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內賣樓印花稅10大著數

例如首置印花稅為4%,那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 其實不少人都選擇先買後賣,以免心水單位被人捷足先登,寧願先付辣稅,再申請退稅。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物業的新買家突然撻訂,那換樓人士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另外,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其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其後便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 SSD額外印花稅的3年綁期,不論買方或轉名,都是以臨時買賣合約開始計算。 3年內賣樓印花稅 賣樓則是以臨時買賣合約終止日期計起,兩個日期需要相隔最少3年才可免SSD額外印花稅,除非符合上述所說的豁免條件。 如該物業仍未過SSD期限,必須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時,列清楚由哪一方負責支付額外印花稅,以免有爭議。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3年內賣樓印花稅

若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超過14天才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如首置印花稅為4%,即業主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3年內賣樓印花稅 未補地價的居屋雖然可以出售套現,但未屆滿轉讓年期限制時,只可於政府推行的「居屋第二市場」出售。 如要在限制屆滿後公開市場自由出售單位,便要先作補價,而補價一般會由買家承擔。 因此,如要換樓客要用未補地價居屋套足現金來換私樓,那便要先補地價。

3年內賣樓印花稅: 按揭保險費退保的實際操作用法

同樣地,為可予徵收「額外印花稅」的售賣轉易契加蓋印花的期限,與有關從價印花稅的期限相同,即為該轉易契簽立日期後30天內。 「附加額外印花稅」(即舊稅率與新稅率所計算出的差額)須在修訂條例刊憲之後的30天內繳交。 遺產受益人出售或轉讓其繼承自離世者遺產,就是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而取得的住宅物業,可豁免繳納「額外印花稅」。 銀行為吸引客戶申請按揭,會提供現金回贈優惠,加上按揭審批過程涉及不少成本,因此按揭通常設有兩至三年的罰息期保障銀行利益,如果在罰息期內出售物業,便要支付罰息。 不同銀行按揭計劃的罰息期及罰息率各有差異,一般要償還貸款額的1至2%再加現金回贈,所以決定賣樓時,可參考銀行的按揭貸款信(Facility Letter),審慎計算實際罰息金額。 過去不少業急於求放手上單位,就連較貴稅率的額外印花稅(SSD)也願意支付,導致賣樓開支大增。 根據現時稅制,轉售的物業持有期在36個月內,便要支付不同程度的額外印花稅。 如果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以內,需要繳交稅率20%,如果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內轉售,要繳交稅率15%,如果在12個月以上但在36個月以內,要繳交10%稅率。 如果賣出物業在36個月或以上,則毋須繳付任何額外印花稅。 理論上,物業轉名的定價是由雙方自行議定,定價越低要繳交的印花稅便越少,可以節省更多。

  •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 但需留意,申請人必須於新居買賣協議簽署日起計兩年內,或是於出售舊單位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 但要注意,轉名時仍要支付印花稅,需要計清計楚金額是否大過退稅的金額。
  •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 不過雖然在這個過程上,買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承接物業後就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了。
  • 知道上述定義後,計算「額外印花稅」的方法就相對簡單。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 申請可以電子或紙張方式提交,延期最長可至首份合約簽立日期後3年。 申請及加蓋印花程序,請參閱《加蓋印花的程序及註釋》買賣合約及樓契加蓋印花程序(IRSD120)。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須在加蓋從價印花稅相同的期限加蓋「額外印花稅」,一般而言,即在買賣協議簽立日期後30天內。

