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這就是所謂「自製首置」,近年市場上錄得不少這類成交個案。 限期內賣不出,可以轉名當買賣:若遇撻訂又賣不出,可以「轉名」方式轉讓給近親。 由於「轉名」也是視一樁買賣,所以即使沒有實際金錢交易,簽紙並交了轉名印花稅後,便當是賣了樓可以申請退稅。 但要注意,轉名時仍要支付印花稅,需要計清計楚金額是否大過退稅的金額。
我們可以幫忙業主向銀行爭取使用最低物業估值。 不過,要提醒業主的是假設銀行批核的按揭成數一樣,拉低物業估價同時也會拉底按揭貸款額。 打個比方,假設王生和王太已擁有價值400萬元的聯名物業,兩人再購買第二間6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母親同兒子二份名每人一半業權買入物業A, 但首期及樓宇供款是由母親負責. 3 年後將物業A 賣左, 賣左既錢全部轉用於購買物業B, 但物業B 是兒子跟太太業權每人一半 (業權無母親名).
一半業權賣樓: 遺產物業是否等於送契樓?
而賣方則要將所有業權契據交給代表律師,再由代表律師交至買方律師檢查。 在正式買賣合約完成簽署後,買方便要承受該單位的風險。 臨時買賣合約是指業主和買家傾好價錢後確立買賣的一份文件,具有法律約束力,合約會列明雙方同意的價格、成交日期、臨時訂金金額、加付訂金金額等。 假如買定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業主有權沒收買家的訂金,即是「撻訂」,而買家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假如是賣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賣家就要賠償買家的訂金,即是「賠訂」,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快手按揭轉介之創辦人為前銀行處理審批按揭人員,對按揭知識及條例十分清楚及了解,而且熟悉各銀行之按揭運作,保證能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給客戶。
我們過去看過子女與父母反目或是夫妻離婚的個案多不勝數。 一半業權賣樓 如果想確保受贈人不會收樓後隨即變賣,業主可以不完全轉讓出 100% 業權(如轉讓 70% 至 99%),對方便難以轉售。 强烈建議業主凡是跟按揭或物業轉名相關疑問,先不要急著行動。 您可以先跟28Mortgage按揭專員聯絡,請點擊右下角的WhatsApp 按鈕,我們會根據您的需求給予最專業和最有建設性的協助。
一半業權賣樓: 近親轉讓例子解說
法院裁定兒子享有50%業權,被告父親須償還價值業權一半的101.5萬元。 父親後來用賣樓所得的203萬購買另一個單位,但業權持有人只有他與第二任妻子,兒子完全被踢出局。 兒子知道半層樓被騙後十分憤怒,直斥父親行為損害了他的利益,於是告上法庭索償101.5萬元,即自己應得的50%業權款項。
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是屬於内部轉讓,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人士的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這種轉讓防守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所以是需要繳交律師費的。 用分權共有方式買入物業,是指物業的業權會具體分為不同份額,由不同業主根據他們所付的樓價比例分配業權。 例如夫婦各出一半樓價,業權則會分為50/50。 如果是三人買入物業,每人支付的金額相同,業權便會分為各佔三份之一。
一半業權賣樓: 樓宇轉名要繳多少印花稅?
第一種是「分權共有人」,業權分配較簡單,分權共有的物業,各業主會獨立擁有業權的份額,業主身故後,業權可由後人繼承,業權不會因此而自動轉移予其餘聯名人士。 任何餘聯名人士去世,權益將根據遺囑決定如何理繼承,如無訂立遺囑,將根據《無遺囑遺產條例 》繼承。 在壓力測試上,他說,如其中一名業主債務過重,而另一位是有能力單名上會的,可讓債務較重一方做抵押人,另一位做借貸人,從而令聯名可以過到壓測。
假如日後分手一方想賣樓,但另一方不願,只能按照所佔有比例出售物業,成為了碎契樓,樓價估值大打折扣。 雙方若不想賣樓,亦可考慮繼續持有,並將物業出租,再按雙方權益攤分租金。 近日,我們便接到一個聽信坊間傳言而「中伏」的真實個案。 個案中的夫婦原本聯名持有一物業,近日丈夫「甩名」把自己的一半業權賣給太太,然後太太向銀行申請80%按揭。
一半業權賣樓: 倘一方持物業或任擔保人 按揭成數減一成
如物業之前因欠債而被釘契,繼承人便須先還債「解釘」。 如遺囑資產不足以應付債項,而繼承人亦無能力代為還款,債權人便有權入紙法庭,強制收樓。 一半業權賣樓 瓜分後的業權,不但可以自由繼承,理論上也可以進行買賣,當然,在市場上,買樓的人只會買樓宇的全個單位,絕不會無故只買入單位中的半份。 一半業權賣樓 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也是有辦法的。 他必須做一份「瓜份業權契據」,並向其他的業權持有人發出通知,繼而將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綠冊,但這個步驟要找律師代為辦理,亦可因此減少出錯的機會。
- 那麼,轉名雖然沒有實質金錢交易,都當是一樁買賣。
- 很多時看新聞報道,總看到不少關於銀主盤拍賣的新聞,部份成交更被市場形容為「執平貨」,究竟銀主盤是否跟低價劃上等號?
