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租約11大分析2024!(持續更新)

所以租約內應註明出租單位的用途限制,例如可作住宅用、商業用或工業用等。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租客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但若協議包含續租權的條款或訂有其他保留續租權的協議,租客便可優先選擇是否延續原有的租賃。 一般而言,只要租客及業主雙方簽定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租客各自保管,並需在30天內提交到稅務局的印花稅署加蓋印花;亦可上稅務局網站使用電子加蓋印花服務。 即港幣 萬 仟 佰 拾 圓正與出租人(收條附在入住條約後面)。 當租客遷出時,出租人無利息將該款交還租客並取回本份租約,倘若租客在租金或其他一切雜費未付清時,出租人有權在該筆按金內扣除。

(四)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的個人傢俬雜物全部搬走以清手續,出租人所屬物品除外。 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論。 簡單租約 出租人有權不經警務處及租務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或棄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租客遷出交吉後,倘己付足租金,又無任何拖欠,業主應於訂明期限內,將按金發還租客,並取回收據,或要求租客發出收據。 網站不為其正確性負責且沒有義務定期更新該資料,建議閣下自行到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費者委員會網站查詢最新內容。

簡單租約: 條例生效前所簽租約不受規管 劏房戶乏保障

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惡意破壞物品罪並須負責賠償。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簡單租約 如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出租人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出租人有合法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為保障業主與租客的權益,租約中應訂明立約任何一方,如違反其中已協定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該租約。 二房東和三房客簽訂分租租約前,應清楚暸解有否違反與業主簽訂的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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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稱,自去年1月,所有新簽劏房租約須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政府擁有最完備的劏房租務市場資訊,應主動發布有關數據。 47歲的鄧小姐居住在荃灣一間位於單棟樓內的90呎劏房,單位為一劏四,月租3,000元,每月需另向業主繳交120元電費及50元水費。 租約在劏房租管條例實施前簽訂、沒有交予稅務局加蓋印花(俗稱「打釐印」),惟在2022年11月約滿後,業主仍未有與她聯絡商討簽新租約,故目前仍依原有租約所訂交租。 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應賠償他方2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依前項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 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簡單租約: 租約應列明的 13 項條款

很多業主在出租或租客租住樓宇時,只採用坊間流傳的簡單租約範本,有些甚至只有口頭協議,沒有簽訂一份清晰界定各自責任和權益的租約。 這個情況很容易暗藏陷阱,埋下法律糾紛的伏線,租賃雙方亦易生糾紛。 為保障自己,一定要清楚地在租約中列明相關細節,免得日後有異議糾纏不清。 而業主與租客訂立租約協議後,必須支付印花稅,這一篇將會為你解答租約範本須知和租約印花稅。 住宅租約範本包括一般私人樓宇住宅租約應具備的條款,列明業主及租客的權利和責任。

應由出租人處理,前項遺留物處理所需費用,由擔保金(押金)先行扣抵,如有不足,出租人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費用。 如果超過2個月仍沒打釐印而需補打,除需補交原有稅項外,更有機會被罰交更重印花稅款,最高可達10倍。 而印花稅署署長可視乎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減免部分或全部罰款。 包括租戶應在每月的第幾天交租、遲交租的後果,以及付款方式,如用銀行戶口轉賬,應寫明戶口號碼,以防日後有爭議。

簡單租約: 提前解約想收違約金,你該這樣寫

如睇樓時租戶未有時間檢查電器運作,業主可提供為期 簡單租約 1-2 星期的「保證期」,如電器在期內出現問題,就由業主負責維修。 所以之前文章我也說過,如果選擇是「得」,那《租賃專法》規定違約金最高就是1個月,是給沒有提早1個月告知的賠償。 如果是「不得」,那最後違約金可能不只1個月,因為另一方都可以堅持「我要跑完合約」,所以違約金多少,那得事發後靠雙方喬才會有定論。

  • 其實原意就是,我准許對方在「1個月前告知,想要提前解約」的情形下,不付違約金的提前解除契約;以及我不准許,單是「提前告知」就可以提前解除契約的情形發生。
  • 本租約如有未盡善之處,一切均依照本港新樓租例辦理。
  • 經代理租屋,一般要向業主支付「兩按一上」,即是相等於 2 個月租的按金,和 1 個月的上期(即預先交租)。
  •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 有關續租須注意事宜若你決定出售已出租物業,你須通知你的租客。
  • (七)本樓祇准作住宅之用,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本港政府法例之事,倘經發覺,即報有關當局究辦。
  • 不少業主及租客不願花錢和時間聘請律師或地產代理處理租約事宜,只採用坊間出售或網上提供的租約範本,由於文件並非由具物業法知識的人士草擬,效果未如理想。

