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租約租約樣本8大好處2024!(震驚真相)

續租權(亦稱為「生約」)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以新的租約繼續租用同一物業的權利,即是延續原有的租賃。 因為續租權的關係,租客變相獲得了另一個租期,業主也在某程度上得以保證能享有已協議的租金收入。 由於續租權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賃的租期不超過三年,包含續租權的有關租約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續租約租約樣本 社聯早前嘗試制作「劏房租金水平參考站(Beta)」,透過收集劏房戶的住屋租金、地區及設施等資料所制成,藉此幫助公眾以較客觀的數據了解租務市場。 黃和平表示,如何把起始租金加入條例中仍有待各界共同探討,而現時政府亦可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助市民、尤其是弱勢基層掌握租務市場資訊。

所以舉凡類似的問題,我還是建議房東和房客都耐著性子好好的談一談,互相退一點,畢竟打官司結果未定,但光是想想時間及金錢成本,那肯定兩邊都是不划算的。 範本上的文字算是很清楚,那麼,實務那麼多的爭議哪來的呢? 其實,多是房東愛自己改合約,偏偏又改在爭議點上。

續租約租約樣本: 租約範本

HK Agreement,隸屬於隆本發展有限公司;是香港第一家免費以網站為你建立一個專業租約,集市場大部份租約之守則,中英對照, 簡單易用。 退租日又稱「交吉日」,意思是一般業主會要求租戶於退租當日要還原單位,如果單位本身是「吉」的,租戶就要「交吉」。

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障物業內部免受暴風雨、颱風或水浸損害。 在沒有業主的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豎立、裝置或更改任何固定物或間隔。 不得製造任何在室外可聞的噪音或聲浪,以致對業主或大廈內其他住戶構成滋擾。 不得做任何引致有關物業保險無效或可被撤銷或導致保費增加的事情。 不得在沒有有關當局的許可下在物業內存放任何武器,軍火或其他爆炸、易燃或危險物品。

續租約租約樣本: 服務

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論。 出租人有權不經警務處及租務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或棄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如睇樓時租戶未有時間檢查電器運作,業主可提供為期 1-2 續租約租約樣本 星期的「保證期」,如電器在期內出現問題,就由業主負責維修。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但不包括因時間或自然損耗、結構性或潛在問題所導致的損壞。 租金通常是在每個月指定的日期以預繳形式支付。 除非有明確及相反意思的條款,若在到期日子夜前仍未支付租金便算欠租。 續租約租約樣本 (六)該樓之物業稅由出租人支付,差餉、地稅、地租、管理費均由出租人支付,其他水、電、泵、電話等雜費均由租客支付。

續租約租約樣本: 租賃房委會的商業樓宇

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 業主有權不經警務處及租務法庭等手續而聯同兩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項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在這種情況下,「市值租金」的概念或許可以派上用場。 所謂市值租金,乃由雙方共同委任的獨立專業估價測量師,釐定有關物業在當時市場所值的租金。

四、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幣 元整(¥: 元)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等)的按金,待本契約期滿或終止時,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無息退還。 (十二)租客不得拒絕出租人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 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出租人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出人持有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七)本樓祇准作住宅之用,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本港政府法例之事,倘經發覺,即報有關當局究辦。 租客不得有喧嘩或擾亂鄰居或合租住客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出租人有權立令租客遷出。

續租約租約樣本: 單位資料及承租日狀況

當租客遷出時,出租人無利息將該款交還租客並取回本份租約,倘若租客在租金或其他一切雜費未付清時,出租人有權在該筆按金內扣除。 租客應清楚明白該筆按金不能用作現金來支付租金。 我們亦有付費服務,只需HKD600,為你及業主或租客提供整個租務流程;我們精通英語,國語,廣東話,能為不同人士解釋整個合約內容及為雙方翻譯。 註:如果是經代理租屋,一般代理公司已有制定一份租約範本,而和你睇樓的該位代理,普遍亦會主動就單位的個別情況,為租約作出修訂或添加備註。

  • 常見條款 以下是租約中常見的訂明租客責任: a.
  • 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租客有合理及適當地使用租住物業的責任。
  •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 租客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
  • 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水、電設備的損壞、堵塞、淹漏,則由乙方出資維修。
  • 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應賠償他方2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商業經營需要政府牌照、許可證、證書或批准書,你可進入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牌照及許可證」部分,找尋相關資訊及服務。 續租約租約樣本 本租約正副本共兩份,業主及租客各執一份存證。 釐印稅,租約及律師樓費用,均由業主及租客平均負擔。