-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 伍氏表示,另類物業之一的凶宅愈來愈多人買,市場平貨不多,反觀半契樓需求不大,折扣明顯更大。
- 除了以上做法,倘若夫婦沒有子女,最好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也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爭拗。
- 業主亦可在各大銀行網站,查閱銀行對物業估價,以作定價參考。
如聯權共有人多於2名,身故者生前擁有的權益將平均分予在生的共有人。 撻訂風險:賣出物業時,如買家撻訂,未能在限期內售出舊居,就未能夠取回稅項,屆時或要因要在在限期前找到買家而壓價出售。 一半業權賣樓 開支巨大:換樓客要同時支付15%稅率的印花稅,加上經紀佣金、律師費、差餉及其他裝修費等,開支巨大。 換樓期間居住:因為換樓客已擁有新居所,換樓客可以安心以無縫接合地「樓換樓」,將舊有物業的傢俬直接搬遷於新居,省卻多一重搬運功夫,還 有充足時間裝修,更節省換樓期間租金支出。
一半業權賣樓: 購買銀主盤需注意事項
事件發生在上海市,案件中的一家三口因為拆遷而獲得當局賠償1個單位,按照約定兒子有50%業權,父親及繼母則各佔25%。 惟在去年6月底,當時兒子正備戰高考,父親向他假稱要登記訊息,騙走他的戶口簿及出生證明等,並在未得兒子同意之下以其監護人身份代為簽約賣樓,所有手續趕在兒子18歲生日前數天完成。 美國通脹強勁,聯儲局重啟加息周期,近月加息步伐變快,本港拆息亦急速上升,我們會為大家追蹤最新的H按、P按息率,以及現金回贈情況。 政府不久前公布簡約公屋選址,究竟港、九、新界位置在哪? 一半業權賣樓 一半業權賣樓 目前市場並沒有對銀主盤的正式統計,只有很粗略的數字。 2003年,本港銀主盤高達2,000個,而今日就約只得50個,是高峰期四十分一。
假如銀行在物業淪為銀主盤後馬上估價,但其後市況突然急升,買家在拍賣場上便有機會因此執平貨了。 申請書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處理轉讓業權申請及提供予差餉物業估價署作發出徵收差餉 / 地租通知書之用。 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
一半業權賣樓: 樓宇轉讓價如何影響印花稅?
