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印花稅點計詳盡懶人包

正如上段所說,如果受方持有的物業而非住宅類的話,仍以基礎印花稅計算。 例子說明,假設名下已持有一個住宅,再購置另外一個住宅的情況下,則需要繳付樓價之15%作為從價印花稅,這點比較容易明白。 簡單來說,15%之印花稅只對名下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的業主產生影響,如名下持有之物業並無住宅的話,則無需理會。 而當首次買入住宅或稱首次置業時,可基於上述資料計算,這也同時適用於任何類型物業,包括住宅,工廈,商廈,車位,地舖。 不同之處在於進行第二次購置物業的情況,當持有一個或多個住宅物業的情況下,再購置住宅物業則需以買入價之15%作為從價印花稅,但此情況只適用於住宅。 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手上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物業要交「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300萬X 15%」,相當於450,000元外,還要多繳交15%的「買家印花稅」。 在新按保計劃下,800萬或以下物業最多可借9成,1000萬元物業則可借8成,但均需符合有關要求,例如申請時未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有固定收入、通過壓力測試等。 即使未能通過壓力測試,只要供款與入息比率不超過50%,申請人在原有的保費上另加15%按揭保險費,一樣可獲批高成數按揭。 買樓印花稅點計 支付保費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是一次過繳付,第二種則逐年繳付,第三種是向銀行加借並一次過支付。 一般情況下,若打算供款超過4年,一次付清保費會較為化算。 任何形式的物業買賣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稅額就會視乎樓價。

買樓印花稅點計: 印花稅表

答:如物業買家不是香港永久居民,或為公司而非法定人,買住宅便需要付買家印花稅 。 答:政府於2020年施政報告中宣佈,由11月26日起,將會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 即非住宅物業印花稅,可沿用「首置印花稅」的稅率 (上表),此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我們以一個大約 400 萬元的單位為例,首置人士最高可以借盡 90% 按揭及借盡30 年供款年期,好多人會以為只要儲夠 40 萬元就可以,可惜現實並不是這樣的。 買樓的置業成本時還有律師費、雜費、代理佣金、裝修、家電等等的支出需要計算在內。 下列的從價印花稅表說明,物業稅項是不同樓價根據不同稅率計算得出,首次置業人士最高繳付的稅率為4.25%。 如果你移民英國成功,成為英國公民,當你賣樓獲利時就需要繳付英國物業資本增值稅,而且是全球性的,即你在香港有物業,出售後就要申報並繳交英國資本增值稅。 當中可扣減代理佣金、律師費用以及其他英國買樓雜費等,按利潤徵收18%-28%,其實相當高,香港買賣物業就沒有有此項賣樓收費。 假設吳女士單名持有一住宅物業價值$600萬,吳女士現將物業轉讓給仔仔及新抱,並以聯名方式持有。 唯新抱現持有一個住宅物業,非首置身份,因為整個物業需要以15%劃一印花稅計算,以樓價$600萬計算,15%印花稅為$90萬。

買樓印花稅點計

這項「超貴」的印花稅率,一般會稱為「雙倍印花稅」(DSD)。 目前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業主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直到業主個人資料上顯示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以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目前只要是非香港永久居民,或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均需劃一支付15%印花稅。 近親甩名或轉名只需要繳交第二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如夫妻聯名想甩其中一位,因每位業權為50%,印花稅會用樓價一半去計算。 當甩名後,賣家在法律層面上再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可以用較平第2標準稅率交印花稅買樓。

總之,提名近親只會用「從價印花稅」來看待,而不是更高稅階的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通常在往律師行簽「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會多給一份文件「法定聲明IRSD131」予買家簽署,作用是證明「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 但如果購買本港住宅物業,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你就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劃一15%的印花稅。 舉例,如果你並不是香港人、或者你已持有一層香港住宅,但現在又想多購一層物業,你也要繳付較高稅階的稅項。 例如你購買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你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就是「300萬元x15%」,也就是450,000元。 買樓印花稅點計 計算印花稅很簡單,只需根據下列的印花稅表,按照樓價及物業種類就可以得出應繳的印花稅項。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可以到我們的按揭計算機當中,只需輸入樓價,並回答是否持有多於一層住宅物業,計算機便會自動計出應繳印花稅,以及置業雜費。 如果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聯權擁有物業,而兩者份屬近親,則獲得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

買樓印花稅點計: 重點2:  怎樣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另外,如果準買家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可以將該物業「轉名」予父母、配偶、兄弟姊妹等親屬,那準買家便可以以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稅,惟轉名亦需按第二標準稅率付印花稅。 這裡卻衍生一個先後次序問題,若該筆回贈是在成交後才申請退回,銀行豈不是未能知道該筆回贈的存在,而令買家可獲取更高的按揭成數? 因為針對一般新盤,銀行職員都已經預先收到其價單,對其付款辦法都非常清楚。 往往在申請按揭前,已經要求申請人,事先聲明回贈安排,再計算按揭成數。 即使最後的回贈金額有變,銀行也會重新調整按揭成數,以符合金管局要求。 透過「綠表」或「白居二」資格購買新建或二手之未補地價居屋,由於有房委會作擔保(擔保期由首次出售起計25至30年不等),最高可承造95%按揭;而「白表」買家則最高可承造90%按揭。

  • 即使未能通過壓力測試,只要供款與入息比率不超過50%,申請人在原有的保費上另加15%按揭保險費,一樣可獲批高成數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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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DSD未有官方統一稱呼,坊間或媒體偶爾將「DSD」稱為「雙倍印花稅」,「雙重印花稅」,「雙倍從價印花稅」。 實際上,DSD或Double Stamp Duty其實是建基於香港政府既有的「物業從價印花稅」(AVD、Ad valorem stamp duty),因此,以上稱呼均可適用。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4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買樓印花稅點計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請問我同我母親共同擁有一間居屋,同時我擁有一間私樓,如果我想用呢間私樓換另外一間私樓,我需要俾額外印花稅嗎?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買樓印花稅點計: 【首次置業】甚麼是「首次置業」?誰才是首次置業人士?