續租約租約樣本: 個人資料私隱

觀察房市十餘年,看過的房子以千為單位,持有房地產相關證照數張。 一直以來看著在房市默默耕耘的朋友們,內心對於因買不起或誤解而仇房的現象感到遺憾,願以支筆,拉近兩端不對等的資訊。 續租約租約樣本 你可考慮租賃房委會的商鋪、檔位和推廣場地。 房屋委員會/房屋署網站載有租賃詳情,並介紹各區的商場設備及租戶服務。 續租約租約樣本 當你找到合適的物業並考慮承租,你應該先查閱該物業的土地紀錄,以核實有關的業主身份,以及查明該物業是否已按揭予銀行或其他財務機構。

  • 十四、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幣(大寫) 作為押金,租賃期滿后經甲方驗收房屋無損壞,所有費用結算清楚,甲方應把押金如數退還乙方,但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
  • 在沒有業主的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豎立、裝置或更改任何固定物或間隔。
  • 該樓內之一切原有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 但不包括因時間或自然損耗、結構性或潛在問題所導致的損壞。

常見條款 以下是租約中常見的訂明租客責任: a. 維修及修補物業內部,但不包括結構及潛在問題及自然損耗等。 須就任何物業內部的損壞狀況而引致對任何人士的損失或傷害負責,並就業主因該等損失或傷害而被追討及所有有關的費用及開支向業主賠償。 容許業主及/或其獲授權代理人,不論是否帶同工作人員,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及視察物業的修補狀況,點算固定物及進行修補工程。 在收到業主的通知後,盡快進行屬於租客責任之修補工程。 履行及遵守大廈公契內涉及物業的條款,並就任何違反條款向業主賠償。

續租約租約樣本: 業主與租客均同意為現有租約績期。除租金外,雙方已就所有其他條款達成協議。有甚麼方法可友好地解決有關租金的問題?

對裝修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你或租客也可以按雙方協議,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提早終止租賃。 你可選擇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稅務局的印花稅署為租賃協議加蓋印花。 一般情況下,印花稅的費用會由業主和租客分擔,但也可因應個別協議而異。

續租約租約樣本

本續租協議是原《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該樓一切間窗,廚房及浴室之設備,如潔具、水喉、水渠等如有損壞,租客須負責修理或賠償。 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設備,損及別人之傢具衣物或傷害其他人等,租客須負責賠償。 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火、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出租人不負任何責任。 即港幣 萬 仟 佰 拾 圓正與出租人(收條附在入住條約後面)。

續租約租約樣本: 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

租約期滿,租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兩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出租人。 如出租人須要收回樓宇,亦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租用 年,由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鐵閘,大門,房門及住箱匙共 條。 (十六)本租約正副本共兩份,出租人及租客各執一份存證。 本租約如有未盡善之處,一切均依照本港新樓租例辦理。 續租約租約樣本 (十五)租客收到出租人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鎖匙共 條,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出租人,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續租約租約樣本: . 租約訂立日期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依前項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 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業主沒收租賃的法定理由如業主因為某些原因而拒收租金,你應將支票以掛號方式郵寄予業主。 若郵件無法投遞,你應保留有關信件,以備日後有需要時在法律程序中作為證據。

續租約租約樣本: 租約要有什麼條款?

如得出租人同意,租客方可拆回但必須將該樓完整修理。 該樓宇內之電器設備包括熱水爐 部,冷氣機 部,水電分錶各一個,租客退租時,須要完整地交回出租人。 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惡意破壞物品罪並須負責賠償。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如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出租人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出租人有合法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

續租約租約樣本: 出租住宅物業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pdf檔案)有關新租出或重訂協議的常見問題你或租客須根據租賃協議所訂條款,承擔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的責任。 業主或租客均可利用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地政總署提供的多項網上服務,繳付差餉及地租/地稅。 有關續租須注意事宜你的業主通常會通知你有關所租住的物業的出售事宜。 如你沒有和新業主重新簽訂租賃協議,原有協議上的條款將繼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