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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樓日是賣樓的最後一個步驟,在這一天,賣方會將物業交付予買方,而買方需繳付樓價的餘數。 注意一點是賣方有責任在交樓日前處理好物業的相關費用,例如管理費,而買方會在這天上樓驗收。 當雙方都一致同意合約所有條款,就可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 賣方和買方均需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同時買方需以支票方式繳付加付訂金。 買方律師會將一份已簽署的合約連同加付訂金交到賣方律師手上。 而賣方則要將所有業權契據交給代表律師,再由代表律師交至買方律師檢查。

無論買賣一手樓或二手樓,當我們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後,在物業正式轉讓至買方手上時,我們要多簽一份「轉讓契約」。 「臨約」及「正約」只說明我們有買入物業權利,但真正作為證明物業轉讓文件卻是「轉讓契約」。 這份文件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需進行俗稱「打釐印」的方式來確立其認受性。 可以,例如加入兒子的名字也可以,但如果涉及按揭,銀行就會要求重新造按揭契,因為業權持有人改變了。 要先贖樓,轉名再按,再次計算壓力測試以及以新造按揭承按,惟可能會比現有的按揭息率為高。 賣樓分300萬 在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樓契是單位業權的證明,是把物業由原業主轉移到新買家的一份文件。 法例規定,法定產業權只能透過「契約形式」予以設定、終結或處置,所以即使只簽定買賣合約,只能代表買家擁有買入單位的權利,但卻不能作為證明物業轉讓的證據,故必須透過訂立一份樓契。

丈夫層樓可以借八成高成數按揭,即720萬元;妻子車位亦可以借四成按揭,即80萬元,總貸款額為800萬元,相等於整個項目承造近七成按揭。 一方面堅持支付較高首期,減低物業為為負資產的風險。 另一方面,亦保留較多現金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經濟問題。 但穩健的代價是可選擇的物業大幅減少,以上文例子而言,200萬元,幾乎已不可能購買大屋苑單位。 賣樓分300萬 有關成交呎價,較該屋苑上月平均呎價12,637元,低出9%。 退款申請期限為購買新物業約後的兩年、或者出售舊有物業簽署了轉契後的兩個月,以後者為準。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 如果你出售的住宅本身有銀行按揭,就要注意是否仍在罰息期。
  • 當業主開始放售物業後,有興趣的準買家會聯絡業主或代理,並要求視察物業。
  • 遇上撻訂並須重售單位時,由於樓價10%的大訂已袋袋平安,即使以較低價放售亦不會太蝕底,換樓客不妨把價錢將就一下,務求順利脫手。
  • 對於換樓人士來說,無論是「雙倍印花稅」及「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也屬於壞消息,只因如果他們選擇「先買後賣」的話,由於同時間會持有兩層物業,新購入的物業就需要繳交高達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 【上車個案】公務員月入2.5萬 單名買樓要多少資金?
  • 如果香港人與外國人的關係為近親(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則無須繳付買家印花稅。
  • 樓契是單位業權的證明,是把物業由原業主轉移到新買家的一份文件。

但正如我們在兩個星期前指出,樓價一旦下跌,不論你的按揭成數是多少,「損失」是一樣的。 新鴻基地產(00016)的大埔白石角Silicon Hill第1期取得預售樓花同意書,昨並隨即公布樓書,料短期內開放示範單位,擬月內開售。 賣樓分300萬 不單新晉受捧的日出康城區出現劈價個案,連一般價錢較硬的九龍站豪宅,亦出現大幅低於銀行估價成交。 市場消息指,凱旋門朝日閣中層A室,實用面積953方呎,屬3房1套間隔單位,以3588萬元易手,實用呎價37,649元。

賣樓分300萬: 物業估價不足導致唔夠首期?

