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業主10大優勢

政府於去年10月放寬按揭保險後,首次置業(簡稱「首置」)名額非常珍貴,究竟原因何在? 如果聯權共有要轉名作內部交易的話,要先改為分權共有,將物業業權平均分配,再出售其中一方的業權予另一方。 【屯門海皇路新盤】按揭Plan及供樓優惠懶人包… 聯名業主 新界區下半年第一個推出的新盤為屯門海皇路項目,是次提供了「現金PLUS付款計劃」、「現金尊貴付款計劃」及「靈活EASY付計劃」三種付款方式,…

作為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之一,許多夫婦或家庭成員會選擇以聯名方式購買物業。 聯名物業有兩種形式,可分為分權共有和聯權共有(即俗稱長命契),各有好壞。 相反,在長命契的情況下,因為聯名人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其中一名共有人財困,有機會所有業權都被拖累,所有聯名人都要共同承受惡果。

聯名業主: 聯名居屋如何甩名?

如物業之前因欠債而被釘契,繼承人便須先還債「解釘」。 如遺囑資產不足以應付債項,而繼承人亦無能力代為還款,債權人便有權入紙法庭,強制收樓。 聯名業主 如身故者持有海外物業,其遺產繼承則受當地法例規管,或需依法繳交遺產印花稅(香港現已取消徵收遺產印花稅)。

申請即使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若當中一位聯權擁有人離世,離世擁有人的業權不能成為遺產亦不能將業權立入遺囑,而其他在世業權人會自動承繼離世人的業權。 第一種叫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又稱「長命契」。 第二種叫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聯名業主 不過在此提醒大家,若成功「甩名」後是為了回復首置身份再置業,不排除或會被稅局徹查及追討權利。 奉勸大家如欲再置業,先將居屋單位出售或補回地價,以免濫用公共資源。 承辦遺產物業,需時約4至5個月,過程中不得代為轉按 / 加按,必須等承辦手續完成,物業成功由身故者轉名至繼承人後,才能轉按、加按或重按。

業主有權出售自己持有的物業業權,如持有物業的50%業權,則可出售物業50%業權,除非業主與其他持有人協議一同將所有業權一次過出售,否則無權代表其他業主出售他們的權益。 不過,如非必要,很少業主會出售部份物業的權益,因為銀行不會為業權不全的物業承造按揭,出售業權不全的半契樓,市值會大大降低。 用分權共有方式買入物業,是指物業的業權會具體分為不同份額,由不同業主根據他們所付的樓價比例分配業權。 例如夫婦各出一半樓價,業權則會分為50/50。 如果是三人買入物業,每人支付的金額相同,業權便會分為各佔三份之一。 亦有情況,是三人買入物業,其中一人出資較多,佔樓價一半,則該人會有樓價一半業權,其餘兩人則會各佔四分之一業權。

聯名業主: 按揭「all Monies」好處壞處你要知

一般來說,無論是公屋、居屋或私人樓字,只要你是持有物業的業主,便可申請業主貸款。 部份貸款機構會針對特定物業種類,提供特定的業主貸款,如居屋業主貸款或公屋戶主貸款。 客人向筆者求助時筆者也感到窮技,未能提供到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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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可按照自己的需要選擇不同的貸款類型,例如收入穩定的全職人士在稅季可選擇較低利率的稅務貸款,而周期性需要現金周轉的中小企老闆則可申請私人透支。 不過,稅務局睇緊近親轉讓的物業成交,一旦見到低於市價個案可能會提出要重新評估稅率,所以相關買賣要以市價出售。 可以,律師樓操作則看律師樓怎樣處理,我們公司可提供相關服務安排及跟進服務。 包括物業定價,估價,安排律師等等手續,可以解決你的疑問。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額外印花稅,即三年內轉售物業的俗稱「罰稅」,在近親轉讓之中亦不適用。

