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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保險保障單位內的財物損失,以及於住戶因疏忽而造成第三者人財傷亡時提供保障。 如果單位用來放租,您更可升級買業主版本的家居保險,保障因租戶造成的損失。 行到這一步,地產代理會慢慢退場,協調交易的角色,由律師頂上。 買賣雙方需委託律師,由律師代進行查冊、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打釐印等瑣碎事項,因此要準備一筆律師費。

二手買賣,撻訂除了要被沒收細訂5%或大訂10%,還要賠償相當於樓價2%的代理佣金和其他可能的費用例如賣家的律師費。 不論你需否申請樓宇按揭,如果有意購買二手物業,第一程序是簽署睇樓紙,代表你曾經跟隨某代理視察物業,意義在於如果之後真的購入該單位,即要需要繳付代理佣金,以避免不必要爭拗。 避免引起爭拗,買賣雙方應在臨時買賣合約內寫明繳付加付訂金之確實日期。 睇中心儀單位,跟業主成功議價後,準買家便進入買賣程序了。

細訂大訂: 如寫明必買必賣 買家「不能」撻訂

同樣地,在「臨時買賣合約」中,也要列出「買方」即準買家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 若準買家為一間「有限公司」,也需要在臨約中列出「有限公司」的名稱、其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 細訂大訂 家居保險和火險不同,單位住戶有權選擇是否購買。

成功交收大訂細訂後,律師即會開始處理各種業權交易的事宜,準業主亦要尋找銀行按揭,成交期約需一個月至個半月。 謹記要有足夠現金存放入戶口內,否則一旦彈票,可構成取消交易的藉口,而被業主追溯賠償。 至於落訂金額高低,除了買賣雙方協議外,也視乎當時樓市環境。 其一,一般雙方簽完臨時買賣合約14日內簽正式買賣合約,彼此都會找律師;準備樓契文件等,如果可在限期內簽正式買賣合約,就不用為臨時買賣合約打釐印,相反,就要將臨約打釐印(100元)。 而如果你購入的,是二手樓,那基本上,買賣合約上都會列明"現況買入",即所有問題都由買家在買入後負責. 同時,若業主將單位重售後,作價較原本成交價低,業主也有權追收單位差價。

不過,相關操作有附帶條款,例如需要用同一間律師樓處理兩宗買賣,銀行亦可能與律師樓確認賣出單位的交易狀況。 至於購買一手樓盤,繳付大訂餘額、補付訂金、印花稅及尾數等日子,均視乎個別樓盤而異。 賣方在賣樓時,除了傾樓價、成交期外,資金較緊絀的換樓客更加需要注意大、細訂的交付日期。 以下收入流程表,假設賣方可在簽臨約日收取細訂,及在簽正式買賣合約時收取大訂餘額。 細訂大訂 然而,過去數年連串的假業主事件,促使地產代理執行新指引,大細訂均要經律師樓對數,並確認沒有資不抵債及業權人身份後,才可以交付賣方。 部分標準合約甚至訂明於成交日,才一次過將大、細訂及樓價尾數對數後給予賣方。 買賣二手樓的經紀佣金,坊間多數是1%,但其實仍需要與地產代理協議好,有些為求促成交易,拉近叫價差距,會主動向其中一方提出減佣。

如果賣方或轉讓方買入有關物業後,於 36 個月或以內轉售或轉讓,而交易又非獲豁免,便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所選擇委託代理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你和置業人士,若是後者,該代理須如實告知雙方,並向雙方披露從另一方收取的傭金數額或比例。 賣家於交易完成前,須付清有關物業應繳之水、電、燃料費、管理費、差餉、物業稅及其他各項雜費,同時可領回上述之按金。 不過,除非賣方涉及隱瞞單位狀況,或非法改動單位結構等較大的事情,否則即使有小問題,很難成為「踢契」的理據。 若果有意購買舊樓,不排除有僭建物,所以可向屋宇署查閱單位圖則,再比較現時單位狀況,確定是否真正有僭建物。 如果是自讓盤,可跟業主直接聯絡,約定日期和時間。 如果是代理盤,可跟相關代理聯絡,同樣約定日期和時間。

