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萬樓印花稅全攻略

只要聯名一方是大陸人,而聯名雙方也沒有直屬關係(未婚夫妻不算是法定夫妻),那麼辣招稅會以整個樓價計算,而不是以業權份數計算。 如果稅局質疑該大陸人和香港人聯名買樓,然後香港人甩名給大陸人,整個連串交易是香港人為大陸人行事的話,稅局是有權追討辣招稅。 落實額外印花稅的《 2011 年印花稅(修訂)條例》 於 2011 年獲立法會通過,並適用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前期間取得的物業。 TOPick 以經絡按揭計算機,分別以300萬、600萬及1,000萬元的樓價計算,發現300萬的樓價,新制的印花稅大幅飆升至45萬元,較舊印花稅的9萬元高。 如因有法庭令離婚或遺產繼承而轉名,轉名後即時賣樓,可免SSD額外印花稅。 但如果是普通近親或居屋轉名,仍然要綁3年,3年內賣樓還是要付 SSD額外印花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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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置業人士如未能符合壓力測試,仍可申請敘造最高8成或9成按揭貸款,其保費會因應風險因素作額外調整。 若果未有「轉名」,持有香港物業的話,50萬英鎊物業需額外繳付3%稅項(約15.45萬港元)。 把物業直接「轉名」給家人,例如長居香港的父母,法律上當作是一項買賣,可以採用新制下的按揭成數,樓價800萬元借足9成(貸款額720萬元)。 700萬樓印花稅 不過如果按揭保險公司得知買賣雙方是近親關係,有機會將按揭成數削至8成或以下。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手樓花,發展商偶然會提供代付印花稅優惠給買家。

但如果購買本港住宅物業,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你就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劃一15%的印花稅。 舉例,如果你並不是香港人、或者你已持有一層香港住宅,但現在又想多購一層物業,你也要繳付較高稅階的稅項。 例如你購買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你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就是「300萬元x15%」,也就是450,000元。 計算印花稅很簡單,只需根據下列的印花稅表,按照樓價及物業種類就可以得出應繳的印花稅項。 700萬樓印花稅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可以到我們的按揭計算機當中,只需輸入樓價,並回答是否持有多於一層住宅物業,計算機便會自動計出應繳印花稅,以及置業雜費。 買家印花稅英文為 Buyer Stamp Duty, BSD,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非香港永久居民)及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的人士,劃一收取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

而如果將來香港籍的一方甩名給大陸的配偶,同樣是免辣招稅。 甩名後香港籍的一方可以以「首置」身份再買第二層樓,同樣是免辣招稅。 另外,取得物業的日期,是以簽訂最早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計起,例如是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或轉易契。 額外印花稅須在加蓋從價印花稅相同的期限加蓋,即在買賣協議簽立日期後30天內,若過期繳付,可被罰多達10倍須繳付稅項。 700萬樓印花稅 為了應對過去樓價高企的狀況,政府將從價印花稅的應用對象劃分為「首置」及「非首置」,兩者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水平並不相同。 香港樓宇買賣中,最常見以及最基本的印花稅,即為「從價印花稅」。

700萬樓印花稅: 服務流程

買家須簽立購入新置物業的買賣協議的日期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期限之餘,現容許以有關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的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對於換樓人士來說,無論是「雙倍印花稅」及「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也屬於壞消息,只因如果他們選擇「先買後賣」的話,由於同時間會持有兩層物業,新購入的物業就需要繳交高達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舉例先生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太太置業。 700萬樓印花稅 太太本身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二人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物業印花稅就是先生在簽約時繳交「300萬元X 1.5%」,相當於4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而已。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但由於「雙倍印花稅」推出後,始終未能成功遏抑投資者,終於政府在2016年11月決定加辣,劃一徵收「15%從價印花稅」,也就衍生出「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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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區下半年第一個推出的新盤為屯門海皇路項目,是次提供了「現金PLUS付款計劃」、「現金尊貴付款計劃」及「靈活EASY付計劃」三種付款方式,… 阿南夫婦(化名)得知英國政府正研究BNO Visa計劃,正考慮在有當地置業,就算轉按現金回贈率低至零至接近1%,仍然打算將手上本地物業轉按套現去買外國樓。 這項操作不是新鮮事,但問題是轉按套現成數最高僅樓價六成;而這2年樓價升幅有限,如果是近期才入手的物業,套現空間更形狹窄。 700萬樓印花稅 如果只是未婚夫婦,那麼香港籍的未婚妻和大陸籍的未婚夫聯名買樓,就不能豁免BSD和DSD。 有客人問過:「如香港籍的一方佔樓價的99%,大陸籍的一方只佔1%,雙方未婚,辣招稅能否以樓價的1%計算?」。

