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名契印花稅詳細攻略

若有逾期不超過 4 年的非大批加蓋印花申請,並沒有減免罰款的要求,也可使用本服務,在網上繳付印花稅及罰款後取得印花證明書。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轉名契印花稅 。 其次,「轉名」與一般買賣無異,故仍需繳付印花稅。 免雙倍印花稅:可免去繳付15%的雙倍印花稅,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去繳付從價印花稅,現金壓力大減。

不過,按證公司(HKMC)對首置定義頗有不同,後者要求賣家須完成賣樓手續,才可恢復首置身份並使用9成按揭,打算用9按買新物業的換樓人士務必注意。 另外,轉名例如夫妻轉名後有需要為買方申請銀行按揭的話亦不能將轉讓價壓得太低因為銀行有機會拒絕該按揭申請。 我們建議先向相熟按揭顧問幫你為物業向銀行估價。 找出估價最低的銀行後以該價訂立為買賣價後再向該行申請按揭。 也有些銀行接受以市價8-9折作為內部轉讓買賣價,不過同樣建議先問清楚顧問避免撞板。 物業如聯名除名(甩名),或單名轉名,如以「送贈」形式進行,能慳印花稅,因律師樓會交給稅局評估印花稅。 此外,如以「送贈」或「送契」方式轉讓,5年內不能做按揭,以及未來賣樓可能困難或需要割價求售。

轉名契印花稅: 與銀行協商 處理遺產按揭

如果你本身在一個物業上有「實益權益」或「佔有部份業權」,法律上已視為擁有物業。 根據稅率,如果物業持有6個月或以內出售,就須繳付樓價20%的額外印花稅;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出售,稅率為15%;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以內出售,稅率為10%。 繳交印花稅目的,就是用來確立文件法律效力,以防日後買賣雙方有任何爭拗,文件都可作呈堂證供,法庭會受理,同時這也是法律責任。 轉名契印花稅 但假若黃先生是和太太聯名持有該 1000 萬元的物業, 他可以先將自己的業權轉給黃太太, 即甩名, 黃太太便能重新按新的按揭成數來做按揭以套現.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 有別於近親轉讓,以送贈契形式轉名,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 5年後,下手買家做land search時發現物業曾是送契,也有機會不太願意市價去買,除非大廈沒有其他同類單位。
  • 送契樓的確能達成目的,讓原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但絕對不是低成本。

聯名物業夫妻各佔50%業權,若果丈夫可將業權全數賣給妻子,俗稱「甩名」,就可以回復首置客身份,丈夫在再買樓時就毋須繳付15%印花稅。 留意因為是將業權「賣」給對方,聯名轉單名在法律上是一宗正式的買賣交易,需繳付印花稅,計算方法根據業權百份比,通常夫妻甩名都是50%業權轉讓,印花稅就以樓價50%計算。 有時樓宇業權可能更分散,例如兄弟姊妹共同持有,普遍出現於遺產承繼,多人持有業權的甩名程序較複雜,印花稅計算就根據所轉換之百份比。 轉名契印花稅 需留意,法例規定,此舉不能為「代為行事」,即甩名的情況下,授方不能為賣方持有,必須要是為自己持有,否則屬於違法,詳情可聯絡咨詢物業顧問意見,或者法律意見。 如有需要換樓,往往都是先購入「啱心水」的單位,然後才放售現時的舊居,在待價而沽的同時,亦可以趁機為新居裝修。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SSD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被取消後兩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按揭融資:銀行在按揭貸款批核方面一向審慎,當中的批核準則包括供款人的整體財務實力,尤其對於年紀較大或本身持有多個物業的買家會更為嚴謹。 因此,丈夫可能需要成為妻子的按揭擔保人,而銀行也會綜合夫婦二人的財務能力去評估風險。

轉名契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責任應及早磋商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額外印花稅,即三年內轉售物業的俗稱「罰稅」,在近親轉讓之中亦不適用。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因此,如要換樓客要用未補地價居屋套足現金來換私樓,那便要先補地價。 如現有居屋單位的估值為500萬,當年以市值6折發售,補地價金額便是 200萬 (500萬 x 40%)。 開支巨大:換樓客要同時支付15%稅率的印花稅,加上經紀佣金、律師費、差餉及其他裝修費等,開支巨大。 撻訂風險:如遇上買方撻訂,換樓客又簽署新物業的買賣合約,便要另覓首期才能上會,甚至因為無法周轉而同告撻訂。 轉名契印花稅 透過近親轉讓獲得另一邊業權的一方需要重新通過壓力測試做按揭,如果未能通過整個近親轉讓就會不成功。 當擁有一層物業之後,時機成熟時,業主就可能會打算再次入市作投資,而甩名就是最快可以重獲首置身份的方法。