談及買二手樓注意事項,其實購買一手物業與二手物業同樣都是置業,市場上買家最大的考慮,往往是一手新盤近年會推出較多優惠,包括直減扣減、代繳印花稅、現金回贈、管理費優惠甚至是送裝飾及傢私等。 購買二手物業,則沒有這些優惠內容,亦可能要花上不資金重新修繕及裝修,這點通常亦是二手樓買家睇樓時最留意的。 細訂大訂 至於「非住宅物業」,即如商業或工業用單位又怎計。 由於這類物業的「印花稅」是在簽署轉讓契才支付,所以「臨約」及「正約」也不用打厘印。 另外除了打厘印外,把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作登記也涉及開支,現時一份文件註冊費為210元。 另外,買家在成交時,還需要預備支付律師費的支票、以及繳付代理佣金的支票。

若間樓無問題,自己也能借到錢,議價結果也滿意,就可以簽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同時支付相當於樓價3-5%的「細訂」。 通過地產代理搵樓跟在交友app識女仔差不多,每間樓只會展示最好的一面,「照騙」頻生。 因此在選定單位後,最重要是查家宅,這部份代理有義務解答,例如單位是否凶宅,有沒有法庭命令(即各種原因的「釘契」),有沒有維修令或欠政府錢等。 細訂大訂 定期查閱信貸報告是查找身分有否被盜用的有效方法。 你可核對報告中是否有可疑的信貸活動,監察貸款及信用卡申請是否正確,盡量減低損失。

代理人就買賣交易提供服務,故有權向賣方及買方收取雙方協定金額的佣金。 佣金的金額及支付,受制於買賣雙方跟代理的事前協議。 細訂大訂 由於香港也是行雙邊代理,若地產代理會提出減佣金以促成交易,必須把相關佣金數目清楚列明在「臨時買賣合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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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期《置熱話題》有專家就上車初哥買樓「5大範疇」畀出5大貼士,絕對可以減低「中伏」失預算的機會。 假如將穩陣方案Lv 2及Lv 3都採用的話,幾乎可確保順利換樓(下圖)。 不過,由簽署售出物業臨約至簽署新購物業臨約,期間相差最少一個月,須面對較大的樓價上升風險。 細訂大訂 遇上撻訂並須重售單位時,由於樓價10%的大訂已袋袋平安,即使以較低價放售亦不會太蝕底,換樓客不妨把價錢將就一下,務求順利脫手。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買方律師安排打釐印及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當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後,可用臨約副本向銀行正式申請按揭貸款。 買賣雙方各自委任代表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交齊料審核無誤後就正式合約達成協議。 他提醒買家,細價盤近年升勢急,未必個個業主願意簽「必買必賣」條款,若要減低業主悔約機會,買方不妨將「細訂」加碼至樓價5%,增加賣方撻訂的成本。 細訂大訂 另外,地產代理有責任在達成樓宇買賣協議前為買方查冊,保障買家購買前可充分掌握單位有否僭建及欠債等隱藏問題。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你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細訂大訂: 裝修範疇6:木工及傢俬項目

待至成交日未能收到尾數後,賣方律師可立即出信,與買方律師樓探討此事,及追討其他合理權益等等,同時將信件註上土地註冊處。 當任何一方在臨約階段想終止交易,只需按臨約上的條款賠償便可。 一般的標準條款不外乎繳付雙邊經紀佣金、買方悔約的話賣方可直接殺訂、賣方悔約的話需向對方退還訂金,及賠償相等於訂金的違約金(即所謂雙倍訂)。 這種方法的現金流壓力最少,可用售樓所得的大、細訂支付新購物業細訂,待收到賣樓尾數後,才支付新購物業的大訂餘額及印花稅,即使積蓄不多亦可安心換樓。 細訂大訂 壞處是只偷到10天的成交期,由簽署售出單位臨約至新購單位臨約,時間超過一個月,期間要面對樓價上升的風險。 售出物業時,如果擔心買家簽署正約後仍會終止交易,換樓人士應將新購物業的臨約簽署日,定於售出物業的成交日之前10日左右,以確保收齊售出物業的尾數後,才需要上律師樓,簽署新買物業的正約(下圖)。 一賣(600萬元住宅)、一買(1000萬元住宅)的換樓計劃,雖然資金充足,但於現金流方面要好好安排。