700萬樓印花稅: 首次置業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專業的事交專業人士,麥氏三十多年地產按揭經驗,一定幫到你,即與我們的專業人員聯絡。 基本銀行可以承造的按揭比例只有六成,若按揭在六成以上,就要跟按揭證券公司買按揭保險,保險費用為樓價的1.1% 至4.35%。 若造九成按揭,分期30年,保險費用就是樓價的4.35%。 若以400萬元,按揭額九成,分期30年計,就是17.4萬元。 不過好消息是,這筆錢可以加進樓價裡做分期供款,但分期後,當然就要支付利息。

  •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 若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超過14天才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 其他物業買家,包括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非首次置業或換樓人士,又或是以公司名義購置單位的買家,自2016年11月4日後,無論購買的物業樓價是多少,都需要劃一繳付15%從價印花稅。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如果你本身在一個物業上有「實益權益」或「佔有部份業權」,法律上已視為擁有物業。 另外,已擁有兩個物業的人,可能會考慮一下「兩細換一大」,慳稅之餘又可以換大屋,但世事那有「咁perfect」? 整個退稅安排只限於「一對一」,即是你買樓時,本身只能擁有一個住宅單位。 如果你原本已持有兩個物業,就算你買了單位後,隨即將原有的兩個物業都賣出,亦不會獲得退稅。 700萬樓印花稅 但要緊記,所謂12個月,並不是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起計,而是以新舊兩個單位完成樓契(Assignment)的日期計算。 」事實上,香港法例並無雙倍印花稅(Double Stamp Duty,DSD)的名稱,而DSD一般是指「從價印花稅」在標準稅額與「首置印花稅額」之間的差額。

700萬樓印花稅: 物業類型

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其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及持有物業,是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的;因此,李先生和張女士無須就以上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手上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700萬樓印花稅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700萬樓印花稅: 裝修優惠

當然,電器如雪櫃、洗衣機、冷氣機等也是必需品,這裡也要預留約5萬元。 釐印費即是印花稅,由政府按樓價去徵收,樓價越高,稅收比例越高。 700萬樓印花稅 若樓價在約33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金額就是樓價的2.25%。

繳付多少印花稅,需要視乎樓價,以及買家的身份,再根據不同的稅項的支出買樓雜費支出龐大收但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除了以上的費用外,由於居屋的交樓標準是清水樓,一般只包廚房和廁所的磁磚及煤氣爐等基本設施,基本上要經過裝修才可入住,裝修費從平到豪裝,自然有不同預算,因人而異。 不同裝修公司都會為資金緊絀的業主推出所謂的「居屋裝修套餐」,即提供基本入住需求的裝修,不同公司有不同報價,以下整合部分公司的資料供讀者參考。 理論上,物業轉名的定價是由雙方自行議定,定價越低要繳交的印花稅便越少,可以節省更多。 轉名時的價樓格比遠低於市價,稅務局或會於其後的7年內,追討回印花稅的差價。 此外,由於轉名時會向銀行申請按揭,可助換樓客套現,用作新單位的首期,如定價太低,便未必可以套現足夠資金。 700萬樓印花稅 所以在轉名前可先向不同銀行查詢有關單位的估價,可選擇其中最低的估價作參考,去決定最終的單位定價,注意盡量不要低於市價的20%,否則有很大機會被稅局追回差價。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部份人會問,如果本身是繼承遺產的話,需否繳付「從價印花稅」,又或者如果本身已持有物業,但因親人離世要繼承物業,究竟又需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呢?

但需留意,申請人必須於新居買賣協議簽署日起計兩年內,或是於出售舊單位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及海外註冊公司凡在香港購買住宅物業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這個情況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為15%,買家印花稅稅率為15%。 一般準則,在置業時其中一方沒有持有物業,但另一方持有物業,稅局不會視乎持有物業的一方是否「近親」,一律視為「已持有多於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看待,故他們需繳交更高稅階,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舉例兩夫婦聯名購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中一方已持有本港住宅物業,他們需要繳付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45萬元。 由於有聲音認為境外資金是本港樓價高企的主因之一,故特區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起,針對境外買家徵收買家印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