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印花稅詳細介紹

近月受新冠肺炎影響,不少業主願意減租紓緩租客負擔,在法例上是否需要更新租約及打釐印?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業主須為租金繳納個人入息稅 / 物業稅,但若不打釐印,就不必向差估署遞表(CR109), 藉此不向政府披露出租事宜,以達致逃稅目的。

就算連同轉名的78,750萬元印花稅一併計算,實際要交的印花稅亦只是528,750萬元,相比交雙倍印花稅的180萬元,可大幅節省超過127萬元。 但要注意如轉名的對像非近親(即夫婦、兄弟姊妹、父母等),便不能獲豁免,需要繳交15%印花稅。 另外,無論任何原因,如最終未能成功轉名,換樓客都需要補回相關的印花稅差價。 高院暫委法官祁彥輝又形容今次情況諷刺,稅局認為「二換一」人士不能獲退稅,但這並非政策原意。 退印花稅 稅務局指只有於半年內出售「原有唯一」物業才可獲豁免,而原告卻擁有超過一個物業,故仍須支付雙倍印花稅。 業主與租客訂立租賃協議必須支付印花稅,在指定日子內加蓋印花(俗稱「打釐印」),不論作為業主或租客,都需要注意印花稅的費用分擔。

退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 Bsd)

如果能分別訂立 400 萬元的電梯買賣契約以及100 萬元的安裝契約,則該二公司各自所持合約之印花稅即可分別貼用12元(買賣動產契據)及1,000元(承攬契據)合計1,012元,則可分別節省印花稅3,988元。 買二手物業不設冷靜期,只要簽訂了臨時買賣合約並支付訂金,就需要完成交易,否則就是撻訂。 買家撻訂的代價,除了要被沒收訂金,還要支付相當於樓價2%的代理佣金。 因為簽訂了合約就相當於完成了交易,代理的佣金部份也需要支付,除了自己的部份(1%),也要代業主支付(1%),合共就是2%。 若其中涉及其他費用,如業主方的律師費等,也要由買家來支付。

退印花稅

《2014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2014(第2號)修訂條例)已於2014年7月25日刊憲。 根據2014(第2號)修訂條例,任何在2013年2月23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豁免或另有規定外,均須按第1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 主要獲豁免的情況是該物業為住宅物業,而買方或承讓方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他/她在取得有關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任何住宅物業。 退印花稅 在該等情況下,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第2標準)將適用。 其他物業買家,包括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非首次置業或換樓人士,又或是以公司名義購置單位的買家,自2016年11月4日後,無論購買的物業樓價是多少,都需要劃一繳付15%從價印花稅。 需注意的是,於1份買賣合約內,同時購買多個單位,就算聲稱作為自住用途,從價印花稅亦會以樓價15%計算。

答:買入第二間物業,需要付從價印花稅15%,但如首間物業於其後一年內賣出,可退回與首置稅率差價的15%。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概不負責。 打算上訴的納稅人如要申請延期繳交印花稅,必須在評稅日期起計14天內,書面向署長提出。 申請書上須載明他有意提出上訴,並提出足夠的保證(通常是銀行擔保),以擔保他的申請。 任何人如對印花稅署署長(署長)作出的評稅感到不滿,可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訴,有關上訴須於評稅日期起計1個月內向地方法院司法常務主任提出。 經評定的印花稅須在上訴前繳付,除非印花稅署署長同意延期繳付全部或部分印花稅(但須繳付未獲准延期繳交的印花稅),或法庭另有命令,則屬例外。