轉名契印花稅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不過一樣要小心買家撻訂,以致自己未能在1年限期內成功出售舊物業,變相要硬食15%賣家印花稅。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比直接15%非首置的印花稅即90萬足足慳66萬的印花稅。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近親轉讓物業的售價。 轉名契印花稅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也可提供估價編號供政府參考。 特別對一些想將樓宇轉名,又想同時重做按揭的業主來說,最為有用。

轉名契印花稅: 印花稅收費

不過,如果正在供款的物業被釘契,銀行或會要求提早還款。 莊錦輝指,釘契最常見是欠管理費被法團釘契或民事訴訟。 因私隱問題,田土廳的大部分新註的產權負擔都不會主動通知銀行。

  • 若程序未完成而銀行不認可首次置業身份,銀行有機會批較少按揭成數而且需要客人通過更辣的壓力測試。
  • 此外,受益人如在繼承物業3年內將物業轉手,一樣可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 有些賣家在簽約時候,已經將樓宇吉置了,便在簽了正式合約之後將單位鎖匙交給買家。
  • 在現行政策,購買居屋單位時亦可提出與申請表上的一名家庭成員,以「聯權共有」的方式聯名擁有物業,即俗稱的「居屋長命契」。

【樓市蔣門人 Lucy】抗辣招,如何拆名買多層? 政府推出的辣招自推出以來一直沒有撤回,現在買多一層樓作投資依然要交15%物業印花稅。 假設準買家有聯名持有住宅物業,可先「除名」,再以無樓族身份買樓慳稅。 若該物業由準買家與妻子聯名持有,「除名」只需按物業的一半價值;而再買住宅物業則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轉名契印花稅 政府又說,為了核實是否代表自己行事,稅務局可要求他們提供進一步證據,例如購買物業的資金來源,以證明其在交易中是代表自己行事。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瓜分後的業權,不但可以自由繼承,理論上也可以進行買賣,當然,在市場上,買樓的人只會買樓宇的全個單位,絕不會無故只買入單位中的半份。 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是有辦法的。 他必須做一份瓜份業權的契據,並向其他的業權持有人發出通知,繼而將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綠冊,這樣的工夫當然不會是平常人可以做得到,要辦理就當然要找律師了,這樣做亦可因此減少出錯的機會。 如任何餘聯名人士去世,權益將根據其遺囑決定如何理繼承,如無訂立遺囑,將根據《無遺囑遺產條例 轉名契印花稅 》繼承。 由此看來,提早交鎖匙給買家是帶有風險的行為,對賣家並無顯著的益處。 因此,除非買家願意支付數目可觀的訂金,令買家投鼠忌器,會順利依約完成買賣,否則還是依足手續辦事,況且,賣樓所獲得的餘數,很有可能是用來買另一層樓宇用呢。 但是即使沒收了訂金,賣家也無法即時將樓宇轉售另一人,因為買家已取了鎖匙並佔用了有關單位,要將他趕走只可以得待法院的判決和頒令,但在未有獲得頒令之前,賣家還是要繼續供樓,否則損失便會更大。

轉名契印花稅: 買家自製首置客身份 慳逾1750萬辣稅 5大「騎呢位」逐一破解

如果交易必須支付這筆稅款,賣方和買方應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前同意誰承擔付款。 所謂「內部轉讓」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甩名」(或稱除名),即將聯名擁有的單位,改為一人擁有,例如夫婦共同擁有的單位,丈夫「甩名」後由太太獨自持有。 另一種是「轉名」,例如丈夫將個人名義擁有的單位,轉給太太個人擁有。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內部轉讓只適用於直系親屬,即父母、子女、或配偶,而且必須使用「買賣」方式進行,才可以令受讓人即使已擁有多個物業,在「買入」物業時,亦能夠享用舊有稅率制,而非15%稅率。 轉名契印花稅 由於政府容許未補地價居屋,以送贈方式轉名,所以不必繳付印花稅。 即使接收物業權益的家庭成員不是直系親屬,或本身有樓者,例如外母轉名給擁有物業的新袍,也不需要繳付15%印花稅。

