1/1000。 買賣中常見的規費有:登記費、閱覽及申請謄本費、複丈費。 不動產物權之取得、設定、喪失、變更以登記為原則,故取得土地及其上建築物改良物後,必須到所轄的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以確定產權,土地產權登記須繳一定之費用,依現行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登記規費有登記費及書狀費。 地政事務所辦登記案件,申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0.1%繳納登記費;聲請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除權利價值增加部分,依前項繳納登記費外,免納登記費;其他尚有工本費,閱覽費,書狀費等規費名目。
2016 年房地合一稅正式上線,除了在 2016 年之前買房且售出時持有滿 2 年以上的人是用適用舊制以外,其餘皆採新制。 與地價稅、房屋稅不同,房地合一稅是在房屋買賣時才需繳交的稅負。 適用房地合一稅者,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完成次日起算 30 天內申報所得稅。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及海外註冊公司凡在香港購買住宅物業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這個情況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為15%,買家印花稅稅率為15%。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房地買賣流程大致分為「簽約」、「用印」、「完稅」與「交屋」等四個階段,需要繳納的稅費包括印花稅、契稅與土地增值稅,最後賣方再根據所適用的稅制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或房地合一稅。 一般而言,當買賣雙方對於價格已達成共識,即可進行簽約程序。
印花稅規定的憑證有很多種,但並不是所有憑證都適合貼上印花稅票,所以納稅認定標準並不是要貼上印花稅票繳稅才算完成納稅義務,一樣可以使用印花稅申報繳款書來履行義務。 答:(一) 買賣動產契據每件貼用印花稅票新臺幣12元;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因合約雙方均為立據人,應分別就所持有之合約書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適用利率、年限期數與核貸與否之權利,詳細約定應以銀行貸款申請書及約定書為準。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可能從最低1% 到最高20%,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以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就算按最高的稅階去計算,也只是8.5%,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房屋契稅
非首置印花稅主要為遏止炒風,包括買樓收租,自2016年11月5日起,以下人士須劃一收取15%稅項,即第1標準第1部稅率 。 地政士執行業務費:此項費用包括了過戶登記代辦費用、貸款服務費、抵押權登記代辦費用和塗銷手續費…等等。 房屋持有期間每年固定要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房屋稅與地價稅都是自住用的稅率最低,因此需留意房屋的登記用途。 ●營業用:3%●「房屋評定現值」並非買房時的市價,而是政府對於房屋的評定現值,不包含土地,每3年調整一次,通常面積越大、地段越好、屋齡越新、建材越好、則評定價值越高。 【港人首置】一文睇齊置業懶人包 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劃預計今年再推出,政府剛公開招標出售安達臣道一幅私人土地,截標日期為5月中,以落實第二個港人首置項目。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198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的印花稅率以下連結載有計算由2010年4月1日起買賣或不動產轉易契的印花稅例子及常見問題。 四、承攬契據: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 答: 公司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包括總公司與分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或與所屬人員之間,因業務上需要,彼此往來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答: 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免納印花稅。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是什麼?
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簽訂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時,便要額外繳交15%的買家印花稅 。 由2016年11月5日起,以上買賣或轉讓香港住宅物業的文書印花稅率調高至劃一為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 而「從價印花稅」稅率不適用於在簽立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購買住宅物業時,買方或承讓方為 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們是代表自己行事,以及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在此情況下,舊的「從價印花稅」稅率將適用。 任何形式的物業買賣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稅額就會視乎樓價。 只要你係香港永久居民並且沒有持有任何住宅物業都可享用以下印花稅率。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另外樓換樓人士只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樓後12個月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便可向稅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 ●「自住住家用」的標準是符合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與是否遷入戶籍無關。 地價稅每年11月地價稅的課稅基礎是「公告地價」,政府每3年調整一次,乘上擁有的土地面積及稅率,即為當年要繳納的地價稅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稅率,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須辦妥戶籍登記,且該地房屋無出租、無營業情形。 房屋稅與地價稅為房屋持有時不可避免的成本,若產生買賣則雙方依當年度比例分攤。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買方
因此,當你賣房子賺越多,所需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也越高。 如想獲得更多有關商用物業租賃的資料,請參閱刊登在我們網站上的「香港租賃法例和實踐(商用物業)」一文。 但由出售樓宇或物業賺取的利潤會被視為經營「業務」,並須就任何賺取的利潤納利得稅。 為鼓勵私營機構收購重建,《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在1999年通過,使擁有九成或以上業權的人士(如樓齡多於50年,只需擁有八成業權)可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發出強制售賣令,以收購重建。 不動產買賣印花稅 另外,不少人買樓後再買車位,雖然車位屬非住宅類別,但亦須交從價印花稅,詳情可讀車位按揭+印花稅攻略。
但若是收取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等),只要在契約書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即可免貼印花稅票。 反觀如果聯名買樓的一方並非近親,則需要繳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且還需按需要繳交針對海外人士的「買家印花稅」。 舉例男方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女士,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該女士跟男方並非近親。 物業要交「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300萬X 15%」,相當於450,000元外,還要多繳交15%的「買家印花稅」。 應納印花稅之承攬契據,因故無法履行者,已繳納之印花稅票不得申請退還,如改由其他廠商承辦,又訂新合約者,須另行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