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印花稅計算7大分析

當局同時將額外印花稅的稅階提高,並把適用期延長至三年:買入後首半年內出售單位的稅率增至20%;半年至一年為15%;一年至三年為10%。 香港物業從價印花稅是劃一稅率,為15%,按交易金額收取。 若獲豁免或另有規定(例如香港永久居民於同一文書內購買不多於一個住宅物業時,名下沒有住宅物業),才可按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即豁免雙倍印花稅)收取。 雙倍印花稅計算 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是累進稅率,分為1.5%至4.25%數級,按交易金額收取。

  •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 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包括車位) 需求 ,於是在2013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
  • 印花稅在香港亦稱為「釐印」,至於如何取決釐印的多少,除了依樓價而定,也看買家身份、簽訂臨時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 如因有法庭令離婚或遺產繼承而轉名,轉名後即時賣樓,可免SSD額外印花稅。
  • 【買樓入門】2021印花稅買樓攻略 入市買樓除了要計算樓價、裝修、律師費、佣金等開支外,亦要記得預留一筆錢支付物業印花稅。

稅務局會要求你繳交「雙倍印花稅」或「新從價印花稅」。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發表《施政報告》,宣布藉《印花稅條例》的修訂,由明日(十一月二十六日)(生效日期)起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 稅務局將自生效日期起恢復以第二標準稅率徵收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 中原(工商舖)董事總經理潘志明認為,寬免有關雙倍印花稅,買家只需繳付4.25%印花稅,倒回至2013年水平,將對2,000萬元或以下細價工商舖物業起帶動作用,更會吸引以往鮮有入市工商舖的買家進場成為生力軍。 雙倍印花稅計算 【施政報告2020】是份施政報告中,有關對樓市帶來即時影響的措施,就是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於明天(11月26日)起生效,受惠物業包括工廈、商舖、寫字樓及車位,業界預期此舉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 ,合共須繳30%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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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算樓宇轉名,亦需要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一個月內,繳交印花稅。 如換樓客選擇先賣後買,原則上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政府便不會將買家視為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即買家可以按第2標準稅率的計算方法繳交從價印花稅,但如舊單位的買家突然撻訂,換樓客便要即時補回15%印花稅的差價。 在推出升級SSD的同時,政府同時推出辣招第二式「買家印花稅」,希望遏止炒風。 雙倍印花稅計算 此招針對非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買家,他們於購買住宅物業時,除了要繳付一般印花稅,亦要再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 在上述情況下,甲先生是在24個月內將部分物業的業權轉讓予乙女士。 由於乙女士並不是甲先生的近親,有關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條款並不適用。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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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即為樓宇買賣過程中,依從樓價價值而得出的印花稅。 事源2016年政府推行更大力度的遏抑樓價政策,在「雙倍印花稅」之上更劃一徵收「15%從價印花稅」,因而衍生「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2013年,港府為防樓價過熱而推行的新稅項,直接將從價印花稅稅項加徵一倍,因而得名。 時至2020年11月,因應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回落,該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

出售住宅物業僅關乎破產人的產業或因無能力償付其債項由法院清盤的公司的財產。 把住宅物業送贈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徵稅的慈善機構。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額外印花稅,即三年內轉售物業的俗稱「罰稅」,在近親轉讓之中亦不適用。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由於趙先生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即「額外印花稅」的生效日期)前取得有關物業,因此,他在 2010 年 12 月 20 日簽署臨時買賣協議以出售該物業時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2012年10月27日,政府提高額外印花稅的稅階5%和把適用期延長至36個月。 雙倍印花稅計算 買入後首半年內出售單位的徵收率增至20%;超過半年而不超過一年15%;超過一年而不超過三年,一概徵收10%。 可以,律師樓操作則看律師樓怎樣處理,我們公司可提供相關服務安排及跟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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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簽署必買必賣的「正式買賣合約」,或在「臨時買賣合約」中上加簽必買必賣條款,才落實購入新物業。 預留充足周轉資金過渡:換樓客要預備周轉資金,以備支付短租住所、購買新物業所需的大細訂及印花稅。 撻訂風險:如遇上買方撻訂,換樓客又簽署新物業的買賣合約,便要另覓首期才能上會,甚至因為無法周轉而同告撻訂。 由於種類繁多,對出版界帶來巨大的負擔,另一方面,政府通過此舉,並輔之以津貼制度,一定程度上達到控制報業的作用。 從1712年開徵後到19世紀中葉逐漸廢除(1853年廣告稅廢除,1855年印花稅廢除,1861年紙張稅被廢除),歷時將近1個世紀中,英國報業一直裹足不前。

明日(11月5日)起,政府將提高買賣住宅的印花稅至交易額的15%,新稅率不適用於非住宅物業,而無任何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繼續豁免新稅率。 雙倍印花稅於2013年2月23日正式實施,凡購買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都必須繳交的稅項,首次置業人士則可獲豁免。 至於準備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要注意一點,在購買新物業時要先繳付雙倍印花稅,並於六個月內把舊物業放售才可向稅局申請退還稅款。 雙倍印花稅計算 政府經已表示印花稅加徵只是暫時措施,未來有需要時將會檢討成效。 額外印花稅(SSD) – 可向任何住宅物業繳收。 若該住宅物業由任何以個人或公司(不論在何地註冊)名義,於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取得,並在取得後24個月內轉售,均須繳交額外印花稅。 若住宅物業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轉售期限延長至36個月。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 因DSD未有官方統一稱呼,坊間或媒體偶爾將「DSD」稱為「雙倍印花稅」,「雙重印花稅」,「雙倍從價印花稅」。 實際上,DSD或Double Stamp Duty其實是建基於香港政府既有的「物業從價印花稅」(AVD、Ad 雙倍印花稅計算 valorem stamp duty),因此,以上稱呼均可適用。 如一個人「擁有」某住宅物業的實益權益,或佔有該物業的任何份額的業權,他會被視為擁有該住宅物業。 因此,即使物業是以受託人名義持有,他仍會被視為擁有該住宅物業。