但如立囑人是採用長命契(聯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就算遺囑上有指明物業繼承人,但亦會將立囑人持有的業權自動轉至長命契指明的其他擁有人。 但如相關物業是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則會按遺囑指示處理將立囑人持的業權轉到受益人名下。 另外,如立囑人於內地或海外有物業,有關物業需按當地的法例處理及繳付遺產稅(如需要)。 在簽了所謂臨時合約之後,雙方便會各自在律師行簽署正式合約,買家並同時支付大訂。 有些賣家在簽約時候,已經將樓宇吉置了,便在簽了正式合約之後將單位鎖匙交給買家。 買家在未支付清所有樓價便可佔用樓宇,其實對賣家十分不安全。

其實,借「內部轉讓」重拾首置客身份已不算新鮮事。 據Q房網統計,去年二手註冊中,有4,578宗屬內部轉讓,佔比高達10.78%,即代表每10宗二手交易,就有1宗屬內部轉讓。 不過,「內部轉讓」手法看似簡單,當中「騎呢位」着實不少,容易踩中法律禁區。 轉名契印花稅 新、舊稅款差距巨大,投資者惟有各出奇謀,期望「回復」首置客身份﹙買某一個物業時,手上無任何以個人名義擁有的物業﹚,好讓再置業時只需付舊累進稅率,以便「慳得就慳」。

轉名契印花稅: 申請減免罰款

若有一方受立心不良的親朋戚友影響,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其他人甚至出售,但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所有聯名共有人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輕舉罔動。 若怕聯名人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因此,業權共有人不可以個人身分獨享物業的權益,各共有人的唯一權益就是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擁有物業。 轉名契印花稅 換句話說,聯權共有人聯合其他人時可說是擁有一切,但獨自一人時則一無所有。 如物業屬聯權共有,即使他們擁有均等權益,仍會被視作一整體,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另外,所有業權共有人亦必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才可構成聯權共有的業權。 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港府自2013年實施雙倍印花稅和2016年起對購買多個物業的業主收取15%的從價印花稅以來,就有許多聯名契約的業主相繼除名。 這個做法讓他們回復「首置身分」,再考慮入市時,就可以避免高達15%的額外印花稅。 可以考慮將太太物業轉讓給先生,然後太太恢復首置身份後,再考慮買入住宅物業。 轉名契印花稅 需要物業業權重置,按揭整拆以借盡再置業,稅務策劃以達致最有效益的物業投資的話, 可與我們聯絡,跟進解答,謝謝。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轉名契印花稅

換樓客可以首置身分買樓,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去繳付從價印花稅。 夫妻用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這樣不但確保轉讓方回復首次置業身份而不需要繳交15%印花稅,並方便銀行認可首置身份。 轉名契印花稅 若程序未完成而銀行不認可首次置業身份,銀行有機會批較少按揭成數而且需要客人通過更辣的壓力測試。 不可,因為銀行不會做送贈契物業按揭,另外賣樓都不容易。 聯名物業持有人經過律師樓進行買賣程序,又稱內部轉讓,將聯名其中一方業權轉賣給另一方。

李兆波說,借貸人仍可能獲批按揭,但銀行會要求借貸人簽署更多協議,如何時拆去潜建物。 銀行批出的按揭,利率可能較高,貸款額可能低一些。 李兆波續稱,潛建問題要視乎拆卸的時間,但業權糾紛問題需時較長。 轉名契印花稅 張聖典補充稱,在業權糾紛問題上,業主會被控告,需要上庭,物業在這段時間會被釘契。 長命契的聯名共有人,就業權所作的全部決定,一定要獲全體同意才能通過。

經地産代理買入的物業,臨時合約是印好的表格,印上標準條款,只須填入相關內容便妥當。 不過一直不完成轉名程序的話,該單位便不能出租,物業不能放賣,而正式轉名手續完成前,舊按揭仍然「入丈夫數」,再買的話就要計算承擔兩項按揭貸款的壓力測試。 居屋轉名 居屋申請 甩名 私樓 按揭 子非魚 經一專欄居屋轉名另一點需要留意,私樓轉讓價是由買賣雙方決定,未補地價居屋是以銀行估價作為批核按揭。 不同銀行的估價可以非常「海鮮價」,建議要接觸多幾間銀行的報價。 轉名契印花稅 設有三年鎖定期 而且由向房署申請轉名,直至律師樓完成轉讓契時間漫長,期間如果樓價下跌,貸款額有機會批不足,未能清還全數現有按揭,可能有需要補錢。 目前居屋最佳按揭計劃是按息2.375厘,總現金回贈率2.4%,現金回贈如超過1%須扣減貸款額。 若果未有「轉名」,持有香港物業的話,50萬英鎊物業需額外繳付3%稅項(約15.4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