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命契轉名必看攻略

而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若想將單位由長命契改成「分權共有」,也並不需要先補地價。 另外,如單位有未供完按揭,程序更加複雜,因為銀行要考慮擔保人的利益才會批出授權,因此業主最好委託律師處理。 「長命契」即是「聯權共有」,聯名人的業權權益互相重疊,各人均可自稱為擁有物業的全部。 由於業權重疊,聯名人不能擅自轉讓名下業權。

  •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轉讓,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 另一做法就是以「送讓契」送出物業,無償地送贈物業,該物業即屬「送契樓」。
  • 這樣安排可行的,買賣除了涉及稅款,還需要繳付律師費,再做按揭也是沒有問題,不過需要通過壓力測試。
  • 但是,如果物業的共有人之一是家中老年人,由於身體狀況無法簽文件,這可能會使家庭無法有效地將他們的資產,用於買賣或銀行抵押貸款。
  • 其實,今時今日,夫婦或者父母子女,以聯名方式持有物業或銀行戶口,不單止不受歡迎,而且是有風險的,到底有甚麼風險?
  • 理由是銀行跟買家承造按揭,是根據當時的業權人的入息而簽訂;若業權上有任何更改,銀行會重新辦理按揭申請,及重新計算入息及壓力測試。
  • 但係係咪可以用買賣契形式處理,即是妹妹唔使真的要過350萬元給我?

首先,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根據香港土地法,香港的業權大致分成兩種: 全權擁有 ,以及 共同擁有 。 顧名思義,「全權擁有」可理解為物業只有一個人擁有,而「共同擁有」則可理解為物業有兩個或更多人聯名擁有。

長命契轉名: 樓宇轉讓價如何影響印花稅?

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如長命契其中一名聯名共有人去世,但仍有按揭貸款未供完,其他聯名共有人亦毋須重新通過進行測試,只需準時還按揭就可以了,不會觸發銀行call loan。 律師樓:不論是辦按揭或贖樓的律師行,必須是銀行核准的律師行,其實各間銀行都備有一張指定律師樓名單,這些律師樓才可以代表相關銀行辦理其按揭和贖樓手續。 長命契(Joint 長命契轉名 Tenancy)即聯權共有,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買樓入門】2021印花稅買樓攻略 入市買樓除了要計算樓價、裝修、律師費、傭金等開支外,亦要記得預留一筆錢支付物業印花稅。 準買家不單要了解買樓印花稅的分類,更要知道哪些稅項和你… 如是者,地產代理均建議業主做樓宇轉名時,要小心「送贈契」,買家業主如有問題,亦不妨多向專業地產代理查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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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普遍律師及銀行對現契樓也有較大戒心,擔心有假業主的問題,若一直存放於銀行則予律師及銀行有較大信心。 另一個方法,就是存於銀行保險箱內,但實在銀行的保險箱長期也是供不應求,雖然每年收費約2,000元內,但並相信這關乎供應問題大於一切。 更重要一點,雖然近年舊契重建的物業,也多提供了CD契,但一些不採用CD契的樓契,其厚度及量數之多,未必夠位放入保險箱內,這也是存放於保險箱的另一壞處。 長命契轉名 「分權共有」就是用百分比來表達出各人持有的業權份數,而每名持有人均有權處理其自己的業權份數,也就衍生所謂的「半契樓」,意即持有部份業權的持有人出售了其持有份數。 不過雖然各人持有的份數並不相同,但其在單位內的「佔用權」卻平等。

長命契轉名: 繼承遺產算不算送契樓?

如有需要,業主必須先行填妥一份轉按申請表 (請向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或在網站下載轉變按揭安排申請表HD64),把建議的修訂按揭條款提交房委會審批。 俗稱的長命契,英文是Joint Tenancy,最長命的人,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他所有,物業的持有人亦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不過,若果透過近親轉讓,就無需繳交高的印花稅率,其中一個持有人回復首次置業身份,便可以買另一個物業,屆時無需繳交15%較高的稅率,並且有機會參與按揭保險計劃,申請高成數按揭和免壓力測試。 這就是所謂「自製首置」,近年市場上錄得不少這類成交個案。 若想將物業轉予子孫,或夫婦間轉讓,可以考慮以轉讓契方式作近親轉讓。 近親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轉讓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的操作無異。 由於近親轉讓,不論受轉讓的一方有沒有在香港持有物業,轉讓物業都印花稅率都會以舊稅率計算,如物業售價低於200萬元,印花稅只需要100元。