不過就算夢想達成,亦有可能因為業權問題,成為「惡夢」。 近日網上流傳多張圖片,疑似是一名兒子要求母親「賣樓分身家」,聲言「不會回來」索取300萬元,為求達到目的,更不惜推倒傢俱,於牆上寫「大字報」。 賣樓需要不少的準備,更需要有效的宣傳渠道,提升物業的曝光率。 業主除了透過地產代理放盤,可同時使用放盤平台進行宣傳,立即上千居放盤。 賣家可選擇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放盤,放盤前要簽訂放盤紙,需注意協議有效期、佣金及繳付佣金日期、委託是以「非獨家代理」或「獨家代理」的形式,以及所委託的地產代理代表自己還是雙方。 其實答案是「不可行」,原因是高成數按揭,皆要申請按揭保險,而按保公司會要求申請人聲明物業屬自住用途。
他續稱,買樓者與名義持有人的業權之爭,頗為常見,他一年亦會遇1、2宗;一般涉及兄弟姊姊一起買樓,但後來隨樓價增加,各人「因財失義」,為業權持有者身份爭執,因而提出訴訟。 事務律師錢志庸表示,事件中的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但由於一般不會紀錄在法律文件上,律師未必會知道文件背後的協議,所以當訴訟時很難找到實據證明,「容易俾人懶貓」。 由於是 nil consideration,妻子不用付印花稅。 一半業權賣樓 而且因這無償代價是法庭所批,稅局之後不會追討印花稅。
一半業權賣樓: 樓市動向
如聯名不是長命契而是分權,額外印花稅以業權份數計算。 如樓價800萬,出售一半業權,SSD便以400萬樓價計算額外印花稅。 丈夫被首間按保公司拒批後,感到自己可能信錯「傳言」,在求助時已剩不足一個月便要成交。 經了解,雖然客戶夫婦有齊家人醫療報告等作證明,兩個單位皆為自住需要及為家人作養病用途,但要申請高成數按揭的難度極高。 同時發現有另一個原因使其高成數按揭申請遇阻,原來丈夫不單是甩名再置業,更是太太物業的擔保人,令他再置業時,銀行可批出的最高按揭成數要扣減一成,至最高只有50%。 計算印花稅(物業)印花稅收費加蓋印花的期限及延期繳交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須加蓋印花的文件及人士額外印花稅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如有任何疑問,請查閱相關法例或徵詢法律意見。
- 有些銀行會在物業淪為銀主盤一刻估價;也有一些銀行在拍賣開始前才進行估價,視乎不同銀行而定。
- 打個比方,假設王生和王太已擁有價值400萬元的聯名物業,兩人再購買第二間6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 息率為H+1.3%,另有1%的銀行現金回贈。
- 如果拍賣行以低於估價賣樓,是需要向法院解釋為何未能以估價成交。
若物業只有一個業權持有人,沒有可供其選擇的產權類別,他理論上獨自擁有整項物業的業權,亦即以唯一擁有人(Sole Owner)身分持有業權。 當有超過一人以上聯名共同持有物業,主要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Joint Tenants)或分權共有(即Tenants in Common)方式持有。 一半業權賣樓 聯權共有即俗稱的「長命契」,擁有人的權益是互相重疊的,每一位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所以長命契是無法賣「半層樓」的。 因此,拍賣行所出售的「半層樓」,必定是分權共有,可是如果沒有指明物業面積的分配,只擁有一半業權而沒有另一半業權人的同意或協議,是無法入住的。
一半業權賣樓: 按揭批核現漏洞 入息不足可連供兩層樓 或涉違法風險【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要注意,退回的是扣除「首置從價印花稅」後的差價,如首置印花稅是 5%,便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兒子得知事件後憤而提告,追討屬於自己的101.5萬元人(人民幣,約123.8萬港元)賣樓所得款項,更拒絕父親提出讓出新樓一半業權的建議。 經雙方協商後,父子最後和解,兒子成功爭取自己的權益,父親要一筆過支付19萬元(約23.2萬港元),其後每月給予兒子2000元(約2440港元)生活費,並在5年內籌錢償還餘款。 早前驚傳青衣大型屋苑「灝景灣」管理公司收錯管理費足足20年,《胡‧說樓市》編輯部花了時間研究過往案例,始發現相關情況隨時發生於你跟我的屋苑之中。 事實上,究竟目前業主拖欠銀行還款的比率是否嚴重呢? 以金管局公布數字來看,未償還按揭貸款的「拖欠比率」升幅達一倍,但整體數字拖欠金額不算高企。
一半業權賣樓: 額外印花稅由誰支付
你所支付的佣金,取決於你和地產代理簽署的協議。 即使代理同時代表賣買雙方,你仍須按照合約條款中的金額付款。 為盡早促成交易,最好預先拍攝物業照片或短片,以供買家參考。 如果經地產代理放盤,一般會到單位拍照拍片或影片。 另外,你亦需讓代理知道你可接受的售價範圍。
一半業權賣樓: 以「轉讓契」轉讓物業
但當然,這也很視乎銀行何時對銀主盤進行「估價」。 在樓市大升大跌時,不同時期作估值也會起一定作用。 有些銀行會在物業淪為銀主盤一刻估價;也有一些銀行在拍賣開始前才進行估價,視乎不同銀行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