比較理想的做法是先申請住宅按揭,而車位則full paid成交,待兩宗買賣都成交後,才將車位翻按至三成。 成交一刻的按揭貸款額是800萬元,其後將車位加按後變成890萬元。 另一業主可以嘗試的,就是要求賣家在物業成交前進行「 分契 」,將兩個項目拆開,住宅和車位分別由不同業主買入,例如丈夫及妻子,便能夠分開承造按揭。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賣樓分300萬 下一手買家,可以購入「公司股份」方式向「母子公司」買入資產。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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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個高峰期,樓價調整後出現負資產,對業主的影響不止是「賣樓要先抬錢贖會」;另一問題是「轉按也要先抬錢贖會」。 在利率協議取消,市場新造按息由P+2跌至P-2後,負資產業主亦只能望而興嘆。 但現時新造按息已處於極低水平,業主在未來基本上難以透過轉按慳息,「負資產」的影響遠不及當年。 B2是折衷方案,在滿足「保留較多現金」的要求下,購買樓價較高的單位。

賣樓分300萬: 按揭火險要幾錢?

問題是,如果提名人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近親,又會怎樣處理呢? 根據稅局規定,稅局容許買家在簽立轉讓契時提名一名近親,且該名近親不一定是香港永久性居,而僅需要支付「從價印花稅」。 但由於獲提名一方並不是「近親」,故並不跌入「從價印花稅」界別,且因本身屬「非永久性居民」,還需繳交針對海外客的「買家印花稅」。 問題是,既然聯名入市時,即一方為香港永久居民、而另一方非香港永久居民,只要大家是近親,也沒有持有物業,就可以用「從價印花稅」來計算,買家並不需採用相關「提名」方式入市而已。 賣樓分300萬 舉例先生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太太置業。 太太本身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二人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物業印花稅就是先生在簽約時繳交「300萬元X 1.5%」,相當於4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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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險的保費是以貸款額計算一般銀行收費大概為0.15%。 (若貸款額為港幣1,000,000 火險便需要大概港幣 1,500 )價錢話多唔多話少唔少,但是在買樓時都要先有定心理準備要付這筆額外費用。 不過,稅務局睇緊近親轉讓的物業成交,一旦見到低於市價個案可能會提出要重新評估稅率,所以相關買賣要以市價出售。 近年不少香港人與外國人士拍拖或結婚,其後在香港置業。 如果另一半屬於外國人,銀行對外國人身份非常敏感,審查入息資料方面有難度,會要求提供大量資料及需要翻譯,尤其涉及英文以外的語言,申請按揭要預留更多時間。 賣樓分300萬 就算最終成功批出按揭,一旦外國人失蹤,銀行便會向香港人追數,與外國人聯名前要三思。 不過比起聯權買入的方式,需支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及15%「買家印花稅」慳了一點。 沿用之前同一概念,如果採用「提名」方式入市,又能否達到慳稅效果? 例如先由一名永久居民負責簽署簽「臨約」及「正約」,之後待「轉讓契約」時「提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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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樓分300萬: 重點10: 公司股份轉讓仍能合規避稅

如果賣出物業在36個月或以上,則毋須繳付任何額外印花稅。 使用利嘉閣按揭計算機之時,顧客只需要在網上輸入樓價、供款年期以及成數等簡單資料,便能夠輕鬆計算出每月按揭供款支出以及利息。 而且按揭的計算結果顯示買樓時各種支出費用,包括有印花稅、律師買賣合約、代理傭金等等,説明你更好計算出毛樓成本支出,做好預算方案。 賣樓分300萬 業主賣樓可以選擇自行出售物業,又或者委託地產代理放盤。 若是打算找地產代理放盤,就要緊記要找持牌的地產代理,並要跟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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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政府於2022年放寬按揭成數後,樓價1000萬已放寬至可做9成按揭,令樓換樓大計重現曙光。 ,提到朋友買入該個市區2房單位6年後,因「驚樓市會跌」,而且單位已有可觀升幅,所以便賣樓,並且「賺咗300萬」。 朋友隨後轉租市區3房單位,每月租金約2.5萬元,至今5年已經「交咗150萬租金」。 賣樓分300萬 他指朋友習慣大使,「佢經常換車,又成日去旅行,又亂使錢」,最近才得知他去年因為市區租金太貴,選擇搬到元朗村屋,形容朋友「而家層樓又冇,又要幫業主供樓,又要愈住愈遠」。 FB群組《香港人移民互助社團》流傳的照片可見,單位內傢俱散落地上,有警員到場處理。