環聯主要透過以下兩個途徑收集個人信貸資料:環聯會員 (即信貸提供者,包括銀行及財務機構) 以及公眾紀錄。 (4)承接上一點,若果首期要倚靠舊樓套現才可取得的話,那麽最好跟舊物業的買家簽署必買必賣的正式買賣合約後,才購買新物業。 因萬一舊物業買家撻訂,購入的新物業也可能受連累而撻訂,故簽必買必賣合約可保障自己。 或者賣舊物業時,在臨時買賣合約內加簽必買必賣條款,同樣有保障作用。 (1)賣出物業後,未必隨即可以買到新物業,期間可能有數個月揾新物業。 在這段時間,換樓人士要暫時租住單位,或者以「售後租回」形式租住原先單位,故需要預留足夠錢用作租金支出。 公私營的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因書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稅捐處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退印花稅: 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根據《印花稅條例》第29DF條,若原物業已轉讓或歸屬他人,在簽署新樓宇買賣合約第二個月後至二年內,可向稅局申請退回一半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條例》,某些文書可豁免繳交裁定費,其中包括成交單據是以欠承讓人的債項為代價者,或用作饋贈產權的文書等。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退印花稅 繳付多少印花稅,需要視乎樓價,以及買家的身份,再根據不同的稅項的支出買樓雜費支出龐大收但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退印花稅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每件依稅率計算,採整數貼花原則,最小單位計算到元為止,稅額不足新台幣1 元的部分,不必貼用印花稅票。 可到郵局、台北富邦銀行、高雄銀行購買面額有1、3、4、5、10、20、50、100、200元不等的印花稅票,貼於應稅憑證上。 退印花稅 蘇院長進一步指出,過去民眾的切身生活中,一定有被印花稅重複課徵的例子。

我們承諾盡力確保本網站符合萬維網聯盟(W3C)《無障礙網頁內容指引》(WCAG)2.0 AA級別標準,由於本頁可能載有不符合標準的PDF文件,因此本頁沒有提供所有符合無障礙網頁級別標準的功能。 特別例子3:A 已有住宅物業,B和C聯名擁有住宅物業,A向B買入其半份住宅業權。 假設樓價600萬, 退印花稅 A須付印花稅為600萬/2 x15% = $45萬。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 置業前,準業主普遍關心各類買樓支出,其中包括繁複的物業印花稅,本文將深入淺出把各項印花稅相關事宜,逐一拆解。

今年10月1日起,英國印花稅階全面恢復至12.5萬英鎊的起始水平。 筆者於早前參加本港一個大型的移民及國際置業博覽,當中不少有意入市或已入市之買家到場查詢有關置業之問題。 不只買家可於此博覽從獲益,筆者亦從中了解更多買家及準買家之疑難及想法。 其中一個買家面臨之問題,相信不少於英國入市的買家,有機會遇上相若之問題,筆者藉此機會,與各位讀者解答一下。

單位有可能是非法出租 (如未補地價居屋、租住公屋、劏房等),租約有機會不受政府加蓋印花肯定。 坐落香港的不動產買賣或轉讓文書、不動產租約及香港證券的轉讓文書須繳付不同稅率的印花稅,你可在這裏獲得有關印花稅稅率的詳盡資料。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部份人會問,如果本身是繼承遺產的話,需否繳付「從價印花稅」,又或者如果本身已持有物業,但因親人離世要繼承物業,究竟又需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呢? 因為根據條例規定,任何人以「遺囑」或「無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了物業並不需繳付「印花稅」。

退印花稅

何認為政府向換樓人士退稅的原意,是支持有換屋需要的市民,加上他「二換一」,正正符合政府增加房屋供應的目的。 如買家先前申報單位用於出租用途,每月有一定之收入可用於還款,現時因退稅而改回自用用途,銀行有機會重新檢視買家之還款能力,或可能要收回貸款,故筆者建議買家,於入市前最好先咨詢會計師之專業意見,免招損失。 首先,據筆者了解,「首置買家」印花稅寬減的時效為3年,故只要A先生購入英國物業的約3年內售出香港物業上仍可以退還稅項。 退印花稅 法官又形容今次情況諷刺,印花稅署認為「二換一」人士不獲退稅,但並非政策原意,政策與執行不乎是罕有的事。 判詞又指,官員在2013年4月17日在立法會就雙倍印花稅發言,指出只豁免出售「唯一原物業」,法官不認為政府是限制出售物業數目。 他指出,譯文中「原物業」前有「the only」而非只是「only」,因為不能否定可能指多個物業,當中可能犯上繙譯錯誤。

