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10大好處

例如,如果一手居屋最初估價為580萬元,售價為480萬元,印花稅估值則定為500萬元,政府就會以此金額計算印花稅。 政府計算一手未補地價居屋的印花稅估值,是定於最初市值估價與售價之間,意味實繳稅項會高於以售價計算的印花稅。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他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只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之間的買賣才可以用回舊印花稅,避免新的15%稅。 不過,政府稅局必須要申請人提交相關文件證明關係才能用會低稅,例如出生紙證明兄妹關係。

故此,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較正常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利用「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 疫情下夫妻「宅」在家,衍生種種相處問題,離婚個案屢見不鮮。 大部分離婚都是一時衝動,但冷靜過後雙方仍決定結束關係的話,就需要理智考慮物業分配問題,否則將會影響按揭,繼而物業價值大跌,得不償失。 因如定價過份低於市價,稅局有權以市價來追討各項印花稅的差價。 建議定價時先參考各銀行的估價,盡量以近估價去做定價。

  • 但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很多人都質疑辣招成效。
  • 如果是近親轉讓,政府視之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可獲豁減印花稅。
  • 為了打擊炒風,特區政府於2010年起,先後推出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等樓市辣招。
  • 由於換樓客購入的是第二套物業,即使將來會出售舊單位,銀行亦好可能視換樓人士為非首置身份,銀行好大機會當作投資物業情況批出按揭,而批出最高五成按揭。
  •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 近親轉讓 : 政府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

而且環聯信貸資料庫內仍會視舊物業為未解除的按揭,下一個物業的按揭成數便會扣減一成。 這意味丈夫除了要準備多一成首期之外,亦需要很高收入才能應付兩層樓的壓力測試。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的情況。 【按揭攻略】月入8萬有樓夫婦 如何一層變兩層… 由於Jason與Catherine 目前是聯名擁有物業各佔一半業權,要回復其中一方首置身份。 由於物業仍有按揭在身,離婚後接受物業的一方,亦需要負擔物業的按揭貸款,因此物業能否承造按揭會是十分重要。

在香港,申請人毋須繳付遺產稅,而遺產繼承的業權轉讓不須支付印花稅。 一般會由繼承人負責還款,除非遺囑另有安排,如由其他遺產作還款之用例如保險費。 如果物業有租金收入,業主去世後就算業權未轉,遺產執行人也須就租金收入報稅及填寫物業稅報稅表,而業權繼承人則須就租金收入交稅。 送契樓的送贈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業權並不穩固。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這多數會令人卻步。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所以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無後顧之憂。 假如物業原是由男方單名持有,而且仍有按揭負擔。 如果想以「送贈契」方式轉到妻子手中,恐怕會會令女方難以承造按揭。

上述情況是限於雙方自行協調得出的物業分配結果,如果是男女雙方將財產訴諸法庭分配。 若法庭要求其中一方將物業轉到另一方全權擁有,雖然有關情況不是屬於正常市價下轉讓,但是由於是法庭的要求,部份銀行都可承造按揭。 不過,但仍有較保守的銀行,要過了5年或更長時間才會願意批出按揭。 如想避免有關情況,可在離婚前以近親轉讓方式,將物業轉名到其中一方,當中轉讓價要以市價或接近市價計算。 這種情況下,只要接受方證明有足夠還款能力,銀行一般都會批出按揭。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住宅放寬按揭成數 一 至 四【星之谷專欄

夫妻用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答:只要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就毋須繳付15%稅,只須付首置印花稅。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閣下物業的買家突然撻訂,閣下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ROOTS上會夥拍Circa London為香港人提供一站式英國物業投資及按揭服務。 先等銀行批出按揭再委託律師樓處理程序可以避免先交律師費但銀行唔批按揭風險。 一般買賣律師費視乎樓價,不過費用平均約$7000-$15000。 如不幸真的夫妻起仳離之心,手上物業需要規劃好轉名,否則會跌入天價印花稅深淵。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有興趣者須依賴自己進行查証以確定資料的準確性。 本公司不對資料的準確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保證。