【樓市蔣門人 Lucy】抗辣招,如何拆名買多層? 政府推出的辣招自推出以來一直沒有撤回,現在買多一層樓作投資依然要交15%物業印花稅。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6月份土地註冊處二手成交登記約3,990宗,而根據稅務局資料,同月有465宗近親轉讓個案。 長命契轉名 換言之,10宗「二手成交」中,便有一宗其實是家庭內部轉讓。 部份業主即使已經贖契,也會重新進行翻按,並把借出的物資金放在「按揭儲蓄掛鈎戶口」內以抵銷利息開支,但同時間樓契也可抵押在銀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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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業主或會擔心的死亡證註冊在田土廳上會不會被當成凶宅,凶宅一般理解是在屋內的非自然死亡。 反過來說,即使單人名的物業,屋內發生的非自然死亡,即使不註冊在田土廳也會被當為凶宅。 另外,根據現時銀行的做法,如長命契其中一名共有人過身,而物業有未供完之按揭貸款,其他共有人亦毋須重造按揭或通過測試。 長命契轉名 換言之,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才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

長命契轉名: 慎防「聯名長命契」陷阱!居屋長命契除名程序

現時首次置業人士購買物業,可以繳交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稅率。 如果是聯名買樓,持有人皆使用了首置身份,未來如想再買樓,就要繳交稅率較高的從價印花稅,即15%。 曹德明表示,如果「分權共有」持有人需要賣樓,最好所有持有人可以一同簽買賣合約,或者有任何持有人遞交授權書,授權其他人簽合約,這樣做可減少爭駁。 長命契轉名 若果想賣樓,「聯權共有」需要所有持有人同意;「分權共有」是任何一個人想賣樓,但若果其他人不願意,於是唯有按照自己所佔有的比例售出物業。

長命契下,若有共有人過世的,物業的全部權益歸其他共有人所有,無需辦理承包手續。 而共有人亦不能通過遺囑的方式,將業權傳遞給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可以避免一些遺產糾紛。 因此,業權的共有人不能以個人身仍獨享業權,每個共有人的唯一權利是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擁有物業。 換句話說,共有人和別人聯合起來就什麼都有了,單獨一人就什麼都沒有了。 長命契轉名 如果物業是聯權共有,即使他們擁有平等的權益,他們仍將被視為一個整體,成為物業的唯一所有者。 此外,所有業權共有人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才能構成聯權共有。 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聯權共有產權的特點 ─ 是所有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當其中一個聯權共有人去世的話,其物業內的權益,會自動由在世的共有人所繼承,直至剩下最後一人為止。 當遺產物業完成所有手續及轉名後,就可以以正常按揭程序辦理物業貸款或出售物業。 當正式完成贖契程序,業主所持有的就是「現契樓」,即沒有按揭在身,你需要自己妥善保存樓契。 因為一旦樓契遺失了是不能補領的,只能透過律師協助進行宣誓而取得副本。 長命契轉名 如果樓契有遺失,或核證副本並不被接受,則會成為樓契殘缺下,律師拒絕確定物業的業權良好,銀行也未必願意承造按揭,下手買家需一炮過找清樓價,自然會成為買家壓價的理由,影響物業價值。 所以,想做轉名的夫婦可先到律師樓簽買賣合約,繳交印花稅,律師樓會將合約註入土地註冊處,然後可以把成交期定得很長,例如是很多年以後。