  •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 資深獵頭人張慧敏(Son姐)認為WFH這類新工作模式更為人性化,鼓勵老闆進步,不要停留在工業時期的舊有思維。
  • 樓價方面,「美聯樓價指數」最新報168.94點,連升6週;本年迄今跌幅已進一步收窄至約1.5%。
  • 買家需要留意臨時買賣合約和正式買賣合約上的條款是否有任何出入,以防賣家透過正約把臨約上同意的條款修改。

一般在公司未提供電掣位置圖的情況下,會於單位現場商議電掣分佈,所以初期報價單一般會寫上「待定」,不過報價單電工項目理應仍有以下項目。 消委會建議準備裝修的戶主不妨向3間以上的公司索取報價單,透過貨比三家,可以初步掌握單位裝修所需要的預算。 而報價單越詳細、清晰和準確,越能避免工程開展後無故增加收費,又或是造成被逼接受貨不對辦工程的局面。 前後一共可安排兩次,一次在原業主遷出以後,正式交式之前一至兩禮拜,如有任何爭拗即可調解,第二次是正式簽訂「轉讓契」之前,以確保自己已完全了解單位狀況。 細訂大訂 三年前, 通常細訂都係寫業主名.但發生咗大圍名城假業主事件, 中原領咗嘢 (聽聞公司要賠, AA自己都要賠), 從此大部份AA 都堅持細訂要寫賣方律師樓. 親身經歷, 自己剛出售的單位, 交細訂時, 我沒有要求指定支票抬頭名, 但是買家主動寫了我的名字在支票上(而非律師樓名)。 而為了保障自己,買家也可以在睇樓時,把物業現況寫入合約內,其中最好便需要包括所有的有問題的地方,甚至拍照為証,以免在收樓時出現問題。

現時大部分一手新樓都索價驚人,因此不少人會先選擇購買二手樓上車,由於這牽涉到巨額金錢更關乎到終身,因此在買樓前應做足準備,了解每個步驟,讓自己能安心地完成這一人生里程碑。 上文提到,有買家在簽買賣合約後,忽然因害怕樓價下跌而撻訂。 須知道,買樓是一項長遠投資,樓市難免在短線發生波動,炒作及其他風吹草動更是無日無之,如果真的對樓市沒有信心,不如不買,總好過因後悔而撻訂,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後悔。 細訂大訂 因按揭審批結果未如理想而面臨撻訂的買家,有財政能力許可的情況下,應盡可能按錢上會。 您可以有很多周轉的途徑,包括變賣資產、向親友借錢等,但記得不可用私人貸款作為首期資金,因為這會影響您的還款能力,是銀行不許可的首期資金來源。 舉例說,物業成交時的估價及買入價均為700萬港元,但成交期內若樓價下跌10%,變成630萬港元,原本計算用九成按揭上會的買家,就可能面臨估價不足的困境。

買家撻訂的實際損失,視乎他在甚麼時候撻訂、所繳的佣金,以至賣方的後續行動等因素而定。 香港樓價昂貴,買樓首期及按揭貸款牽涉數以百萬計資金,而且供款期長達30年,足以影響長遠財務部署,理應是深思熟慮、舉手不回的財務決定。 然而,我們在新聞報道中,常常見到有買家「撻訂」,即在支付訂金後取消交易,最終損失數十萬甚至過百萬港元。 物業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要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而買家亦要支付「細訂」臨時訂金(一般為樓價 細訂大訂 3-5%),初步落實交易。 簽了臨約後,如買家決定悔約,不完成買賣,就要放棄已付的臨時訂金,俗稱「撻訂」。 不同物業都會因應個別情況而訂特別條款,最常見是要訂明是否連家具出售(要列出電器牌子種類及數量)、誰支付大廈維修費、可否在完成交易前做好裝修等。 如果買方之後想加名、轉名,就要為這筆交易再付從價印花稅、3年內轉售的額外印花稅,除非買方是近親加名、轉名,例如父母、子女、配偶等,那就可減免印花稅。