因此,如要以首置身份承造高成數按揭,必須以「先賣後買」方式,恢復首置身份。 舉例來說,一對夫婦聯名以各人一半的業權方式,持有價值800萬單位,如男方要轉讓一半業權給女方,女方需要將要交 9萬元印花稅 (800萬 x 50% x 2.25%)。 雙倍印花稅計算 有關物業是在2012 年 10 月 26 日以後取得,並於取得物業 12 個月後但 36 個月內把該物業轉售,「額外印花稅」的適用稅率為 10 % 。 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金額為 400,000 元,即 400 萬元的 10 % 。

令你不禁大叫:「阿媽我好亂呀!」究竟現行多款置業印花稅有甚麼分別? 只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之間的買賣才可以用回舊印花稅,避免新的15%稅。 不過,政府稅局必須要申請人提交相關文件證明關係才能用會低稅,例如出生紙證明兄妹關係。 用近親買賣方式甩名在簽署第一份文件(臨約)後30日必須給印花稅。 一旦給了印花稅後,即使後面因為任何原因沒法成交,政府也不會退回印花稅。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就算按最高的稅階去計算,也只是8.5%,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只要換樓人士在買入物業12個月內,將原有的住宅單位出售,之後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退還已繳「從價印花稅」的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以上述買一個800萬元的單位為例,符合資格的買家就可以獲「回水」90萬元。 當時2013年政府推出措施壓抑樓市,宣布購買第二個物業的買家或公司名義買家,200萬元或以上樓價的印花稅率全面增加一倍,由那時開始就被人稱為「雙倍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計算 不過,到了2016年,政府進一步「加辣」,「從價印花稅」的標準稅率因此調升至劃一為15%。 一般人以為要等舊有的近親買賣完成成交後才可以回復首置身份避稅買入新物業。 但政府計算的時間是,只要買入新物業的時間比甩名的近親買賣第一份文件遲就可以。

由於受經濟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響,非住宅物業的售價和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已顯著回落,需求有所縮減。 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候撤銷這項非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由於受經濟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響,過去一段時間非住宅物業的售價及需求均已顯著回落,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候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計算 【施政報告2020】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於11月26日起生效,受惠物業包括工廈、商舖、寫字樓及車位,業界預期此舉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這方式適合有充裕流動資金的換樓客,須先為新物業支付 15% 雙倍印花稅,然後在12個月內售出原有物業,再申請退稅。 「先賣後買」是指業主售出舊有物業,並且在完成相關手續後才購買新的物業。 換樓客可以首置身分買樓,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去繳付從價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計算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本公司不對資料的準確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保證。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概不負責。

  • 開支巨大:換樓客要同時支付15%稅率的印花稅,加上經紀佣金、律師費、差餉及其他裝修費等,開支巨大。
  •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
  • 印花稅於買賣雙方正式完成所有簽約程序,落實物業成交之後繳交。
  • 首先,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答: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 ,合共須繳30%稅。 答:若向近親買入第二間住宅物業(即所謂近親轉讓),可免卻15%印花稅,只須用上述的首置稅表,計算印花稅。 另外,換樓客如果買入新物業時,未有出售舊物業,亦需要繳付15%的印花稅。

繳付多少印花稅,需要視乎樓價,以及買家的身份,再根據不同的稅項的支出買樓雜費支出龐大收但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ROOTS上會夥拍Circa London為香港人提供一站式英國物業投資及按揭服務。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雙倍印花稅計算 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手樓花,發展商偶然會提供代付印花稅優惠給買家。 可申請的按揭成數,視乎你是「首置」或是「非首置」身份。 如是首置身份,可由按揭保險公司作擔保,為800萬以下物業,免壓測申請9成按揭。

你只需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並不是按交易利潤徵收的稅項,而是對文書(即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 雙倍印花稅計算 因此,不論出售住宅物業是獲利還是蒙受虧損,均須要按住宅物業的持有期和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取其較高者),徵收「額外印花稅」。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於轉名後換樓客購買新單位,便只需繳交以第2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 以換樓客購入一個1,200萬元的單位為例,轉名後只需繳交樓價3.75%,即450,000元從價印花稅。 就算連同轉名的78,750萬元印花稅一併計算,實際要交的印花稅亦只是528,750萬元,相比交雙倍印花稅的180萬元,可大幅節省超過127萬元。 雙倍印花稅計算 但要注意如轉名的對像非近親(即夫婦、兄弟姊妹、父母等),便不能獲豁免,需要繳交15%印花稅。

由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或依據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的住宅物業出售或轉讓。 「法院」是指任何具司法管轄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 屬《稅務條例》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的承按人,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透過不同方式把已承按的住宅物業出售。 在拆卸原有住宅物業以供建造新住宅物業後所進行的轉售或轉讓交易(包括空地)。 雙倍印花稅計算 由遺囑執行人或遺產代理人出售離世者的產業,其中包括住宅物業,以及某人出售或轉讓一個從離世者遺產中繼承或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取得的住宅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