  • 但如果是內部轉讓,買賣雙方均是近親,甚至是送契樓都好,稅局都會追討有關稅項。
  • 如長命契其中一名聯名共有人去世,但仍有按揭貸款未供完,其他聯名共有人亦毋須重新通過進行測試,只需準時還按揭就可以了,不會觸發銀行call loan。
  • 如想確保受贈人保管物業,可使用「聯權共有」方式,加入受贈人名字。
  • 按照銀行通行做法,如果長命契共有人一方死亡,但該房子的按揭貸款仍在供,其他共有人無需再次通過測試,只需按時償還按揭,不會引發銀行的“call loan”。
  • 大部分人買樓時多先付首期,再造按揭,但無契樓難以承造按揭會減低物業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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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律師樓只會把樓契存於在倉庫內,若倉庫發生事故,同樣也會令單位失去了樓契。 而且早前有律師樓被接管,因人手及工序問題,未必能即時把相關契約取出,會出現一些延誤。 當然這個舉動不一定要即時進行,往往是有賣樓需要時,在世業主才把相關死亡證作出註冊。 可以,律師樓操作則看律師樓怎樣處理,我們公司可提供相關服務安排及跟進服務。 包括物業定價,估價,安排律師等等手續,可以解決你的疑問。

長命契轉名: 聯名物業的長命契 Joint Tenancy

三兄弟也有權利用《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33條向法庭申請撤換遺囑執行人,惟長女也是受益人之一,本身就有權要求賣樓分錢,所以未必構成撤換執行人條件。 筆者建議他們回購家姐權益,避免資產流失,但他們手頭上未有太多現金,亦不能申請按揭,難實行這個方案。 遺憾地,筆者必須告訴他們,如果長女真的是遺產執行人,法律上她的確有權操作先人遺產,甚至變賣物業。 其他受益人如不滿執行人的處理方法,只能循民事起訴。 根據稅局的豁免條款規定,近親轉讓可以免卻「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並不需要繳付劃一15%的「從價印花稅」,而僅按較低稅率的「從價印花稅」及按其購入的業權份數來徵稅。 鑑於樓價銀碼高低,會直接影響到「從價印花稅」,故部份人會刻意壓低交易銀碼、甚至以零元代價的方式作出轉讓。 部份銀行會提供存於服務,每年大約收取3,000-4,000元,其最大好處是遺失樓契的機會不大,但付費卻相對地高。

Uwants.com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如物業的擁有形式 為聯權共有 ,俗稱為「長命契」,當聯權共有物業的其中一名業主去世,在生的聯名業主可把認可死亡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以更新有關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長命契轉名 由於所提交登記的文書只會在完全符合《土地註冊條例》及《土地註冊規例》的規定下,土地註冊處才會接納註冊。 因此大部分人士會尋求私人執業律師的協助,提交適當的文件及擬備註冊摘要表格並安排辦理註冊。

如果想完全箍實業權,怕另一半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舉例,夫妻二人以長命契的方式聯名買入物業,及後丈夫不幸離世,其業權便由妻子便自動擁有。 即使丈夫寫有平安紙,在遺囑列明遺產的分配,該業權也不會被視作為遺產。 以700萬元物業為例,承造六成按揭,貸款額420萬元,供款年期25年,以按揭利率2.5厘計算,首期為280萬元,每月供款額為18,842元,按壓力測試計算,每月入息要求為42,987元。 長命契轉名 近親轉讓最優勝的地方,是近親人士可以選用較低的第2標準稅率,而不是劃一15%印花稅計算。 當聯名物業甩名或拆名後,甩名一方會回復首置身份,之後透過轉按第一間物業套現作為首期,再以低稅購買第二間物業。

在盟軍北條擅自退兵與上杉援軍趕到之後,直政判斷此時僅剩己方孤軍跟上杉真田聯軍纏鬥沒任何利益可言,於9月28日留下大久保忠世守備小諸城後亦帶主力回師,沒跟上杉、真田作任何交戰。 不久德川家發生石川數正出奔事件,讓遭此變故的家康全面停止北信濃攻略。 事後家康對直政回師保存德川實力的判斷沒有異議,加封他至6萬石。 長命契轉名 天正十二年(1584)年,「井伊赤備隊」的初陣。 信雄聯軍乘勝追擊,向正攻打大野城的瀧川一益及九鬼嘉隆進攻,由直政的赤備隊作先鋒,最後迫使兩軍撤退,小牧. 長久手之戰,令赤備隊的新生代的井伊赤備隊大展身手,也使直政的名聲與直政麾下的「井伊赤備隊」聲名大噪,故得到「赤鬼」、「赤夜叉」的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