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公司印花稅詳解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根據稅率,如果物業持有6個月或以內出售,就須繳付樓價20%的額外印花稅;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出售,稅率為15%;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以內出售,稅率為10%。 買賣公司印花稅 稅務局會要求你繳交「雙倍印花稅」或「新從價印花稅」。 事實上,「雙倍印花稅」 是政府在2013年2月所實施的新稅項,就是為了買家購入過多單位,成為投資者而徵收的稅項,當時稅階是按「從價印花稅」加徵一倍稅項,故被稱為「雙倍印花稅」。 政府徵收的物業印花稅或者釐印一般都會出現於牽涉物業轉讓的過程。

近年越來越多人,開始上網尋找業主自讓盤,可以直接聯絡業主,洽談買賣事宜,無需經過地產公司介入。 答:會的,如置業後於3年內出售部份業權,便以該部分業權價值計算SSD稅。 舉例,樓價600萬,出售一半業權,SSD便以300萬樓價計算額外印花稅。 特別例子3:A 已有住宅物業,B和C聯名擁有住宅物業,A向B買入其半份住宅業權。 假設樓價600萬, A須付印花稅為600萬/2 x15% = $45萬。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 賣家在出售由公司持有的物業(即出售公司股權)時,叫價一般會高於市場上的物業。

陳先生是深圳一位高管,由於看好香港房地產的投資價值,打算在香港購買一套物業。 但由於一些管制及香港購房限制的原因,陳先生無法以個人名義在香港置業。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買賣公司印花稅 同樣地「近親」有定義,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否則就要繳交更高稅階。

  •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買家印花稅和從價印花稅外加徵(如適用)。
  • 此網站提供簡易的印花稅計算機,為讀者計算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
  •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 個人名義買賣物業流程會先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一經簽約,就具有法律效力,對買家和賣家都有保障。
  • 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聯名取得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

簡單以言,用公司名義賣樓就即是不以個人身份去買,而是用公司去買。 Adam Ho 除了會計專業領域外,亦是數碼推廣公司和電商培訓公司的創辦人,對創業、數碼營銷、電商培訓等有豐富經驗,近年毅思會計積極開拓更多周邊服務,給予客戶更大價值。 【個案分析】4招解決「呼吸Plan」危機 買賣公司印花稅 「呼吸Plan」可豁免壓力測試及短期低息,但經過蜜月期後若未能經過壓測轉按,有可能要捱高息。 要解決危機,可使用轉按、定息按揭、賣樓及出租物業… 收到匯票、本票及支票所出具之收據,如已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買賣公司印花稅: 銀行一般不為「公司轉讓」物業買賣敍做按揭

另外,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其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其後便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 舉個例,陳先生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就會按以上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款額為180,000元(即600萬元x 3%)。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如果屬於住宅單位,買樓印花稅亦會受多種因素而變化,例如是否首次置業、物業持有年期等。 與個人買賣物業程序上不同,如果公司仍有按揭在身,不能以股份轉讓形式出售,賣方需要先償還所有按揭債務。 在股份轉讓之前,而銀行亦不會為買公司人士提供按揭,買家需要全數金額支付金額,完成買賣程序後銀行才會受理按揭申請,所以公司買賣只適合擁有大量現金的買家。 如果買家欠缺全額資金,便需要向財務公司借貸,利息支出會較高,需要計數公司買賣會否得不償失。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買家印花稅和從價印花稅外加徵(如適用)。 若該住宅物業由任何以個人或公司(不論在何地註冊)名義,於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取得,並在取得後24個月內轉售,均須繳交額外印花稅。

買賣公司印花稅: 按揭計算機

一份未蓋印花的租約不得在民事訴訟程式中收取證據,並不得被任何公職人員或法人團體子以存檔或憑以行事。 業主自讓盤的交易手續,與一般樓宇的買賣流程相差不大。 只是一般情況下,買方與賣方議價、洽談條款等程序,是交由代理代為處理。

買賣公司印花稅

在眾多購房者當中,除了剛需自住買房和投資買房,還有一群人隨著年紀增長,個人住房需求有所轉變,加上累積了一定數量的財富,所以希望能夠改善目前的… 買賣公司印花稅

若有人試圖盜用你的身分,你便可以及時作出反應和行動。 你可核對報告中是否有可疑的信貸活動,監察貸款及信用卡申請是否正確,盡量減低損失。 信貸評分 (級) 是根據你的理財習慣而經過運算所得出的評分。

