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通知書2024詳盡懶人包!專家建議咁做…

在香港進行合法的婚姻註冊方法有三:在婚姻登記處由註冊官和見證人見證下註冊;在教堂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婚禮及證婚;最後便是在婚宴場地或指定的地點,由證婚律師為你註冊證婚。 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結婚通知書 結婚通知書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內地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結婚通知書 有關辦理離婚的詳情,可向內地相關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結婚通知書

擬結婚人士的婚禮須於通知書生效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有關人士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婚禮日期可以更改爲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的有效期內的任何一天。 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的婚禮,須按 《婚姻條例 》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發出後,及在該證明書的有效期內舉行。

結婚通知書: 香港婚姻註冊處|簡單註冊結婚所需資料|婚姻登記條件、預約程序、註冊結婚過程、收費、誓詞、海外申請方法

答:他們應直接致函香港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索取一份擬結婚通知書表格,並填寫該份表格。 填妥表格後,應盡快以掛號郵遞方式將表格寄回該辦事處。 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為結婚雙方監禮之前,一對新人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分別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認一夫一妻制及婚姻的合法性。 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懂中文或英文,該聲明書的內容須由傳譯員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向該方或雙方以其所操語言傳譯,負責傳譯的人須在聲明書上以傳譯員身分簽署。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發給擬結婚的任何一方,或由所委任的婚姻監禮人代領。

  • 如另外一方對此項申請提出異議或該人下落不明,擬作出申請的人士可以出示法庭命令聲明該段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確實存續,然後單方面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 申請擬結婚通知書 結婚除咗要安排婚宴酒席証婚等一連串事項,都要記得以下部驟呀!
  • 於收到有關費用後,該證明書將會郵寄至你在申請書內列明的郵寄地址。
  • 請留意,如未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婚禮不能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
  • 結婚通知書會在婚姻登記處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十五天,如期間沒有人提出反對,便可在三個月內舉行婚禮,逾期則需要重新登記。

辦理婚姻登記或註冊結婚行禮,已毋須到政府婚姻登記處輪籌排隊,您可以選擇由身為婚姻監禮人的律師代辦婚姻註手續, 不用因額滿而不能夠在良辰吉日簽署結婚證書。 您還可以自選地點共訂婚盟,例如在律師樓進行結婚儀式,由登記到婚禮儀式一條龍。 葉謝鄧律師行自設13個主題具有特式的結婚禮堂,提供一站式的證婚、婚姻登記、婚禮儀式、簽署結婚證書的服務。 如擬結婚人士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應在資料表上註明擬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

結婚通知書: 申請手續

即翻查不屬於「特定查冊」類別的紀錄,例如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不能確定(申請人未能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或確實出生日期,以供本處翻查紀錄)。 即翻查一名有明確資料人士的某一紀錄(申請人須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出生日期 [如有])。 1就出生登記紀錄而言,登記資料當事人指其出生紀錄已備存在登記紀錄內的人士。 如果你並非登記資料當事人1、有關人士2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此項網上服務並不適用於你。

如當事人在香港以外地方離婚,須提供文件以證明當事人或其前配偶在辦理離婚時通常居於發出離婚判令的國家。 否則,當事人須出作聲明,確定其在辦理及獲准離婚當日的國籍及居所。 法定聲明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面前作出及宣誓或確認。 結婚通知書 如作出聲明的人士不在香港,法定聲明書須經由公證人認證。 如提交的所需文件並非以英文或中文書寫,必須遞交該些文件的核證翻譯本。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通知書予婚姻登記官。

結婚通知書: 網上預約連結

在香港結婚,只是拿到合法結婚證明,不會帶來其他好處,例如香港居留權。 政府婚姻登記處不是唯一可以結婚的地方,愈來愈多人會選擇有婚姻監禮人資格的律師,在律師樓登記和完成婚禮,取得結婚證。 政府婚姻登記處的弊處,是設輪籌制度,每天派派籌限制處理人數,先到先得,遲便落空,律師樓沒這限制。