一般準買家除了了解該區環境,大廈本身狀況,和物業狀況之外,亦會檢查有沒有滲水的問題。 另一方面,律師會到土地註冊處進行屋契註冊,費用會計算入律師費;一般律師費開支大約由3,000至10,000元都有,如果有相熟律師可能有優惠價,如果沒有可找地產代理推介。 如果買賣物業是透過地產經紀,便要付出經紀佣金,通常是樓價的1%。 不過,目前法例沒有規定地產代理所收取的佣金金額或比率,若買一手新樓盤,佣金通常由發展商單方面繳付。 一直以來香港政府都會向買樓人士收取印花稅,對於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印花稅是按樓價計算,樓價愈高,印花稅就愈高。 以500萬樓計算,印花稅是樓價的3%,即15萬元。 香港樓價高企,不少臨近結婚的情侶步入人生新階段會先上車置業,而採取聯名買樓,增加雙方安全感。

賣樓分300萬: 兒子要老媽賣樓分身家開價300萬 索價不果全屋慘變「廢墟」!!!

不過如果雙方關係最終破裂,分配資產時有機會遇上麻煩。 有情侶3年前以聯名買入300萬單位,承造8成按揭,60萬首期由男方全數支付,供款則由男女平均負擔,業權各佔一半。 現時物業已升值至400萬,近日2人決定和平分手及賣樓,女方基於業權各佔一半,希望取得賣樓所得金額的一半200萬,引起男方反感,質疑由自己付出首期,為何要如此攤分利潤。 在正常情況下,若買方有意如期成交,通常會於成交兩周前約地產代理驗樓、通知律師樓使用那一間銀行按揭、約時間簽轉易契與找尾數。 假如地產代理或買方律師樓,於成交前10天仍未收到買方確認訊息,便會意識到買方有意撻訂,並且向雙方律師跟進。 賣樓分300萬 售出物業時,如果擔心買家簽署正約後仍會終止交易,換樓人士應將新購物業的臨約簽署日,定於售出物業的成交日之前10日左右,以確保收齊售出物業的尾數後,才需要上律師樓,簽署新買物業的正約(下圖)。 為新購物業申請按揭時,不少銀行接受換樓客於取得按揭貸款後,才在短期內完成出售原有單位的手續,可豁免計算原有單位的按揭欠款。 然而,過去數年連串的假業主事件,促使地產代理執行新指引,大細訂均要經律師樓對數,並確認沒有資不抵債及業權人身份後,才可以交付賣方。

協議中應列明協議有效期、佣金及繳付佣金的時間、委託形式是「非獨家代理」還是「獨家代理」,還有委託代理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你和置業人士。 若買家透過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申請按揭保險,以做8至9成按揭,減少首期支出,便要繳交有關按揭保費,有關保費根據貸款的金額及年期會有不同,約為貸款額 1.15%至4.35%不等。 不過,保費其實可以計入按揭貸款額,由銀行一次過借出,買家不用一次過支付。 香港正式的物業買賣合同需要由律師進行處理,因此律師費用主要包含三項:買賣合同的草擬、樓契登記以及按揭契。 賣樓分300萬 此外,還有土地查冊費、贖契註冊費和其他雜項,如車資和打印。 如果缺少任何檔,律師會幫你在土地注查處申請補契,一般補契費用在港幣幾百元之內。 假如不幸地,原有單位未能順利出售,手上資金不足以支付新購物業的尾數、或入息未能通過兩個單位總貸款的壓力測試,便要忍痛把新購單位終止交易,並申請退回印花稅,同樣要記緊向代表律師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