買賣公司印花稅: 香港稅務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進行物業賣買,一般指某公司持有一個或多個物業,買賣雙方以轉讓公司股權的形式進行交易,使新買家獲得該公司股份,並間接持有有關物業。 此外,若果買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以公司名義置業,均須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以及15%的從價印花稅。 買賣公司印花稅 買家方面,一向以來所有買家須繳交從價印花稅,稅率分兩個標準,若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同時為首置人士或換樓人士,便可以較便宜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稅項,樓價愈高,稅率愈高。

  • 需注意的是,於1份買賣合約內,同時購買多個單位,就算聲稱作為自住用途,從價印花稅亦會以樓價15%計算。
  • 買印花稅(BSD) – 買家印花稅是額外稅項,向任何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公司)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的住宅物業徵收。
  • 有見及此,本文會為讀者簡述(1)現行的各類物業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及(2)利用轉讓持有物業的公司的股權形式以買賣物業,從而節省印花稅項。
  •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本文旨在就香港公司股份轉讓時應付印花稅之計算方法、計算基礎,以及申請印花稅豁免之條件作一簡介介紹,供現有或潜在客戶參考。 根據香港《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香港樓宇的文件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假如文件用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作為證據。 除由股票經紀所發出並加蓋印花的有關在聯合交易所成交的股票交易成交單據外,所有須要根據《印花稅條例》加蓋印花或加以簽註的文書,都不可以電子方式訂立或簽立。 買賣公司印花稅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由屬《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根據轉易契轉讓的按揭(住宅或非住宅)物業。

買賣公司印花稅: 香港物業印花稅 香港物業印花稅懶人包

以「公司股權轉讓」形式買賣物業令買方省了印花稅,亦令賣方可能不用繳付利得稅。 如果進行順利,不失是一個好方法,尤其在政府推出“額外印花稅”(SSD)後。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300萬X15%」相當於450,0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買賣公司印花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300萬元X1.5%)」,相當於405,000元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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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住宅物業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轉售期限延長至36個月。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基本印花稅外加徵。 市場常有一誤解,以為以饋贈方式轉讓業權就不需繳付印花稅,其實不然。 以持有物業市值為700萬元為例,若二人聯名持有,轉名便需以50%業權計算,即以350萬元計算,對應印花稅率為2.25%,即78,750元(需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個月內,由律師樓代為繳交)。

修訂條例規定,當買方或承讓人有證明令印花署署長(署長)信納他/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是「代表自己行事」購入住宅物業,則署長可給予「買家印花稅」豁免。 「買家印花稅」須在該有關須予徵稅的文書簽立日期後30天內繳交。 在上述例子,乙先生會被視為在 2012 年 買賣公司印花稅 10 月 27 日或以後從甲先生購入業權。 由於乙先生並非甲先生的近親,該項交易不可獲豁免「買家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須按物業的代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來徵收。 在上述例子,乙女士會被視為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或以後從甲先生購入部分的業權。

買賣公司印花稅: 香港公司印花稅

其他物業買家,包括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非首次置業或換樓人士,又或是以公司名義購置單位的買家,自2016年11月4日後,無論購買的物業樓價是多少,都需要劃一繳付15%從價印花稅。 需注意的是,於1份買賣合約內,同時購買多個單位,就算聲稱作為自住用途,從價印花稅亦會以樓價15%計算。 不過於2020年11月,已將非住宅雙倍印花稅撤銷,買家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繳交即可。 香港樓市一向升多跌少,早年有不少炒家會用確認人身份轉售物業圖利。 即是一位買家在與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但在指定成交日期前(即簽署樓契及支付餘款前),以高出或低於其購入價的價錢,將其原先與業主簽署之買賣合約權益轉讓給另一位買家,俗稱摸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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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亦應該向法團查詢,萬一樓宇範圍內出現任何損壞,維修責任應該是由法團負責,還是個別業主。 買家記得要進行土地查冊,確保放盤人是業主本人,以及該物業的業主人數,以免有不法之徒假扮業主身分放盤。 通常業主要自讓放盤,都可能會將樓盤放上各大搵樓平台,例如千居 ,並與買家直接進行交易,在搵樓平台與買家進行交易,因為這些平台能夠接觸到更廣泛的群眾。 買賣公司印花稅 以上內容涉及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及法律程序,本文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個案的法律意見。 如讀者需要任何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歡迎向我們的房地產團隊查詢,我們樂意與您聯繫。

本文分享香港有限公司轉讓程序和注意事宜、股份轉讓書等相關所需文件,讓有意轉股人士早作準備。 相反,若樓價下跌,買方不願意完成交易,買方可以在審查時提出更多要求、保證,若賣方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買家便有大條道理拒絕完成交易,兼取回訂金。 如出現以上情況,就算買賣雙方興訴訟,亦不能夠強迫完成交易。 居屋申請人按現有資產限額計算,理應為首置客,因此需要以居屋原價價值,按首置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