結婚通知書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如擬結婚人士是離婚人士,在遞交通知書時必須提交由管轄法院所發出有關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證明;並在舉行婚禮前,向婚姻登記官遞交一份蓋有印章的法院最後判令的核證副本。 無論擬結婚人士打算在香港以任何儀式或場地舉行婚禮,均須事先以訂明表格(表格MR1)向本港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書)。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如擬結婚的任何一方在擬結婚當日未滿21歲,但年滿16歲而又非鰥夫或寡婦,在遞交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婚姻條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關人士的同意書。 同意書的表格(表格MR4)可在入境處網頁下載或向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或透過婚姻監禮人索取。 若作出同意的人士不在香港,填妥的同意書表格(表格MR4)須經由公證人認證。

結婚通知書: 結婚申請|相關文件的補領途徑

申請人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任何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通知書的第I部分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如上例所示,可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婚姻監禮人須以私人賬戶或公司賬戶發出支票,以繳付港幣305元的訂明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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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亦可於每月最後一日或該日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到有關的分區辦事處申請未來12個月內未被預訂的場地或時段。 申請人須於擬結婚日期前至少兩個月遞交申請表(例如:婚禮擬於二零一五年六月舉行,預訂場地的申請表最遲須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送達有關辦事處)。 中環、金鐘、灣仔、銅鑼灣、北角、旺角、上水、元朗、沙田、荃灣、屯門、長沙灣/荔枝角、觀塘,有婚姻監禮人替準新人辦理婚姻登記和結婚手續。 星期日結婚:可供選擇:旺角、上水、荃灣、元朗(星期日有附加费$1000和須預約)。

結婚通知書: 香港婚姻註冊處|香港註冊結婚的收費

本所憑藉創新、具創意及實用的法律方案在法律業務上享有祟高聲譽。 新人與證婚律師會面時,律師會略為交待證婚當日的流程。 至於證婚儀式的風格,可以嘗試了解律師能否配合,如要求莊嚴、感動、輕鬆、搞笑,或與賓客多一點互動。 表格所需填寫的資料包括:新人中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職位、聯絡電話、住址、雙親父母中英文名、第三者同意人的中英文名等。 擬結婚通知書的有效期,由發出日期計起的3個月內;若更改結婚日期,而新的婚期在發出擬結婚通知書日期起計的3個月以外,則需重新簽署,因原本的結婚申請已經無效。 不過「結婚」對一眾新人來說,可能也是「頭痕」的事,原因是註冊結婚背後的程序甚多,在本地或海外註冊程序亦大為不同。

如當事人在香港以外地方離婚,在遞交通知書時須提供文件以證明當事人或其前配偶在辦理離婚時慣常居於發出離婚判令的國家。 否則,當事人須作出聲明,確定其在辦理及獲准離婚當日的國籍及居所。 該聲明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面前作出及宣誓或確認。 如果是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可以遞交通知書時預約心儀的禮堂和時段(視乎當時所餘名額),並繳付港幣$715(辦公時間內舉行)或港幣$1935(非辦公時間內舉行)。 婚禮前,新人可與律師再次確認證婚日期、時間及地點,時間一般會約在註冊進行前15分鐘。 新人在當日流程中,應預留相關時間予律師,以便律師為新人進行流程講解。

結婚通知書: 律師樓婚禮儀式程序、簡約選擇、10分鐘完成

生活易會員於本網站內所發表的全部內容為即時更新,因此生活易不會預先審查任何內容,並不會保證其準確性、完整性及質量。 於判詞第124段,終審法院裁定與W處境相同、即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有權被視為符合《婚姻條例》第40條及《婚姻訴訟條例》第20條中「女」的定義。 《婚姻條例》第40條規定,婚姻須為一男一女的結合。 一般來說,如你在課稅年度屬已婚而配偶並無應課稅薪俸收入,便可獲已婚人士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