3年內賣樓印花稅: 裝修案例

很多買家因為估價不足而放棄買入單位,其實又不用太擔心,如果真的心儀估價不足的單位,亦有解決的方法,用盡方法都不能解決的話,最後的方法才是抬錢上會。 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稅率劃一為15%,除指定豁免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的交易。 當中主要的豁免是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且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任何其他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在這情況下,有關交易可獲豁免按新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只須按較低的第2標準稅率繳稅。 3年內賣樓印花稅 如有需要換樓,往往都是先購入「啱心水」的單位,然後才放售現時的舊居,在待價而沽的同時,亦可以趁機為新居裝修。 不過,選擇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需要先繳付新買單位的樓價15%作為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但只要於12個月內將現時持有的舊居成功出售,便可以申請退回部份印花稅,即相當於已繳稅款與第2標準稅率計算稅款的差額。 但需留意,申請人必須於新居買賣協議簽署日起計兩年內,或是於出售舊單位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為讓買方及賣方盡早知道「額外印花稅」的應付總金額,當印花稅署認為有關代價款額不足,有關補充「額外印花稅」的評稅會在收到該加蓋印花申請後的 40 天內發出。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印花稅署會按一般解釋接受有血緣關係者、有半血緣關係者,及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作為提名人、轉售人或轉讓人(以屬何者為準)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 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例如,如果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取得及在2011年5月19日轉售,物業的持有期剛好為6個月。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 3年內賣樓印花稅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24個月或以內,稅率為5%。 近親的定義為夫婦、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子女。 另外,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當近親論。 特別例子3:A 已有住宅物業,B和C聯名擁有住宅物業,A向B買入其半份住宅業權。

3年內賣樓印花稅

如果銀主盤是銀行向法庭申請強拍及由法庭作出判令,要求業主出售物業以償還債務,即使持有物業少於3年仍可豁免繳付額外印花稅。 但若然因為業主由於欠下債務,出現資不抵債故打算出售物業以償還債務,出售物業純屬業主個人意願而沒有法庭判令或命令,3年內出售物業則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目前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業主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直到業主個人資料上顯示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以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如換樓客選擇先賣後買,原則上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政府便不會將買家視為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即買家可以按第2標準稅率的計算方法繳交從價印花稅,但如舊單位的買家突然撻訂,換樓客便要即時補回15%印花稅的差價。 3年內賣樓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在現有的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對所有住宅物業徵收,稅率劃一為15%。 「買家印花稅」適用於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包括本地及海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 購買新的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出售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可獲退稅,但不能完全退回新物業價值15%的稅金,因新物業亦需按繳付第二標準稅率下的稅金,故只能退回稅金相差之金額。

取得住宅物業的時間例子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4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如物業是在2010 年 11月 20 日至 2012 年10 月26日期間取得。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36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如物業是在 2012 年10 月27日或之後取得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待完銀行罰息期後,將本來佔有1%業權的近親除名,正式完成歷史任務,這種近親轉讓通常都會在物業持有3年內發生的,而這情況下豁免SSD的。 但要特別提醒一下,在樓花期內,買家是不能進行轉名、加名及除名的。 3年內賣樓印花稅 而每間銀行都有固定的罰息期,如2年或3年,通常都要在罰息期後才進行除名的手續,以免被銀行罰息。

3年內賣樓印花稅: About The Author: 按揭大師

就以一個1,000萬元的物業買賣為例,現時的印花稅率為3.75%,即需繳付37.5萬元印花稅。 若選用公司轉讓形式來完成物業買賣,買家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因為公司除了持有物業外,還可能存在隱藏負債,買家可能連隱藏負債也一併買下來。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3年內賣樓印花稅 就樓主的疑問,根據規定,買樓3年內需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的期限,就賣方來說,是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起計,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印花稅於買賣雙方正式完成所有簽約程序,落實物業成交之後繳交。

3年內賣樓印花稅: 重點5: 近親轉讓

按揭要求較嚴格:因換樓客已持有另一個物業,申請按揭時要求亦較為嚴緊。 如新物業的售價為800萬元或以下物業,最多只能借8成按揭,並必須通過壓力測試。 很多人在買樓時非常夠膽,不夠首期會問財務公司借,每月收入不夠供樓,則幻想可做兼職,甚至會加薪。 但買樓後個膽忽然細了,其實是有理由的,因為是孭了一條大數。 3年內賣樓印花稅 所以當市場有甚麼風吹草動,就嚇到要賣樓,那些議員不會無端端叫政府撤銷SSD,一定是收到很多求助個案。 其實在物業市場想贏大錢要有兩個膽,一個夠膽買入,另一個是夠膽繼續持有,少了一個膽,最後都是得個桔,與叫政府撤辣的議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