只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之間的買賣才可以用回舊印花稅,避免新的15%稅。 不過,政府稅局必須要申請人提交相關文件證明關係才能用會低稅,例如出生紙證明兄妹關係。 聯名業主 根據放債人條例,實際利率不超過年息百分之六十。 客戶可獲享之最終利率將按其個人信貸狀況而定及有所不同,而還款期為12個月至84個月。

  • 此外,持有人也可以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並通過律師事務所以文書辦理。
  • 白表買家:須攜同155,000元的銀行本票。
  • 換句話說,每一個共有人對物業的一部分都有自己的權益,與他人所擁有的權益相分離,互不干涉。
  • 但是,半契樓一般都比市價低很多成交,沒有著數。
  • 業主貸款是容許申請人不需以物業作抵押,亦不需交出樓契或補地價,便可向信貸機構或財務公司借貸,是一種「無抵押貸款」。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不過需要留意必須是交易完成後才可以承造按揭,否則以確認人身份進行買賣的話,亦是無法承造按揭。 如果物業已按給銀行,業主須與銀行聯絡,查詢是否需要更改按揭貸款契據。 如有需要,業主必須先行填妥一份轉按申請表 (請向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或在網站下載轉變按揭安排申請表HD64),把建議的修訂按揭條款提交房委會審批。

而轉名除名過程,一般毋須補地價,但涉及索取房委會及銀行等相關機構的授權。 長命契下,若有共有人離世,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其他共有,不用辦理承辦手續。 而共有人也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給所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可避免一些遺產爭議。 聯名業主 因此,業權共有人不可以個人身分獨享物業的權益,各共有人的唯一權益就是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擁有物業。 換句話說,聯權共有人聯合其他人時可說是擁有一切,但獨自一人時則一無所有。

  • 有些物業是業主聯名,可能是兩個業主,可能是多個業主,這情況下,所有業主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都要一併填上,一個都不能少。
  • 那麼,當mortgagor未來再買物業時,銀行便不會將現在聯名物業的債務計入到時的壓力測試內,從而釋放 mortgagor的借貸能力。
  • 而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若想將單位由長命契改成「分權共有」,也並不需要先補地價。
  • 換言之,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才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
  • 在香港,不少銀行和信貸機構都會推出以業主為對象的貸款產品,例如中國銀行(香港) 的中銀「易達錢」業主貸款、東亞銀行的「息慳錢」業主分期貸款、星展銀行 的星展業主私人貸款和安信信貸的業主私人貸款。

假設夫妻早年買下的物業,現希望其中一人再買入第2個單位,要面對雙倍印花稅(DSD)的支出。 當簽署「買賣協議」期間,如果已經擁有香港其他住宅物業,不論任何價格的物業也需要繳交15%稅項。 另外,「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更需要下調,第一個物業只需60%,但第2個物業下降至50%,在要求更為嚴格下,申請人未必可通過壓力測試。 聯名業主 另外,雙方的關係亦影響是否需要繳付買家印花稅(B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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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權擁有的概念簡單,即是物業的業主只有一人,業權全歸一人,該名業主有權將物業出售,或是在遺囑上指名由誰人可繼承讓物業。 現時,由於政府的樓市辣招,如非首置的人士買樓需要支付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因此為了不浪費首置的名額,若供款能力許可,不少夫婦都會選擇由一人全權擁有物業,以保留另一方的首置名額。 聯名業主 ●不同於上述長命契的安排,如果其中一位擁有人不幸離去,該擁有人的業權會變成其遺產的一部分,而會按相關繼承法去分配。

白表買家:須攜同155,000元的銀行本票。 若上述本票金額不足選購單位樓價10%,定金餘額須即時以個人支票方式繳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現金。 綠表買家:須攜同77,000元的銀行本票。 若上述本票金額不足選購單位樓價的5%,定金餘額須即時以個人支票方式繳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現金。 聯名業主 本網頁資料不具任何約束性及責任性,本公司可隨時取消或更改有關產品及服務而毋須事前作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