你只需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下一手買家,可以購入「公司股份」方式向「母子公司」買入資產。 退印花稅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 由於英國印花稅與香港計算方式有異,除英國外,於環球任何地方持有物業均不被納入成「首置買家」(First-time Buyer),故A先生入市時需支付額外的3%印花稅。
  •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 除非獲豁免,「買家印花稅」適用於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就住宅物業所簽立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
  • (D)同樣在承做按揭上,換樓人士買入第二個物業,故銀行在批出按揭成數方面會收緊。
  • 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同時,若業主將單位重售後,作價較原本成交價低,業主也有權追收單位差價。 當然,業主有責任以市價重售單位,但二手樓買賣始終不及一手樓透明,所謂市價也只是一個範圍,這個被追收重售後差價的風險並不小。 這種情況下撻訂的買家,一般因為計錯數、誤會了自己的供樓能力,結果發現銀行根本不能批出按揭,只好忍痛放棄訂金。

3.金融機構之存款人於領取利息時,以轉帳方式直接轉入存款帳戶,且未出具銀錢收據或其他代替銀錢收據性質之憑證者,可免印花稅。 1.收取價金書立收據時,如對方以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支付,並於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 ,該收據就可以免貼印花稅票。 在這裡我們幫您整理好了節稅方法,幫助您有效且合法的節稅。 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每兩個月為一期,在單數月的15號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在地稅捐主管機關申報。 退印花稅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應納印花稅的憑證,需在繳稅後保存單據2年,以供備查。 但公營或公私合營的事業,將另依照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

《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在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刊憲成為法例。 此修訂條例旨在透過實施兩級制利得稅率,自2018/19課稅年度起降低法團及非法團業務首二百萬元應評稅利潤的稅率。 然而,兩個或以上的有關連實體當中,只有一個可選擇兩級制利得稅率。 (二)及(三) 表二列出在上述退稅申請當中,按申請人簽立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的時間(相對於簽立新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而言)來劃分的統計數據。 (一)表一列出因轉換住宅物業而提出退稅申請的個案當中,按在簽立新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後提出申請的時間來劃分的統計數據。

而《釋義及通則條例》指出,以單數表達的詞語,亦包含眾數意思。 如經查獲有未貼用或貼用不足印花稅票之應稅憑證,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故稅務局特別呼籲,房東、賣主於收取現金時,記得貼用印花稅票,以免受罰。 退印花稅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 但如果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且未另立收據時,該契約具有銀錢收據的性質,則收款人應按價款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 對一般買家來說,大家前往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多數會提醒你帶支票支付相關稅項,律師會協助代交印花稅。
  • 這是因為所謂轉名,也是當一樁買賣,雖然未必有實際金錢交易。
  • 需注意的是,於1份買賣合約內,同時購買多個單位,就算聲稱作為自住用途,從價印花稅亦會以樓價15%計算。
  • 由於印花稅的多寡與租期有關,在決定租期時要注意不同情況。

近親的定義為夫婦、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子女。 另外,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當近親論。 簡單例子1:A已有住宅物業,再向B買入另一住宅物業,樓價600萬,印花稅為600萬x15% = $90萬。 下载申请退回印花税表格IRSD25除以上的情况外,如住宅物业的买卖协议被取消,而取消原因不是由于协议的买方将物业转售或出售,该买卖协议可能无须缴付印花税。 退印花稅 纳税人可以在交易取消后两年内,填妥表格IRSD125,向印花税署署长申请退回已付的印花税。 金融機構之存款人於領取利息時,以轉帳方式直接轉入存款帳戶,且未出具銀錢收據或其他代替銀錢收據性質之憑證者,可免納千分之4的印花稅。 甲於收據內書明收取「○○銀行支票,支票號碼○○○○○」等字樣時,則該收據就可以免貼印花稅票了。

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但未被加蓋適當印花,不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被收取為證據,這裡提供更多有關未加蓋印花及不足代價的資料。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300萬X15%」相當於450,0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300萬元X1.5%)」,相當於405,000元的款項。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退印花稅 此時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太太要再支付「300萬元X1.5%」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45,000元,因此前後累計支付了約3%的稅項。 額外印花稅在2010年11月推出,基本是針對短炒的業主,如果業主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售出,就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所以媒體經常說新盤「額印期鬆綁」,基本上是指簽訂買賣合約起計三年後,不需繳交額外印花稅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