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標準印花稅2024必看攻略!(震驚真相)

第1标准第1部税率亦适用于在该日或以后所签立的售卖转易契(除非相关的买卖协议于2016年11月5日之前已签立)。 周續指,集團計劃今年推售兩個市區優質項目,主打中小型單位,包括旺角洗衣街181至183號及界限街2C至2D號住宅項目,相信這次調整對銷情會有正面的幫助。 過去三年經濟起伏不定,加上息口與樓巿高位時的落差,準買家的入巿心態仍較為保守,預料2023年整體樓價波幅橫行發展,我們最新預測一般住宅價格將按年下調3% 第二標準印花稅 或輕微上升3%。 會的,如置業後於3年內出售部份業權,便以該部分業權價值計算SSD稅。

第二標準印花稅

近親的定義為夫婦、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子女。 另外,祖父母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當近親論。 此外,若以送贈方式轉讓、法庭令下轉讓(如離婚轉讓、遺產承辦)、居屋轉名予家庭成員(即使該成員已擁有住宅),均可免繳從價印花稅。 特別例子3:A已有住宅物業,B和C聯名擁有住宅物業,A向B買入其半份住宅業權。

第二標準印花稅: 重點10: 公司股份轉讓仍能合規避稅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如首置印花稅為4%,即業主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額外印花稅令業主在買入物業後3年內出售的成本增加,政府希望藉此打壓炒風,但最後成效如何筆者就不在此討論。 根據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 (以較高者為準) , 按賣方或轉讓方轉售或轉讓前持有物業的不同持有期而定的稅率計算。 若獲豁免則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稅階由$100至物業價值的4.25%。

印花税署会核实有关资料是否正确,包括查阅土地注册处的纪录。 答:買入第二間物業,需要付從價印花稅15%,但如首間物業於其後一年內賣出,可退回與首置稅率差價的15%。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 ,合共須繳30%稅。

第二標準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是什麼?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表示,調整印花稅反映政府有聆聽業界意見,有助首次置業人士上車,減輕入市置業負擔。 由於調整印花稅主要影響範圍為1,0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當中,逾450萬至900萬元佔去年住宅交投約五成半,相信此類物業最受惠。 大家可能亦聽過「換樓退稅」,簡單說就是換樓業主購買新樓時需支付15%的印花稅,只要業主於買入新樓後一年內沽售舊居,就可以申請退回部分印花稅,金額相當於已繳付稅款與「第二標準」從價印花稅率計算稅款的差額,但前題是買入新樓前不能持有多於一層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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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業權轉讓(“除名”)之後,該人士就可恢復“未持有物業”的身份,倘若之後再度入市,可節省高達15%的印花稅。 即是如果香港永久居民買家名下本身有套房或聯名擁有,再買房子就要付印花稅15%。 第二標準印花稅 一個聰明的方法是先將本身單名或聯名的房子轉名給近親,恢復“首次置業身份”,就可以避免高達15%的額外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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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樓價600萬,出售一半業權,SSD便以300萬樓價計算額外印花稅。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元,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置業前,準業主要關心各類買樓支出,其中包括繁複的物業印花稅,本文將為大家深入淺出,逐一拆解各項印花稅及相關事宜。 從價印花稅(AVD)最常見,即根據樓價價值而得出的印花稅,不過政府為了應對樓價高企的問題,特意將從價印花稅的應用對象劃分為「首置」及「非首置」,兩者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水平並不相同。 為了應對過去樓價高企的狀況,政府將從價印花稅的應用對象劃分為「首置」及「非首置」,兩者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水平並不相同。 上述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調整將透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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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將物業內部轉讓予近親是一個合法途徑以購買物業和節省稅項。 在現實買房當中,就有許多聯名契約的業主相繼除名,合理避開高額稅款。 若買家在一年內完成「樓換樓」,即售出原本持有的唯一住宅物業,可獲退回多繳的稅款,惟買家仍要先繳付15%稅率的印花稅。 若不是聯名持有,業主也可考慮以近親轉讓方法,再次回復首次置業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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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顯著回落,2020 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並於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沿用「首置印花稅」的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包括車位) 需求 ,於是在 2013 第二標準印花稅 第二標準印花稅 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 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 財政預算案2023|香港樓市走勢|財政預算案2023在樓市政策方面最大亮點,就是從價印花稅稅階降低,一文看清不同樓價物業的應繳稅款例子及比較。
  • 交印花稅,又稱打釐印,物業轉讓涉及契約文件,以證明業權誰屬, 打釐印的目的,是要為文件確立法律效力,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元,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 陳茂波形容,樓市正處於較穩定狀況,現時調整稅階屬合適,今次調整與「辣招」無關。
  • 而短炒仍然要繳付特別印花稅,故短炒機會不大,對樓市影響小。

另外,如果准買家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可以將該物業“轉名”予父母、配偶、兄弟姊妹等親屬,那准買家便可以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稅,只是轉名亦需按第二標準稅率付印花稅。 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同樣是香港永居身份的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第二標準印花稅 “直系”的關係容許他們在業權轉讓時,豁免15%的買家印花稅,而只是按一般的物業印花稅繳稅。

第二標準印花稅: 樓 印花稅由4.5萬勁減至100元

此舉可令部分買家減少支付數萬元稅項,有助置業人士「支付裝修、買電器或傢俬」。 是次調整從價印花稅的稅階,令購買樓價逾200萬至1008萬元內物業所需繳付稅款有所減少。 第二標準印花稅 若以300萬元的樓價計算,之前稅率為1.5%,涉及4.5萬元稅款;新稅階將大減4.49萬元或99.8%,只要繳付100元稅款。 至於樓價900萬元的物業,印花稅率由3.75%降低至3%,最新稅款約27萬元,較舊稅率的33.75萬元稅款,減少6.75萬元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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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款的申请的一般期限为购买住宅物业B的文书签立日期后的两年内〔在这例子,即购买物业B的买卖协议〕或出售物业A的楼契签立日期后的两个月内,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 但要留意,若接手閣下物業的買家突然撻訂,閣下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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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係香港永久居民並且沒有持有任何住宅物業都可享用以下印花稅率。 另外樓換樓人士只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樓後12個月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便可向稅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 外來人才在港置業,只要居港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之前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可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BSD)及新從價印花稅(AVD),惟仍需要與首置香港居民一樣,繳交從價印花稅。