而境外人士、本地或海外註冊之公司名義購置物業,除繳付15%從價印花稅外亦需繳付15%「買家印花稅」,即共30%印花稅,是現時買家印花稅的上限。 所以,想做轉名的夫婦可先到律師樓簽買賣合約,繳交印花稅,律師樓會將合約註入土地註冊處,然後可以把成交期定得很長,例如是很多年以後。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那麼,雙方在法律上便成功轉名,但要很長時間以後才正式完成,物業狀態就變成了「待簽轉讓契」(pending assignment)。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如有需要換樓,往往都是先購入「啱心水」的單位,然後才放售現時的舊居,在待價而沽的同時,亦可以趁機為新居裝修。 但需留意,申請人必須於新居買賣協議簽署日起計兩年內,或是於出售舊單位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市場常有一誤解,以為以饋贈方式轉讓業權就不需繳付印花稅,其實不然。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由於轉名的樓價由雙方自訂,轉讓價越低、印花稅越少。 但樓價不能偏離市價太遠,否則稅局有權於7年內,追討印花稅差價。 若轉讓價比市價低兩成或以上,稅局追收機會便很大。 另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未必能套足現金,作為購買第二層樓的首期。

轉名手續看似簡單,但其實申請轉名是需要重新再做一次按揭申請,銀行會視為新買賣般處理,如入息審查及壓力測試等。 如近親轉讓的單位仍有按揭,轉讓後申請按揭時,要求會與一般的按揭申請一樣,需交上收入證明等文件,銀行亦會安排壓測。 近親的定義通常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不過實際上如何預先計算好一手居屋印花稅估值,作為買家,是無法確切知道的。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由於張女士並非李先生的近親,有關交易不獲豁免「買家印花稅」,因此李先生及張女士須按物業的總代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款額為 750,000 元 (即 500 萬元 x 15 % )。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按揭奇難雜症系列:離婚法院令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雖然係近親轉讓,但係就算是夫妻轉名銀行會視作一般買賣去做。 換言之,近親轉讓係可以做高成數按揭和用2022年按揭保險計劃新例,即樓價1000萬以下可以最多申請90%按揭,樓價1000萬-1125萬借最多900萬。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不可,因為銀行不會做送贈契物業按揭,另外賣樓都不容易。 這種送契式的轉讓,由於有法庭令,就算丈夫破產,債主都不能以送契之名取回物業業權。 不過,也有一間大銀行可以做,但貸款額只能做剩餘的按揭金額,不能加按套現。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年才完成,受贈人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困難重重,即使真的於市場放售,地產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都避之則吉。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由此可見,從離婚、分身家、法院審判階段,到正式分配,按揭會出現種種伏位,就算成功爭得物業,但按揭出問題,影響物業價值,可謂前功盡廢。 故此如果真的執意離婚,盡量私下解決資產分配,不要升級至法庭層面。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印花稅是什麼?

例如,夫妻轉名的話可以由丈夫的一般業權轉給妻子。 完成後,丈夫不會有再持有物業,而只有妻子會有算持有物業。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樓宇轉名要繳多少印花稅?

但政府計算的時間是,只要買入新物業的時間比甩名的近親買賣第一份文件遲就可以。 即是早上在律師樓簽署甩名的臨約,下午就可以簽署新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避稅買入新單位。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有些情況是男方被判物業轉名予女方,女方離婚前是家庭主婦,沒有入息,未能申請按揭。

答:政府於2020年施政報告中宣佈,由11月26日起,將會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 即非住宅物業印花稅,可沿用「首置印花稅」的稅率 (上表),此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第二部份:額外印花稅(ssd)

想避免以上情況,可考慮在離婚前通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將物業轉名給其中一方,轉讓價格應以市場價格或接近市場價格計算。 如這種情況,只需要證明收款人有足夠的還款能力,銀行一般都會准予按揭。 前文提到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契樓不享免額外印花稅,如果是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仍要支付額外印花稅。 要留意的是,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問題,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離婚物業轉名印花稅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另一種情況,會是女方單名持有物業,但由於女方的收入不足,而需要男方作為擔保人。 離婚後,物業繼續由女方持有,但是男方不再為物業擔保人。 針對有關情況,如女方要繼續承造按揭,可能需要提供收入證明,銀行會重新評估女方能否承擔餘下貸款。 若沒有收入或是收入不足,可能要求女方另加擔保人,或是部份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