雖然「即供付款」有較大折扣,但如果買家舊樓未供斷或正在租樓便要同時供兩邊,會有較大經濟壓力;就算是選擇「建築期付款」,其實也有一旦樓價下跌,銀行估價不足的風險。 上述情況下,由於新購物業仍未到上律師樓簽正約的階段,而臨約亦於此階段中止,所以無需繳付印花稅。 不過換樓客應保留臨約正本,萬一要向稅局解釋,可有備無患。 部分換樓客希望,買入住宅的成交日早於賣出的單位,以節省搬屋麻煩。 細訂大訂 但由於樓價尾數均於成交日交付,新購物業更須於成交前數日,將尾數交付律師樓。 買樓大家當然會看物業售價,但到交易時,有很多各式各樣買樓開支會忽然彈出來。 如果樓盤搶手,有準買家會增加細訂金額,以表誠意;另一邊廂,如期間遇上樓市波動,準買家亦有可能選擇撻訂離場。

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時,需要交付「大訂」,一般「大訂」、「細訂」加起來為10%。 而律師樓也會幫你處理差餉、水、電、煤、管理費等交接事宜。 雖然如此,但要注意一手樓花的買賣合約並不容許買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提名、轉名或加名,必須要待物業成為現樓後才可以。 一般而言,除非買賣雙方在「臨時買賣合約」列出「必買必賣」的條款,否則買賣雙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並在簽署確立「正式買賣合約」前放棄交易,只需按合約條款作出賠償便可以。 細訂大訂 梁指出,在買賣樓宇的過程中,律師擔起中間人的角色,代賣家收取準業主的訂金。 在正常的情況下,準業主交付訂金時,需交出抬頭寫有律師行名稱的支票,再由律師行向賣家發支票,律師行會要求準買家簽收,及取回支票的影印本。 不過,有些準買家未必懂得寫,律師行會在他們面前蓋上律師行名稱的印章。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4日,買賣雙方就會再簽正式買賣合約,買家亦在這天交「大訂」,這裡就講講一般步驟及注意事項。 如揀樓當日睇中心水單位,準買家便需即場與發展商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細訂大訂 。 這時買家須支付樓價的5%作為臨時訂金,俗稱「細訂」,並需即場決定選用「建即供付款」或「建築期付款」。

所謂「產權負擔」,也就是俗稱「業權瑕疵」,都是一些會降低物業價格、或阻礙業主出售的事項,如法庭頒令、按揭、押記令等,故「產權負擔」必須在交易前解除。 「臨時買賣合約」需加入相關條款表示下手買家不受沒有披露的「產權負擔」所影響。 因此在簽訂臨約後至,業主必需要做足準備,例如確保自己有足夠資金,又向銀行了解過自己是否有足夠資格申請按揭,律師樓方面亦幫你查冊過,確保物業沒有問題等等。 若然對交易有任何顧慮,就千萬別簽,否則便損失慘重。