假如巿民使用這些不適當的住宅租約範本,往往招來糾紛,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法例沒有正式租約的範本,交由業主與租客雙方自行釐訂,香港大學社區法網亦有推出住宅租約範本。 租客須細心閱讀當中細項,包括租約所列明的雙方資料、單位資料、租住期限、租金、按金退還機制、單位包括的家電與傢俬、家電維修責任,以及能否飼養寵物等。 一般來說,出租單位所屬大廈公用地方及設施的修葺費用會由大廈所有業主負擔。 這部分包括外牆、公用天台、公用的電器裝置、公共衛生及用水的設施、通道、樓梯、升降機、水箱、輸水管、水泵、水渠及大廈的主要結構部分。

簡單租約: 劏房租管一周年 租戶仍乏保障

打完釐印後,業主需要主動填寫 「表格CR109」寄往差餉物業估價署,將來才能就有關租約追討欠租提出訴訟。 一般坊間租期為2年,「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則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如在第二年要退租,需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 退租日又稱「交吉日」,意思是一般業主會要求租戶於退租當日要還原單位,如果單位本身是「吉」的,租戶就要「交吉」。 「一生一死」的話,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而第二年要退租,就要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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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常性支出,例如出租單位結構性,外牆的維修或修理附有傢俬、電器和裝置的費用,如非租客魯莽所致,習慣上應由業主負擔。 業主可要求訂明,若他將出租單位轉讓予第三者,他有權將按金轉交新業主,而新業主將以原有條件保管按金,租客不得反對或向原業主追討。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簡單租約: 租約範本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業主方面~> 業主需事先了解租客的經濟能力(可詢問有關租客的職業)是否能夠履行租約的條款,如有需要,亦可要求租客提供相關的入息證明。

換句話說,租期踏入第 11 個月,業主或租戶方能通知對方下一個月退租。 即租戶能租住單位的時間,一般租約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合共 2 年。 文章刊載於商周財富網、今周刊、商業周刊、經濟日報、風傳媒等知名財經媒體網站。 〉的文章,大意是在說,在外租房這件事,提早解約的違約金情形。 (十四)租客需依照水電分錶耗量付款,由租客之間平攤費用。 如租客欠租超過十五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繳交水電費等,出租人有權拒絕供應食水及電力給租客。

簡單租約: . 租約訂立日期

巿民只需填上簡單資料如雙方姓名、租金及合約期,即可快捷方便地擬定切合自身需要的住宅租約。 指引則指導業主及租客如何為租約加蓋印花及註冊,以符合法例對於住宅租約的規定。 指引列明所需步驟、並附有不同政府部門的網站連結,供巿民查詢相關資料如表格、收費、部門地址、辦公時間等,能夠協助業主及租客完成所有步驟,並成功完成相關手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陳淑儀、客席副教授湛樹基及其學生團隊,製作了一套「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下稱「資料冊」),供巿民免費下載。 不少業主和租客出租或租住樓字時,都沒有訂立一份詳細的租約。 他們大多只會採用坊間出售的簡單標準租約,有些甚至只有口頭協議,沒有簽訂任何租約。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如你選擇委託地產代理,則須在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前跟代理澄清有關的委託詳情,例如佣金數額及繳付期限。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pdf檔案)有關新租出或重訂協議的常見問題你或租客須根據租賃協議所訂條款,承擔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的責任。

簡單租約: 單位資料及承租日狀況

經代理租屋,一般要向業主支付「兩按一上」,即是相等於 2 個月租的按金,和 1 個月的上期(即預先交租)。 HK Agreement,隸屬於隆本發展有限公司;是香港第一家免費以網站為你建立一個專業租約,集市場大部份租約之守則,中英對照, 簡單易用。 簡單租約 文章發布之後,這個問題就不時以各種情境組合的面孔,在我的訊息裡出現,排列組合之多,搞得我有時也被繞糊塗了。 趁著有空,今天讓我們來理一理,這白紙黑字怎麼就能有這麼多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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