另外,已擁有兩個物業的人,可能會考慮一下「兩細換一大」,慳稅之餘又可以換大屋,但世事那有「咁perfect」? 整個退稅安排只限於「一對一」,即是你買樓時,本身只能擁有一個住宅單位。 如果你原本已持有兩個物業,就算你買了單位後,隨即將原有的兩個物業都賣出,亦不會獲得退稅。 買樓印花稅點計 但要緊記,所謂12個月,並不是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起計,而是以新舊兩個單位完成樓契(Assignment)的日期計算。 若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超過14天才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因此,部份大銀行如滙豐銀行,則因應新政策發出內部指引,提出若壓測下之供款佔入息比率已超出65%,即使基本供款佔入息比率不超於50%,亦需因應個案作審批,批核條件包括借款人須為固定受薪人士。 至於不計算按揭保險部分,一般為六成按揭,申請人仍需符合壓力測試下的供款與入息原有要求。 倘若決定聯名置業,便要考慮「聯權共有」還是「分權共有」。 「聯權共有」是指兩人以聯名形式,共同擁有全部業權,當其中一位共有人去世,其他共有人將可自動繼承其物業的權益。 由於業權重疊,若要賣樓,必須二人同意,非一人話事。 「分權共有」是指兩人按照一定比例持有物業的業權,視乎兩人付出情況或雙方協定,可以各佔一半,或是64、73比例不等,共有人沒有自動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業權的權利。 買樓印花稅點計 假如日後分手一方想賣樓,但另一方不願,只能按照所佔有比例出售物業,成為碎契樓。 假設物業是聯名長命契,如果一方在SSD鎖期內轉名或賣給非近親而不符合任何上述豁免條件,SSD 以樓價一半計額外印花稅。 如聯名不是長命契而是分權,額外印花稅以業權份數計算。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 ,合共須繳30%稅。

買樓印花稅點計: 額外印花稅 Ssd:

不過實際上如何預先計算好一手居屋印花稅估值,作為買家,是無法確切知道的。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只要某人在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指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不論在將來任何時候轉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SSD額外印花稅。 有樓收租的人士,填報稅單時,宜選「個人入息課稅」方法報稅,而非直接繳交物業稅。 雖然兩者的計算基準一樣,但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報稅能享扣減供樓利息支出。 你沒有看錯,部分業主買樓後,的確要每個課稅年度繳納「物業稅」。

罰款的減免可視乎個案的特殊情況而向上或向下調整。 舉例來說,若屬印花稅署進行審查時發現的逾期加蓋印花稅個案(即並非主動披露個案),上述公式並不適用。此外,如被發現再次或重複多次逾期加蓋印花,罰款會加重。 本網站之內容不能保證絕對準確和可靠,且亦不會承擔因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責任(不論是否侵權法下的責任或合約責任又或其他責任)。 物業稅只針對買樓收租業主,如果物業於課稅年度有租金收益,業主就要報稅。 如果起租月有免租期,計算此月的租金則較複雜,算式是:該月總承租日(起租月總日數減去免租日數)除以起租月份總日數,再乘月租。 近期有名人以「首置身份」買樓,比方在4月,瑞信亞太區私人銀行大中華區副主席陶冬以「首置身份」購入九龍站擎天半島一個632平方呎單位,成交價2,200萭元,呎價34,810元。 陶冬未必一定以這個較細單位自住,不排除用作投資。

就住宅單位而言,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一般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對應不同交易情況。 當中包括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與買家印花稅 。 好在,在這超貴稅率下,亦設有一道「逃生門」給予換樓人士。 只要換樓人士在買入物業12個月內,將原有的住宅單位出售,之後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退還已繳「從價印花稅」的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以上述買一個800萬元的單位為例,符合資格的買家就可以獲「回水」90萬元。 當時2013年政府推出措施壓抑樓市,宣布購買第二個物業的買家或公司名義買家,200萬元或以上樓價的印花稅率全面增加一倍,由那時開始就被人稱為「雙倍印花稅」。 買樓印花稅點計 不過,到了2016年,政府進一步「加辣」,「從價印花稅」的標準稅率因此調升至劃一為15%。 印花稅於買賣雙方正式完成所有簽約程序,落實物業成交之後繳交。 由於樓宇交易涉及的契約文件十分複習,律師會代會處理妥善及打釐印,而同時將會向印花稅署繳交釐印費及印花稅。 居屋印花稅的計算與一般私樓物業無異,而因應大部分居屋買家照理為香港居民及首置客,所以只須按照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繳交印花稅。

《路透》引述CVC回應指,目前還沒有作出關於IPO的決定。 《路透》1月時曾報道,CVC上市對該公司的估值可能超過200億歐元,高盛、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擔任上市顧問。 另外,《金融時報》曾報道,CVC計劃放棄倫敦,並到阿姆斯特丹的泛歐交易所上市。 買樓印花稅點計 如果購買新盤後,因更改付款辦法令自己多繳印花稅,稅局將不會退還;同一情況,如因新盤轉換付款辦法而樓價上升,而需要多繳印花稅,除非對買方有明顯得益,否則稅局也不會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