然後買方律師就會將買方已簽署的正式合約連「大訂」送交賣方律師。 要注意的是,當售出的物業終止成交後,新購物業需要盡快補繳15%從價印花稅的差額。 當再次出售原有物業,並簽署轉易契(可理解為成交)後,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印花稅的差額,亦要留意申請期限,記緊要向代表律師提出要求。 細訂大訂 「臨時買賣合約」須列明,業主須於完成交易時將物業「交吉」給準買家。 業主須確保所有住戶、不跟物業售賣的傢俬、電器、雜物等,均須在完成交易前遷離物業。 所以採用了「無上限貸款」方式借貸的按揭,業主隱藏債務則不輕易被反映出來,這對下手買家的風險就相對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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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好了心儀單位後,下一步便要找銀行對物業作初步估價,以釐定按揭利率或還款年期等按揭條款。 準買家在收到銀行估價後,可透過物業代理再與業主議價,至到雙方達共識為止。 睇樓前更要簽署一份俗稱「睇樓紙」的「地產代理協定」,裏面會列明準買家參觀的日期、單位位置、佣金條款等資訊。 細訂大訂 簽了睇樓紙後,若要買入參觀過的單位,一定要跟你已簽協議的物業代理公司辦理,否則有機會被追討佣金。 另外,坊間地產代理良莠不齊,為求開單賺佣而誤導買家的個案屢見不鮮。

細訂大訂: 程序四: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買賣雙方各自委任代表律師,賣方律師預備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草稿,並將草稿送交買方律師審核,由雙方律師就正式合約達成協議。 建議簽署樓契前買方最後驗樓,以確保內籠符合交吉要求,如單位連同傢俬、電器出售,謹記在買賣合約內要列明。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 細訂大訂 很多時準買家會忽略了計算一些雜費,如印花稅、保險費、律師費等。 入伙前又要支付管理費上期、泥頭費、水電煤按金、地稅等費用,分開看雖然不起眼,但疊加起上來金額不容小覷。 買家可選擇用「即供付款」或「建築期付款」,並憑臨約向銀行申請按揭。

當你提出信貸申請時,如銀行或財務機構層在審批過程中曾查閱你的信貸紀錄而最後拒絕該申請,環聯會為你提供免費個人信貸報告,讓你了解原因。 它記錄了你的信貸活動,助貸款人了解自己的財務信譽及狀況,使銀行或財務機構能有效率地批核信貸申請。 細訂大訂 建議買家可向地產經紀公司索取或自行向土地註冊處檢索物業的土地註冊紀錄,以確保物業的現時持有人為賣家。 準買家如對按揭規例及個人負擔能力有充份了解,可避免因「計錯數」之類的失誤而導致撻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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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抵觸。 樓價破頂,不少業主開始考慮是否是個放賣的好時機。 但當中流程並不比買樓來得簡單,仍然有不少竅門或者伏位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放賣二手樓的整個流程及注意事項。 ROOTS上會夥拍Circa 細訂大訂 London為香港人提供一站式英國物業投資及按揭服務。 買家律師草擬樓契後,由賣家律師審核,核對無誤後,買賣雙方可於指定成交日,往其律師樓簽署有關樓契。 買家透過地產代理睇樓,均須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 買家適用」 (俗稱「睇樓紙」)。

這些工序一般會一併計算,即以「全包」的形式計,一般律師費開支大約由3,000 元至10,000元,但費用並不包由律師代付的印花稅。 除非正式買賣合約訂明單位不需要交吉(例如連租約出售而物業仍然給租客使用),否則賣方便要準備把單位清理妥當,待交易完成當日(即交樓日)將空置的單位交吉。 在某些情況,買家簽了臨約,付了細訂,繼而再簽「正式買賣合約」,再付了「大訂」加付訂金(與細訂合共為樓價 10%),才忽然決定放棄交易。

大部份銀行的一般做法是以 「75-人齡」 為計算標準,最高上限為30年。 另外會有個別銀行會以「80-人齡」 作計算,但需符合特定條件。 若加名或轉名為「直系親屬」,則可豁免繳付「第1標準第1部稅率」的從價印花稅,也就是劃一15%「從價印花稅」,而只需繳付較低門檻的「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細訂大訂 【沙中線開通】過海段通車 最受惠區域物業竟然低水?! 港人期待已久,總造價接近915億元的沙中線項目過海段,將於2022年6至7月通車。 另外,《稅務條例》第14條規定,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從而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除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外,均須課繳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